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年前曾失業 0.0031 0.0030
(0.0022) (0.0027) 4–5年前曾失業 0.0003 0.0015
(0.0019) (0.0021) 6年前曾失業 −0.0061 −0.0057
(0.0066) (0.0070)
控制夫妻經濟變數 Yes Yes
控制夫妻教育程度及其他變數 Yes Yes Pseudo R-square 0.0469 0.0470 Log likelihood value −53,490.2 −51,822.2
期數(Time Period) 7 7
家庭樣本數 98,679 95,777
註: (.) 為標準誤;∗∗∗代表在1%水準下顯著;∗∗在5%水準下顯著;∗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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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丈夫失業對期平均每月薪資的影響
5.2 失業影響離婚的管道: 失業對所得及就業機率的影響
上一小節的估計結果顯示,丈夫失業對夫妻的婚姻有負面的影響。 經濟學 家一般認為,丈夫失業是透過 「造成家庭所得損失」 這個管道而對離婚有 所影響。 因為丈夫的所得是夫妻兩人決定結婚的因素之一, 也是維持婚姻 穩定的特質(Becker, Landes, and Michael, 1977; Becker, 1981)。 因此當丈 夫的所得遇到衝擊, 就有可能會對婚姻造成負面的衝擊。 在文獻中, 經濟 學家發現失業事件對失業者所得的影響不僅僅是失業當時而已,而會維持 一段時間,14 由此可見丈夫經歷失業可能會造成家庭所得的長期損失。 這 一小節的目的,在於檢視丈夫失業對其未來薪資(投保月薪)與勞動市場就 業狀況的影響。
圖1表現的是丈夫若曾經歷失業,對其未來4至6年平均每月薪資的影 響。 這是以每年的平均每月投保薪資作為應變數,15 對 N 年前是否曾經 失業的虛擬變數,及其他控制變數所估計的迴歸結果,其中N 包含1年、2 年、3年以及4至6年。 由於我們想探討失業之後4年以上的影響,因此我們
14文獻上發現失業對所得的影響時間大約1年至6年左右,見Couch and Placzek (2010) 的討論。
15平均每月投保薪資已經過以西元2000年為基期的物價指數加以平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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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丈夫失業對其就業狀況之影響
刪去2002年至2005年失業的樣本。16 這裡所採用的迴歸模型是參考 Elia-son and Storrie (2006) 所使用的方法, 以縱斷面的總和觀察值採用 OLS 估計。17 圖上的每一點代表失業虛擬變數的估計係數, 每個係數都顯著地 異於0, 括弧中的數值代表估計係數佔樣本觀察值平均每月薪資的幅度大 小(percent effects)。 我們可看出,因公司關廠而失業的薪資損失小於廣泛 的非自願性失業, 丈夫在廣泛非自願性失業後1年平均月薪約損失7,562 元左右,損失金額約佔樣本觀察值平均投保月薪24,018元的31%;而經歷 公司關廠失業後1年的平均月薪約損失4,090元, 約佔樣本觀察值平均投 保月薪的17%。 失業事件的負面衝擊一直到失業後4至6年仍然顯著,失 業後第4至6年的平均每月損失仍有2,000至3,000元(約佔平均月薪8%–
12%)。
圖2顯示丈夫失業對其勞動市場就業狀況的影響。 此處應變數為丈夫 每年就業狀況, 若當年投保薪資不為0則視為當年有就業, 就業狀況之應 變數為1,其餘為0,解釋變數與圖1模型相同。 圖2中每一個點所代表的估
16刪去2002–2005年失業的樣本之後, 在探討廣泛非自願性失業時的家庭樣本數為
94,780個,探討公司關廠失業時的家庭樣本數為94,037。
17Eliason and Storrie (2006)是以matching的方式建構出曾經歷失業及未曾經歷失業 的panel data,因此其在使用pooled (OLS) estimate估計時並未控制其他的控制變數。 我 們除了控制其他背景變數之外,迥歸式估計係數的標準誤還對家庭進行clus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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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係數均顯著異於0,括弧中的數值代表估計係數佔樣本觀察值平均就業 率的幅度。 我們可看出,廣泛的非自願性失業對就業機率的負面影響大於 公司關廠失業。 丈夫在經歷非自願性失業後1年的就業機率,較未經歷失 業事件者減少將近20個百分點,約佔平均就業機率0.82的24%;而經歷公 司關廠失業後1年就業機率約減少10個百分點,僅佔平均就業率的12%。 雖然在經歷失業後2年的就業機率減少的幅度有縮小,但失業後3年的就 業機率又再度下降,失業後4至6年的就業機率較未失業者減少約8至10 個百分點(約佔平均就業率的10%–12%)。
由圖1與圖2的結果可歸納為下列幾點: (1)失業對一個家庭所得衝擊 有長期性的影響。 丈夫若曾經歷失業,這個衝擊對其薪資與勞動市場的就 業機率的影響,會持續至少4至6年。 由於我們的資料僅能觀察到7年的薪 資與勞保投保狀況, 因此無法估計大於6年的失業影響情形, 然而我們的 估計結果與現有文獻相互呼應。 大部分研究 「失業對所得損失影響」 的文 獻發現失業對失業者所得的負面影響持續期間大約1至6年 (例如 Topel (1990); Ruhm (1991); Carrington (1993); Jacobson, LaLonde, and Sulli-van (1993); Stevens (1997); Kletzer and Fairlie (2003); Eliason and Storrie (2006); Couch and Placzek (2010)); (2)整體而言,失業對薪資衝擊的幅度 較對就業機率衝擊的幅度來得大。 這項發現與Eliason and Storrie (2006) 以瑞典的資料估計出的結果相類似。 這可能是因為丈夫失業之後為了維持 生計,會盡快地找工作,但找到的工作之薪資水準可能不若以往來得高; (3) 廣泛非自願性失業的負面衝擊大於公司關廠的失業。 這可能是因為廣泛的 非自願性失業與失業者個人特質關聯性較強,例如, 被公司解雇的員工再 次找到工作的機率可能較低,薪資損失也因此比較大。
綜而言之,本研究發現,丈夫若經歷失業,對其未來的薪資與就業狀況 均有不利的影響。 這些對丈夫所得以及勞動市場的衝擊, 進而可能對婚姻 的穩定性造成負面的影響,對婚姻是一個很大的考驗。
6 失業對離婚影響的異質性分析
由前述分析結果, 我們得知丈夫若經歷失業會增加離婚的機率。 然而, 失 業對離婚的影響程度有可能會因為家庭某些特性的不同, 而有所不同。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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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節我們分別將家庭依據丈夫的結婚年齡、 丈夫的教育程度以及丈夫的月 薪高低為區分,來檢視丈夫失業的效果是否會因此而有程度上的差別。 由 於因公司關廠而定義的失業與個人或家庭特質較無關連,以下分析我們將 專注於因公司關廠的失業效果。
6.1 依丈夫結婚年齡為區分
表7之第(1)欄與第(2)欄列出依丈夫結婚年齡來區分樣本所作的分析結 果,此處以30歲來作為分水嶺。 Becker (1981)曾指出,結婚年齡愈晚的夫 妻,離婚率越低,這是因為其在婚姻市場搜尋另一半的時間較長,搜尋成本 較高,一旦結了婚之後也較不容易離婚。 我們在第(1)欄與第(2)欄可看 出,丈夫結婚年紀大於30歲的樣本家庭之平均離婚機率為0.08,的確小於 結婚年紀較年輕的樣本 (0.13),符合Becker (1981)的推論。 然而,失業的 效果在結婚年紀較高的族群卻比較大且顯著。 丈夫在30歲以上才結婚的 夫婦中,若丈夫曾經歷失業,則離婚的機率會較丈夫未失業的夫婦高出1.5 個百分點,這個邊際影響佔平均離婚率的19%, 效果頗大。 反觀丈夫在未 滿30歲就結婚的夫婦,失業效果並不顯著。 另外,在這兩個族群中,妻子的 失業都沒有顯著的效果。
造成這個結果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在我們的樣本中,結婚年齡在30歲 以後的丈夫,其在1999–2005年之間失業的平均年齡也大於結婚年齡小於 30歲的族群,18失業年齡愈高,愈不容易很快地找到工作,而且失業所帶給 失業者的挫折感越強烈,對家庭的負面衝擊可能愈大,進而影響到離婚的 機率。
6.2 依丈夫教育程度為區分
表7之第(3)欄與第(4)欄列出依丈夫教育程度來區分樣本,所分析的結 果,以大專學歷為分水嶺,在所有的家庭樣本中,擁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丈夫 約佔46%,高學歷的比重頗高。 我們可看出,高學歷丈夫家庭的平均離婚
18在我們的樣本中,丈夫結婚年齡大於30歲的族群中,平均丈夫結婚年齡為33歲,其中 失業的年齡平均為35歲; 丈夫結婚年齡小於30歲的族群中, 平均丈夫結婚年齡為25歲, 其中失業的年齡平均為2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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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丈夫失業對離婚的影響,依丈夫結婚年齡、教育程度與投保月薪區分(橫斷面資料,Probitmodels邊際效果) Y=離婚之間斷變數 丈夫結婚年齡丈夫教育程度丈夫勞保投保月薪 30歲以上29歲以下大專以上高中以下高於2.4萬低於2.4萬 (1)(2)(3)(4)(5)(6) 平均離婚率(a)0.08050.12590.06300.15070.06030.1554 丈夫曾經歷公司關廠失業(b)0.0153∗∗0.00720.00650.0137∗0.00250.0212∗∗∗ (0.0067)(0.0061)(0.0045)(0.0083)(0.0043)(0.0086) Percenteffect(|b/a|)%19.005.7210.329.094.1213.64 妻子曾經歷公司關廠失業(c)−0.0014−0.00240.0032−0.00770.0002−0.0066 (0.0047)(0.0046)(0.0033)(0.0060)(0.0031)(0.0065) Percenteffect(|c/a|)%1.741.915.087.760.304.25 控制夫妻經濟變數YesYesYesYesYesYes 控制夫妻教育程度及其他變數YesYesYesYesYesYes PseudoR-square0.15670.20210.16990.16950.16680.1635 LogLikelihoodvalue−7,591.3−19,174.9−8,538.6−18,282.5−8,545.6−18,293.1 家庭樣本數32,27763,50043,78651,99145,08450,693 註:(.)為標準誤;∗∗∗ 代表在1%水準下顯著;∗∗ 在5%水準下顯著;∗ 在10%水準下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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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僅有約0.06, 比低學歷丈夫家庭的平均離婚率的一半還要低,這與前述
結婚年齡的高低有相同的解釋理由。 高學歷者, 結婚年齡較高, 其在婚姻 市場的搜尋成本也較大, 一旦結了婚就較不容易離婚。 然而, 高學歷丈夫 與低學歷丈夫這兩群樣本家庭的失業效果相差不大,高學歷丈夫若經歷失 業,其增加離婚的機率約0.65個百分點,失業效果約為10%,但這個效果在 統計上沒有顯著性;而低學歷丈夫若經歷失業,將會增加離婚機率約1.37 個百分點, 雖然邊際影響為前者的2倍,但失業效果約為9%,與前者相差 不多,只是低學歷丈夫的失業效果在10%顯著水準下具統計顯著性。
第(3)欄與第(4)欄的估計結果顯示,在夫妻的所得以及其他家庭背景 變數不變的情況之下,低學歷丈夫的失業會增加其夫妻離婚的機率,而高 學歷丈夫的失業效果則不顯著。 這可能是因為低學歷的丈夫可能平均收入 較少,家庭所得原本就較低,家庭背景也較可能處於劣勢,若再經歷失業的 打擊,不管是所得的衝擊抑或是夫妻之間情緒的緊繃,都會對婚姻有不利 的影響。
6.3 依丈夫的投保月薪高低為區分
鑑於上一小節發現,低學歷丈夫有稍微顯著的失業效果,其原因可能是因 為收入較少的緣故,我們遂再以丈夫投保月薪的高低來區分家庭樣本,來 檢視失業效果是否真的會因為月薪的高低而有所不同,估計的結果列於表 7之第(5)欄與第(6)欄。 此處的月薪指的是勞工保險的投保月薪,會比實 際的薪資來得低,但與實際薪資成一定的正向關係。 在表1的基本統計量 中顯示,丈夫的平均每月投保薪資約為24,000元, 因此我們以這個金額來 作為分水嶺,投保月薪大於24,000元的丈夫被歸類於較高薪資族群, 低於
24,000元者則被歸類於較低薪資族群。
由第(5)欄與第(6)欄我們可看出,在離婚率部分,較高薪資族群的平
由第(5)欄與第(6)欄我們可看出,在離婚率部分,較高薪資族群的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