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 名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學校教育部
電腦代碼 1 1 0 3 1 2 地 址 73042 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 101 號
網 址 http://w3.hysh.tnc.edu.tw
電 話 (06)656-7449 傳 真 (06)659-1935 招生目標 招收具備美術專長,得以在美術方面深造,且輔導其適性發展。
招生名額 2 人
錄取方式 及 參酌順序
符合報名資格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錄取之參酌順序依序為:
一、 獎項成績比序為:(1)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特優(2)全國學生 美術比賽(美術班組)優等(3)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甲等(4)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特優(5)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
優等(6)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甲等(7)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 人賽第一名(8)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二名(9)國際性正式美術比 賽個人賽第三名。
二、 遇同一等第時,參賽作品類別依序為:(1)西畫類(2)水墨畫類(3)書法 類(4)帄面設計類(5)漫畫類(6)版畫類。
三、 依成績最優作品類別排序後,若仍有需要,則再採計國中在學期間各參賽作 品類別獲獎情況,依得獎等第換算積分,再照總積分高低依序錄取。
得獎名次換算積分對照表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 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 等 第 特優 優等 甲等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積 分 5 3 1 5 3 1
備 註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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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資料表
校 名 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學校教育部
電腦代碼 1 3 0 3 0 5 地 址 90065 屏東市忠孝路 231 號
網 址 http://www.pths.ptc.edu.tw
電 話 (08)765-6444 轉 250、201 傳 真 (08)733-4418 招生目標 招收美術資優之學生,得以在美術方面深造,輔導其適性發展。
招生名額 2 人
錄取方式 及 參酌順序
符合報名資格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錄取之參酌順序依序為:
一、 獎項成績比序為:(1)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特優(2)全國學生 美術比賽(美術班組)優等(3)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甲等(4)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特優(5)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
優等(6)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甲等(7)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 人賽第一名(8)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二名(9)國際性正式美術比 賽個人賽第三名。
二、 遇同一等第時,參賽作品類別依序為:(1)西畫類(2)水墨畫類(3)帄面 設計類(4)書法類(5)漫畫類(6)版畫類。
三、 依成績最優作品類別排序後,若仍有需要,則再採計國中在學期間各參賽作 品類別獲獎情況,依得獎等第換算積分,再照總積分高低依序錄取。
得獎名次換算積分對照表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 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 等 第 特優 優等 甲等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積 分 5 3 1 5 3 1
備 註
1. 本校美術班為一類組(社會組),以培養從事藝術相關工作者為教學目標,
加重觀念與涵養的要求,因此學術科並重。請家長及同學在申請時,審慎 考慮個人特質,適性入學,以期能適應美術班之學術科課業要求。
2.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
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資料表
校名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學校教育部
電腦代碼 1 3 4 3 0 4 地址 90077 屏東縣屏東市和帄路 429 號
網址 http://web.dtjh.ptc.edu.tw
電話 (08)766-3916 轉 125、230 傳 真 (08)766-4050 招生
目標 招收具備美術專長,得以在美術方面深造,且輔導其適性發展。
招生
名額 2 人
錄取 方式 及參 酌順 序
符合報名資格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錄取之參酌順序依序為:
一、 獎項成績比序為:(1)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特優(2)全國學生美術比 賽(美術班組)優等(3)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甲等(4)全國學生美術 比賽(普通班組)特優(5)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優等(6)全國學生美 術比賽(普通班組)甲等(7)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一名(8)國際性正式 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二名(9)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三名。
二、 遇同一等第時,參賽作品類別依序為:(1)西畫類(2)水墨畫類(3)版畫類(4)
帄面設計類(5)漫畫類(6)書法類。
三、 依成績最優作品類別排序後,若仍有需要,則再採計國中在學期間各參賽作品類別 獲獎情況,依得獎等第換算積分,再照總積分高低依序錄取。
得獎名次換算積分對照表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 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 等 第 特優 優等 甲等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積 分 5 3 1 5 3 1
備註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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