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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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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Bioelectromagnetics (28:224-230, 2007)發表之文獻翻譯

本研究團隊翻譯Bioelectromagnetics (28:224-230, 2007)發表之 Feasibility of future epidemiological studies on possible health effects of mobile phone base stations 文獻,用以瞭解研究暴露電磁波之健康危害之流行病學研究的未來展 望,與現階段電磁波暴露評估方式之瓶頸。其文獻翻譯成果已整理於附錄一。

Neubauer et al(2007)指出未來之電磁波暴露偵測方式,其最佳評估方式係佩 帶電磁波個人暴露偵測計,可隨時紀錄人體電磁波暴露值。然而,現階段市面 上現有的電磁波個人暴露偵測計,其用途主要設計為警示器使用,僅能表示百 分比(%),以保護人們不會進入到超過 ICNIRP(1998)建議之場強值。其儀器本 身並不能顯示電場場強值(V/m)、磁場場強值(A/m)、或進行頻譜分析。故現階 段市面上之個人電磁波暴露偵測計,並不適用於實際人體電磁波測量與評估。

因此,本研究團隊設計之人體電磁波測量評估方法,係以全向性電磁波強度計 搭配頻譜分析儀進行設計。

5-2 國際間電磁波測量規範之搜集與整理

本研究團隊目前所蒐集到之研究文獻或國際上現有的電磁波測量規範,

如:我國環保署之環境中電磁波檢測方法與環境中(架空高壓線路、變電所、落 地型變壓器)電場與磁場檢測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之工作場所物理因素 測量-超高頻輻射,2007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之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規 範(GBZ/T 189.1、GBZ/T 189-2、GBZ/T 189.-3、及 GBZ/T 189-5)、歐盟之電磁 場測量方法標準(ENV 50166-1 1995、ENV 50166-2 1995、與 ECCREC((20)04)、

及美國電子電機工程師學會之電磁場測量方法的標準(ANSI-IEEEE 644-1994 與 IEEE Std C95.3-2002)。茲將主要資料整理於表 5-1,探討各種標準之差異。其 餘參考資料其較細節部分及相關規範本研究團隊將其測量規範另搜集整理於附 錄二中。

本研究團隊設計之人體電磁波暴露測量方法,係以上述之測量規範為參考

依據,並以區域採樣策略搭配個人時間活動模式問卷為設計概念,進行統整規 劃設計與建立。此後,並藉由透過三次專家學者會議進行測量方法的修正。

本研究團隊也比較各組織之電磁場量測與採樣方法(表 5-2),我國環保署之 電磁場量測與採樣方法(表 5-3)。

5-3 電磁波標準與熱危害效應評估

1974 年,國際輻射防護協會(International Radiation Protection Association, IRPA)設立了非游離輻射(non-ionizing radiation, NIR)工作組,開始對各種類型的 NIR 防護方面的問題進行研究。在 1977 年巴黎召開的 IRPA 大會上,該工作組 演變成爲國際非游離輻射委員會(International Non-Ionizing Radiation Committee, INIRC)。並與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環境衛生部的合 作,IRPA/INIRC 制定了許多有關 NIR 健康的標準文件,作爲由聯合國環境規 劃綱要(the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倡導的 WHO 環境衛生 標準專案的一部分。每份文件都包括:對物理特性、測量和檢測儀器、輻射來 源和 NIR 的應用等方面的綜述;對於生物效應相關文獻有詳盡的評論;以及對 暴露於NIR 中的健康風險進行評估。這些健康標準已經爲後來確定與 NIR 有關 的暴露限值和實用法規提供了科學的資料基礎。根據流行病學與動物實驗數 據,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於 1998 年訂定了國際間有關暴露於 0-300 GHz 電磁場所導致的暴露規範,而大多數國家也從此依循 ICNIRP 之規範 訂定職場與一般環境之電磁場暴露規範。

ICNIRP(1998)在考慮人類暴露到多種不同電磁波頻段下,假設最壞的情 況,建立出一套評估人類暴露到電磁波導致之熱效應危害方式,當計算值大於 1 時,表示將超過允許暴露之建議值,將對人類健康造成危害。

本研究團隊除了搜集 ICNIRP 之電磁波暴露標準與熱危害效應評估方式,

亦蒐集現階段各國規定之電磁波暴露標準與熱危害效應評估方式(整理於附錄 三)。將其各國規範資料進行比對後,目前本研究團隊建議之測量方法參考之標 準與熱危害計算方式,將以下列之方式進行評估。

熱效應危害評估:

E 1

以下兒童身高生長曲線圖、體委會之青少年平均身高體重表、及勞研所之勞工 平均身高,搭配勞研所之人體計測資料,設計不同族群測量高度(表 4 至表 5-6)。經兩次專家學者會議確定測量方法與量化模式後,進行實際測量,以頭、

腹、及腳部高度位置進行測量,然經第三次專家學者會議進行討論與修改後,

議建議參考 ECCREC((20)04)之測量高度,其測量高度位置為人體之頭、胸、及 腹部位置,主要係考慮對人傷害之部位。經三次專家學者會議確立之測量方法

暴露限值,再將不同高度量測進行算術平均計算,做為全身平均暴露

式,針對5 歲以下兒童、6~15 歲青少年、一般辦公室環境(有射頻暴露可能之職 場)、基地台作業人員、使用高頻加熱設備之製造業等 5 大族群,進行北部、中 部、及南部地區電磁波量測。其不同族群之測量對象如下所示:

z 5 歲以下兒童:台北縣三重市正義國小附設幼稚園兒童、台中市 忠明國小附設幼稚園兒童、及高雄縣鳳山市正義國小附設幼稚園 兒童。

z 6~15 歲青少年:台北縣三重市正義國小學生、台中市忠明國小學 生、及高雄縣鳳山市正義國小學生。

z 一般辦公室環境(有射頻暴露可能之職場):分別是耕莘醫院永和 分院辦公室員工、博為工程職員辦公室員工、與成功大學環境醫 學研究所研究助理辦公室員工。

z 基地台作業人員:台北市某基地台測量人員、台中市某基地台測 量人員、及高雄縣鳳山市某基地台測量人員

z 使用高頻加熱設備之製造業:一家從事塑膠顆粒加熱射出成型工 廠作業人員與兩家高週波加熱工廠作業人員。

經實場測量上述族群後,其電磁波暴露量均低於政府之標準值。茲將各暴 露族群部分結果整理如表5-8 至表 5-17 及圖 5-1 至圖 5-15 所示。詳細完整之各 族群特性資料與測量結果已整理於附錄六。

台灣北部、中部、及南部之五大族群個人電磁波暴露情形,由表 5-8 至表 5-12 顯示 5 歲以下兒童、青少年、一般辦公室人員、及基地台測量人員皆低於 1V/m 電場場強,從事高頻加熱業員工則有較高之暴露值,然卻皆遠低於政府之 標準值,且由表可知,南部之族群有暴露較高之電磁場場強情形。可能與南部 工業較多且範圍較廣,需要較強之發射功率有關。

本研究團隊量測時,利用頻譜分析確定各暴露場所,所有可能之電磁波來 源及強度及計算電磁波熱危害效應情形。其測量結果顯示都會區暴露之特性,

主要暴露頻率在800 MHz - 2000 MHz 之間,此部分為行動電話基地台之頻率範 圍(圖 5-1 至圖 5-15)。且由表 5-13 至表 5-17 可知,不論是 5 歲以下兒童、青少 年、一般辦公室人員、基地台測量人員、或從事高頻加熱業員工皆遠低於電磁 波熱危害效應。但非熱效應危害目前之研究結果尚非十分清楚,國際間也較無 具體建議之規範,因此目前僅建議計算電磁波熱危害效應情形。未來之研究結

果若有明確危害效應時,應該再進行新的規範探討。

表5-1 各組織訂定之電磁波規範

表5-2 電磁場量測與採樣方法比較

表5-3 我國環保署電磁場量測與採樣方法

表5-4. 幼稚園孩童不同姿勢之電磁波量測高度表

站姿 坐姿 睡姿

人體部位 高度 人體部位 高度 人體部位 高度 頭頸 95 頭頸 75 頭頸 10

胸部 80 胸部 55

腹部 50 腹部 25

建議5 歲以下孩童電磁波量測規範(以身高 105 公分為計算基準)

表5-5. 青少年不同姿勢之電磁波量測高度表

站姿 坐姿

人體部位 高度 人體部位 高度

頭頸 150 頭頸 115

胸部 135 胸部 70

腹部 80 腹部 40

建議青少年不同姿勢之電磁波量測規範(以身高163 公分為計算基準)

表 5-6. 職場勞工不同姿勢之電磁波量測高度表

400 - 2000 MHz 1.375f1/2 0.0037f1/2 0.0046f1/2 f/200 2 - 300 GHz 61 0.16 0.20 10

備註:f 指頻率範圍欄裡的單位。 (ICNIRP, 1998)

表5-8 以全向性電磁波場強計量測結果,搭配個人活動模式問卷推算之北部、

中部、及南部之兒童個人電磁波時量平均暴露值(平均值±標準偏差, n=3) 5 歲以下兒童時量平均暴露值(V/m)

北部 中部 南部

0.123 ± 0.005 0.163 ± 0.011 0.295 ± 0.002

表5-9 以全向性電磁波場強計量測結果,搭配個人活動模式問卷推算之北部、

中部、及南部之青少年個人電磁波時量平均暴露值(平均值±標準偏差, n=3) 6~15 歲青少年時量平均暴露值(V/m)

北部 中部 南部

0.227 ± 0.017 0.175 ± 0.002 0.602 ± 0.073

表5-10 以全向性電磁波場強計量測結果,搭配個人活動模式問卷推算之北部、

中部、及南部之一般職場員工個人電磁波時量平均暴露值(平均值±標準偏 差, n=3)

一般辦公室環境時量平均暴露值(V/m)

北部 中部 南部

0.205 ± 0.038 0.163 ± 0.048 0.320 ± 0.019

表5-11 以全向性電磁波場強計量測結果,搭配個人活動模式問卷推算之北部、

中部、及南部之基地台測量人員個人電磁波時量平均暴露值(n=1) 基地台作業人員時量平均暴露值(V/m)

北部 中部 南部

0.573 0.583 0.826

表5-12 以全向性電磁波場強計量測結果,搭配個人活動模式問卷推算之高頻加 熱設備之製造業作業人員個人電磁波時量平均暴露值(n=1)

使用高頻加熱設備之製造業時量平均暴露值(V/m)

北部 中部 南部

0.273 7.8 3.16

表5-13 以頻譜分析儀測量分析結果計算台北縣三重市正義國小附設幼稚園兒童 熱效應危害之結果

室內 戶外操場

坐姿 站姿 睡姿 站姿

1.72×10-9 3.01×10-9 1.32×10-9 3.26×10-7 註:測量結果係由搭配指向性電場天線(700 MHz – 6 GHz)之頻譜分析儀測量得 之。

表5-14 以頻譜分析儀測量分析結果計算台北縣三重市正義國小青少年熱效應危 害之結果

室內 戶外操場

坐姿 站姿 站姿

4.35×10-8 8.52×10-8 8.67×10-7

註:測量結果係由搭配指向性電場天線(700 MHz – 6 GHz)之頻譜分析儀測量得 之。

表5-15 以頻譜分析儀測量分析結果計算台南成功大學醫學院員工熱效應危害之 結果

室內(內間) 室內(內間)

坐姿 站姿 坐姿 站姿

2.02×10-6 2.60×10-6 1.23×10-6 2.02×10-6 註:測量結果係由搭配指向性電場天線(700 MHz – 6 GHz)之頻譜分析儀測量得 之。

表5-16 以頻譜分析儀測量分析結果計算基地台北部測量人員熱效應危害結果

表5-16 以頻譜分析儀測量分析結果計算基地台北部測量人員熱效應危害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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