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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十八世紀,工業革命開啟,將人類由手工勞動帶向動力機器生產,提升了各 項工作的效率,造就了科學及社會上重大的發展,也大大的改善了人類的生活品 質;但是,同時間也產生了大量的汙染。隨著人類的慾望漸增,對高科技產業的 依賴越深,製造的汙染也與日俱增,漸漸地氣候的變遷也影響了人們的生活,終 於,大自然反撲的力量,在人們的心裡,留下了不可磨滅的記憶。

本研究鑑於災害對人類的影響越來越強大、越來越深遠,基於防災的理論與 概念,探討當災難來臨時,關鍵重要的避難路線與避難處所,是否足以幫助災民 們緊急逃離災區,以達到減災的效果;若有不足之處,也能針對現況加以改善,

以將災害影響減到最低。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999 年 9 月 21 日凌晨 1 點 47 分,臺灣發生了全臺皆有感的集集大地震,

搖晃持續了 102 秒,芮氏地震規模為 7.3,共造成 2415 人死亡,29 人失蹤,11305 人受傷,51711 間房屋全倒,53768 間房屋半倒,為臺灣戰後傷亡損失最慘重的 天災;2009 年 8 月 8 日,莫拉克颱風侵襲臺灣,在中南部地區降下破紀錄之豪 大雨,至少造成 673 人死亡,26 人失蹤,農業損失超過新臺幣 195 億元,是臺 灣氣象史上傷亡最慘重的侵臺颱風;2011 年 3 月 11 日,日本東北之太平洋海域 發生芮氏地震規模 9.0 之地震,有感晃動時間長達 5 分鐘,並引發最高 40.5 米 的海嘯,造成至少 15698 人死亡、4666 人失蹤、輕重傷者 5717 人,遭受破壞的 房屋 851102 棟,並引發核災、火災,為日本二戰後傷亡最慘重的自然災害(維 基百科,2011)。

眼見近年來造成重大傷亡的災害發生頻率漸趨密集,如何於災害發生後,將 災害產生的損失降到最低,已是近來一個極度重要的課題。解鴻年、林文欽、陳 建忠、周芳如與黃家皇(2003)提出洪災六大時序為預警期、警報發布期、發災 期、避難行動期、避難救援期、復原期,其中早於警報發布期時,就已有將災民 引導至避難據點之行動,可見於防災上,避難是相當重要的課題,若是對避難路 線及據點有其完善之規劃,相信必可將災害初步傷害降至最低。

許銘顯、郭詩毅與林慶元(2004)調查 921 大地震災民之訪談分析中提到,

有效問卷 624 份中,約有 48%的災民是於地震搖晃結束後才開始避難,充分可見 危機意識之不足,如此則容易錯失避難良機;且有 49%的災民選擇之避難地點距 離自己住家為 50~100m 之空地,但住家附近的空地究竟安全性如何?有沒有更佳 的地點可以選擇?這就是本研究中將要探討且分析的。

日本東北 311 大地震發生迄今大約已半年時間,仍然有許多災民居住於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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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所內,收容所的功能與設施就成為災民能否安心且安全居留於其中的重要因 素。解鴻年等(2003)指出避難場所分為四大類:(1)緊急避難場所:災害發生 時,緊急躲避的場所;(2)臨時避難場所:收容無法進入安全避難場所,由救援 人員安排導引至層級較高的收容場所;(3)臨時收容場所:大面積的安全停留處 所,以等待災害穩定;(4)中長期收容場所:在都市復健完成前,進行避難生活 之場所。本研究主要探討臨時收容場所之現況,由原有之設置探討其適宜性,包 含收容的空間是否足夠、收容所與人口聚落間的交通是否容易受到災害而阻斷、

以及收容所的所在地是否安全等。

第二節 研究目的

臺東由於地形的關係,造成有許多人需要住在依山傍海之處,且由於地處臺 灣東南方,恰好緊鄰太平洋,夏天海面溫暖潮濕,為颱風發展之良好條件,因此 時而受到颱風侵襲,加上坡地水土保持不良,因此每當大雨侵襲,洪水、土石流、

山崩、河流潰堤甚至道路通訊中斷都將伴隨而來,這是無可避免的天然災害,也 因此,災害發生時的避難收容工作,也就相形重要。

2009 年 8 月 8 日,莫拉克颱風侵襲臺灣,臺東地區出現瞬間暴雨,造成多 處路基流失,太麻里溪潰堤,南迴公路、鐵路中斷,多處用戶停電,多戶民宅陷 入洪水中,甚至被沖入海裡,災情慘重;2010 年 9 月,凡那比颱風來襲,豪雨 再度重創南臺灣,太麻里溪潰堤溢流,造成南迴公路再一次中斷。接連的幾次重 大災害,使得防災工作漸形重要,特別是災害發生時的收容工作,也就成為了減 輕災損的重大關鍵。

本研究主要針對臺東縣五市鄉(臺東市、卑南鄉、東河鄉、太麻里鄉及綠島 鄉)的避難收容場所做現況分析探討,並依據 GIS 地理資訊系統模擬結果,規劃 較為適宜之收容分配。目前臺東縣共規劃有 53 處之避難收容處所(臺東市 18 處、

卑南鄉 12 處、東河鄉 10 處、太麻里鄉 9 處、綠島鄉 4 處),分別為岩灣社區活 動中心、新園社區活動中心、卑南里民眾活動中心、豐田里民眾活動中心、臺東 市公所、臺東市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四維寶桑多功能活動中心、富豐社區活動中 心、富岡社區活動中心、中華社區活動中心、豐里社區活動中心、建農里民眾活 動中心、知本社區活動中心、建業社區活動中心、豐榮里民眾活動中心、永樂社 區活動中心、新園國小、第一棒球場(以上位於臺東市),嘉豐村活動中心、富山 村活動中心、富源村活動中心、利吉村活動中心、太平村活動中心、泰安村活動 中心、利嘉村活動中心、東興村活動中心、溫泉村活動中心、賓朗村活動中心、

美農村活動中心、初鹿老人會館(以上位於卑南鄉),北源國小、北源活動中心(村 辦公處)、都蘭國小、都蘭活動中心、尚德國小(村辦公室)、泰源國小、泰源活 動中心(村辦公處)、東河鄉公所、興隆國小、隆昌國小(村辦公室)(以上位於東 河鄉),美和活動中心、荒野活動中心、三和活動中心、華源活動中心、北里活 動中心、香蘭國小、金崙活動中心、大溪活動中心、大王國小(以上位於太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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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臺東安養所(綠島)、南寮社區活動中心、中寮社區活動中心、公館社區 活動中心(以上位於綠島鄉)。收容面積從 33.52 平方公尺到 9364.7 平方公尺不 等,若以收容半徑 2000~3000 公尺範圍來看,大約可收容 101175~114260 人,占 此五市鄉總人口數的六七成,其中較特別的為太麻里鄉,因形狀較為狹長,主要 交通要道為臺九線(南迴公路段),依據李玉生、解鴻年、閻克勤與李怡先(2010)

所提到六大防災空間系統:防災路線、避難、消防、警察、醫療及物資集散,防 災路線的規劃,將會造成災害來臨時,災民能否有效的移動至避難收容場所,也 將直接影響到災害所造成的災損。

為了能夠有效地降低災害所帶來的傷害及損失,本研究目的即放在對災害避 難收容之現況分析,找出需要立即改善的地方,並能夠進行最佳的規劃,以期待 能夠減輕無法避免之天然災害所造成的影響。

第三節 研究問題

蘇群與錢新強(2007)提到說:如果沒有一批安全的城市避難場所,加上廣 大居民缺乏防災避險的基本知識,一旦發生重大災害和突發事件,導致公共社會 秩序混亂和失控,將造成非常嚴重的社會動盪和損失。本研究基於防患未然以及 災前規劃的原則,將主要討論的問題擬定如下:

(一) 以臺東縣五市鄉目前避難收容場所設置的位置是否能夠有效含括到收 容人口?

(二) 以臺東縣五市鄉目前避難收容場所設置的空間大小是否足夠?

(三) 以臺東縣五市鄉目前避難收容場所的設置,對各村里收容效益為何?

第四節 重要名詞釋義

(一) 適宜性

適宜,即為合適、相宜,符合主觀或客觀的要求(互動百科,2012),則適宜 性即為符合主客觀要求的程度。本研究所稱適宜性為目前已設置之避難收容場所 是否符合現況需求的合宜程度。

(二) 天然災害

又稱天災,指自然界中所發生的自然現象,給周圍的生物造成悲劇性的結果,

相對於人類社會而言即構成災難(維基百科,2011)。本研究主要探討重點為臺 灣地區較為常見之災害-颱風、地震。

(三) 防災教育

天然災害的發生,通常是難以預測,且無法正確評估其對人類所帶來的影響,

因此,秉持著「預防勝於治療」的觀念,如何在災前能夠做好完善的規劃,以降 低災害所造成的破壞與損失,就成為相當重要的課題。教育部防災教育白皮書

(2004)提到防災教育的目的,在於提升民眾對災害的認知,培養民眾具備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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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防災素養,以強化社會抗災能力,將災害影響降至最低,即為本研究所冀望能 夠達成的目標。

(四) 避難收容場所

災害來臨時,將受災當地居民快速撤離至安全之場所,即為避難收容場所。

蘇群與錢新強(2007)指出避難收容場所需具備防災、減災與救災之功能。解鴻 年等(2003)指出避難場所分為四大類:(1)緊急避難場所:災害發生時,緊急 躲避的場所;(2)臨時避難場所:收容無法進入安全避難場所,由救援人員安排 導引至層級較高的收容場所;(3)臨時收容場所:大面積的安全停留處所,以等 待災害穩定;(4)中長期收容場所。本研究所指之避難收容場所主要針對臨時收 容場所,探討其設置之適宜性。

(五) 收容面積

面積指的是物體表面或平面圖形的大小(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2011)。

本研究中所指之收容面積,為避難收容場所中,實際可以提供災民棲息處之面積 大小,非為避難收容場所之總面積大小。

(六) 收容半徑

半徑指的是圓心到圓周的直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2011)。本研 究中所指之收容半徑,為以避難收容場所中心為圓心,四周之可以在時間內移動 至避難收容場所之災民範圍。許銘顯、郭詩意與林慶元(2004)從 921 後針對避 難收容場所的研究,收容住民所居住間的距離以步行 15~30 分鐘間為最妥適範 圍。本研究採用距離各避難收容場所 2000 公尺至 3000 公尺的半徑為研究範圍。

半徑指的是圓心到圓周的直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2011)。本研 究中所指之收容半徑,為以避難收容場所中心為圓心,四周之可以在時間內移動 至避難收容場所之災民範圍。許銘顯、郭詩意與林慶元(2004)從 921 後針對避 難收容場所的研究,收容住民所居住間的距離以步行 15~30 分鐘間為最妥適範 圍。本研究採用距離各避難收容場所 2000 公尺至 3000 公尺的半徑為研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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