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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劑中降解產物之閾值及範例

第二章、 製劑之降解產物

七、 製劑中降解產物之閾值及範例

(一) 製劑中降解產物之閾值

每日最大劑量1 閾值2, 3 報告閾值

≤ 1 g 0.1%

> 1 g 0.05%

鑑別閾值

< 1 mg 1.0%或每日攝取 5 µg (二者中取較低量者) 1 mg – 10 mg 0.5%或每日攝取 20 µg (二者中取較低量者)

> 10 mg – 2 g 0.2%或每日攝取 2 mg(二者中取較低量者)

> 2 g 0.10%

驗證閾值

< 10 mg 1.0%或每日攝取 50 µg (二者中取較低量者) 10 mg – 100 mg 0.5%或每日攝取 200 µg (二者中取較低量者)

> 100 mg – 2 g 0.2%或每日攝取 3 mg (二者中取較低量者)

> 2 g 0.15%

1. 每日攝取之原料藥量。

2. 降解產物的閾值可用原料藥的百分比表示,亦可用降解產物的TDI 表示。若降解產 物具不尋常毒性,應適當降低閾值。

3. 較高的閾值須提供科學性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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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劑中降解產物之報告、鑑定及驗證閾值與每日最大劑量的關係圖1

比例放大圖:

1.實際閾值應參照前表。

(二) 申請案中對降解產物進行鑑別與驗證報告之範例 本範例僅作為參考,非為申請資料的模板。

範例1:每日最大劑量為 50 毫克

原料藥的百分比

原料藥每日最大劑量 (mg)

報告 鑑定 驗證

原料藥的百分比

原料藥每日最大劑量 (mg)

報告 鑑定 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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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不純物/降解產物具不尋常毒性,應採用較低的閾值。

2. 例如,該不純物/降解產物之安全性資料或其結構分類是否可排除人類暴露於該不純 物/降解產物濃度的風險?

3. 如需要,應進行最低限度 (例如:潛在基因毒性) 篩選試驗,一個體外點突變與一個 染色體畸變試驗通常認定為適當的最低限度篩選試驗。

4. 如須進行一般毒性試驗,應設計一個或多個試驗,以將未驗證與已驗證的物質進行 比較。試驗期間應依據相關資訊而定,且應使用最能反映不純物/降解產物毒性的物 種進行試驗。基於個案考量,對重覆劑量給藥的藥品,試驗時程一般最短為14 天,

最長為90 天。對單一劑量給藥的藥品,可進行單一劑量毒性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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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詞彙

- 化學開發研究 (Chemical development studies):對原料藥製造過程進行放大、優 化及確效的研究。

- 開發研究 (Development studies):對製劑製造過程進行放大、優化及確效的研 究。

- 中間產物 (Intermediate):原料藥合成過程中產生的某一化合物,須進一步經化 學轉化方能變成原料藥。

- 鏡像異構物不純物 (Enantiomeric impurity):與原料藥的分子式相同,但其分子中 原子的空間排列不同,且為不可重疊的鏡像。

- 外來污染物 (Extraneous contaminant):與製造過程無關之任何來源產生的不純 物。

- 配體 (Ligand):對金屬離子具有很強親和力的試劑。

- 潛在不純物 (Potential impurity):按照理論推測在生產或儲存過程中可能產生的 不純物。其在原料藥中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

- 多晶型 (Polymorphic forms):同一原料藥之不同結晶型態,包括溶合物或水合物 (又稱為擬態多晶形體) 與無晶型體。

- 試劑 (Reagent):製造原料藥過程,起始物、中間產物或溶劑外之使用物質。

- 起始物 (Starting material):使用於原料藥合成,並為中間產物及/或原料藥部分 結構之物質。起始物通常可於商業上購得,且具明確之化學和物理性質及化學結 構。

- 不純物 (Impurity):原料藥成分中,屬於原料藥化學結構以外之任何成分;對製 劑而言,配方成分以外之任何組成。

- 降解產物 (Degradation product):製劑於生產及/或儲存期間,原料藥受光照、溫 度、pH 值變化或水分影響,或與賦形劑及/或容器封蓋系統發生化學變化所產生 之不純物。

- 不純物概況 (Impurity profile):對存在於原料藥或製劑中已確認及未確認不純物 的描述。

- 降解產物概況 (Degradation profile):對存在於原料藥或製劑中之降解產物的描 述。

- 已確認不純物 (Identified impurity):已完成結構特性鑑定之不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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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確認降解產物 (Identified degradation product):已完成結構特性鑑定之降解產 物。

- 未確認不純物 (Unidentified impurity):不純物之化學結構特性尚未確立,僅由定 性分析性質 (例如:層析滯留時間) 鑑定之。

- 未確認降解產物 (Unidentified degradation product):降解產物之化學結構特性尚 未確立,僅由定性分析性質 (例如:層析滯留時間) 鑑定之。

- 特定不純物 (Specified impurity):在原料藥規格中個別列舉並界定特定允收標準 的不純物。它可以是已確認或未確認不純物。

- 特定降解產物 (Specified degradation product):在製劑規格中個別列舉並界定特 定允收標準的降解產物。它可以是已確認或未確認降解產物。

- 非特定不純物 (Unspecified impurity):不純物由一般允收標準界定之,而非由原 料藥規格內列舉之個別允收標準界定。

- 非特定降解產物 (Unspecified degradation product):降解產物由一般允收標準界 定之,而非由製劑規格內列舉之個別允收標準界定。

- 報告閾值 (Reporting threshold):高於此限度的不純物/降解產物須報告其含量。

即分析確效作業指導手冊之應報告量 (reporting level)。

- 鑑別閾值 (Identification threshold):高於此限度的不純物/降解產物須鑑別其結 構。

- 驗證閾值 (Qualification threshold):高於此限度的不純物/降解產物須驗證其安全 性。

參考文獻

1. ICH Q3A(R2) Impurities in New DrugSubstances, Oct. 2006.

2. ICH Q3B(R2) Impurities in New Drug Products, Jun. 2006.

3.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 (2000) 分析確效作業指導手冊 4.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 (2016) 藥品安定性試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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