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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問題癥結

在文檔中 ~Rudolf Steiner (頁 26-29)

豐樂實驗學校自 2000 年至 2005 年,經過前奏期、孕育期、轉折期、陣痛期、

新生期,期間因為家長和老師對校務若干問題的意見和期望有差異,需要一再溝 通、磋商,有時能達成共識,有時則否,必須要花更長時間才能解決。研究者將 問題癥結整理以下 9 個方面:

一、在學校願景方面

對於學校願景若缺乏共識,容易引起參與人員的恐慌。豐樂實驗學校在籌設 階段,家長希望學校能籌辦 1 至 9 年級(新校籌設小組會議 20031003),後來和 教師團達成共識。

二、在學校領導方面

在前期的華華小學階段,由計畫主持人負責、領導整個實驗教育計畫的進 行,但後來教師與家長連署建議聘請新的計畫主持人,被人人學會否決,訂定新 的組織章程,確認計畫主持人的定位(學會臨時理監事會議 20030924)。不滿意 的教師和家長選擇離開。

不設校長的華德福學校是由教師團負責校務,設教師團主席。在豐樂實驗學 校,教師團或教師團主席能不能擔負領導的工作?校務委員會的功能何在?這都 有賴後續在訂定組織章程時清楚的描述與授權。

三、在行政決定方面

豐樂實驗學校的教師團和行政人員常常必須花時間達成共識。行政人員經常 在這種共識過程中受挫,因其工作常有外在要求的最後完成期限,而他們必須諮 詢的對象(如教師團主席)又常無法騰出時間。另外,也因他們常被要求要執行 教師團決定,但卻不完全知道原因,如同教師團也常不知道行政或財務決定背後 的原因般。

Cunningham 和 Nicholls (1998: 2-3)指出:行政人員常感到他們的工作不被 了解或尊重,行政和教師團之間的摩擦司空見慣,也可能釀成重大災禍。因此,

有必要優先發展此二者間的溝通與協同工作。在「豐樂」,也出現類似情形,在 陣痛期就有負責總務的行政人員離職。

四、在權利責任方面

建立相關制度的呼籲在「豐樂」已經很清楚(校務會議 20041110):建議訂 定組織架構、擬訂組織章程及各項辦法。其實,建立學校相關辦法或規定,可以 節省時間並避免誤解。有規章辦法才能授權,實際上也增進了人員的自由與參與。

先前人人學會訂定「華華小學組織章程」,並未得到全體教師與家長的共識。

目前豐樂實驗學校也面臨同一問題,後續會如何發展,有待了解。尤其是有關權 利和責任的分配,教師和家長要尋求共識,更需要對華德福學校的運作原則-三 元社會秩序,有更深的認識。

五、在財務管理方面

華德福學校的經費大多來自家長繳納的學費,再加上基金、捐款、義賣所得。

在華華小學階段,家長提出 6 項校務經營原則(臨時家長會會員大會 20030820), 對財務的部分和校方達成共識,同意訂定財務監察制度。

六、在經費運用方面

豐樂實驗學校在創校初期經費拮据的情況下,每一項開支都是基本的花費。

在陣痛期學生轉學後,家長建議調整預算、控管支出,得到教師團的同意。至於 94 學年度調整薪資結構的建議(校務會議 20041110),尚在磨合之中。當學校經 費充足時,對於經費運用的優先順序,就要花更多時間商討,才能取得共識。

七、在學校作息方面

豐樂實驗學校教師團曾經提議在第一屆亞洲華德福教師研習會期間學校停 課,未得到家長的支持,後來決議聘請代課老師(校務會議 20050309)。另外,

教師團提議比照心心小學,將上課時間改為四學期制,仍和家長磋商中(校務會 議 20050511)。

八、在人事聘用方面

在轉折期,華華小學於學期中資遣兩位教師,事先未告知家長,事後也未能 得到家長的共識,經過調解,同意讓兩位老師回校任教至學期結束(市議會協調 會 20031121)。

九、在學生輔導方面

豐樂實驗學校在陣痛期先後有 3 名學生轉學,原因在於教師團在學生行為的 處理和輔導上,和家長的認知有差距,不滿意的家長選擇離開(電訪-陳女士 20040925)。

在文檔中 ~Rudolf Steiner (頁 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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