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將國內對「人權教育」相關論文,研究結果分述如下:
一、賴媛姬(1995 年)「台北市國中學生權利態度之研究」針對台北 市國中學生的權利態度,做為法治教育改進參考,研究發現:
1.臺北市國中學的權利態度傾向於正向、積極。其中,又以「人 格權」、「受益權」的反應較佳;此外,學生對於權利的「認知 上」,又較其在「行為傾向」的反應為佳。
2.不同性別的臺北市國中學生的權利態度,並無不同;然女生在
「自由權」、「平等權」及權利的認知等方面優於男生,男生則 在權利的「行為傾向」上優於女生。
3.臺北市國中學生的權利態度,不因就讀學校公、私立的不同而 有差異。
4.不同年級的臺北市國中學生的權利態度,並無不同;但三年級
學生的權利「認知」要比一年級學生積極、正向,而一年級學 生的「行為傾向」又分別優於二、三年級學生。
二、廖飛筆(1999 年)「國中在職教師與未來教師人權教育態度之調
查研究」針對在職教師與目前修習教育學程未來可能從事教學工 作者為施測對象,結果發現:
1.未來教師無論是在人權態度、推行人權教育意願與認知、教學 態度或整體的人權教育態度都比在職教師積極,顯示出在職教 師有必要加強人權教育的訓練或進修。
2.在師資培育課程加入人權相關課程,可加速使教師本身具備人 權、落實人權教育的目標。
3.未來教師認為教師侵犯學生,也應賠償學生損失的比例高於在 職教師。
4.未來教師在人權普遍性、正當程序、言論自由、集會遊行權利
等方面的同意度都高於在職教師。其中,未來教師與在職教師 可明顯反應(1)對於台獨主張者的同意度高於對同性戀者的同 意度;(2)對於同性戀者集會遊行權利的同意度高於同性戀者 的言論自由的同意度。
5.在職教師認為實施人權教育會使學生難以管教,並侵犯教師權 威的比例高於未來教師。
三、陳玉佩(2000 年)「國民中學人權教育課程內涵之研究」,研究 發現:
1.國中人權教育課程內涵共分七大層面。
2.課程內涵的七大層面具有五大內涵。
3.人權教育學科之是在國中人權教育課程內涵佔有重要地位。
4.德懷術建構國中人權教育課程內涵的 78 項題目中,有 55 項達 到一致的共識。
5.國中人權教育課程五類評估者七層面差異分析,僅「人權的意
涵」達顯著差異。
6.「國民中學人權教育課程內涵」各題項重要性有 18 項達到。
四、黃明珠(2001 年)「國民小學教師對人權教育的認知與管教行為」
研究發現:
1.大多數的國小教師其人權概念認知是正確積極的。
2.多數的國小教師能充實學生的參與權、受教權、及兩性平等 權,並落實在日常教學中,惟學生身體自由權受到忽視。
3.國小教師實施人權教育知能的意願非常高,也希望能夠獲得人 權教學資源。
4.幾乎所有的國小教師肯定實施人權教育的正面意義,也具有推
動人權教育的意願,贊成將人權教育融入各學科領域中實施教 學。
5.不同類型學生的國小教師對人權教育認知在「人權教學態度」
及「人權教學知態」有顯著差異;而在「人權概念認知」及「人 權教學認知」則無顯著差異。
6.不同性別的國小教師對人權教育認知,在「人權概念認知」、「人
權教學認知」、「人權教學態度」,均無顯著差異。
五、王乾坤(2002 年)「台灣地區國小師生對校園兒童人權認知與實 踐之研究」發現:
1.台灣地區國小師生對校園兒童人權的認知高於實踐。
2.校園中的健康權是國小師生最認同的人權理念,但社會權是國 小師生認知最差的人權理念。
3.小班小校有利校園兒童人權的推展,國小中高年級女生對校園 兒童人權的認知與實踐優於男生。
4.國小師生對校園兒童健康權的實踐低於認知,兒童健康權的維 護尚待努力。
5.學校規模大小不影響教師對校園兒童人權的認知,但卻影響校 園兒童人權的實踐。
6.國小師生在校園兒童基本人權的實踐上都較社會權、受教權及 健康權落實。
六、吳雪如(2003 年)「屏東縣國小人權知識與態度之研究」,結果 發現:
1.國小學生人權知識具有中等以上的理解程度,但女生人權知識 優於男生人權知識。
2.家庭社經地位愈高其人權知識愈高,且人權態度較積極正向的 表現。
3.城市地區學生的人權知識與態度優於一般、偏遠地區的學生,
對人權知識表現最佳。
4.不同族群的人權知識與態度無顯著差異。
綜合上述分析,人權教育是一個重要卻受忽視的課題,雖然國內 這幾年來對人權教育推廣與研究漸漸注意,但實際上相關研究不多,
故研究者研究國中階段並用問巻方式,耤此希望能瞭解國中學生對人 權知識與態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