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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安演練作業

5.1 資通安全會報演練作業 5.1.1 資安攻防演練

(一) 演練目的:

1. 檢測政府機關(構)及轄管關鍵資訊基礎設施之資安防護 能力。

2. 強化政府機關(構)在資安事件發生時之緊急應變、系統 復原、協調管控等能力。

3. 檢討我國整體資安防護措施,並研討資安防護精進作 為。

(二) 一般說明:演練範圍、時間、重點、編組、整備作業、

防護作業、攻擊作業、評審監控、獎懲及注意事項,依 本會報所訂定政府機關(構)資安演練計畫執行。

5.1.2 資通安全通報演練

(一) 演練目的:

1. 測試機關(構)資安審核人及聯絡人聯絡管道是否暢通。

2. 檢驗「通報應變網站」所登錄機關(構)資安審核人及聯 絡人資料之正確性。

3. 測試各機關(構)於發現資安事件時,是否可正確、快速 執行通報作業。

(二) 一般說明:演練範圍、方式、時間、獎懲及注意事項,

將由本會報不定期辦理。

5.1.3 防範惡意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

(一) 演練目的:

1. 為提高人員警覺性以降低社交工程攻擊風險。

2. 規範機關(構)自訂社交工程防制目標、舉辦相關資安教

育訓練與宣導,以強化公務人員資安意識並檢驗機關(構) 宣導社交工程防制成效。

(二) 一般說明:演練範圍、總體目標、宣導要點、演練時間、

對象、前置作業、結果陳報、作業要點及獎懲事項,將 由本會報不定期辦理。

5.1.4 其他演練

配合本會報規劃,不定期辦理資安相關演練。

5.2 資通安全處理小組演練作業 5.2.1 資通安全通報演練

(一) 演練目的:檢驗「資通安全處理小組」及所屬機關(構) 之資安通報機制及應變能力。

(二) 演練時間:每年辦理 1 次,確實執行日期由各資通安全 處理小組自行決定,惟須於每年 9 月底前完成。

(三) 一般說明:

1. 各資通安全處理小組在本項演練作業中,應分組分工執 行各項任務。如規劃組(危機處理分組)負責規劃演練之 各種模擬狀況及選出演練單位;管控組(安全預防分組) 負責通知參演單位及支援處理作業;督察組(稽核分組) 負責保管模擬狀況題庫及登錄各階段演練時間,組織架 構如圖 3。

資通安全處理小組

6. 各種模擬狀況中,可明定該狀況是可由資通安全處理小 組支援解決或須由技術服務中心支援解決,以檢驗不同 流程之處理方式。

7. 演練完成後將「演練成果報告」併「演練時間紀錄表」,

於 1 個月內主動送本會報政府資通安全組備查,並由該 組彙整各資通安全處理小組所報成果,視情況邀集相關 單位研商辦理獎勵及改善事宜。

8. 「演練成果報告」、「演練時間紀錄表」及「支援處理及 回覆單」等相關表單請至通報應變網站下載。

5.2.2 防範惡意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

(一) 演練目的:提高「資通安全處理小組」及其所屬機關(構) 對社交工程攻擊防制認知。

(二) 演練時間:每年不定期至少辦理 2 次,由資通安全處理 小組自行規劃及執行,惟須於每年 4 月底前辦理第 1 次 演練,並於 9 月底前辦理第 2 次演練。

(三) 一般說明:

1. 演練對象由資通安全處理小組自行決定,惟主管機關及 所屬機關(構)具有公務電子郵件人員,須 1/4(含)以上 參與演練。

2. 演練實施前須訂定演練計畫,簽奉機關資安長核定。

3. 完成演練作業後,機關應召開「檢討會議」,檢討辦理情 形及演練結果;演練報告須經機關資安長核定,並於每 次演練完成後 1 個月內主動送本會報政府資通安全組備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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