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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報名辦法

一、集體報名

(一)適用對象: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

(二)報名費用: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一律免繳報名費。

(三)集體報名考生應備資料

1.符合以下規格之彩色相片電子檔:

(1)拍攝日期為 108 年 11 月(含)以後。

(2)背景須為淺色。

(3)人像範圍為頭部及肩膀頂端,須脫帽,正面近拍,且面貌清晰。

(4)相片長寬比例約為 4:3。

(5)相片尺寸建議為全彩 600×450 像素以上,解析度為 300dpi 以上。

(6)電子檔類型為*.bmp、*.jpg 或*.png。

(7)相片模糊不清、規格不合或拍攝日期不符者,須更換後始准報名。

2.若需申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應另填寫「臺南考區 109 年國中教 育會考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附件 4),並備妥相關證明文 件(申請注意事項及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規定請另行詳閱附件 4)。

3.若需申請非冷氣試場應考服務,應另填寫「臺南考區 109 年國中教育會考非冷氣 試場應考服務申請表」(附件 5)。

(四)集體報名流程

1.各國民中學承辦人應於臺南考區試務會指定時間參加「國中教育會考報名作業說 明會」。

2.各國民中學可自訂考生繳交前述應備資料時間。

3.各國民中學承辦人於收妥前述考生應備資料後,於 109 年 3 月 11 日(星期三)

前依據「109 年國中教育會考報名系統【學校版】操作手冊」進行集體報名前置

作業。

(6)電子檔類型為*.bmp、*.jpg 或*.png。

(7)相片模糊不清、規格不合或拍攝日期不符者,須更換後始准報名。

2.學歷證件及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

3.一般中式 12K 標準信封 2 個,以寄發准考證及成績通知單。

(1)信封尺寸約 23cm×12cm。

(2)應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同個別報名表通訊地址)。

(3)應貼足新臺幣 35 元郵票。

4.若需申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應另填寫「臺南考區 109 年國中教 育會考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附件 4),並備妥相關證明文 件(申請注意事項及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規定請另行詳閱附件 4)。

5.若需申請非冷氣試場應考服務,應另填寫「臺南考區 109 年國中教育會考非冷氣 試場應考服務申請表」(附件 5)。

(四)個別報名流程

1.個別報名考生於 109 年 3 月 9 日(星期一)8:00 至 3 月 11 日(星期三)

17:00 前上網填寫報名資料(網址:http://cap.ntnu.edu.tw),並於確認填寫 之報名資料無誤後列印個別報名表。

(1)個別報名表須以白色 A4 規格紙張單面列印。

(2)於指定位置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浮貼戶口名簿影本。

(3)再次確認個別報名表資料無誤後,個別報名考生及家長(或監護人)於指定 欄位簽名。

2.個別報名考生於 109 年 3 月 12 日(星期四)至 3 月 14 日(星期六)將以下應繳 之報名資料以親送方式繳交至臺南考區試務會(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現場受 理時間為每日 8:00~12:00 及 13:30~17:00)。

(1)學歷證件正本(驗畢歸還)。

(2)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驗畢歸還)。

(3)個別報名表。

(4)報名費用。

(5)一般中式 12K 標準信封 2 個。

(6)其他資料

若報名費用有減免,應檢附戶口名簿影本、相關證明文件正本(驗畢歸還)。

若需申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應另繳「臺南考區 109 年國中 教育會考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附件 4),並檢附相關 證明文件(申請注意事項及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規定請另行詳閱附件 4)。

若需申請非冷氣試場應考服務,應另繳「臺南考區 109 年國中教育會考非冷 氣試場應考服務申請表」(附件 5)。

3.臺南考區試務會採現場審件,審查完畢始完成個別報名程序;若需修正報名資 料,可使用現場設置之電腦及印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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