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欲列印藥價申報總表時
1. 選取「申報年季」後按列印功能鍵,產製「全民健康保險藥價調查申 報/受理轉檔總表」。
2. 欲重新查詢時,按清除功能鍵,將畫面全部欄位內容清為空白。並帶 出各欄位之初始值。
3. 「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藥 價 調 查 申 報 / 受 理 轉 檔 總 表 」 格 式 如 下 :
4. 將「全民健康保險藥價調查申報/受理轉檔總表」及「確認書」印 出,確認資料正確性,加蓋公司大小章,填妥確認書欄位後,寄 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地址:台北市大安區 10634 信義路 三段 140 號)。
六、 藥價調查-批次新增-轉檔
七、 藥價申報-轉檔處理後查詢 (一) 點選此作業畫面如下。
(二) 欲查詢批次藥價申報狀況時
1. 欲查詢資料時,輸入查詢資料的條件後,按查詢功能鍵,若未輸入任 何欄位,即表示以預設值查詢。
2. 欲重新查詢資料時,按清除功能鍵,將畫面全部欄位內容清為空白。
並帶出各欄位之初始值。
3. 按查詢功能鍵,回覆畫面如下,報表有「轉檔受理總表」、「異常明 細資料」以及「總表明細資料」三功能。
(1) 「全民健康保險藥價調查申報/受理轉檔總表」,此報表可看到此次 轉檔資料之結果,包括「申報年季」、「申報總筆數」、「轉檔錯 誤筆數」等摘要,請務必確認「轉檔錯誤筆數:0」後,才代表此次 轉檔資料完全符合申報格式之定義。若「轉檔錯誤筆數」不為 0,請 修正申報資料至正確為止。
(2) 在此可看到轉檔正確或錯誤筆數清單。此報表﹙全民健康保險藥價調 查申報/受理轉檔總表﹚轉檔筆數完全正確並列印後,蓋各醫療院所 之大小章,寄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台北市信義路三段 140 號﹚,才算完成申報作業。
(3) 選擇「異常明細資料」之「下載」,「全民健康保險藥價調查媒體申 報異常清單」,此報表顯示該次上傳資料中,不符合申報格式定義 之項次以及該項次之錯誤註記,供藥價調查申報者參考。
(4) 選擇「總表明細資料」之「下載」,「全民健康保險藥價調查媒體申 報轉檔後明細資料表」,此報表顯示該次上傳資料中,所有資料之 彙總結果﹙院所代碼、藥品代碼、第一月銷售量/銷售金額、第二月 銷售量/銷售金額、第三月銷售量/銷售金額以及當季銷售量/銷售金 額﹚,提供藥商參考。
八、 藥價申報-更正申請作業 (一) 點選此作業畫面如下。
(二) 欲申請更正藥價調查申報資料時
1. 欲申請更正時,輸入查詢資料的條件後,按查詢功能鍵,若未輸入任 何欄位,即表示以預設值查詢。
2. 欲重新查詢資料時,按清除功能鍵,將畫面全部欄位內容清為空白。
並帶出各欄位之初始值。
3. 按查詢功能鍵,回覆畫面如下,已核對資料才能更正申報。
4. 勾選欲申請更正的藥價資料後,按申請功能鍵後,可列印申請更正申 報報表,寄至健保署相關業務窗口申請更正申報流程。
九、 藥商資料修改作業
(一) 點選此作業畫面如下。
(二) 欲修改藥商資料時
選擇「藥商資料修改作業」顯示藥商基本資料,資料修正完畢按修改 功能鍵,資料儲存進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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