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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動機

性別議題自 1970 年代女性主義興起後,便受到全球性的關注,聯合國於

1995 年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中,提出「性別主流化」1 及「北京行動綱領」,

以性別主流化的策略來達成性別平等的目標,為回應此目標。我國行政院於 2008

年,提出以性別影響評估做為落實性別主流化的工具之一,目的在於確保女性

和男性,均能平等享有參與社會、公共事務及資源取得的機會。

在中國傳統社會中「男主外、女主內;男好動、女文靜」的觀念下,無論

從教育、職業、家庭分工、社會角色……等皆產生性別差異的對待方式;尤其

深受文化信仰、慣例和社會習俗的影響,使得男性與女性的成長過程經歷不同,

以既有的社會化性別結構,藉由生理構造的微小差異來做為強化性別刻板印象

是最有力的基礎,掩護社會文化所建構的影響,將性別差異視為是天生自然的。

性別刻板印象確實存在於運動情境(Gill, 2004),Metheny(1965)以多

種運動的社會接受分析方法來證明性別刻板印象,並提出不適合女性參與的運

動種類:有身體接觸、使用力量來打敗對手及長距離和長時間的運動。相反的,

女性能被接受的運動(例如:體操、舞蹈、游泳、網球)強調優美的動作和沒

有直接接觸的個人運動。而男性參與運動種類的主要特徵是有男子氣概、肌力

和力量(例如:足球、拳擊、橄欖球、健美)。運動領域存在如此現象,也就

是說運動領域普遍存在著下列現象,認為男女因為生理構造的差異,而使女性

「天生」較不適合、也較不喜歡運動;男性「天生」較適合、也較喜歡運動。

且運動規則不斷地將男性塑造成優於女性的印象,讓一般人認為男性比女性強

壯的觀念,運動領域再次強化陽剛與男性的聯結,並排斥陰柔特質,將運動封

為男性的專利,5在社會性別結構下以及合理化的不平等關係,嚴重阻礙運動中

女性的發展。

運動價值觀是指人們看待運動的信念標準,並影響著人們的運動參與程度與

目標。鍾志強(1997)認為,價值觀是一種信念,為指引個人行為表現之標準;

因此「運動價值觀」係指個人透過運動的學習之後,對所從事之運動重視與偏

好程度,所產生運動信念標準的看法,為個體對於運動的整體性判斷之價值取

向,這種特定性的運動價值觀將是影響人們運動行為及規範的重要因素(陳其

昌,2009)。

對於性別議題關注的角度應從覺察日常生活中的性別歧視與不平等現象,

到積極找尋生活中能夠減少性別不平等的互動,並在各領域提供具體促進性別

平等策略。從社會結構中探討性別問題,惟有改變社會結構,才能使兩性平等

享有更多選擇的自由,性別議題儼然已成為國際趨勢。因此本文提出以運動員

與非運動員在性別刻板印象的認知是否對運動價值產生不同影響之研究課題。

第二節 研究目的

一、瞭解運動員與非運動員對性別刻板印象是否有差異性。

二、暸解運動員與非運動員對運動價值的認同是否不同。

三、將研究結果提供運動教練及體育教師對兩性課題的重視及在訓練上

或體育課程的改進參考資料。

第三節 名詞解釋

一、性別刻板印象

參與運動的女性會降低女性特質。即理想的女性──順從、幽雅、

美麗及被動──與理想運動員形象──力量、侵略性與成就相衝突。最

重要的顧慮是有關於她們的刻板印象,因為很多人感覺參與運動的女

孩,一點也不女性化或有男性化的傾向,所以不具吸引力。

二、運動價值

價值觀是經由社會化過程、學習,並隨著人格發展逐漸內化而成,

對個人思想、態度、行為均有重大之影響;鍾志強(1997)認為,價值

觀是一種信?,為指引個人?為表現之標準;因此「運動價值觀」係指個

人透過運動的學習之後,對所從事之運動重視與偏好程度,所產生運動

信念標準的看法,為個體對於運動的整體性判斷之價值取向,這種特定

性的運動價值觀將是影響人們運動行為及規範的重要因素(陳其昌,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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