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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與語言需求專長」課程架構表

在文檔中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 (頁 24-27)

需求專長名稱 聽力與語言需求 最低應修畢總學分數 12 學分

建議先修課程學分數 4 學分

修習本需求課程前,建議修畢具下列核心內容之相關課程:

(1) 聽覺的生理機轉

(2) 聽覺障礙者的身心特質

(3) 學生聽力狀況對學校適應的影響 (4) 學生聽力狀況對心理社會的影響 (5) 聽覺障礙的定義與鑑定基準

(6) 聽覺障礙學生的溝通管道與溝通策略 (7) 聽覺障礙學生各階段之特殊教育 (8) 聽覺障礙學生的助聽科技輔具 (9) 語言與溝通發展的歷程

(10)語言障礙的定義與鑑定基準

(11)各類語言與溝通障礙者的身心特質 (12)各類特殊需求學生的語言和溝通問題 (13)語言與溝通能力的評量方法與程序 (14)語言與溝通障礙的服務模式

課程 類別

最低

學分數 課程核心內容 參考科目

(僅供參考)

備註 (必、選 備規定)

教育基 礎知識 與方法

8

1. 聽力損失的原因與分類

聽力學、聽覺評 估、聽能管理、

聽能復健 必 修 至 少 6 學分 2. 聽語需求學生的生理與心理特

3. 聽語需求學生聽覺評估的方法 4. 聽語需求學生教室聲學之評估 5. 聽力圖的判讀與應用

6. 聽語需求學生的鑑定與評量方 法

1. 台灣手語詞彙、句法、對話能力 的教學

初階手語、進階 手 語 ( 含 聾 文

1. 聽語需求學生溝通模式的選擇

語言溝通法、聽 能訓練、說話訓 練、溝通訓練 2. 聽語需求學生語言溝通能力的

評估(口語和手語)

3. 聽語需求學生的聽能評估 4. 聽語需求學生的讀話評估 5. 聽語需求學生的說話評估 6. 聽語需求學生的聽能訓練 7. 聽語需求學生的讀話訓練 8. 聽語需求學生的說話訓練 1. 聽語需求學生輔助科技需求評

估 溝通輔具應用、

聽 覺 障 礙 輔 助 2. 聽語需求學生輔助科技的選用 科技

與訓練

教育 實務 與實習

4

1. 聽語需求學生語文能力的評估 與教學

語文教材教法、

聽 ( 語 ) 障 教 材 教法、聽能訓練 實務、說話訓練

實務 必 修 至 少 2 學分 2. 聽語需求學生溝通訓練教材教

3. 聽語需求學生溝通訓練的教學 實習(口語和手語)

4. 聽語需求學生聽能訓練的實作 5. 聽語需求學生讀話訓練的實作 6. 聽語需求學生說話訓練的實作 7. 聽語需求學生心理健康的介入 8. 聽語需求學生社會技巧的教學 9. 聽語需求學生有效學習策略的

教學實務

1. 聽語需求學生各學科領域教學

調整的實務 語 文 領 域 課 程 調整與教學、聽 ( 語 ) 障 教 學 實 2. 聽語需求學生的鑑定與評量實

3. 聽語需求學生自我倡議的教學 實務

務、聽(語)障教 學實習

4. 聽語需求學生的教學實習 5. 聽語需求學生個別化計畫的擬

定與運作(與家長、普通教師、

相關專業人員溝通)

6. 聽語需求學生相關支持服務的 資源

7. 聽障巡迴輔導教學

說 明

1. 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劃科目須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內涵訂定。

2. 本表要求最低應修畢總學分數 12 學分,應修基礎知識與方法相關課程最低學 分數 8 學分(含國家語言法規定手語課程必修至少 3 學分),實務與實習課程 最低學分數 4 學分。

3. 本需求課程與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 44/48 學分最多重複 採計 2 學分。

在文檔中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 (頁 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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