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小節中我們要先判斷量刑系統的所條列的審酌因子,是否為毒品案件中法 官量刑的主要判斷。若絕大部分的因子顯著,這顯示量刑系統所提供的資訊可能 有量刑上的參考價值,也可能進一步運用到「量刑趨勢建議」在毒品案件上的模 擬。接下來,針對量刑系統,我們考量若法官以量刑系統資訊為基礎並做各審級 判決平均偏離時的線性調整 (即式 (1)) 是否有錨定效果存在,我們也將檢驗法 官量刑時是否以偏離作為調整基礎,或是只是將量刑系統資訊及各審級判決平均 作個加權平均 (即式 (2))。之後我們將再加入量刑系統審酌因子,探究除了在量 刑系統資訊及各審級判決平均之外,法官量刑時是否額外對某些審酌因子進行調 整(即式 (3))。最後,我們利用特徵迴歸,模擬「量刑趨勢建議」在毒品案件上的 應用,並以預測值取代前述量刑系統各態樣的平均,並重新將上述分析作一操作 (即式 (1) 到 式 (3))。
(甲)、量刑審酌因素
為了進一步了解司法院於量刑系統所選的審酌因素是否與實際判決的審酌 因素一致,我們利用所收集獲判有罪的案件來進行分析。Table A 即是以司法院 量刑系統的對觸犯毒品第 4 條第 2 項的建議量刑因子,以複迴歸方法驗證法官審 酌因素對所有樣本之判決刑期的重要性 (請見 M0-1),並分別比較地方法院 (M0-2) 和高等法院 (M0-3) 的審酌因素是否有所不同。
迴歸結果可以發現除了貪圖利益、國中學歷、以及毒品第 17 條第 2 項外,
絕大多數的審酌因素都是顯著的。在考量加重或減輕其刑的犯罪態樣中,累犯是 增加有期徒刑刑期的主要原因之一,若同時運用到刑法第 47 條以加重其刑,對 有罪者的刑期有 5.714 個月的正向效果,顯示即使當被告確認是累犯,法官仍然 會同時考量犯後態度與犯罪行為,並以刑法法條為依據斟酌刑期加重的程度。同 時若是有罪者有言詞卸責的行為,對有期徒刑刑期也有增加 5.063 個月的效果。
而降低有期徒刑刑期法官則以犯後態度為主要考量,迴歸結果可以發現,最常見 的良好犯後態度以毒品第 17 條第 2 項 (自白)、自首或自白以及有悔意為例,在 前兩者的迴歸結果可以看到,法官對自首之被告顯著大幅降低了 32 個月的有期 徒刑,但對自白採取較為嚴苛的認定,對有悔意之被告則予以更新的機會,同樣 擁有 3.676 個月的負向效果。其他含括所有情堪憫恕之行為態樣中,法官則以刑 法第 59 條為依據,對有罪者的刑期大幅降低了 20.133 個月。
另外,以行為態樣種類和行為人資訊上,有毒品販賣和運輸的案件刑期相較 於製造之案件顯著為高,表示法官更在乎對散佈毒品者的懲罰。而行為人的教育 程度對刑期考量的重要程度也十分顯著,學歷越高則越能將自己的刑期降低。只 有貪圖利益並不顯著,因在案件判決中,基於圖利之目的有製造、運輸或販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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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價格
毒品公克
法院別
年份
N 7228 4343 2885
R
2 0.329 0.437 0.218Notes: *** p<0.001, ** p<0.01, * p<0.05, + p<0.1. This model includes all cases.
(乙)、量刑系統下法官量刑模式
接下來我們分別以式(1)—也就是各級法院以量刑系統為中心計算偏離值做 為參考與式(2) –也就是沒有限制的狀況,法官量刑不以偏離值而以各級法院量刑 與量刑系統為參考進行分析。在此,我們假設各類特徵樣態的判刑均已被充分考 慮於各級法院的判刑與量刑系統,因而在此我們先不放入案件的特徵。此外,由 於三年內同一地院相同特徵樣態的筆數較少,也因此在各項資料都存在下,迴歸 樣本數也驟降為 215 筆。
Table B 則以式 (1)—即偏離值為中心,加入律師效果做迴歸分析,以探討地 方法院的錨定效果。刑期偏離值分別以 105-107 年的判決刑期對 101-103 年的量 刑系統平均刑期相減,以及 108 年的判決刑期對 101-106 年的量刑系統平均刑期 取差異值。類似地,法院判案時可能參考相同特徵案件所屬地院、同高(分)院所 轄所有地院以及同高(分)院之均值與量刑系統平均刑期的偏離值。我們考慮不同 設定,M1 不含年份或地院固定效果、M2 只含年份固定效果,M3 含年份與地 院固定效果,又依全樣本 (105-108 年)、量刑 103 年版樣本 (105-107 年)、量刑 106 年版樣本 (108 年) 等時段進行分析。
M1 與 M2 中可以發現,若以偏離值作為參考,相同態樣下「屬同高院所轄 地院的平均判決刑期」或「高等法院的平均判決刑期」與量刑平均刑度的偏離值 效果均為正向顯著,且在加入地方法院的固定效果之後,M3 的顯著結果也沒有 太大的變化。然而在加入區分了 105-107 年與 108 年的兩個時間段的判決條件 後,雖然樣本數不多,但可發現 105-107 年的錨定效果以「屬同高院所轄地院」
的相同態樣判決更為顯著,108 年則是法官以「高院法官的平均偏離值」做為主 要參考,而非第一審級的平均偏離值,顯示量刑系統在加入 104-106 新資料後公 開的建議刑期與統計數據發表後,反而參考「高院法官的平均偏離值」來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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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B 量刑系統下地院法官以偏離值作為錨定效果
M1 M2 M3 (105-108) M3 (105-107) M3 (108)
Coef. Std. Coef. Std. Coef. Coef. Coef. Std. Coef. Std.
相同態 樣 下同一 地 院
偏離 -0.078 (0.168) -0.065 (0.171) -0.011 (0.176) -0.294 (0.210) 0.158 (0.342)
相 同態 樣 下 屬同 高 院
所有地院之偏離 0.480* (0.187) 0.473* (0.190) 0.431* (0.197) 0.656** (0.243) 0.369 (0.351)
相同態 樣 下 直屬高 院
偏離 0.145* (0.071) 0.155* (0.074) 0.193* (0.077) 0.102 (0.098) 0.210+ (0.109)
公設辯護人 2.987 (5.005) 3.462 (5.103) 2.081 (5.193) 5.130 (6.438) -2.320 (7.333)
選設辯護人 7.592 (4.856) 7.867 (4.909) 3.575 (4.899) 8.751 (6.145) -6.150 (6.847)
Constant 2.986 (4.272) 1.620 (7.223) -4.534 (15.425) -31.222+ (16.952) 64.625* (24.512)
固定效果
地方法院
年份
N 215 215 215 122 93
R
2 0.191 0.193 0.328 0.342 0.619Notes: *** p<0.001, ** p<0.01, * p<0.05, + p<0.1. This model includes all cases.
於前一節介紹,地院法官也可能平均值作為錨定效果,此時我們可以放寬 迴歸式 (1) 成為式 (2),且於式 (2) 下當相關錨定系數合為 1 時,可成為特例而 變成以偏離值作為錨定效果。Table C 整理了量刑系統下地院法官以平均值作為 錨定效果的迴歸結果。
在這個不受限的模型下,我們首先由 M1 與 M2 中可以發現,若以偏離值 作為參考,相同態樣下只有「屬同高院所轄地院的平均判決刑期」與「高等法院 的平均判決刑期」與「量刑平均刑度」為正向顯著,且在加入地方法院的固定效 果之後,M3 的顯著結果也沒有太大的變化,這顯示量刑系統發揮了部份的功效。
在加入區分了 105-107 年與 108 年的兩個時間段的判決條件後,雖然樣本數不 多,但可發現 105-107 年的效果與全樣本類似,但 108 年起雖然為正但皆不顯著,
這顯示法官在量刑上,似乎已存在別的考量。另檢定是否為特例而成為式 (1) 以 離差為中心的錨定效果上,我們發現除了 108 年不顯著外,其餘均拒絕虛無假設。
這顯示,在 105 年到 107 年法官在審理同特徵且較常發生的案件上仍以各院的 平均與量刑系統的平均為準,但 108 年加入新資料後發布新平均後,似乎不能否 認以偏離值為調整核心而成為法官判決的錨定效果。
24 Fixed Effects
地方法院
Notes: *** p<0.001, ** p<0.01, * p<0.05, + p<0.1. This model includes all cases. 假設檢定的值為 p-value。
然而,上述的結果係以這些平均值已充分提供了各特徵對法官判刑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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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 p<0.001, ** p<0.01, * p<0.05, + p<0.1. This model includes all cases. 假設檢定的值為 p-value。
(丙)、模擬量刑趨勢建議下法官量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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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 p<0.001, ** p<0.01, * p<0.05, + p<0.1. This model includes all cases.
Table F (相對於量刑系統下的 Table C) 則模擬了迴歸系統下地院法官以平 Fixed Effects
地方法院
年份
T-test
(H0:預測係數加總為 1) 0.000*** 0.014* 0.663 0.515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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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2557 2557 2557 1646 911
R
2 0.399 0.403 0.415 0.400 0.463Notes: *** p<0.001, ** p<0.01, * p<0.05, + p<0.1. This model includes all cases. 假設檢定的值為 p-value。
仿照 Table D,我們也允許法官於量刑時參酌量刑系統的審酌因素,並以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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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 p<0.001, ** p<0.01, * p<0.05, + p<0.1. This model includes all cases.假設檢定的值為 p-value。
綜上所述,若利用特徵迴歸模擬「量刑趨勢建議」在毒品案件上的應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