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貳、遊戲治療師對性受虐兒童的創傷處遇

在文檔中 第一節 創傷兒童的處遇 (頁 35-39)

直至目前為止,並沒有標準的治療性受虐兒童的模式,遊戲治療也是 一樣。此外,性受虐兒童遊戲治療的研究,多數屬於個案報告或軼事研究,

目前的實徵研究相當稀少(Reyes & Asbrand, 2005)。Reyes & Asbrand (2005) 檢驗對十七個性受虐兒童 9 個月遊戲治療的效果,發現焦慮、憂鬱與創傷 後壓力等症狀都有顯著改善,然而與性有關的議題、解離症狀沒有顯著改 善。Scott, Burlingame, Starling & Porter (2003)檢驗兒童中心遊戲治療對 26 位性受虐兒童的自我概念與社交能力的影響,得到混和的效果,雖然自我 概念與社交技巧並沒有顯著改善,但個別兒童有不一的進步,研究者歸因 於治療師的資歷不夠深,以及實施遊戲治療時間太短(平均十週)所致。

親子遊戲治療對性受虐兒童的應用性方面,Cotas & Landreth (1999)訓練性

受虐兒童的非加害者一方的父母進行 30 分鐘的遊戲單元,研究顯示接受 訓練的父母,其對孩子的同理心與接納態度明顯的顯著改善,親職的挫敗 感也降低。因此大體而言,性受虐兒童的遊戲治療是有效的。

除此之外,其他性受虐兒童遊戲治療的文獻多聚焦於討論性受虐兒童 創傷處遇的方式。Van de Putte (1995)對遊戲治療中,性受虐兒童所出現的 性化行為的處遇提出相當詳細的的建議。他根據經驗,將遊戲治療中性化 行為分為三大類:虐待反應遊戲(abuse-reactive play),經常於治療初期出 現;經驗重演遊戲(re-enactment),治療中期出現;以及象徵化性遊戲

(symbolic sexualize play),後期出現。第一種虐待反應遊戲(abuse-reactive play)即類似 Browne & Finkelhor (1986)所提之創傷性徵化,當兒童與一位 陌生成人在遊戲室中相處,會激起過去可能被虐待的經驗,就可能發生此 種遊戲。此遊戲的背後動機來自於兒童對他與成人之間信任關係中性角色 的混淆,也反應其控制、權力或自我價值的議題,此種遊戲最常於治療初 期發生。此時,治療師與其他照顧者會被兒童視為「壞」客體。新手治療 師可能會被此種遊戲激起相當大的反應。治療師應該明確的告訴兒童不想 與他發生關係,他也不需要以此方式來得到他的注意或照顧,必要時隔離 兒童與治療師。第二種為經驗重演遊戲(re-enactment),此種遊戲為兒童 透過遊戲、娃娃、各種遊戲道具「再創造」、「再經驗」虐待事件,遊戲背 後的動機為「表達」,當兒童開始感到與治療師在一起是安全的,並想與 治療師建立更親近的關係,就會想要與治療師分享此種遊戲。此種遊戲經 常出現於治療中期,並且將治療師視為「好客體」,將治療師理想化,認 為這樣能得到更多治療師的認同。此時,治療師應該要注意不要只有在兒 童分享更多訊息時才給予回饋,此外,當兒童出現此類遊戲時,治療師要 注意兒童不只在經驗過去經驗,也同時在經驗與事件相關的情緒與衝突。

此種遊戲也會激起兒童對性的感受與想法,因此容易在治療師面前開始手

淫的行為。此外,兒童也可能會邀請治療師的加入,因而很容易與第一種 遊戲混淆,可能導致治療師做出設限的行為而讓兒童感到被拒絕。作者建 議當此種遊戲出現時,最好先觀望一會兒,看看遊戲是否屬於兒童,是否 能被兒童所控制,並且主動聆聽個案,反應個案的感覺。作者也表示他會 先 假 設 此 種 遊 戲 為 重 演 遊 戲 。 第 三 種 為 象 徵 性 性 化 遊 戲 ( symbolic sexualized play),象徵性性化遊戲出現於當兒童在主題性遊戲中表現性行 為,並且努力對性虐待經驗產生新瞭解。此類行為的背後動機在於兒童想 要瞭解過去性受虐的經驗,並且整理此經驗的意義。此時事件的真實性已 經不是最重要的,個案對此事件創造出的意義更重要。此遊戲會出現在治 療的後期。治療師能夠藉由參與此種遊戲來幫助個案發展出對性受虐經驗 更具現實基礎的瞭解。然而,作者亦強調其所提出的模式並非線性發展,

很多性受虐兒童在遊戲室中的性遊戲是來來回回、不斷循環,或甚至在同 一個單元中混和各種遊戲,尤其在治療中期的階段。因此治療師應該根據 其對遊戲轉換的的意義來平衡設限、觀察、與主動參與的技巧。

與 Van de Putte (1995)的觀點類似,Kelly (1995)更強調性受虐兒童處理 創傷是不斷來回往返的過程,她以累積 15 年治療性受虐兒童的經驗,建 構出出性受虐兒童的治療歷程,認為性受虐兒童的遊戲並非採線性方式進 展,會在不同的階段遇到否認而退回,每一階段都包括「測試治療關係」、

「表達創傷」、「否認」與「遠離」,治療初期中一個循環可能在一個遊戲 單元中完成,然而治療後期可能需要四次的遊戲單元才能完成循環,而且 隨著每一次循環的成功,兒童對創傷的呈現也會越來越開放,也會對創傷 有更瞭解的洞察,此時,個案對治療關係的測試才會漸漸減弱。因此治療 歷程就有如不斷「解決問題的循環」一樣。

Rasmussen & Cunningham (1995)則提出整合非指導性與指導性取向 治療性受虐兒童的看法。他們認為處遇性受虐兒童需要擁有建立信任關

係,以及幫助兒童表達創傷的技巧。其中,非指導取向能夠做為與性受虐 兒童建立初期關係相當好的方式,能讓兒童感到溫暖與接納,然而性受虐 的創傷損害兒童自我負責與引導改變的能力,因此只使用非指導取向,不 但需要相當久的時間,而且可能會讓兒童暴露在再受害,或成為加害人的 風險中,因此在治療中後期,採取指導性的焦點遊療是重要的,可以結構 化的方式,例如一個單元只處理一個議題的方式,幫助兒童表達與修通創 傷。因而他們倡導整合非指導與焦點取向遊戲治療來處遇性受虐兒童才是 較好的方式。同樣的,Gil (1998b/2001)認為兒童無法以自己的內在資源處 理創傷時,或者阻抗修通創傷的心理機制出現時,治療師就應該創造一個 安全與滋養的環境,幫助孩子表達、重演與處理創傷,因此同樣推崇整合 不同取向遊戲治療是幫助創傷兒童相當好的方式。

另外,資深克萊恩取向治療師 Sinason (1988)也提出其實務經驗,發現 曾經被大人侵害身體經驗的孩童,無法忍受擁有「個人」的專屬玩具櫃,

此外,細小的玩具物件也較無法有效的幫助性受虐兒童表達創傷經驗,因 為小玩具無法堅固到承受攻擊,也無法被用來適切表達被侵害時的身體經 驗。因此他建議與性受虐兒童的遊戲治療需要調整玩具的安排,例如加入

「公共的玩具」,以及安排大尺寸的洋娃娃或泰迪熊,來幫助此類兒童來

「真實化」(actualize)創傷經驗。

因此,由以上文獻可以瞭解,遊戲治療師是影響遊戲治療實務有效與 否的重要變項,然而,針對遊戲治療師的研究,目前極度缺乏。此外,性 受虐兒童遊戲治療場域的創傷處遇,其所探究的面向相當多元,可能是治 療歷程、玩具媒才、取向技巧,或創傷處遇的介入方式,然而,對於創傷 處遇的討論同樣不夠深入廣泛,尤其文獻皆相當強調性受虐創傷處遇的議 題是很多元的,處遇面向包括治療室外照顧者的諮詢教育與相關的合作,

然而在目前性受虐兒童遊戲治療場域的創傷處遇研究中,這方面的主題仍

相當缺乏。而遊戲治療是最廣泛使用於性受虐兒童的治療方式,遊戲治療 師為影響處遇最重要的人物,因此,瞭解遊戲治療師如何在遊戲治療場域 中處遇性受虐兒童,是相當有價值的。

總結

性受虐對兒童不啻為一種創傷,創傷會使兒童在心理上感到無望、脆 弱、失去安全感與控制感,學者亦強調創傷處遇對創傷兒童而言是重要 的。目前的文獻中,可以發現性受虐兒童的創傷處遇的議題不但相當多 元,處遇的面向也相當廣泛,不僅止於治療室當中的處遇而已,更包含與 兒童其他身邊的成人工作。然而,遊戲治療雖為處遇性受虐兒童相當廣泛 的治療方式,遊戲治療場域的創傷處遇文獻,卻顯得相當貧乏。因此瞭解 遊戲治療中創傷處遇的方式是非常緊要的,遊戲治療師正是是實行遊戲治 療的重要人物,與創傷兒童工作的治療師,其創傷處遇的能力是相當重要 的(James, 1996)。因此本研究亦期待透過遊戲治療師的經驗與觀點,瞭解 遊戲治療師對性受虐兒童的創傷處遇,不僅能提供實務工作者更多創傷處 遇的參考,更能累積本土遊戲治療師的創傷處遇經驗。

在文檔中 第一節 創傷兒童的處遇 (頁 35-39)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