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輸入報名資料
點選「網路報名作業」,並輸入考生報名資料,請確認各項資料是否正確並確實填 寫,以利本會通知或聯絡相關訊息,輸入完成後點按「下一步」。
(2) 輸入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採計項目
所有可採計項目與加分比例採簡章正面表列,若未於「網路報系統」點選登錄持有 之項目,並將採計項目之相關證明影本寄至本委員會審查;未依規定辦理者,概不 予採計。其他未在採計表列項目內之資料不予採計,亦無須寄出。
A. 點選「新增比序項目」,選擇要登錄之類型。
B. 點選項目與採計種類(以登錄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為例)
點選「類型」後,項目會帶出採計項目,選擇採計之名次或等級後,登錄所持競賽 之職類與發證日期後,點選儲存。重覆 A、B 步驟直至所有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採 計項目登錄完成。
C. 送出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登錄項目
完成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登錄項目後,請檢視登錄項目是否正確,經核對正確無誤 後,勾選「本人已核對確認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登入項目(含未登錄任何項目)」
核取方塊並請點選「下一步」。
(3) 報名資料確定送出
A. 請檢視報名資料,若仍須修改資料時,請點選「上一步」;經核對正確無誤後,
請勾選「已確認填寫資料無誤」核取方塊,並點選「確定送出」進行確定送出報 名資料。
B. 報名資料會傳送至所屬高職學校系統,由所屬高職學校審查。
(4) 列印報名資料
A. 經所屬高職學校審查完成,始得列印報名表件,可至網路報名作業之「列印報 名資料」查詢所屬高職學校審查目前審查進度。點選「檢視報名資料」可再行 檢視網路報名資料。
(A)「待審查」系統畫面,係所屬學校老師尚未完成考生資料審查,故相關表 件尚無法下載。
(C)「已審查」系統畫面,係所屬學校已完成審查並確定送出考生網路報名資 料,相關表件已可列印。
B. 請點選下載列印「考生報名資料袋專用信封封面」、「考生報名表」、「第 6 比序 彙整表」及「第 7 比序彙整表」。
(A)考生報名資料袋專用信封封面
請將 B4 尺吋信封正面貼上「考生報名資料袋專用信封封面」,並將報名資料依序 裝至信封內,確認應檢附資料後於「考生簽名確認欄」中簽名,交由推薦學校於 109 年 3 月 19 日前,以快遞或限時掛號寄送本委員會審查於辦理集體繳寄(郵 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考生不得個別繳寄。
A. 考生報名表
請考生確認各項資料正確無誤,於「考生簽名」處簽名後送交就讀學校審查簽章。
B. 第 6 比序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彙整表及黏貼單
請依彙整表項次順序,將相關證明文件浮貼於系統產出之黏貼單後簽名,並交 由所屬就讀高職學校查核(影本須皆由原就讀學校加蓋「本件核與原件相符」
戳章)後,由各校承辦人於彙整表上加蓋審查單位戳章、承辦人員簽章。
C. 第 7 比序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之彙整表及黏貼單
請依彙整表項次順序,將相關證明文件浮貼於系統產出之黏貼單後簽名,並交 由所屬就讀高職學校查核(影本須皆由原就讀學校加蓋「本件核與原件相符」
戳章)後,由各校承辦人於彙整表上加蓋審查單位戳章、承辦人員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