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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時登記學生之登記、分發、報到流程

在文檔中 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頁 19-96)

逾時登記學生 各委員學校

說明:未按時依各招生學校載明於「聯合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中規定 之各屬身分別指定梯次、登記時間及地點,前往辦理登記之免試生為逾時登記免試生。

逾時登記免試生依到達登記處之時間,安排於之後開始登記作業之梯次學生前面依分 發順位依序分發,若於各屬身分別之最後一梯次登記作業結束後方到達登記處,則待 該梯次分發結束後,尚未額滿時,依分發比序順位依序分發。第二階段逾時登記分發 之特種身分生現場登記分發辦法,逾時登記免試生依其「到達登記處之時間,安排於 之後開始登記作業之『梯次』或於各該屬身分別之最後一『梯次』」依分發比序順位 辦理分發。

至逾時登記區 填寫逾時分發順位

請登記學生簽名

帶領逾時登記學生 至下一梯次分發現場 至下一梯次分發現場

逾時登記等候區等候 逾時登記學生交於

等候區負責人

按分發順位分發 按分發順位分發

六、免試生辦理放棄分發資格、錄取資格作業流程

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

登記時間:9:00~9:30

攜帶文件:(1)聯合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2)身分證明文件正 確認(02-000-0000),逾期不予受理。(各校聯絡資訊與複查申請表請參閱簡章第Ⅳ 至 VII 頁與第 101 頁附表一)

五、 登記分發作業依分發順位依序辦理。凡逾時登記免試生依到達登記處之時間,安排於 之後開始登記作業之梯次學生前面依分發比序順序依序分發,若於最後一梯次登記作

附件一

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

登記時間:13:00~13:20

攜帶文件:(1)聯合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2)身分證明文件正 7 月 6(星期二)12:00 前先以傳真方式(02-000-0000)向各校提出,再以電話確認

(02-000-0000),逾期不予受理。(各校聯絡資訊與複查申請表請參閱簡章第Ⅳ至 VII 頁與第101 頁附表一)

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免試生 /陪同人員自主健康聲明書

招生學校: OO科 技 大 學

本人(免試生) ,免試編號為 ,參加110年7月7 日(星期三)「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悉 遵照招生學校當日防疫措施引導,並配合現場量體溫與自主佩戴口罩。

保證本人與陪同人員1 之身體健康狀況良好,且非屬衛生福利 部疾病管制署限定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等禁止外出之對象2。 特此聲明,倘有不實,願自負法律責任與相關單位裁罰。

此 致

OO科 技 大 學

免試生本人: . (簽章) . (聯絡電話/手機)

陪 同 人 員 : . (簽章) . (聯絡電話/手機)

免試生監護人: . (簽章) . (聯絡電話/手機)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日

---

註1: 每位免試生可隨行入校陪同人員以1人為限。

附件三

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八) 接獲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之免試生,並不表示一定能被錄取,須視招 生名額是否分發額滿而定。

(九) 遠程之免試生應把握前往登記分發現場行程所需時間,提前到達各招生學校 指定地點,若逾時登記導致喪失錄取機會,應自行負責。

(十) 未盡事宜,請參閱「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之說明。

校 址:(委員學校地址) 聯絡電話:(委員學校電話) 網 址:(委員學校網址)

電子信箱:(委員學校聯絡 E-mail)

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聯合免試入學一般生(含大陸長期探親子女)分發注意事項

各位家長及免試生您們好:

一、 參加分發之免試生,請依「分發順位」依序至撕榜台前,待工作人員確認身分及 分發順序無誤後,再依序至「撕榜台」,就擬就讀科別撕下一張榜單,撕下後即表 示分發完成。

二、 「大陸長期探親子女」身分之免試生撕榜時,請選擇一般生名額「尚未額滿」且 具有「大陸長期探親子女」招生名額之科別,撕下該科別「大陸長期探親子女」

榜單後,其後分發及報到流程皆與一般生相同。

三、 榜單撕下後即完成分發,免試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撕榜或更改錄取科別,

違者取消錄取資格並不得再分發,免試生不得異議。

四、 分發完成後,請免試生持撕下之榜單及個人身分證件至「分發台」,由系統操作人 員印出「錄取確認單」,免試生務必於「錄取確認單」簽名,簽完名即表示完成錄 取程序,即為本校錄取生。

五、 免試生至「報到台」報到,並繳交榜單、「聯合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通知單」、「國中學歷(力)證件正本等相關資料」及已簽名之「錄取確認單」,工作 人員查驗無誤後,取回「錄取確認單」下聯及錄取資料袋,即完成免試生報到程 序。

六、 免試生若要放棄分發錄取,須由工作人員帶至「撤銷台」先完成「放棄登錄」後,

簽署「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才完成放棄分發錄取,始可憑「錄取生放棄 錄取資格聲明書副表」離開。

引導人員宣讀:

 首先,先分發上一梯次逾時(遲到)登記之免試生,其餘免試生在座位等待。

請上一梯次逾時(遲到)登記之免試生依「分發順位」依序出列。各位免試生 請跟我來,請勿擅自脫離隊伍。

 現在分發本梯次登記免試生,我將依「分發順位」,每次帶離 5 位參加分發,

其餘免試生在座位等待唱名,現在請分發順位第○○順位至第○○順位免試生 準備撕榜,請離座跟我來,勿擅自脫離隊伍。

附件六

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聯合免試入學專案免試生分發注意事項

各位家長及報名免試生您們好:

一、參加分發之免試生,請依「分發順位」依序至撕榜台前,等待工作人員確認免試 生身分及分發順序無誤後,再依分發序號至「撕榜台」,就擬就讀科別撕下一張榜 單。

二、榜單撕下後即完成分發,報名考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撕榜或更改錄取科 別,違者取消錄取資格並不得再分發,免試生生不得異議。

三、分發完成後,請錄取生持撕下榜單及個人身分證件至「分發台」,分發台系統依錄 取生撕榜結果列印「錄取確認單」,請錄取生務必於「錄取確認單」簽名,簽完名 即表示完成錄取程序,具本校入學資格。

四、錄取生至「報到台」報到,繳交榜單、「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

「國中學歷(力)證件正本等相關資料」及已簽名之「錄取確認單」,工作人員查驗無 誤後,取回「錄取確認單」下聯及錄取資料袋,即完成錄取生報到程序。

五、免試生若要放棄分發錄取,須由本會人員須帶至「撤銷台」先完成「放棄登錄」

後,簽署「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才完成放棄分發錄取,始可憑「錄取生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副表」離開。

六、本梯次本組別含震災生或專案免試生,專案免試生達科別之一般生(或該特種身分 生)錄取標準者,經現場撕榜完成登記分發及報到後,以「外加名額」方式增額錄 取,不影響一般生(或該特種身分生)名額。請專案免試生撕榜時,僅可在一般生(或 該特種身分生)「未額滿」之科別,選擇並撕下「專案免試生」淺綠色榜單,其後 分發及報到流程皆與一般生相同。

引導人員宣讀:

 首先,先分發上一梯次逾時(遲到)登記之免試生,其餘免試生在座位等待。

請上一梯次逾時(遲到)登記之免試生依「分發順位」依序出列。請跟我來,

請勿擅自脫離隊伍。

 現在分發本梯次登記免試生,我將依「分發順位」唱名,請免試生聽到唱名後 向前準備撕榜,其餘免試生請於座位等待,請分發順位第○○號○○○、○○○

準備撕榜。

附件七

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免試入學特種身分生分發注意事項

各位家長及報名考生您們好:

特種身分生分發順序為:原住民生/身障生/政府派外人員子女/

境外科技人才子女/蒙藏生/僑生/退伍軍人

一、參加本階段分發之特種身分免試生係指參加第一階段一般生現場登記分發未錄取、

已放棄錄取或未參加第一階段一般生現場登記分發者,特種生若已於第一階段已 錄取報到又參加本階段分發者,取消該特種身分生本階段分發資格。

二、參加本階段之特種身分免試生,請依「分發順位」依序至撕榜台前,待工作人員 確認身分及分發順序無誤後,再依序至「撕榜台」,就撕榜台上尚未額滿科別,撕 下擬就讀科別榜單乙張。

三、榜單撕下即後完成分發,免試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撕榜或更改錄取科別,

違者取消錄取資格並不得再分發,免試生不得異議。

四、分發完成後,免試生持撕下之榜單及個人身分證件至「分發台」,由系統操作人員 印出「錄取確認單」,免試生務必於「錄取確認單」簽名,簽完名即表示完成錄取 程序,即為本校錄取生。

五、錄取生至「報到台」報到,並繳交榜單、「聯合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通知單」、「國中學歷(力)證件正本等相關資料」及已簽名之「錄取確認單」,經工作 人員查驗無誤後,取回「錄取確認單」下聯及錄取資料袋,即完成錄取生報到程 序。

六、已完成分發之錄取生若要放棄錄取資格,須由本校人員帶至「撤銷台」先做「放 棄登錄」後,並簽署「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確認單」,才完成放棄分發錄取,始可 憑「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確認單(副表)」離開。

引導人員宣讀:

 現在先分發本梯次原住民生,我將依「分發順位」,每次帶離5 位前往撕榜 台,其餘免試生請在座位等待唱名,現在請分發順位第○○順位至第○○

順位原住民生準備撕榜,請離座跟我來,勿擅自脫離隊伍。

附件八

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代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委託書

茲代理委託人辦理「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現場登記 分發報到作業,並遵守委員會「受委託人以代理一名免試生為限,並不得 由其他免試生代理參加分發」 ,違者不予受理之規定。

若因此遭致權益受損,委託人願負一切責任,敬請准予代理相關手續。

此致

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委 託 人 :

委 託 人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

( 居 留 證 號 或 入 出 境 許 可 證 統 一 證 號 )

受 委 託 人 : 受 委 託 人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

( 居 留 證 號 或 入 出 境 許 可 證 統 一 證 號 )

受 委 託 人 通 訊 地 址 : 受 委 託 人 電 話 :

免 試 生 簽 章 :

免試生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註:煩請受委託人攜帶委託人及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便查驗。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九

請 沿 此 線 小 心 剪 下

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科技大學放棄分發聲明書(正表)

本人__________________ 免試編號: 分發順位:

(第___階段第___梯次)因故自願放棄現場登記分發資格,並保證爾 後絕不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發,特此聲明。

※本人已領回相關證明文件。

此致

○○科技大學

免試生簽章:_____________

中 華 民 國 1 1 0 年 7 月 7 日

招生學校存查

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科技大學放棄分發聲明書(副表)

本人__________________ 免試編號: 分發順位:

(第___階段第___梯次)因故自願放棄現場登記分發資格,並保證爾 後絕不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發,特此聲明。

※本人已領回相關證明文件。

此致

○○科技大學

免試生簽章:_____________

中 華 民 國

附件十

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錄取學校存查聯)

110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試務作業原則 一、 現場報名防疫措施處理原則

(一) 現場報名因應作法

1. 報名工作場所全面消毒,保持良好通風環境。

2. 工作場所張貼公告,提醒有發燒、感冒症狀或咳嗽者勿進入報名場所。

3. 避免人員近距離接觸,並管制工作場所容納人數以避免人員群聚。

4. 現場行進動線須符合防疫社交距離,位置標示清楚,並舉牌導引。

5. 場地座位須符防疫社交距離,並事前分配且標示清楚。

6. 設置預備場地(座位),以備發燒或身體突發不適之免試生,與其他免試生分流作業。

(二) 加強宣導五專報名以網路及通訊報名方式

1. 事前於招生網頁公告,請免試生多利用網路通訊報名,減少至現場報名。

2. 如屬於 CDC 管制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者,如欲報名,可採通訊

2. 如屬於 CDC 管制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者,如欲報名,可採通訊

在文檔中 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頁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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