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 蓮 縣 立 運 動 公 園 規 劃 係 緣 自 花 蓮縣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案 中 重 大 建 設 計 畫 公 共 服 務 類 而 生 , 並 在 規劃 前 已 完 成 各 項 相 關 資 源 調 查 及 未 來 發 展 與 限 制 之 分 析 , 並 配 合當 地 居 民 之 需 求 綜 合 考 量 , 以 決 定 基 地 之 基 本 規 劃 構 想 及 配 置 ,至 完 成 規 劃 之 定 案 , 期 間 雖 歷 經 數 年 作 業 修 正 流 程 ( 見 圖 3-2),然確實為往後之興建奠下良好 之 基 礎 , 茲 就 其 規 劃 特 色 分 述 如 下 :
一 、 正 確 的 規 劃 構 想 規 劃 構 想 內 容 包 括 :
(一)創造「身體」與「心靈」健康之公園。
(二)新觀念之運動設施。
(三)創造花蓮獨自特有之景觀風格。
(四)創造公園設施持久的吸引力。
(五)永續成長的公園管理。
基本調查與理念構想細部調查與規劃發展實質計畫
二 、 精 細 的 設 計 構 想
( 一 ) 核 心 基 本 三 要 素 : 遊憩 、 運 動 、 景 觀 及 環 境 藝 術
找 出 遊 憩 與 運 動 、 運 動 與 景 觀 環 境藝 術 、 景 觀 環 境 藝 術 與 遊 憩 之 間 互 相 融 合 之 平 衡 點 ( 如 圖 3-3)。
創造新的景觀藝術 觀賞、散步、休憩 綠與水之富
饒環境
景觀
遊憩 運動
.使戶外休閒及運動之喜好者接 能相互交流
.設施需配合休閒及運動之機能
.散發出運動樂園之氣息 輕鬆愉快的運動 及鍛鍊環境
景觀與運動設施一體化
.交界處綠美化
.設施配合景觀設計
以”玩”之心態來 培養正確之運動 觀念
配合景觀所導入之 休閒運動
.符合多樣性使用草 皮廣場
.設置散步、慢跑之 步道
圖3-3 花蓮縣立運動公園基本三要素發展之設計概念圖 資 料 來 源 :花 蓮 縣 德 興 運 動 公 園 整 體 規 劃 報 告 書(1997)。 頁 59。
( 二 ) 妥 善 的 基 本 構 想 實 施 方 針 ,依 據 規 劃 之 五 大 構 想 , 擬 定 實 施 之 基 本 方 針 。
1.創造「身體」與「心靈」健康之公園-水、綠豐富的休閒
空 間
(1)自然原生森林圍繞之氣氛,森林之效用:
a.身體與心靈之舒放。
b.涼爽之林蔭空間。
c.對自然學習與親近之良機。
d.野鳥、昆蟲等生物棲息的豐富性。
(2)人工湖為多功能緩衝空間,湖的效用有:
a.多項設施要素之緩衝。
b.水為公園的主要概念意向之一。
c.水岸特殊吸引力創造親水遊憩空間。
d.水岸及水上活動,提供多樣化休憩體驗。
e.改善微氣候創造舒適的環境。
f.生態上的豐富性。
(3)促進「步行」、「跑步」等健康功能之公園設計,周遊
公 園 :
a.以湖為中心,配置遊園道路,為周遊公園動線設計 方 針 。
b.氣氛良好的慢跑道。
2.新觀念之運動設施─開放度高之運動設施,進而使運動設 施 與 休 閒 空 間 相 互 融 合
(1)開放性設施
主 要 設 施 開 放 度 高,促進 一 般 市 民 與 競 技 選 手 一 樣 能 方 便 利 用 設 施 。
(2)運動環境的擴展
打 破 傳 統 運 動 界 線,公園 的 廣 場 及 休 閒 綠 地,亦 是 提 供 運 動 機 會 的 場 所 。
(3)體育館
「 在 考 慮 居 民 利 用 性 高 的 前 提 下 」, 體 育 館 之 設 置 位 置 , 須 結 合 主 題 象 徵 與 管 理 機 能 為 一 體 。
(4)充分的開放空間
舉 辦 大 型 活 動 時,利 用 各 主 要 運 動 設 施 週 邊 之 開 放 空 間 , 作 為 戶 外 之 休 閒 廣 場 。
(5)設施關連性
在 運 動 設 施 配 置 上,重視 動 線 之 連 續 性 及 全 區 之 整 體 感 。
(6)與景觀一體化
量 體 感 大 之 體 育 設 施 在 景 觀 設 計 上,積 極 地 利 用 大 地 使 設 施 與 景 觀 一 體 化,並 創 造 明 確 的 意 向 成 為 公 園 的 特 色 。
(7)休閒運動的充實性
休 閒 綠 地 之 運 用,導 入 重 視 閒 適 氣 氛 之 運 動( 如 新 興 運 動 、 慢 跑 等 ), 另 提 供 簡 便 的 服 務 設 施 。
3.創造花蓮獨自特有之景觀風格─都市與大自然融合的景 觀 概 念 , 以 石 材 生 命 力 及 環境 藝 術 之 方 式 表 現 花 蓮 獨 有 特 色
(1)都市與自然融合
公 園 位 置 正 好 處 於 花 蓮 市 街 區( 都 市 )與 背 景 中 央 山 脈( 自 然 )之 接 點,以 自 然、綠 意 逐 漸 侵 入 生 硬 都 市
為 景 觀 設 計 之 主 要 概 念 。
(2)軸線的設定
從 公 園 的 入 口 廣 場 至 背 景 之 溪 谷 為 主 軸 線 設 定 方 位,在 軸 線 上,表 現 都 市 與 自 然 之 間 關 係 的 表 徵,另 外 強 調 性 地 連 結 公 園 與 背 後 山 脈 間 之 關 係 。
(3)景觀藝術化
景 觀 設 計 方 面 , 部 分 邀 請 雕刻 家 、 藝 術 家 等 協 力 參 與,積 極 導 入 景 觀 雕 刻 觀 念,並利 用 大 地 塑 造 出 環 境 藝 術 。
(4)石材之利用
考 慮 石 材 新 觀 點 , 多 樣 化 的 用 法 。
4.創造公園設施持久的吸引力─除了日常運動者外,親子性 團 體 亦 為 公 園 主 要 利 用 者 ,為 滿 足 公 園 日 常 休 閒 需 求 , 提 供 高 品 質 之 遊 戲 場 成 為 重 點 之 一 。
(1)高品質休閒空間
在 豐 富 自 然 及 獨 特 風 格 之 景 觀 下,提供 良 好 極 多 樣 性 體 驗 之 休 閒 空 間 。
(2)季節感的創造
每 個 季 節 有 不 同 的 表 情;不 論 是 植 物 或 昆 蟲,利 用 生 態 生 命 之 變 化 來 創 造 季 節 感 的 表 現 。
(3)親子活動場所之提供
花 蓮 市 區 內 因 兒 童 遊 戲 場 明 顯 不 足,所 以 在 公 園 內 提 供 具 有 特 色 及 良 好 品 質 之 大 規 模 遊 戲 場 。
5.永續成長的公園管理─檢討如何達成公園經營管理精簡
化 , 為 確 保 高 品 質 及 永 續 成長 的 公 園 , 門 票 收 費 及 管 理 費 用 的 節 省 皆 有 其 必 要 性 。
(1)管理維護
植 栽 維 護 上 採 自 動 噴 灌 系 統,設 施 物 的 集 中 管 理、停 車 場 設 備 自 動 化 等 都 是 降 低 管 理 成 本 之 良 方 。
(2)合理的管理體制
詳 細 檢 討 管 理 系 統 及 管 理 動線 , 有 良 好 的 管 理 品 質 , 才 有 良 好 之 公 園 遊 憩 品 質 。
(3)確保管理之穩定性
要 維 持 一 公 園 管 理 品 質,應 極 力 擺 脫 政 治 及 經 濟 變 化 之 影 響;宣 導「 使 用 者 付 費 」觀 念,訂 定 合 理 的 門 票 收 費 來 穩 定 財 源 收 入。而 持 續 安 定 的 收 入 正 是 負 擔 管 理 維 護 費 用 的 最 大 財 源 。
(4)有機的公園
公 園 的 設 置 是 一 長 久 性 的 計 畫,如 何 使 公 園 隨 著 時 間 的 增 長 而 更 添 增 生 命 的 韻 味? 選 用 日 久 增 添 古 味 之 材 料 及 生 命 豐 富 性 的 景 觀 創 造 是 規 劃 上 之 重 點 。
三 、 理 想 的 分 區 及 軸 線 計 畫
由規劃構想及原則,將活動型態及目的加以分析定位,茲將 全 區 分 為 三 大 區 域 。
( 一 ) 大 分 區
1.運動設施區(都市之形象)
本 區 位 於 市 街 側 邊 , 為 本 公園 主 要 入 口 處 , 可 謂 公 園 之
門 面 , 設 施 內 容 主 要 提 供 競技 運 動 型 之 設 施 及 相 關 服 務 設 施 , 利 用 現 代 科 技 表 現 都市 化 的 意 象 , 活 動 性 質 亦 較 屬 於 都 會 性 之 活 動 。 其 中 包括 有 : 入 口 廣 場 、 體 育 館 、 洄 瀾 藝 術 廣 場 、 田 徑 場 、 中央 廣 場 、 棒 球 場 、 棒 球 場 前 廣 場 。
2.景觀遊憩區(自然之形象)
本 區 位 於 公 園 之 內 側 , 靠 近自 然 山 脈 , 其 中 又 可 細 分 為
「 兒 童 遊 戲 區 」、「 大 草 皮 廣 場 」、「 展 望 山 丘 」。主 要 提 供 自 由 型 活 動 之 空 間 , 採 較 閒適 、 多 樣 化 之 生 活 意 象 為 主 題 。 其 中 :
(1)草皮廣場周邊部分,設置更能促進健康而與體能訓練
場 結 合 之 慢 跑 道 , 水 邊 慢 跑道 與 田 徑 場 上 之 慢 跑 不 同 , 能 提 供 一 個 更 舒 適 的 慢跑 環 境 。 另 外 導 入 槌 球 場、新 興 運 動,使休 閒 運 動 能 更 加 普 遍。而 利 用 者 可 運 用 上 述 之 管 理 服 務 中 心 作為 休 憩 、 集 合 之 場 所 。
(2)展望山丘為本公園之中心地帶較高之山丘,擁有良好
的 視 覺 景 觀,可由 此 山 丘 上 將 人 工 湖、體 育 館、田 徑 場 、 大 草 皮 廣 場 、 兒 童 遊 戲 區 等 美 景 盡 收 眼 底 。 3.緩衝區(全部連接的水面)
為 人 工 湖 區 , 位 於 公 園 之 中央 位 置 , 除 了 本 身 為 景 觀 美 質 之 重 要 因 子 之 一 外 , 更 是提 供 水 岸 活 動 的 空 間 , 規 劃 有 親 水 區 。
(1)親水區
人 工 湖 周 邊 設 置 各 種 親 水 設施 及 步 道 , 如 湖 畔 步 道 、
遊 艇 碼 頭 、 釣 魚 平 台 及 水 上舞 台 等 , 另 結 合 藝 術 雕 塑,將 藝 術 綠 帶 延 伸 至 湖 內,其餘 服 務 設 施 如 觀 景 亭 及 座 椅 則 提 供 湖 畔 遊 客 眺 望湖 光 山 色 及 休 憩 野 餐 之 場 所 。
( 二 ) 軸 線
1.美崙溪源流之軸─位於公園背後之山脈,與溪流成為另一 視 覺 與 意 識 的 導 引
以 行 道 樹 強 調 從 象 徵 廣 場 ~人 工 湖 ~ 大 草 皮 廣 場 , 一 連 貫 的 軸 線 空 間 , 藉 此 ,以 使 大 眾 可 以 很 輕 易 了 解 公 園 與 背 景 山 脈 環 境 一 體 化 。此 外 , 軸 線 空 間 不 單 只 有 視 覺 上 之 效 果 , 於 後 續 之 計 畫中 , 將 檢 討 如 何 在 軸 線 空 間 中 草 地 或 樹 林 下 作 多 樣 化 之利 用 。 而 其 設 計 概 念 為 自 然 與 都 市 之 結 合 ; 軸 線 乃 以 環境 藝 術 之 手 法 表 現 之 。
2.花東縱谷軸─縱貫花蓮田野之切線;是公園之都市意象與 自 然 意 象 分 區 線 。
花 東 縱 谷 位 於 中 央 山 脈 與 海岸 山 脈 間 , 是 花 蓮 地 區 空 間 的 基 本 構 成 要 素 , 此 縱谷 線 雖 不 明 確 , 但 可 藉 由 其 方 向 ( 田 徑 場 之 長 向 ) 瞭 解花 蓮 的 空 間 結 構 , 並 引 作 為 本 公 園 運 動 設 施 區 ( 都 市 )與 景 觀 遊 憩 區 ( 自 然 ) 之 分 區 。
四 、 完 整 的 空 間 關 係 與 緩 衝 模 式
前 述 之 大 分 區 和 各 區 的 關 連 性 及 緩衝 區 與 週 邊 衝 擊 要 素 之 關 係 , 整 理 如 下 :
( 一 ) 大 分 區 間 之 關 連 性
三 區 ( 運 動 設 施 區 、 景 觀 遊憩 區 、 緩 衝 區 ) 的 關 連 性 整 體 觀 之,由 運 動 設 施 區 往 北 西 方 向 望 去,( 大 草 皮 廣 場 之 方 向 ),形 成 一 個 大 的 區 灣,而大 草 皮 廣 場 往 人 工 湖 凸 出 之 形 , 剛 好 與 區 灣 相 對 應 。 而 由 緩 衝區 之 人 工 胡 來 扮 演 結 合 之 角 色 , 另 外 , 因 湖 水 深 入 每 一 區之 內 部 而 使 得 這 三 大 分 區 互 相 嵌 入 而 更 密 切 結 合 成 一 體 。
( 二 ) 景 觀 遊 憩 區 之 空 間 關 連 性
景 觀 遊 憩 區 內 有 可 細 分 為 兒童 遊 戲 區 、 大 草 皮 廣 場 、 展 望 山 丘 三 部 分 , 如 前 面 所 說 , 大草 皮 廣 場 是 相 對 於 運 動 設 施 及 緩 衝 區 極 重 要 之 空 間 因 子 。此 外 , 對 於 鄰 接 的 兒 童 遊 戲 場 而 言 , 袋 狀 的 空 間 將 大 草 皮廣 場 凸 出 部 緊 密 地 包 被 起 來 , 形 成 連 貫 的 一 體 。
當 濃 密 的 兒 童 遊 戲 區 , 與 開放 的 大 草 皮 廣 場 結 合 一 體 時 , 空 間 的 利 用 呈 現 其 多 樣 性 。 另外 , 從 展 望 山 丘 眺 望 公 園 全 區時,本 公 園 的 空 間 結 構,頓 時 明 確 開 來、一 覽 無 遺 。
( 三 ) 緩 衝 區 的 緩 衝 模 式
1.以人工湖的水面作緩衝區之要點如下:
(1)廣大的空間是巨大衝擊要素(如田徑場等)所必備。
(2)「水」是引導遊客集中及持續吸引力的重要因素。
(2)「水」是引導遊客集中及持續吸引力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