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結果
依據計劃規劃之進度,九十年計劃的重點在指標的建立與預試,主要是 透過文獻回顧、專家與諮詢團體之意見交換、溝通與彙整,建立評估指標(初 級資料、次級資料)、並施以小規模預試後,形成正式測試量表。九十年計 畫執行項目如下:
1.蒐集各縣市與休閒旅遊相關軟、硬體及休閒參與之初級、二手資料。
2.參考相關的文獻,從相關行政部門的統計以及全國性之統計報告,收集、
過濾單項指標。
3.整理並歸納、界定出整體休閒旅遊範圍及各系統之組成指標。
4.於第一階段篩選出之單項指標,進一步透過焦點團體法,確認其可接受 性,並且透過焦點團體的討論,尋求最適系統架構。
5.指標系統的建立,於第一階段篩選出單項指標,以及第二階段建構指標系 統的架構。此階段最主要的目標在於求取單項指標的權重以及計算整體休 閒旅遊之指標值。本研究擬採層級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來進行評估。
本年度初步研究成果分 1.文獻收集、2.相關次級資料的收集與彙整、
3.休閒旅遊品質指標系統的初構、4.指標資料來源與品質的確認。
(一)相關文獻的蒐集
在九十年度本計畫之最主要工作為相關文獻之蒐集,期能從國內外 相關文獻中,蒐集及整理出有關休閒旅遊系統之相關文獻資料,蒐集 的文獻項目主要有下列方向:1.休閒旅遊系統 2.休閒供給系統 3.旅遊 供給系統 4.休閒旅遊指標 5.休閒旅遊指標的功能 6.休閒旅遊指標的擷 取原則,詳細之文獻內容參閱文獻參考部分。
(二)相關次級資料的收集與彙整
依據本計劃之目的範疇,收集我國相關之次級統計資料。主要分成 三個方向,第一為各縣市之統計要覽,以擷取各縣市統計要覽中有關休 閒旅遊之相關統計資料,第二為各項有關國民旅遊、觀光年報、休閒生 活、運用時間等相關之整體性統計報告,第三則為可能之單一面向次級 資料,如文化統計、體育統計等資料。
以下就次級資料之調查目的、調查範圍、調查對象、調查項目、調
查週期及調查機關作逐一簡介,以瞭解本計畫指標項目之選取來源之 狀況。
1.中華民國台灣地區時間運用調查報告:(1)調查目的:為蒐集社會指 標中華民國國民生活之時間結構與分配狀況,以明瞭台灣地區國民勞 動、通勤與休閒生活時間之變遷,婦女就業對子女家庭的影響,並探 討國民生活結構之變化。(2)調查範圍:調查之地域範圍為台灣地區,
包括台灣省、臺北市及高雄市。(3)調查對象:以居住於台灣地區之 普通住戶與共同事業戶,戶內年滿十五歲,自由從事經濟活動之本國 籍民間人口對象。(4)調查項目:分一般概況,項目為資料標準日期、
受訪者現在居住地點、資料標準日期及天氣、資料標準日期活動及作 息項目,項目為必要時間、約束時間、自由時間。(5)調查方法:調 查週期,每三年至四年辦理一次;調查方式:採派員實地訪問,用「昨 日訪問調查法」。(6)辦理機關:規劃研究單位,行政院主計處;調查 執行單位,台北市與高雄市政府主計處及台灣省各縣市政府主計處。
2.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國民休閒生活調查報告:(1)調查目的:為蒐集社 會指標中華民國國民於休閒內所從事之活動,以明瞭台灣地區國民從 事進修、旅遊、休閒以及義務性社會服務工作等活動之真貌,與其未 來之變遷情形,並探討國民生活結構之變化。(2)調查範圍:調查之 地域範圍為台灣地區,包括台灣省、臺北市及高雄市。(3)調查對象:
以居住於台灣地區之普通住戶與共同事業戶,戶內年滿十五歲,自由 從事經濟活動之本國籍民間人口對象。(4)調查項目:進修情形、觀 光旅遊情形、休閒活動情形、義務性服務工作情形。(5)調查方法:
調查週期,每三年辦理一次;調查方式,採派員實地訪問。(6)辦理 機關:規劃研究單位,行政院主計處;調查執行單位,台北市與高雄 市政府主計處及台灣省各縣市政府主計處。
3.中華民國國國人國內旅遊狀況調查報告:(1)調查目的:為瞭解國人 在國內從事旅遊之時間、動向、消費情形及滿意程度,以提供有關單 位改善旅遊環境、開發遊憩區及提高國民旅遊品資等決策之參考;並 作為估算國民國內旅遊人次、國民國內旅遊支出之參考。(2)調查範 圍:調查之地域範圍為台灣地區,包括台灣省、臺北市及高雄市。(3)
調查對象:為住於台閩地區年滿十二歲以上的國民。(4)調查項目:
受訪國民基本資料、旅遊決策資料、旅客動向資料、旅客消費資料、
旅遊到訪的據點、到訪的縣市、對旅遊地點及參與活動的觀感與滿意 程度、未旅遊原因。(5)調查方法:調查週期,定期按兩年調查一次;
調查方式,電腦輔助電話調查系統。(6)辦理機關:規劃研究單位為 交通部觀光局;調查執行單位為故鄉市場調查股份有限公司。
4.縣市統計要覽(以台北縣、台北市、嘉義縣、嘉義市統計要覽為參考 樣):(1)調查目的:主要目的為提供縣市一般概況暨主要施政成果,
以作公務統計設計、執行、考核之參考。(2)調查範圍:行政區範疇。
(3)調查項目:土地、人口、行政組織、農林漁牧、工商業及市鄉建 設、金融財稅、交通運輸、教育文化、衛生環境保護、社會福利、勞 工行政、社會治安、家庭收支、其他。(4)調查方法:調查週期,定 期每年調查一次;調查方式,要覽資料來源為本府各業務單位及所屬 機關造送之公務統計報表及本室直接向有關機關蒐集之資料。(5)辦 理機關、規劃研究單位為各縣市政府;調查執行單位為各縣市政府統 計室。
5.中華民國觀光年報:年報主要綜合四份之觀光局之調查報告:1 來華 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 2.國人出國旅遊消費及動向調查 3.國人國內旅 遊狀況調查 4.觀光旅遊服務業-遊樂場(區)業調查。(1)調查目的:
在來華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方面,為瞭解來華旅客動機、在華期間旅 遊動向、消費情形及觀感、意見,俾供訂定觀光宣傳推廣策略、估算 觀光外匯收入、規劃管理觀光遊憩區、並協調有關機關及觀光遊樂業 改善服務品質之參考;國人出國旅遊消費及動向調查:為了解國人出 國旅遊動向、行為特性、消費支出及滿意程度,以作為觀光主管部門 輔導國人出國觀光、旅行等管理及估計觀光外匯支出之依據,並可提 供國內外相關單位研擬推廣與行銷策略之參考;在國人國內旅遊狀況 調查方面:為了解台灣地區國民國內旅遊之特性、時機、動向與消費 型態等基本資料,以提供規劃觀光遊憩區、興建改善旅遊設施、提高 國民旅遊品質,及改善旅遊環境等施政之參考;在觀光旅遊服務業-遊樂場(區)業調查方面:為了解遊樂場(區)實質環境、市場需求 狀況、經營管理、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等基本資料,以供產業界分析 發展趨勢以及建立產業調查基礎資料,提供業者作為改善經營體質、
投資決策及公部門釐定觀光事業輔導管理政策之參考。(2)調查範圍:
本調查之地域範圍為中華民國台灣地區。(3)調查項目:來華旅客人 數、觀光外匯收入及支出、觀光旅館住用率、平均房價及本國及住宿 旅客人/夜統計、國民出國人數、觀光遊憩區遊客人數。(4)調查方法:
在調查週期方面,來華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每年一次;國人出國旅 遊消費及動向調查,每年一次;國人國內旅遊狀況調查,每隔兩年一 次;觀光旅遊服務業-遊樂場(區)業調查,每隔兩年一次。調查方式:
來華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為委託學術機構辦理;國人出國旅遊消費及 動向調查由交通部觀光局調查;國人國內旅遊狀況調查由交通部觀光 局調查;觀光旅遊服務業-遊樂場(區)業調查由交通部觀光局調查。
(5)辦理機關:交通部觀光局。
6. 文化統計:(1)調查目的:希望藉簡明的統計表示,將抽象的文化 活動予以量化,供各界於擬訂相關政策或規劃活動文化活動參考外,
並輔以簡要文字說明,俾利各界對國內文化事物有一概括性地瞭解。
(2)調查範圍:本調查之地域範圍為台灣地區,包括台灣省、臺北市 及高雄市及福建省金門、連江兩縣。(3)資料來源:除文建會執行業 務成果資料,內政部、教育部等部會主管相關資料亦編表納入。(4)
調查項目:文化資產、文化設施、藝術人力培育、文化支出、休閒文 化出版事業、文化交流、藝文活動及社會資源等單元。(5)調查週期:
定期按兩年調查一次。(6)辦理機關: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7.體育統計(1)調查目的:希望藉由蒐集有關體育發展現況、各項運 動場館設施情形及國民參與體育活動之情況資料,以為規劃施政之參 考,希望藉詳實、客觀、量化之統計資料,分析瞭解目前整體體育環 境全貌,作為體育決策與施政規劃之準據,並供社會各界參考、瞭解。
(2)調查範圍:台灣地區,包括台灣省、臺北市及高雄市及福建省金 門、連江兩縣。(3)資料來源:以本會重要公務統計或調查資料為主。
(4)調查項目:以本會主要業務項目的各類公務統計及相關特定類別 之統計調查資料。(5)調查週期,定期每年調查一次。(6)辦理機關: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8.中華民國統計年鑑:(1)調查目的:在明瞭一國土地、人口、政事、
資源等情況,以及經濟、社會之發展與變遷,俾對政府提供釐定政策
資源等情況,以及經濟、社會之發展與變遷,俾對政府提供釐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