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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本文研究所分析的臺北盆地地區史前文化陶器,大坌坑文化的陶器質地鬆軟 多含砂,表面呈暗紅色或褐色,器型以帶有繩紋、口緣頸部有凸起之脊為特色。圓山 文化陶主要為橙色,有的是泥質夾細砂或夾粗顆粒的角礫岩類,有的則為粗砂陶;紋 飾以素面為主,但仍有部分陶器或陶器部位有施加紋飾,有的陶器上施有陶衣或彩;

其中以施加在器蓋內外、把手、圈足與紡輪上的捺點紋為最明顯的特色。植物園文化 同樣以素面陶為大宗,唯質地以泥質為主;在帶有紋飾的陶器中,壓印紋是主要的紋 飾,並且紋飾的圖樣相當多樣,如長方格紋、人字紋、葉脈紋、梯格紋、條紋、曲折 紋等。十三行文化陶器則以方格印紋為主。這是早期我們對於幾個研究的文化之陶器 的一般認識(宋文薰1955,1969,1971;林淑芬 2000;盛清沂 1960;郭素秋 2002;黃 士強1989,1991,1992;楊君實 1961;劉益昌 1982,2002;臧振華、劉益昌

2001

; 臧振華等

2000

)。

劉益昌(2001:41-44)曾經針對大坌坑遺址陶器進行紋飾種類的歸納整理,是目前 對大坌坑文化陶器紋飾做系統整理的。他將出現在大坌坑文化陶器上的紋飾主要分為 五類,分別是繩紋、短直線刻劃紋間隔環繞、鋸齒狀短刻劃紋、凹弦紋、波浪紋、三 角曲線刻劃紋。十三行遺址自 1959 年發現以來,其豐富的紋飾內涵即受到注目,盛清 沂先生針對其採集所得的陶片紋飾歸類為正方格、斜方格、長六邊形、圓點印紋、羽 狀紋、網狀紋、斜方格印紋中帶圓點紋等七種(盛清沂 1960);其後的楊君實先生根 據當次發掘所得之標本,將紋飾分為波浪紋、方格紋、斜方格紋、斜方格雷紋、魚骨 紋、點紋、柵欄紋、三角點紋、菱形圖點紋、(肩部)圈帶紋、(肩部)點線曲折紋、

籃紋等十數種紋飾(楊君實 1961);而臧振華等人(臧振華等 2000;臧振華等 2001)

曾針對十三行遺址出土的陶片進行系統整理,主要根據施紋方式不同分為三大類:素 面、拍印與壓印三種不同施紋系統的紋飾。其中屬於拍印系統的陶片數量最多,包 括:方格紋、斜方格紋、圓方格紋、雷目紋、魚骨紋、折線紋、波浪紋、條紋、梯形 紋。壓印紋系統的紋飾則數量很少,包括:刺點紋、刻劃紋、圈點紋等。另外也有兩 種以上的紋飾組合而成的複合紋,例如較複雜的紋飾以帶狀分布在器身頸下 3~6 公分 處,再加上方格紋系統紋飾或魚骨紋。可以看出早期的分類主要是依照紋飾的圖樣來 區別,到了近代在進行紋飾分類時,施紋方法也成為分類的依據。雖然在這樣的分析 下對紋飾有更具體的區分,幫助我們對於個別文化的陶器工藝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與認 識,但因這些研究與分析都只著重在單一面向上(如紋飾),所以提供的資訊雖深入但

卻在面向上仍有所局限。

在上述已有的認識基楚上,本文研究進一步運用融合實踐論與操作練概念、以分 析技術風格為主的技術選擇為研究取徑,針對器物的製作體系建構更細緻與全面的分 析框架,並以大坌坑、圓山、植物園與十三行等四個文化的陶器的製作體系為此分析 框架下操作與研究的對象,期冀由此分析框架的操作、實踐的實際成果,一方面展現 其研究的能量、提供學界一個參考;另一方面,也藉此對這些文化的陶器製作體系能 建立更細緻與深入的資訊與知識。

原料的特性往往與陶器的功能有較直接的相關性,而遺址的功能也可能與陶器功 能類別的組合在遺址的出現相關,這些面向的差異與因素是會影響陶器原料在分析結 果上的呈現。如不同功能類型的陶器可能因物理特性的需求選取不同特性的陶土原 料、而遺址因功能類型不同而有不同功能類型組合之陶器。在原料成份的分析上,在 本文研究上,樣本在分析前已依照可能的不同原料區分陶類、並加以檢視這些陶類在 原料成份上可能的差異,並且檢視的不只是一文化的一個遺址而是多個遺址,故雖然 以陶片無法區辨陶器功能類型,無法對陶器因屬不同功能類別而帶來的差異加以分 析,但因在陶類上已加入可能不同原料的差異考量,並以多遺址避免單一遺址在功能 類型上的差異,故在此分析上的結果與詮釋,較不會因未處理陶器功能類型而造成詮 釋上的過於武斷或誤差,但陶器功能類別的加入分析考量中,仍是未來研究須試圖去 突破與努力的方向之一。

由分析成果我們可以看見在原料的使用上,各文化雖都住居在臺北盆地上,甚至 居住在同一地點,卻有著不同的偏好,如儘管生活在大坌坑遺址同一個地點,不同時 期不同文化的人群或製陶者對於製陶原料的選擇還是有明顯的差異。而同文化卻位在 不同地點(遺址),如十三行文化不同遺址(十三行遺址、大坌坑遺址與西新庄子遺址)

的陶器原料的礦物來源雖均以沉積岩與變質岩類礦物為主,但其中又有在含火成岩類 礦物的有無或比例多寡上有所變異。其中顯示位於大坌坑遺址的十三行文化人群或製 陶者,不但偏好不擷取當地富火成岩類礦物的原料,也選擇使用與其他地點的十三行 文化人群有所不同的原料。目前的分析成果顯示了文化對於製陶技術的影響與對自然 環境資源運用與選擇是有所的作用,自然環境雖提供了可用的資源,但人群還是會依 自有的文化習性而加以選擇。同樣的情況也呈現在植物園文化的不同遺址的陶器原料 成份分析結果上,狗蹄山遺址與來自大坌坑遺址的植物園文化陶器原料相近,然而兩 者的自然區域並不相似,因而呈現植物園文化的人群或製陶者對於製陶原料的特定偏

好。

而孔隙率實驗分析的結果可以看到在孔隙率與吸水率上,都是植物園文化陶>圓 山文化陶>大坌坑文化陶>十三行文化陶;最晚近的十三行文化陶的吸水率與孔隙率 都最低。這是否如學者所認為的孔隙率與吸水率的分析搭配對陶片樣本的觀察,可推 測不同文化製陶工藝成就的高低?還是如本文研究部分資訊所顯示的,可能是因所使 用的原料的差異造成的?這尚待更進一歩的分析討論才能有所確認。

在紋飾風格的分析上,之前的研究已多少呈現了各文化在此面向上的特點與差 異,然在本文研究分析上將這面向的理解呈現的更系統與細緻,在工匠的技術與製作 行為面向上有更清晰的顯露。分析結果顯示十三行文化在陶器製作上施紋行為最普 遍,對於陶器施加紋飾相較其他文化有較高的重視與偏好。施文方式各文化雖都以壓 印為主,但方式仍有差別,大坌坑文化使用纏繩的拍板,圓山文化其壓印則以捺點為 主;植物園文化開始普遍的使用刻意雕刻的拍板施紋,此一現象在十三行文化更為顯 著,十三行文化除有高過 90%的壓印施紋方式的特點外,壓印工具也多元,使用包括 尖器製作刺點紋、植物莖梗製作圈印紋、拍板雕刻複雜紋樣等施紋形式都可見,並且 紋飾組合更為複雜,可見拍板雕刻複雜精細,投入相當高的勞力成本。而住居不同地 點的十三行文化人群也有所差異,西新庄子的人較偏好採用單純的印紋、或是單純的 工具施紋,而十三行遺址的人則花費許多時間雕刻造型複雜的拍板用以施紋。西新庄 子遺址與十三行遺址分屬十三行文化的早與中晚期,前者位於盆地中心內陸地區,後 者位於河口,二者在紋飾上的差異尤其是紋飾複雜化程度的差異,其原因是否可從遺 址時間先後與位置差異等面向去考慮,是進階研究可加以探索的。

總言之,基於技術選擇的研究分析取徑認知人群在製作器物時所涉及的一連串的 製作步驟與技術,是工匠將自然界的原料透過不同人為的階段與方式將之成形或轉化 為文化產品的過程,這隱含著人群對於自然資源的認識與知識、製作技術的掌握、身 體行為的實踐等等;工匠在製造器物的過程中,每個製作步驟都包含工匠在自有的文 化社會體系下習得、其文化體系下特有的規範、並在特定情境脈絡下選擇、實踐的結 果。因此某一人群成員所擁有的技術體系,當可反映隱藏在此人群日常行為背後不易 意識到的文化規範與社會結構原則,以及鑲嵌在其物質文化中的文化社會意涵。因 此,本文研究試圖運用這樣的技術選擇的研究分析取徑同時分析臺北盆地區域內幾個 史前文化的陶器製作體系,但分析框架先著重在原料的選取與紋飾施於等面向上的分 析(由於研究資源與期刊文章篇幅所限),所得結果對於臺北盆地區域內大坌坑、圓

山、植物園與十三行等文化人群的器物製作技術、能力及工作習慣與風格偏好,以及 史前人群如何利用周遭的自然環境資源等,有了較先前更細緻化與系統性的瞭解。例 如,各文化人群同住居於如大坌坑地點,但使用了不同成份的原料,展現了對自然資 源的運用,不單單只是適應自然條件、也受著其各自的文化社會規範的形塑;這些成 果當可作為進一步探討這些人群技術能力及工作習慣與風格偏好背後可能的文化社會

山、植物園與十三行等文化人群的器物製作技術、能力及工作習慣與風格偏好,以及 史前人群如何利用周遭的自然環境資源等,有了較先前更細緻化與系統性的瞭解。例 如,各文化人群同住居於如大坌坑地點,但使用了不同成份的原料,展現了對自然資 源的運用,不單單只是適應自然條件、也受著其各自的文化社會規範的形塑;這些成 果當可作為進一步探討這些人群技術能力及工作習慣與風格偏好背後可能的文化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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