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4年12月31日 於2013年12月31日
32 經營分部資料
集團根據主要營運決策人所審核的報告決定其經營分部。金管局作為中央銀行機構,負責管理外匯基金,以 及維持香港的貨幣及銀行體系穩定。集團包括附註2.20所列載的經營分部。
集團
貨幣發行局運作 金融穩定及
(附註32(a)) 儲備管理 其他業務 總額
2014 2013 2014 2013 2014 2013 2014 2013 收入
利息及股息收入 3,738 4,664 24,862 22,918 1,168 1,080 29,768 28,662 投資收益╱(虧損) 2,417 (8,505) 16,995 51,386 (658) 362 18,754 43,243
其他收入 – – 21 42 668 681 689 723
6,155 (3,841) 41,878 74,346 1,178 2,123 49,211 72,628 支出
利息支出 1,389 1,251 36,603 46,468 265 255 38,257 47,974 其他支出 922 922 1,363 1,455 2,183 2,055 4,468 4,432
2,311 2,173 37,966 47,923 2,448 2,310 42,725 52,406
未計應佔聯營公司及合營公司
溢利的盈餘╱(虧絀) 3,844 (6,014) 3,912 26,423 (1,270) (187) 6,486 20,222 已扣除稅項的應佔聯營公司及
合營公司溢利 – – 1,713 678 17 10 1,730 688
除稅前盈餘╱(虧絀) 3,844 (6,014) 5,625 27,101 (1,253) (177) 8,216 20,910
集團 貨幣發行局運作
(附註32(a)) 儲備管理 金融穩定及
其他業務 重新調配
(附註32(b)及(c)) 總額 2014 2013 2014 2013 2014 2013 2014 2013 2014 2013 資產
1,607,178 1,532,082 21,604 24,172
157,899 143,726 5,799 10,995
(1,600) (1,800) 875 33,287
1,763,477
1,443,196 1,348,904 1,628,782 1,556,254 163,698 154,721 7,025 56,675 3,242,701 3,116,554
貨幣基礎
其他負債 – – 49,723 40,343 8,122 13,125 7,750 25,188 65,595 78,656
負債總額 1,343,380 1,253,853 1,107,181 1,036,992 106,533 96,843 7,025 56,675 2,564,119 2,444,363
(a) 貨幣發行局運作
由1998年10月1日起,基金中已指定一批美元資產,用作支持貨幣基礎。貨幣基礎包括負債證明書、政府發 行的流通紙幣及硬幣、銀行體系結餘及已發行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雖然基金中指定了一批資產用作支持貨 幣基礎,但基金的全部資產均會用作支持聯繫匯率制度下的港元匯率。
根據財政司司長於2000年1月批准的安排,當支持比率升至觸發上限(112.5%)或降至觸發下限(105%)時,資 產可以在支持組合與一般儲備之間轉撥。這項安排使支持組合內過剩資產可轉撥至一般儲備,以盡量利用有 關 資 產 的 盈 利 潛 力,同 時 又 可 確 保 支 持 組 合 內 有 足 夠 流 動 性 高 的 資 產。於2014年12月31日,支持比率為 107.27%(2013年:107.41%)。
(b) 重新調配資產及負債
在處理貨幣發行局運作分部時,為準確計算支持比率,從 支持資產中扣減基金的若干負債,並從貨幣基礎中 扣減若干資產。以上的扣減項目在進行重新調配的調整時,會被加回對應的資產或負債內,以便分部資料與 集團資產負債表對帳。
支持資產在貨幣發行局運作內按淨額基礎列示。有關未交收買入證券交易的應付帳款列作「應付帳款淨額」, 以 對 銷 支 持 資 產 內 的 相 應 投 資。於2014年12月31日,在支持資產扣減的項目包括「其他負債」77.50億港元
(2013年:251.88億港元)。
貨 幣 基 礎 亦 按 淨 額 基 礎 列 示。於2014年12月31日,在 貨 幣 基 礎 扣 減 的 項 目 包 括「其 他 資 產」8.75億 港 元
(2013年:334.86億港元),由以下三項組成:
– 由 於 港 元 利 率 掉 期 被 用 作 管 理 外 匯 基 金 債 券 的 發 行 成 本,因 此 該 等 利 率 掉 期 的 應 收 利 息2,700萬 港 元
(2013年:2,100萬港元)及未實現收益8.48億港元(2013年:5.16億港元)被列入「(應收)╱應付帳款淨額」內,
以減低貨幣基礎。
– 根據貼現窗運作向銀行提供以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為抵押品的隔夜港元貸款被列入「(應收)╱應付帳款淨額」
內,以減低貨幣基礎。於2014年12月31日並無該等貸款(2013年:1.99億港元)。
– 於投標日獲認購而未交收的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總值被列入「(應收)╱應付帳款淨額」內,以減低貨幣基礎。
於2014年12月31日並無該等應收帳款(2013年:327.50億港元)。
(c) 金融穩定及其他業務分部持有的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被視作贖回在貨幣發行局運作分部的已發行外匯基金 票據及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