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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資料調查與分析

第四節 行駛速率分析

第四節 第四節 行駛速率分析 行駛速率分析 行駛速率分析 行駛速率分析

本研究擷取綠燈剩餘 5 秒之汽機車資料以比較開啟與關閉行人倒數計時 器是否有顯著的差異。擷取綠燈剩餘 5 秒是因為汽機車研究範圍是從進入路口 前 30 公尺開始觀察,而一般市區道路速限為 40-50 (km/hr.),因此汽機車根據 時速 40(km/hr.),其從觀察的開始點至順利通過路口大約需要 5 秒左右的時間,

因此保守估計下故擷取綠燈剩餘 5 秒之汽機車的資料。

一 一 一

一、 、 、 汽車 、 汽車 汽車 汽車

對各路口之平均速率進行開啟與關閉行人倒數計時器的兩母體平均數之 假設檢定和各路口之超速比例進行開啟與關閉行人倒數計時器的兩母體比例 值之假設檢定,結果如下:

(1). 中正路與北大路:

研究範圍之三段汽車平均速率,進行兩母體平均數之假設檢定,各路 口兩母體平均數之假設檢定結果如表 2.14 綠燈結束前 5 秒*汽車之平均速 率所示。結果發現研究範圍:路口前 30 公尺及路口前機車停等區,皆無 顯著差異;但在進入路口後之開啟與關閉 P 值為 0.0004 小於顯著水準

α=0.05,兩者之平均速率有顯著的差異,由此可推論在進入路口後開啟的

狀態下速率明顯高於關閉的狀態。

路口兩母體比例值之假設檢定的結果如表 2.15 綠燈結束前 5 秒*汽車之超 速比例所示。結果發現研究範圍:路口前 30 公尺及路口前機車停等區,

皆無顯著差異;但在進入路口後之開啟與關閉 P 值為 0.0281 小於顯著水 準 α=0.05,兩者之超速比例有顯著的差異,由此可推論在進入路口後開啟 的狀態下超速情況明顯高於關閉的狀態。

(2). 北門街與北大路:

研究範圍之三段汽車平均速率,進行兩母體平均數之假設檢定,各路 口兩母體平均數之假設檢定結果如表 2.14 綠燈結束前 5 秒*汽車之平均速 率所示。結果發現研究範圍之三段:路口前 30 公尺、路口前機車停等區 及進入路口後,皆無顯著的差異。

研究範圍之三段汽車超速比例,則進行兩母體比例值之假設檢定,各 路口兩母體比例值之假設檢定的結果如表 2.15 綠燈結束前 5 秒*汽車之超 速比例所示。結果發現研究範圍之三段:路口前 30 公尺、路口前機車停 等區及進入路口後,皆無顯著的差異。可推論出行人倒數計時器開啟或關 閉,對此路口的汽車駕駛人之速度,並沒有太大的影響。

(3). 西大路與北大路:

研究範圍之三段汽車平均速率,進行兩母體平均數之假設檢定,各路 口兩母體平均數之假設檢定結果如表 2.14 綠燈結束前 5 秒*汽車之平均速 率所示。第一段進入路口前 30 公尺,其開啟與關閉之 P 值=0 小於顯著水 準 α=0.05,兩者之平均速率有顯著的差異,由此可推論在第一段進入路口 前 30 公尺,開啟的狀態下行車速度高於關閉的狀態。第二段進入路口機 車停等區,其開啟與關閉之 P 值=0.0029 小於顯著水準 α=0.05,兩者之平 均速率有顯著的差異,由此可推論在第二段進入機車停等區,關閉的狀態 下行車速度高於開啟的狀態。第三段進入路口後,其開啟與關閉之 P 值

=0.0010 小於顯著水準 α=0.05,兩者之平均速率有顯著的差異,由此可推 論在第三段通過路口後,關閉的狀態下行車速度高於開啟的狀態。

研究範圍之三段汽車超速比例,則進行兩母體比例值之假設檢定,各 路口兩母體比例值之假設檢定的結果如表 2.15 綠燈結束前 5 秒*汽車之超 速比例所示。第一段進入路口前 30 公尺,其開啟與關閉之 P 值=0.0006 小於顯著水準 α=0.05,兩者之超速比例有顯著的差異,由此可推論在第一 段進入路口前 30 公尺,開啟的狀態下超速比例高於關閉的狀態。第二段 進入路口機車停等區,其開啟與關閉之 P 值=0.0793 小於顯著水準 α=0.1,

兩者之超速比例有顯著的差異,由此可推論在第二段進入機車停等區,關 閉的狀態下行車速度高於開啟的狀態。第三段進入路口後,其開啟與關閉 之 P 值=0.0735 小於顯著水準 α=0.1,兩者之超速比例有顯著的差異,由 此可推論在第三段通過路口後,關閉的狀態下超速比例高於開啟的狀態。

(4). 總和:

研究範圍之三段汽車平均速率,進行兩母體平均數之假設檢定,各路 口兩母體平均數之假設檢定結果如表 2.14 綠燈結束前 5 秒*汽車之平均速 率所示。第一段進入路口前 30 公尺,其開啟與關閉之 P 值=0.017 小於顯 著水準 α=0.05,兩者之平均速率有顯著的差異,由此可推論在第一段進入 路口前 30 公尺,開啟的狀態下行車速度高於關閉的狀態。第二段進入路 口機車停等區,其開啟與關閉之 P 值=0.043 小於顯著水準 α=0.05,兩者 之平均速率有顯著的差異,由此可推論在第二段進入機車停等區,關閉的 狀態下行車速度高於開啟的狀態。第三段進入路口後,並無顯著差異。

研究範圍之三段汽車超速比例,則進行兩母體比例值之假設檢定,各 路口兩母體比例值之假設檢定的結果如表 2.15 綠燈結束前 5 秒*汽車之超 速比例所示。結果發現研究範圍之三段:路口前 30 公尺、路口前機車停 等區及進入路口後,皆無顯著的差異。可推論出行人倒數計時器開啟或關 閉,對此路口的汽車駕駛人之速度,並沒有太大的影響。

2.14

行人綠燈結束前 5 秒*汽車之平均速率

路口 行人倒數計時器 狀態

進入路口前 30 公尺 (km/hr.)

路口前 機車停等區

(km/hr.)

進入路口後 特定範圍

(km/hr.) 中正路

北大路

開啟 37.793 36.799 36.716

關閉 38.8298 38.0656 32.182

P 值值值 0.2177 0.1814 0.0004**

北門街 北大路

開啟 37.3634 34.879 30.3869

關閉 37.0489 33.205 31.6965

P 值值值 0.401 0.071 0.092

西大路 北大路

開啟 38.179 32.5796 40.0588

關閉 31.7788 37.5274 44.5853

P 值值值 0** 0.0029** 0.0010**

總和

開啟 37.758 34.789 35.471

關閉 37.276 35.765 38.029

P 值值值 0.3085 0.011** 0.004**

* 顯著水準 α=0.1,** 顯著水準 α=0.05

2.15

行人綠燈結束前 5 秒*汽車之超速比例 路口 行人倒數計時器

狀態

進入路口前 30 公尺(%)

路口前 機車停等(%)

進入路口後 特定範圍(%) 中正路

北大路

開啟 36.36 42.42 33.33

關閉 46.67 43.33 18.33

P 值值值 0.1210 0.4602 0.0281**

北門街 北大路

開啟 30.14 20.55 9.59

關閉 26.32 14.04 8.77

P 值值值 0.3156 0.1660 0.4364

西大路 北大路

開啟 41.27 28.57 47.21

關閉 13.73 41.18 62.75

P 值值值 0.0006** 0.0793* 0.0735*

總和

開啟 35.64 30.20 29.70

關閉 29.76 32.74 28.57

P 值值值 0.1151 0.3015 0.4052

* 顯著水準 α=0.1,** 顯著水準 α=0.05

二 二 二

二、 、 、 機車 、 機車 機車 機車

對各路口之平均速率進行開啟與關閉行人倒數計時器的兩母體平均數之 假設檢定和各路口之超速比例進行開啟與關閉行人倒數計時器的兩母體比例 值之假設檢定,結果如下:

(1). 中正路與北大路:

研究範圍之三段機車平均速率,進行兩母體平均數之假設檢定,各路 口兩母體平均數之假設檢定結果如表 2.16 綠燈結束前 5 秒*機車之平均速 率所示。結果果發現研究範圍:路口前 30 公尺及路口前機車停等區,皆 無顯著差異;但在進入路口後之開啟與關閉 P 值為 0.0021 小於顯著水準

α=0.05,兩者之平均速率有顯著的差異,由此可推論在進入路口後開啟的

狀態下速率明顯高於關閉的狀態。

研究範圍之三段機車超速比例,則進行兩母體比例值之假設檢定,各 路口兩母體比例值之假設檢定的結果如表 2.17 綠燈結束前 5 秒*機車之超 速比例所示。結果發現研究範圍:路口前 30 公尺及路口前機車停等區,

皆無顯著差異;但在進入路口後之開啟與關閉 P 值為 0.0188 小於顯著水 準 α=0.05,兩者之平均速率有顯著的差異,由此可推論在進入路口後開啟 的狀態下速率明顯高於關閉的狀態。

(2). 北門街與北大路:

研究範圍之三段機車平均速率,進行兩母體平均數之假設檢定,各路 口兩母體平均數之假設檢定結果如表 2.16 綠燈結束前 5 秒*機車之平均速 率所示。第一段進入路口前 30 公尺,兩者之平均速率並無顯著的差異。

第二段路口前機車停等區,其開啟與關閉之 P 值=0.0375 小於顯著水準

α=0.05,兩者之平均速率有顯著的差異,由此可推論在第二段路口前機車

停等區關閉的狀態下行車速度高於開啟的狀態。第三段進入路口後,其開 啟與關閉之 P 值=0.0143 小於顯著水準 α=0.05,兩者之平均速率有顯著的

差異,由此可推論在第三段進入路口後關閉的狀態下行車速度高於開啟的 狀態。

研究範圍之三段機車超速比例,則進行兩母體比例值之假設檢定,各 路口兩母體比例值之假設檢定的結果如表 2.17 綠燈結束前 5 秒*機車之超 速比例所示。第一段進入路口前 30 公尺及進入第二段路口前機車停等區 之超速比例,並無顯著的差異。在進入第三段進入路口後,其開啟與關閉 P 值為 0.0694 小於顯著水準 α=0.1,兩者之超速比例有顯著的差異,由此 可推論在第三段進入路口後關閉的狀態下超速比例高於開啟的狀態。

(3). 西大路與北大路:

研究範圍之三段機車平均速率,進行兩母體平均數之假設檢定,各路 口兩母體平均數之假設檢定結果如表 2.16 綠燈結束前 5 秒*機車之平均速 率所示。第一段進入路口前 30 公尺,其開啟與關閉之 P 值=0.0136 小於顯 著水準 α=0.05,兩者之平均速率有顯著的差異,由此可推論在第一段進入 路口前 30 公尺開啟的狀態下行車速度高於關閉的狀態。第二段路口前機 車停等區,其開啟與關閉之 P 值=0.0301 小於顯著水準 α=0.05,兩者之平 均速率有顯著的差異,由此可推論在第二段路口前機車停等區開啟的狀態 下行車速度高於關閉的狀態。第三段進入路口後,其開啟與關閉之 P 值

=0.0606 小於顯著水準 α=0.05,兩者之平均速率有顯著的差異,由此可推 論在第三段進入路口後關閉的狀態下行車速度高於開啟的狀態。

研究範圍之三段機車超速比例,則進行兩母體比例值之假設檢定,各 路口兩母體比例值之假設檢定的結果如表 2.17 綠燈結束前 5 秒*機車之超 速比例所示。發現在第一段進入路口前 30 公尺,其開啟與關閉 P 值為 0.0764 小於顯著水準 α=0.1,兩者之超速比例有顯著的差異,由此可推論 在第一段進入路口前 30 公尺時開啟的狀態下超速比例高於關閉的狀態。

而第二段進入第二段路口前機車停等區及第三段進入路口後之超速比 例,並無顯著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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