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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收集

4.1 資料蒐集

本研究資料係收集從民國 101 年 11 月至 102 年 2 月共四個月分,在國道 1 號三義交流道至西螺交流道,國道 3 號苑裡交流道至竹山交流道之交通事故。

其中國道 1 號收集了之交通事故共 933 件,其收集路段範圍為三義交流道至南屯 交流道,詳細範圍如表 4-1 所示。國道 3 號收集大甲分隊、快官分隊以及民間分 隊之國道 3 號之事故共 422 件,收集路段範圍為苑裡交流道至竹山交流道如表 4-2 所示。

在資料收集上,由於本研究牽涉變因眾多,所以需收集各方資料並加以對照 才能得出擁有完整因子之事故資料,取得四種型態的資料將其加以對照並整合成 本研究所需要的資料。

(1) 事故卷宗:事故卷宗係在事故通報後國道公路警察所須填寫之事故個案資料 與本研究相關的紀錄有事故發生時間以及地點、占用車道數、所涉及車輛數、

有無大車、有無聯結車、外側路肩寬度、天候、死亡人數、受傷人數。

(2) 通聯記錄:通聯記錄係記錄國道公路警局勤務中心所有之通話記錄內容以及 時間。通聯記錄與本研究相關的紀錄有事故之通報地點以及時間、到達事故 現場時間、排除完成時間。

(3) 工務段紀錄:工務段與本研究相關的紀錄有派遣事故處理車的時間以及派往 的地點、到達事故現場時間、完成處理時間。

(4) 消防局派遣方式:本研究取得研究範圍內鄰近消防局在國道上的派遣方式(表 4-3、表 4-4),並經由個案對照使用 Google map 的方式計算出消防局與事故 現場之距離。

表 4-1 國道 1 號資料範圍表

警察單位名稱 轄線 備註

泰安分隊 北 149.95 公里~180.95 公里 南 150.47 公里~182.01 公里

三義交流道至南 屯交流道 員林分隊 北 180.95 公里~230.156 公里

南 182.01 公里~231 公里

南屯交流道至西 螺交流道

里程 設施名稱 里程 設施名稱

150 三義交流道 189 王田交流道

160 后里交流道 192 彰化系統

165 台中系統 198 彰化交流道

168 豐原交流道 207 埔鹽系統

174 大雅交流道 211 員林交流道

178 台中交流道 220 北斗交流道

181 南屯交流道 230 西螺交流道

圖 4-1 國道 1 號資料蒐集範圍示意圖

表 4-2 國道 3 號資料範圍表

警察單位名稱 轄線 備註

大甲分隊 北 156.42 公里~191.062 公里

南 157.158 公里~192.106 公里 苑裡交流道至和美

交流道

快官分隊 北 191.062 公里~210.94 公里

南 192.106 公里~211.662 公里 和美交流道至霧峰

交流道

名間分隊 北 210.94 公里~243.553 公里

南 211.662 公里~243.614 公里 霧峰交流道至竹山

交流道

里程 設施名稱 里程 設施名稱

156 苑裡交流道 209 中投交流道

164 大甲交流道 211 霧峰交流道

169 中港系統交流道 214 霧峰系統

176 沙鹿交流道 217 草屯交流道

182 龍井交流道 222 中興系統

191 和美交流道 224 中興交流道

196 彰化系統交流道 236 名間交流道

202 快官交流道 243 竹山交流道

207 烏日交流道

圖 4-2 國道 3 號資料蒐集範圍示意圖

表 4-3 國道 1 號 消防分局負責分配表

霧峰交流道 霧峰系統 南 霧峰分隊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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