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核证报告
林业碳汇碳普惠减排量核证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业主基本信息;
(2)项目负责人与联系人;
(3)项目基本信息;
(4)项目林地基本信息;
(5)林地基础数据汇总;
(6)碳普惠核证减排量计算结果;
(7)核证结论。
附录 A
全省重点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范围
一、重点老区苏区6
潮阳区、潮南区、南雄市、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梅江区、
梅县区、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惠东县、汕尾城 区、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饶平县、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
二、民族地区
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乳源瑶族自治县,始兴县深渡水瑶 族乡、东源县漳溪畲族乡、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连州市 瑶安瑶族乡和三水瑶族乡、阳山县秤架瑶族乡。
6 名单来源于《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
附录 B
林业碳汇碳普惠减排量核证报告(模板)
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版本号:
1-项目业主基本信息
项目业主名称 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个人 证件号码 (单位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
织机构代码;个人填写身份证号码)
项目业主类型 □企业;□集体;□个人;□其他 2-项目负责人与联系人
姓名 职务
碳普惠项目 负责人/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3-项目基本信息
3.1-项目名称
3.2-项目所在地
市 县(区) 乡(镇) 村
是否为省定贫困村:□是 □否
是否为重点老区苏区或民族地区:□是 □否
3.3-项目计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3.4 减排量历史签发 情况
是否首次申请减排量备案:□是 □否
(若非首次申请,应注明计入期内减排量历史签发情况及具体核算周期)
4-项目林地基本信息
4.1-项目地块信息
序号 林权证号 林地面积(亩)
1 林政字( )第 号
2 林政字( )第 号
3 林政字( )第 号
4 林政字( )第 号
主要优势树种(组)生物量扩展因子(BEF)采用值
单位: 无量纲 优势树
种(组) BEF 优势树
种(组) BEF 优势树
种(组) BEF
树种1 树种2 树种3
树种4 树种5 ···
主要优势树种(组)地下生物量/地上生物量比值(R)采用值 单位: 无量纲 优势树
种(组) R 优势树
种(组) R 优势树
种(组) R
树种1 树种2 树种3
树种4 树种5 ···
主要优势树种(组)生物量碳含量(CF)采用值
单位: t C(t d.m.)-1 优势树
种(组) CF 优势树
种(组) CF 优势树
种(组) CF
树种1 树种2 树种3
树种4 树种5 ···
2、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
(补充计算过程中使用的缺省数值)
6-碳普惠核证减排量计算结果
6.1-碳储量
年份 2014 2015 2016 2017 ···
碳储量
( t CO2-e)
6.2-单位面积碳储量 年份 2014 2015 2016 2017 ···
单位面积碳储量
( t CO2-e ha-1 )
6.3-单位面积碳储量 变化量
年份 2015 2016 2017 ···
单位面积碳储量变 化量
( t CO2-e ha-1a-1) 6.4-单位面积碳储量
变化量基准值 ΔCBSL= t CO2-e ha-1a-1
6.5-温室气体排放量
年份 2015 2016 2017 ···
森林火灾引起的温 室气体排放量
( t CO2-e)
合计
6.6-碳普惠核证减排 量
年份 2015 2016 2017 ···
碳普惠核证减排量
(t CO2-e)
合计
(逐年计算核证减排量,当计算结果为负值时,应提供可信的合理说明)
7-核证结论
经核证, (项目名称) 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产生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PHCER)为 t CO2-e。
核证机构名称(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 C
2.5 减排量历史
附录 D
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基准值
广东省各地市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基准值7如表 D-1所示:
表 D-1. 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基准值
地市 基准值
(单位:t CO2-e ha-1a-1)
韶关 4.0402
河源 3.3525
梅州 3.9149
清远 3.8641
潮州 2.6747
揭阳 2.3410
汕头 1.9978
汕尾 2.0247
茂名 4.4044
阳江 4.7120
云浮 3.5148
湛江 3.7846
惠州 3.9966
肇庆 4.5697
7 表D-1 中的基准值将根据广东省级林业部门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基准值更新后 将在广东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网站公布:https://www.tphcer.com。
附录 E
减排量备案申请材料清单
项目计入期内,每次申请减排量备案时申请者应至少向地方主管部门提交以 下申请材料:
(1)《碳普惠减排量备案申请表》;
(2)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林业碳汇碳普惠减排量核证报告》;
(3)县(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项目地块的森林、林木、林地所有 权或使用权的权属登记证明的复印件(如林权证、不动产证);
(4)证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 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
(5)核算周期内林地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
(6)林地承包合同或流转合同复印件(如有);
(7)委托协议、减排量收益分配协议等;
(8)近年来开展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等林业碳汇增汇行为的相关证明材料
(必要时提交);
(9)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证明与地籍小班号的对应说明(必要时提 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