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NSC -99 -2410 - H -004 -169

計畫名 稱

自律、共管與公評人:媒體問責制度的建構與實踐

出國人

員姓名 劉幼琍

服務機構 及職稱

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

出國時 間

100 年 7 月 24 日 至 100 年 7 月 31

日 出國地點

美國華府

表 1 美國四位公評人的比較

Michael Getler Paul Giacobbe Alicia Shepard Edward

Schumacher-Matos

聘任者 General Manager General Manager General Manager General Manager 角色衝突 難免、還好 較少接觸 有 NPR 的記者打電 電視的 Michael Getler 和新聞部的辦公室是隔離的,他採取不刻意與新聞部接觸的方式。如 有遇到爭議事件,他會親自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公布在部落格供各界觀看。NPR 的 Edward Schumacher-Matos 偶爾會與新聞部開會,他自認為不會受到新聞部的影響,但其他三位公評 人認為沒有必要與新聞部一起開會。

三位專任的公評人都認為為了保持獨立性,任期不能太長,因為這份工作待久了還是會產生同 事之誼,或者對公司產生同情。Edward Schumacher-Matos 認為有些社交是難免,例如說中午 吃飯不需要刻意避諱和同事吃飯。WJAR-TV 的 Paul Giacobbe 偶爾會上電視評論,他的稿子難

免會讓新聞部先看到,但是新聞部的人並不會干涉他的言論。其他三位專任的公評人都表示,

他們基本上以寫部落格方式來回應事件,多半是每週一次,但是 NPR 的 Edward

Schumacher-Matos 則規劃每天簡短回應兩次。他的前任 Alicia Shepard 則表示每週回答才能 有深度。

2. 商業電視台和公共電視台是否該聘公評人?

四位公評人都認為商業電視台和公共電視台都應該聘公評人。尤其大的媒體不能以預算為藉口 不聘公評人。遺憾的是每當經濟不景氣時,媒體最先裁的是公評人。美國的大報如紐約時報、

華盛頓時報都還有聘公評人。Getler 說,過去紐約時報因為發生記者造假事件,總編輯因此 下台,所以他認為有必要聘公評人。公評人都是每週固定以特別專欄方式評論爭議事件。許多 人認為不聘公評人的原因在於預算,但受訪的公評人認為對於許多商業電視台,其實預算是可 以負擔的。

3. 公評人在媒體中的角色應該如何?專職或兼職?是否應該簽約?

公評人的職位不應該是被聘雇(employed)的,就算是被聘雇的,也必須有合約保護他的獨立 性。典型的期限大約兩年,若兩方都同意則可視情況延長,也有長達五年的像華盛頓郵報,需 要注意的是必須維持完整的獨立性,不能對媒體經營者太好。

Getler 也提到他不會為了續聘而偏頗電視台,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自己累積的存款已經足夠 自己晚年的生活。做為一個好的公評人,就是要維持獨立性。Getler 說當公評人就是要有決 心,若日後不任公評人,也不可能再回華盛頓郵報或在 PBS 或其他媒體工作。也許因為他的無 欲則剛讓他又連續獲聘。

Getler 認為公評人並不是自律,公評人不管制(regulate)任何事,僅針對事件提出建議、指 出錯誤等。而媒體可以不認同公評人的看法、不做任何改變,公評人沒有強制的權力。公評人 的角色比較像橋樑的角色,但不是公關,而是獨立的工作者,新聞組織從不解釋自己,有時候 人們不了解這點,所以公評人就出現了,公評人向大眾解釋這些新聞產生的原因。總之,公評 人的工作就是在維護媒體的高水準的編輯標準,他們只要專注在新聞工作,公評人則監督他們 是否維持一定的編輯標準。

Giacobbe 的案例則是沒有與電視台簽訂合約,因為他的專職是律師工作。他與該台總經理對 其公評人的角色有共識。一些地方性的電視台可能不需要聘專職的公評人,只要找到了解狀 況、有媒體經驗的人,兼職也可以接受。在定位方面,Giacobbe 認為公評人應該是代表公眾 發聲,要求公平而有品質的新聞。有人使用 Advocator 來描述公評人,帶有宣傳或提倡的的意 味,但 Giacobbe 較不認同,他還是認為公評人應是代表觀眾。當觀眾看到新聞中有不公平的 地方,沒有辦法有回應的管道或不知如何回應,公評人會給他們這個機會,提供幫助。

4. 公評人的職務需要何種資格與特質?

四位公評人都認為公評人需要有資深的媒體工作經驗及瞭解新聞室的運作及記者們的工作流 程和作息。即便 Giacobbe 是專職律師,他過去也有豐富的媒體工作經驗。四位受訪的公評人 都有多年的媒體工作經驗。因為這樣才有能力做正確的判斷,並讓被批評的媒體工作者心服口

服。除了工作經驗,也要有不怕得罪人及有毅力調查的人格特質。由於公評人的犧牲很大,其 薪水多半較同年資擔任媒體第一線工作的人為佳。這樣更是一種尊重與肯定。

5. 與內部編審機制的區隔為何?

外界有時難以清楚劃分公評人與內部編審的分工。本研究所訪問的台灣衛星電視新聞頻道業者 多半表示,他們已有內部編審機制,他們認為他們已經夠謹慎,額外編列預算聘請公評人可能 徒增內部作業的衝突。聘請公評人雖然難免會產生衝突,但公評人與內部編審機制最大的不同 在於內部編審多半是站在媒體的角度看事情,公評人則比較獨立與超然,比較不會偏頗或不認 錯。內部編審機制仍然有可能犯錯,若無公評人,編審犯錯就沒有人可以進行糾舉,可能會直 接影響媒體形象。編審機制是內在的,而公評人則是獨立的,並代表觀眾的意見。媒體不能只 有內部編審機制,設置公評人才能有公信力,並讓媒體有機會悔改思過。

6. 對於政治性內容的平衡問題的看法

Getler 認為如果公共電視對政治性議題不公正,他也會評論。兩位 NPR 的公評人都說視情況 處理。前任的 NPR 公評人也曾經因為評論其台內的同事涉及有關族群的問題而遭致批評。但是 他們都勇敢的表示,媒體對政治議題的處理還是應該公正,不能有明顯的偏頗。不過 Giacobbe 的意見與其他三位不同。他指出他並不處理新聞內容中的政治意見,因為這太困難,有時很難 去分辨哪個是偏見,哪個是事實。有時報導一個政治人物對另個政黨的批評,這可能是不公平 的批評,但很難歸咎於是記者的政治偏見。對於政府管制,他主張不要用法規干涉媒體,只要 觀眾可以了解這是不公平的就可以。自律會是比較好的作法。

7. 台灣的媒體多半表示聘不到沒有政治立場的公評人

本研究所訪問的電視新聞媒體多半表示,他們聘不到沒有政治立場的公評人,連公視也有同樣 看法。針對台灣的狀況,Getler 因為到過台灣,也訪問過一些媒體,他認為台灣媒體只要有 心,還是有可能設置公評人制度。

對於台灣媒體藍綠分明的問題,Getler 表示有經驗的新聞人員其實不是笨蛋,是可以辨識出 節目中的政治偏差,辨識出那種新聞是不平衡的。他認為有些電視台根本就不想公平。如果媒 體自認為有內部編審制度,還是會出現媒體的傲慢,遇到某些爭議事件仍不認錯或悔改。所以 Getler 建議,台灣媒體可以比照公共電視甄選董事的方式成立推薦公評人的委員會,Getler 相信仍是可以找到公正的公評人,例如許多受人尊敬的的資深記者、編輯、教授其實都可以勝 任,他們了解新聞獨立性的價值、敢於評論及說出真相。若台灣無法每個媒體立刻聘公評人,

可以讓公共電視或其他願意先試的媒體先聘任,成立推薦公評人的委員會,由他們建議公正的 聘任名單。Getler 堅信若在媒體公會設置公評人,則會因為業務太多,事情會做不完,加上 因為是公會,會沒有成效。

三、 建議

四位美國公評人的訪問可以供我國媒體參考。建議我國可以分階段設置公評人。先由公共電 視帶頭,其次公廣集團的成員例如華視也應設置。至於其他的商業頻道則應至少先設置倫理

委員會,然後再逐步設置公評人。媒體的內部編審制度比較不像公評人有公信力,而且也無 法取代公評人的功能。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