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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母子關係與異母兄弟之爭

在文檔中 唐代繼室婚姻研究 (頁 38-58)

繼室嫁入夫家,當秉持著「敬愛均乎長幼,周旋廣備親疏」的原則,175善事 舅姑、夫君,並與叔妹、孀姊、甥侄、親族等和睦相處。但是最關乎繼室評價 的,其實是與非親生子的關係,而其對他們的態度,也多少反映了夫妻間的強 弱情勢。異母兄弟間需盡友于之道,可是橫亙在他們面前的嫡庶之分,甚至更 殘酷的襲爵之爭,隨著繼母之子的加入而加劇,這不單考驗著繼母子關係,也 更深刻地檢視著兄弟之情。

繼母子關係良善,事繼親以孝聞者,史書中不乏其例,如韋承慶、宋思禮、

杜暹、裴子餘、李光弼、韋處厚、柳公綽、歸登等,皆於傳中直書事繼母孝。176 繼母如母顯然不只是禮教規範、外在形式,而早已落實到生活中,內化在深心 裏了。對繼母的孝行,史書描述並不甚多,然大體如對生母般地盡心侍奉,才 得贊譽,如太宗召劉子翼入京,「辭以繼母年老不赴,色養之美,鄉里稱焉」。177 韋承慶於繼親王婉,「生盡其養,孝德攸聞;沒致其哀,孺孺過禮」。178柳公綽「奉 繼親薛夫人之孝,凡事不異布衣時」,「在薛夫人之側,未嘗以嚴顏色待家人,

恂恂如小子弟」,「事繼親薛氏三十年,姻親不知公綽非薛氏所生」。179太原處士

175 闕名,〈唐處士包公夫人墓誌銘〉,收入《全唐文》,卷996,頁10319。

176 《新唐書》,卷116,〈韋承慶傳〉,頁4229;《新唐書》,卷195,〈孝友‧宋思禮傳〉,

頁5581;《新唐書》,卷126,〈杜暹傳〉,頁4421;《新唐書》,卷129,〈裴子餘傳〉,

頁4474;《新唐書》,卷136,〈李光弼傳〉,頁4597;《新唐書》,卷142,〈韋處厚傳〉,

頁4674;《新唐書》,卷163,〈柳公綽傳〉,頁5023;《新唐書》,卷164,〈歸登傳〉,

頁5038。

177 王欽若等編,《冊府元龜》(臺北:臺灣中華書局,1972),卷138,〈帝王部‧旌表二〉,

頁1671。

178 《唐代墓誌彙編續集》,神龍019,頁421。

179 王讜撰,周勛初校證,《唐語林校證》(北京:中華書局,1987),卷1,〈德行〉,頁12;

《舊唐書》,卷165,〈柳公綽傳〉,頁4304。

王翱生數歲而失所恃,為繼母慈育,「府君亦蒸蒸色養,不爽名教」。180此外如劉 審禮、劉憲的俸祿不入私舍,資養繼母與異母弟,也很令人歎賞。181上述諸子有 可能是前室子或庶子,但別子與繼母的關係同樣很令人矚目,如崔府君後夫人 范陽盧氏,於別子「慈撫而勤教之」,別子與其婦及二孫是後孝養之,「怡怡焉 有家肥之樂」,182雙方能互相付出,所以也就各得其益。

繼母子非自然血親,乃繼母配父之名份,所形成的法定母子。該種社會文 化建構,需要繼母灌注更多的愛心與照顧,才能讓前室子、庶子、別子等諸子 產生如生母般的情感聯繫。儒家早有女子「正位於內」的觀念,183繼母在家內的 任務比父親更重要,而一旦父親過世,諸子尚未成年時,繼母挑起的內外重擔,

讓諸子對她依賴更深,順從更甚。184這樣的繼母子關係,不只源於各自的知識涵 養或禮教薰陶,重要的是她們還有共同的生活體驗與心理連結。故透過諸子的 孝行,不單讓人看到儒家的影響力與滲透力,也可以感受到她們曾經共同走過 的生命歷程。

諸子之孝,史料與墓誌中頗有所聞,但諸子之不孝,似乎相對少見,最出 名的例子就是于公異棄養繼母,史稱「公異少時不為後母所容,自遊宦成名,

不歸鄉里」,其後因與陸贄有隙,贄遂以此而黜之。于公異的棄養,源自少時不 為後母所容,然詔書斥責曰:「忘其溫清之戀,竟至存亡之隔」,而單方面的要 求他「孝行不匱」,「俾其親之過不彰,庶其誠之至必感」。185此詔難免有陸贄挾 怨之嫌,可是不究繼母不慈,而論諸子不孝,多少也反映了一般人對孝道的重 視,高過對慈母的期待。類似棄養繼母,竟遭天譴而死的例子是薛準,《北夢瑣 言》的作者孫光憲評曰:「古者史籍,皆以至孝繼母,聞於列傳。蓋以常人難行,

180 《唐代墓誌彙編》,大中001,頁2253。

181 《新唐書》,卷106,〈劉審禮傳〉,頁4055;《新唐書》,卷202,〈文藝中‧劉憲傳〉,

頁5753。

182 《唐代墓誌彙編》,咸通015,頁2390。

183 有關「正位於內」的討論,可參考:劉靜貞,〈女無外事?──墓誌碑銘中所見之北宋士 大夫社會秩序理念〉,頁26-33;鄧小南,〈「內外」之際與「秩序」格局:兼談宋代士 大夫對於《周易‧家人》的闡發〉,收入鄧小南主編,《唐宋女性與社會》,頁97-123。

184 母子關係之鏈結,熊秉真的分析可給予不少啟發,見:熊秉真著,岳心怡譯,〈建構的感 情──明清家庭的母子關係〉,收入盧建榮編,《性別、政治與集體心態》(臺北:麥田 出版社,2001),頁256-277。繼母子關係亦可參考:廖宜方,《唐代的母子關係》,頁225-227。

185 《舊唐書》,卷137,〈于公異傳〉,頁37-67。

而己能行,即親母可知也。豈可以繼母而同行路哉!」186孝養親母為人子所當行,

其於繼母則為常人所難行,薛準遭天譴固然異乎常情,不過從孫光憲的評語可 知,人們對諸子不孝的責難其實沒那麼嚴厲,只要不同於行路,不棄養,就算 盡了孝道。

繼母子間的嫌隙,有時出自諸子一方的心存芥蒂,呂新吾敘述漢朝故事,

程文矩前妻四子謗毀繼母李穆姜,而穆姜以慈仁感化四子後評曰:「世皆恨繼母 不慈,而寬於前子之不孝,皆一偏之見也。……吾因穆姜慈,而有感於世之恕 前子者,為未公允。」187前妻子之所以排斥繼母,除了有護衛生母地位,敵視外 人介入家庭生活圈的心理之外,可能還涉及實際利益的衝突。顏之推論「後妻 必虐前妻之子」的原因是:「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學婚嫁,莫不為防焉,

故虐之。」188後妻防前妻子而虐之,前妻子如已長大,亦不能不自保而對抗之。

繼母不慈,而求諸子孝,難矣;諸子不孝,而求繼母慈,亦難矣。世人或許感 於諸子之不孝,多肇因於繼母之不慈,故寬恕諸子,而厚責繼母,致史書中諸 子不孝之事,反而少見。

雖云「世皆恨繼母不慈」,但繼母在世人心中也未必皆是負面形象,如清河 張剛年逾耳順,齊體又亡,「子率孝心,情求繼母;父存義行,不願後婚」。張 剛年逾六十而喪偶,子希望父續娶,有老伴可陪侍父之餘年。雖是子對父之孝 心,也顯示子對繼母並無猜防之意。張剛似乎只虔心佛法,無意續絃,故墓誌 以「一門之中,孝義雙立」贊揚之。189正室於將亡之際,擔心年幼子女乏人照顧,

有時也會主動請求夫續娶繼室,如前文所引的裴深妻閻氏190與北平田宿之妻李 氏,191都對繼室無惡感,願意身後託孤於她。她們顯然沒接受「後妻必虐前妻之 子」的說法,反而深深冀望子女能得繼母照顧;她們要求子女以「如母」之心 謹事繼母,以期化解繼母不慈的顧慮。這樣看來,繼母在人們心中仍是一個中

186 孫光憲撰,賈二強點校,《北夢瑣言》(北京:中華書局,2002),卷10,〈薛準陰誅〉,

頁220。

187 《閨範》,〈母道〉,頁31a-b。

188 《顏氏家訓集解》,卷1,〈後娶第四〉,頁49-50。

189 闕名,〈大周洛州陸渾縣故清河張府君(剛)誌銘并序〉,收入吳綱主編,《全唐文補遺》,

第九輯(西安:三秦出版社,2007),,頁439-440。

190 梁肅,〈杭州臨安縣令裴君夫人常山閻氏墓誌銘〉,收入《全唐文》,卷521,頁5300。

191 《唐代墓誌彙編續集》,大中066,頁1018。

立的角色,只要她本人德行無虧,就不會加諸不慈之名。

相對於世人輕放諸子,於其孝的要求沒那麼高,不孝的批評沒那麼重,可 是人們對繼母不慈的責難卻毫不容情。《太平廣記》有數則繼母殘殺或虐待前妻 子的故事,如東海徐甲後妻陳氏,凶虐之甚,行其酷暴而凍餓、杖死前妻子。

滎陽氏子護父喪歸洛,夜止於寺,繼母以冶葛花湯,并室妹而斃之。幽州衙將 張氏後妻,悍妒狠戾,虐待五子,五子只能哭訴於其母墓前。婺源建威軍人之 後妻虐遇前妻子過甚,夫也不能制。192這幾則故事的共同特點是,在無人能阻止 繼母的虐待手段,或懲處其殘殺行為時,最終能還前妻之子公道的,只有天帝,

或是冥司,再不就是其亡母魂魄。這說明繼母虐殺前妻子,常非俗世尋常的譴 責繼母不慈,就能改變其對前妻子的態度,而唯有訴諸鬼神,透過因果報應,

才足以警惕狠戾的繼母。像前兩則殘殺故事,一令繼母子遭遇與前妻子相同苦 疾而死,另一是繼母本人發背疽而卒,皆是以命抵冤。後兩則虐待故事,均是 亡母出面,教訓後妻,尤其是婺源建威軍人亡妻之語,最具警世作用,其對後 妻曰:「人誰無死,孰無母子之情,乃虐我兒女如是耶?吾比訴於地下所司,今 與我假十日,使我誨汝,汝遂不改,必能殺君。」193一方面訓令其應將心比心,

善待前妻之子,再方面以冥司威嚇,索命要脅,讓後妻不敢恣意為非。

「世皆恨繼母不慈」,可是從上述諸例看,外人即使有再多批評,也很難插 手他人家事,此時最能節制狠戾繼母,也最方便就近約束她的,就是其夫。以 夫之尊,如果站在維護子女免於受虐的立場,繼母應不敢太過囂張,然事實並 不盡然。如婺源建威軍人之後妻虐待前妻之子過甚,「夫不能制」。194顯然是婦強 夫弱,而非夫不知虐待之事。東海徐甲後妻欲殺前妻子,「甲性闇弱,又多不在 舍」,同樣是夫太懦弱,才讓後妻「得意行其酷暴」。195安重榮審理一件夫婦共訟 其子不孝的案件,「其父泣言不忍,其母詬詈逐之,乃繼母也」,看來也是軟弱 之父拗不過強悍繼母,才被逼到官府訟子不孝。可是安重榮的明快果斷,一箭

192 《太平廣記》,卷120,〈報應部‧冤報〉,「徐鐵臼」,頁842;《太平廣記》,卷128,

〈報應部〉,「滎陽氏」,頁909-910;《太平廣記》,卷330,〈鬼部〉,「幽州衙將」,

頁2620-2621;《太平廣記》,卷353,〈鬼部〉,「婺源軍人妻」,頁2799-2800。

193 《太平廣記》,卷353,〈鬼部〉,「婺源軍人妻」,頁2800。

194 《太平廣記》,卷353,〈鬼部〉,「婺源軍人妻」,頁2800。

195 《太平廣記》,卷120,〈報應部‧冤報〉,「徐鐵臼」,頁842。

讓繼母斃命,史書以「聞者稱快」作結,196反映了家事一旦鬧到官府,不失為懲 治不慈繼母的良機,也讓憤憤不平的世人,一消心頭之氣。

有些情況之繼母虐前妻子,是在夫不知情下的作為。最出名的例子就是崔 衍的故事:

繼母李氏,不慈於衍。衍時為富平尉,(父)倫使於吐蕃,久方歸,李氏衣

繼母李氏,不慈於衍。衍時為富平尉,(父)倫使於吐蕃,久方歸,李氏衣

在文檔中 唐代繼室婚姻研究 (頁 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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