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大陸大學生樣本進行第三次階層迴歸(表五,第七欄),因變量是「要求 中國政府放寬網絡審查」。控制人口變量和媒介使用時間變量後,「谷歌使用頻率」
(Beta=0.22, p<.001)是預測要求中國放寬網絡審查的顯著變量,也就是說越常使用谷 歌的受訪者,越可能要求中國政府放寬網絡審查。此外,「對自己的影響」(Beta=0.30, p<.001)與「對他人的影響」(Beta=0.18, p<.01)也是預測要求中國政府放寬網絡審查的 顯著變量。換言之,受訪的中國大陸大學生認為谷歌退出中國的新聞對自己及他人的影響 越大,就會越可能要求中國政府放寬網絡審查。
香港大學生樣本的第三次迴歸分析顯示(表五,第八欄),人口變量中的學業成 績可以顯著預測支持中國政府放寬網絡審查(Beta=0.17, p<.05),表示學業成績越好的
香港大學生,越可能要求中國政府放寬網絡審查。此外,「谷歌使用頻率」(Beta=0.28, p<.001)也是預測支持中國政府放寬網絡審查的變量。但「對自己的影響」(Beta=0.07, p>.05)與「對他人的影響」(Beta= 0.12, p>.05)不能顯著預測受訪者要求中國政府放寬 網絡審查。
就全體樣本而言(表五,第九欄),谷歌使用頻率(Beta=0.24, p<.001)、「對自己 的影響」(Beta=0.25, p<.001)及「對他人的影響」(Beta=0.12, p<.05)都是預測支持中國 政府放寬網絡審查的顯著變量。
從上述資料分析結果來看,在對香港樣本進行的第一次迴歸分析中,「對自己影響 的認知」不能顯著預測受訪者支持中國政府對谷歌實施網絡審查。在對香港樣本進行的第 三次迴歸分析中,「對自己影響的認知」不能顯著預測受訪者要求中國重負放寬網絡審 查。其他的七次迴歸分析顯示,「對自己影響的認知」均是預測中國大陸和香港受訪大學 生行為意圖的最顯著變量。但是,「對他人影響的認知」只有六次能顯著預測兩地受訪大 學生的行為意圖,而且Beta值較低,因此,「對自己影響的認知」可能比「對他人影響的 認知」更能預測對網絡審查的支持程度。
五、結論與討論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採用第三人效果理論來探討谷歌退出中國新聞對中國大陸和 香港兩地大學生認知的影響。研究結果發現,受訪的中國大陸大學生認為,谷歌退出中國 的新聞對自己與他人的影響沒有顯著差異;香港大學生則認為這類新聞對他人的影響大於 對自己的影響。因此,Davison(1983)的第三人效果假設在此只獲得部分支持。
此外,本研究也同時發現,受訪的香港大學生認為谷歌退出中國的新聞對自己和他 人的影響較大;相對而言,中國大陸大學生認為谷歌退出中國的新聞對自己和他人的影響 較小。這些發現顯示,社會與媒介制度可能影響人們對同一新聞事件的認知。香港大學生 身處媒介訊息自由開放的社會,享受充分的新聞自由與網絡使用自由。但香港是中國的領 土,香港民眾對中國政府與共產制度缺乏信心,谷歌退出中國事件,突顯中國對言論自由 與網路媒體的控制,香港大學生看到相關新聞當然會比較擔心中國政府實施更嚴格的網絡
表五 人口變量、媒介使用、谷歌使用頻率、對自己的影響、對他人的 影響對網絡審查制度支持度預測力的階層迴歸分析
說明:
1. 表內數字為最後階層的標準化迴歸係數(final Betas)。
2. 變項編碼方式:性別(1=男;0=女);谷歌使用頻率(1=谷歌使用頻率低者;2=谷歌使用頻率高者);對 Adjusted R2
要求中國政府 Adjusted R2
0.08 -0.06 -0.06 0.05 0.06 -0.03 -0.08 0.09 0.01 Adjusted R2
-0.34*** -0.10 -0.23*** -0.27*** -0.27*** -0.25*** 0.30*** 0.07 0.25***
小。未來的研究值得探討,在哪些情況下,社會或媒介制度可能影響第三人效果認知?在 不同的體制下,不同類型的新聞訊息,是否會產生不同的第三人效果?這樣的研究可以擴 展第三人效果假設的適用範圍。
本研究另一重要發現是,社會距離會影響第三人效果認知。本研究發現,受訪的中 國大陸和香港大學生都認為,谷歌退出中國的新聞對外國大學生的影響大於對其他大陸和 香港大學生的影響。這樣的研究結果從不同角度驗證了社會距離對第三人效果的影響,也 就是說,本研究把影響社會距離的媒介內容擴展至新聞報導,受訪者會認為與自己社會距 離較遠的「他人」比社會距離較近的「他人」更容易受到新聞報導的影響。
本研究的另一貢獻,是探討個人關連與第三人效果的關係,過去的研究通常使用種 族、政治參與度等變量來測量個人關連,本研究採用「谷歌使用頻率」來測量個人關連。
研究結果發現,谷歌使用頻率高的受訪者比使用頻率低的受訪者較傾向認為谷歌退出中國 新聞對自己及他人的影響較大。這些發現驗證了個人關連對第三人效果認知的影響。對於 谷歌使用頻率較高的大學生來說,谷歌退出中國的新聞與他們網絡資料搜索息息相關,因 此他們認為新聞報導對自己及他人的影響較大;對於谷歌使用頻率較低的大學生來說,谷 歌退出中國與他們的個人關連度較低,因此他們認為新聞報導對自己和對他人的影響均較 小。這些發現不僅驗證個人關連和第三人效果間的關係,也顯示媒介使用頻率可能影響受 眾的第三人效果認知。未來的研究值得繼續探討媒介使用頻率與第三人效果認知的關係。
學者們也許可以探討:媒介使用頻率對第三人效果的影響是否會因媒介訊息的不同而有所 差異?除了媒介訊息外,哪些變量可能影響媒介使用頻率與第三人效果的關係?回答這些 問題將有助於擴展第三人效果理論的內涵。
最後,本研究發現,「對自己影響的認知」和「對他人影響的認知」是預測態度與 行為意圖的顯著變量,「對自己影響的認知」比「對他人影響的認知」對支持限制媒介具 有更高的預測力。因為當受眾認為媒介訊息與自身利益息息相關,和自己的個人關連程度 較高,對自己產生較大的影響時,更傾向於將這種認知結果反映在態度與行為意圖上,因 而較不支持政府對網絡進行審查。由於過去的研究通常將第三人效果對行為的影響侷限在 支持限制媒介訊息上。本研究採用較新的研究設計,將支持限制媒介分成三種不同的形
式,包括「支持中國政府對谷歌實施網絡審查」、「支持中國政府繼續實施網絡審查」和
「要求中國政府放寬網絡審查」。本研究發現,第三人效果不僅影響民眾對中國網絡審查 制度的支持度,更可能促使民眾要求中國政府放寬網絡審查,對中國民眾的政治參與行為 可能產生重大影響。但我們必須說明,本研究並未測量真正的行為。就像大多數探討第三 人效果與支持限制媒介的研究一樣,本研究測量的只是受訪者對網絡審查的態度與要求政 府放寬網絡審查的行為意圖。未來的研究應設計真正的行為題項來測量受訪者對網絡或媒 介審查的支持度。
本研究的另一侷限是樣本數與受訪對象。我們在中國大陸和香港兩地訪問的人數有 限,而且以大學生為研究對象。未來的研究應以一般民眾為受訪對象,並加大樣本數,甚 至可以考慮選擇更多國家和地區進行比較研究,來探討不同媒介社會制度和不同文化對第 三人效果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