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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品牌>或<未提示品牌>的情形下,廣告操弄對增加 BenQ 的品牌回憶並不 顯著,即使是回答有看到 BenQ 操弄廣告的受訪者,也沒有顯著的差異性(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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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產業建議

一、 根據本研究結果顯示,消費者在搜尋網路資訊時會稍事注意到一旁的網路廣 告(雖不一定很明確地意識到廣告的存在),因此建議廣告主不要以“廣告點 選率 CTR”作為唯一評估網路廣告成效的指標;本研究結果證實即使所有的 受訪者皆無點選廣告,廣告曝光仍有可能會具有一定的價值及影響力。

二、 建議廣告主後續在進行網路廣告的設計時,一定要明顯揭露“品牌/產品/

活動”名稱(依廣告目的而定),否則網路廣告曝光(廣告投資)的價值僅等於 CTR 廣告點選率(平均或小於 0.1%)、甚至更低(因為有些人是不小心點選到廣 告,或是點選後並無完整瀏覽下一層網頁訊息);近年來各企業網路廣告投資 量逐年提升,預估 2011 年台灣網路廣告量高達新台幣 117 億元(參照<圖十

>),因此更必須避免此錯誤(無揭露品牌/產品/活動名稱) 發生,否則 就能直接推論:『99.9%的網路廣告曝光(廣告投資金額)是無效的』。

圖十:2008~2012 台灣網路廣告投資量統計(單位:新台幣億元)

資料來源: IAMA 台灣網際網路廣告暨媒體經營協會 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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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影響假說四“廣告外溢效果”的研究結果,雖然在廣告操弄下對液晶電視 前二大品牌的回憶及知曉度略有提升,但因為“BenQ=液晶電視”的連結度 不夠高,所以造成分析結果不夠具有顯著性。

二、 操弄品牌/產品選擇:

1. 本次所選擇操弄的品牌(BenQ)屬於 3C 產品,對於一般沒有經常接觸液晶電 視相關訊息的受訪者(如女性)是屬於較陌生或不熟悉的品牌,建議後續研究 選擇的產品儘可能是一般民眾都熟知且有關係的品牌產品。

2. 同上理,本次所選擇操弄的產品(大型液晶電視機)並不屬於一般民眾高關心 度的產品(除非受訪者本身已有/或最近有購買意願且有深入研究),電視機購 買頻次也不如一般民生等產品,因此會對研究結果產生影響,建議後續可選 擇一般民眾高關心度且購買頻次較高產品(如食品/飲料/行動電話等)。

3. 此外由於本次樣本結構略不符合台灣網友的年齡分配,因此也可能影響研究 結果,此乃網路隨機取樣方式的限制,若要解決則必須再擴大樣本數。

最後有關“廣告外溢效果”的探討,若後續研究能證明:『若是一個中等品牌 偏好度的品牌在做廣告時,其產生的外溢效果會加惠於該產業的知名品牌,讓消 費者因 “中等品牌偏好度的廣告”而自動回憶起原本即喜歡的他牌,尤其是高知名 度的領導品牌』,則領導品牌的媒體廣告投資週期安排就可適度避開二線品牌的廣 告曝光期,因為當二線品牌刊登廣告時,可能也會同時喚起對領導品牌的回憶,

領導品牌的廣告就可延後刊播,待二線品牌廣告停止時再接續播出,達到整體媒 體投資效益最大化(最佳化)、拉長廣告影響期間的目標。

圖十一:廣告外溢效果影響推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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