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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科技部研究計畫

「平等的底線與界線——以歐洲性傾向與家庭生活爭議為中心」

服務機關: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 姓名職稱:翁燕菁 助理教授

派赴國家:法國(巴黎)

出國期間:104 年 7 月 6 日至 7 月 14 日 報告日期:10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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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 年歐洲研究學會以 « Contradictions: Envisioning European Futures » 為主題,面對 危機與轉機,此次會議主題圍繞在各類重大區域爭議上,筆者對歐洲人權法院與各國同 性家庭關係的研究,也因此通過初審,列於性別研究組提出報告。筆者執行之科技部研 究計畫已近尾聲,希望藉此次發表機會,試探跨法學與性別研究路徑的可行性。尤其歐 洲研究學會向來以政治學者為主力,雖為跨學科論壇,但更為重視社會科學研究方法,

為區域社會科學研究之年度盛會。經過這次會議,諸多法律政治學研究者的最新發現,

似乎能夠支持筆者研究論點,獲益良深。希望論文能順利投稿跨學科之性別研究期刊。

目次  

摘要 ... 1  

目次 ... 1  

本文 ... 2  

與會目的 ... 2  

與會過程 ... 3  

心得與建議 ... 10  

附錄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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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  

與會目的

 

歐洲研究學會 (Council for European Studies, CES) 為歐洲研究之重要國際學術組織,設 立自 1970 年,如今堪稱以歐洲區域研究為核心之領航級國際學術會議,涵蓋法學、政 治學、經濟學、社會學等研究領域,多年以來由歐美兩端會員學院間輪流舉辦,研討會 退稿率高達五成以上(2015 年會議約為 1000/2150)。筆者近年以歐洲人權法為研究中 心,尤其涉及近年歐洲較為敏感之同性伴侶制度問題,亟欲藉由這類國際會議發表研究 成果,希望能透過專家意見修正自身不足之處,尤其渴望廣為認識其餘歐洲研究專家對 整體歐洲情勢的觀察。

2015 年歐洲研究學會國際研討會為第 22 屆,以「矛盾:展望歐洲未來」(Contradictions:

Envisioning European Futures) 為題,於法國巴黎舉行年會,主辦方正是法國法政學界赫 赫有名的巴黎政治學院,參與學者共近千人,分別於巴黎政治學院三棟建築中進行為期 3 日的發表討論。研討會議程相當緊湊,每天平均 4 場小組會議,外加 1 場一般性討論 會,中午另排有學會工作網絡之內部成員午餐會議,3 天總計 311 場討論會,每日同一 時段便有 25 場上下的討論會同時於大會 3 個會議地點進行。主辦單位這次特地動用國 家行政學院 (École national administrative) 遷校後易主之歷史建築,內部全新整修,投 影及電腦軟硬體配備甚佳,充分展現對會議的高度重視。

筆者這次發表主題為 « European Consensus Facing an East-West Divide: From the Recent ECHR Jurisprudence on Prohibition of Sexual Orientation Discrimination »,係執行科技部 補助專題研究「平等的底線與界線——以歐洲性傾向與家庭生活爭議為中心」計畫之成 果。本文主要以歐洲人權法院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於 2013 年兩項重要判 決為中心,審視歐洲人權公約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締約國對同性伴 侶關係制度性保障,從中討論歐洲人權法上平等與不歧視的理想與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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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過程

 

7 月 6 日至 7 月 7 日:啟程、抵達

此次會議自 7 月 8 日上午 9 時起,並無開幕式等儀式,而是緊鑼密鼓直接展開小組報告,

僅自 7 月 7 日開始接受報導。筆者搭乘 7 月 6 日晚間自桃園機場起飛之國泰航空班機(長 榮直飛班機須候補,因此自其餘航空取價格低者採購之,未選擇本國航班),經香港轉 機,於開幕前一日抵達法國巴黎。此次落腳地點為昔日友人推介之民宿套房,在暑期旅 館租金偏高的巴黎,不失為理想選擇,尤其距離會場 步行僅需 15 分鐘。

由於筆者排定於 7 月 8 日下午報告,因此抵達盥洗後,

下午留在民宿中準備投影片與報告內容。傍晚趁著超 市營業中,出門採購必要之飲水與食物後,約晚間 9 時即就寢,準備迎接隔天自上午 9 時持續至傍晚 8 時 的議程。

7 月 8 日:首日議程

上午自 8:30 開始報到,9:00 準時開始各小組議程。由於首日一早報到人數較多,作業 上有所延誤,筆者如同許多參與學者,約遲到 10-15 分鐘才順利進入會議現場。大會是 以晚間論壇取代傳統的開幕式,白天則密集排定議程,允許學者在精神最佳的狀況下進 行報告,其作法很值得參考。

筆者選擇的首場討論,主題為:Understanding the Emergence of Populist Movements in Europe。筆者因 期深入歐洲平等權爭議,有必要多方面了解歐洲各 國面對的保守運動挑戰,反政府大眾型運動便為其 中 重 要 面 向 。 這 場 討 論 中 , Salzbourg 大 學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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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nhard Heinisch 教授發表關於奧地利與捷克的研究,便透露出兩國民眾對於「菁英階 層」與「跨國企業」的疏離感與排斥感。雖然歐洲目前所謂的「第三勢力」,一般簡化 為反移民的極右派浪潮,但透過這場討論仔細觀察各國,可知並非各國都糾結在移民議 題上,奧地利便是一例。反菁英、反同志、反商仇富、反移民難民,甚至反歐盟,其實 可能都是歐洲各國面對決策機制無法處理最基本

失業問題的反彈。

每場討論休息時間為 15 分鐘,上午會場一樓有咖 啡與簡單早點招待,全天也同時設有出版社攤位,

方便學者參考最新出版品,也有出版商代表出席介 紹期刊、洽談出版等。

11:00 的場次,筆者選擇另一個歐洲目前甚為熱門的挑戰議題:Religion in Europe : Deep Roots and New Shoots。這個場次的報告學者都是同一個跨國研究小組的成員,討論的 方向與筆者另一項研究有關,亦即各國的世俗主義與宗教「文化化」(culturalisation),

同時涉及歐洲人權法院、歐盟法院等對宗教自由的立場。這 場討論中,筆者曾向 Bern 大學的 Christian Joppke 教授提問,

引發另一位義大利學者參與討論,義大利學者支持筆者對 歐洲人權法院 2011 年 Lautsi and Others v. Italy 判決的觀點,

認為歐洲人權法院是否全然同意義大利政府觀點一事,尚 有爭論餘地。

中午休息時間僅 1 小時 15 分鐘 (12:45-14:00),簡單於附近採買冷餐並於會場提供之休 息區用餐後,緊接著就是筆者參與報告的場次,討論主題為:Experiencing and Fighting Discrimination 。評論人為柏林洪堡大學 (Humboldt-Universität zu Berlin) 的 Gokce Yurdakul 教授。Yurdakul 教授專長為性別研究,同時近年也專注於多元文化與女性宗教 自由議題。報告大致順利,只是時間控制不當,超過約 1 分鐘。Yurdakul 教授認為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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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文章已經頗為完備,應該可以在 heteronormality 概念 外,再融入有關男性氣質 (masculinity) 的論述,可以加 強同性家庭關係在歐洲最受壓迫的背景因素。此外,同場 報告者中,來自波蘭的 Gothenburg 大學 Wojnicka 教授報 告的主題,與筆者研究略有關係,雖然以男女平等為主,

但跨國研究計畫中,多少反映各國社會對於「性別」

(gender) 的敏感度與接受度,甚至可以察覺,對中歐國家 而言,這個概念的「外來者」成分,仍然相當濃郁。

本日第四場次 (16:00-17:45),筆者選擇同日首場議題作為延伸,透過學者報告觀察以反 歐洲為訴求的大眾運動,主題為:Populist Critique of the

European Project。該場次參與人數相當多,以至於筆者 只能席地而坐。這場雖然只有 3 篇論文,但討論非常熱 烈,研究方法也非常有趣。雖然主要採取筆者較為陌生 的量化分析,但似乎都能指出反歐洲論述與前述反菁英、

反外者(亦即將歐盟視為「外者」)的趨勢。

本日最後場次於 18:00 開始(法國一般晚餐時間較遲,約 20:00),登場的是大堂引言辯 論,辯論核心正是本次會議主題:Envisioning European Futures。值得注意的是,此處

「未來」用的是複數形式,引言人之一也不忘強調,歐洲的未來有許多面向需要觀察,

除了相互參照之外,亦不失共同歷史的根源,例如 國族主義與自由經濟。其中,歐盟本身倡議之道德 價值與歐盟內部對「新」道德價值的反彈,堪稱矛 盾卻饒富深意。充滿矛盾的歐洲,是本場辯論的共 同結論。討論者就個人宗教自由與世俗實質平等議 題提出的觀點,也給筆者不同以往的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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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9 日:會議第二日

本日筆者幾乎全程參與法實證研究群組之系列討論。由於會議原本與法學較有關聯的場 次已經相當有限,加上原訂前歐洲人權法院法官 Tulkens 女士的演講也取消,筆者不得 不調整參與的模式,以期能夠在雷同學術興趣外,更深入理解歐洲法社會學與法律議題 研究的視角。本系列討論皆於同一間討論室 J104 進行,參與相當踴躍,每場都出現座 位不夠而需延伸至窗台或門外的盛況。

首先登場的主題是:Shaping the European Court’s Power:

National Courts, Governments, and Civil Society。Denver 大學 Conant 教授的統計揭示,歐洲各國法院引述並適用歐盟法 院裁判的情況相當不同,其中以捷克法院服膺度最高,而 由 Copenhagen 大學 Wind 教授率領團隊的經驗研究,則對 筆者此次報告主張具有理論背景支撐之效,其研究指出,

歐洲各國最高法院或憲法法院,並不僅單純引述歐盟法院 或歐洲人權法院見解,而是依其觀點解釋憲法或內國法。不 過有趣的是,在丹麥的例子中,下級法院對於歐洲法相當陌生,法官也僅具有如同公務 員般的地位,並無與政治勢力相抗衡的地位,顯然與德法等國狀況有所差異。

11:00 的場次,緊接著是另一組經驗法學研究,主 題 為 : Beyond Hysteria and Denial: Political Responses to Court-Driven Free Movement。整體上,

本場次報告都有一個共同預設立場:歐盟法院可以 就原則加以定義,但各國立法者仍然保有一定的規 範裁量空間。Bremen 大學 Werner 教授的實證研究,

相當顛覆一般對歐盟法院政治化(或被迫政治化)的見解,認為歐盟法院決議時十分謹 慎地使其判決對歐盟會員國造成最小程度衝擊,並且保留一定的法律不確定性,以便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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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法、行政、司法等機構裁量。不過,這個觀點當然也構成本場次最熱烈的討論與批 評。

午餐過後的下午場次,法實證研究群組仍然呈現爆滿情況,筆者坐了一上午的窗台後,

午餐過後的下午場次,法實證研究群組仍然呈現爆滿情況,筆者坐了一上午的窗台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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