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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送、儲存及處理

經濟部水利署施工規範 第 02726 章級配粒料底層

附件 7 經濟部水利署施工規範 第 02742 章瀝青混凝土鋪面

2. 運送、儲存及處理

2.1 瀝青混凝土之運送

2.1.1 瀝青混凝土運送車輛,應使用自動傾卸式貨車或其他適當之車輛,其需用 數量依瀝青混凝土拌和廠至工地間之運距而定。

2.1.2 運送車之車箱內,應清潔、緊密、光滑,並應先塗一薄層肥皂溶液、石蠟 油或其他認可之潤滑材料,以免瀝青混凝土黏附。

2.1.3 運送時應以帆布或其他適當之遮蓋物覆蓋保溫,以防瀝青混凝土之溫度降 低。

2.1.4 其總運輸量應能與瀝青混凝土拌和廠之生產量及瀝青混凝土鋪築機之工 作量互相配合,務使瀝青混凝土鋪築機能連續作業而不致延擱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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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瀝青混凝土如在運送途中遇雨淋濕致不符合本章品質規定時,不得使用。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施工氣候

(1) 瀝青混凝土應於晴天,除特殊情形經監造單位同意者外,及施工地點 之氣溫在 10℃以上,且底層、基層、路基或原有路面乾燥無積水現 象時,方可鋪築。

(2) 下雨時需停止施工。

3.1.2 設備

所有施工設備及機具等,應經常作適當之保養,以維持良好之狀態順利完 成工作。

3.1.3 瀝青鋪築機

(1) 應使用自走式瀝青混凝土鋪築機,使能準確地按設計圖說所示之線 形、坡度、高程、路拱及平整度鋪築瀝青混凝土。

(2) 鋪築機應附有漏斗及分佈螺旋,將瀝青混凝土均勻鋪築。

(3) 鋪築機前進與後退之速度不得小於 30m/min,且具備不使瀝青混凝土 發生析離現象,鋪築至最小 1cm 之厚度,最大鋪築寬度不得小於 3.75m。

(4) 鋪築機鋪設時,應啟動振動裝置。

3.1.4 壓路機

(1) 瀝青混凝土鋪設後,應以自走式鐵輪壓路機或振動壓路機,及膠輪壓 路機滾壓。通常一部瀝青混凝土鋪築機應配備二部鐵輪壓路機及一部 膠輪壓路機,或配備一部振動壓路機,惟僅鋪橋面或每日鋪築量少於 50t 時,僅須配備一部鐵輪壓路機即可。

(2) 如配備鐵輪壓路機及膠輪壓路機時,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A. 初壓

用 8t 以上二軸三輪或關閉振動裝置之 6t 以上振動壓路機滾壓。

B. 次壓(複壓):

a. 用自走式或能前進後退及至少有 7 輪之雙軸式膠輪壓路機。

b. 廠商應在工地備有胎壓計,以便隨時校核輪胎氣壓,膠輪壓路 機應裝有壓艙(Ballasting),俾能調整壓路機之總重,使每一 輪胎之載重能由 1,500kg 調整至 2,500kg,輪胎之地面接觸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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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und Contact Pressure)不得小於 5.6kgf/cm(80 1b/in2 2)。 C. 終壓

用 6~8t二軸二輪壓路機。

(3) 如使用振動壓路機時,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A. 如使用振動壓路機時,無論為單鼓式或雙鼓式,其總重均不得少 於 6t,且應能調整其振幅(Amplitude)及振動頻率(Frequency of Vibration)者,俾材料、配合比及溫度等不同之瀝青混凝土,均 能按規定壓實至所需之密度,振動壓路機之振動頻率通常以 2,000

~3,000rpm 為宜。

B. 厚度小於 5cm 之瀝青鋪面,不得啟動振動裝置。

C. 振動壓路機之滾壓速度為每小時 3~5km。

(4) 用於滾壓瀝青混凝土之壓路機,應裝有水箱、噴水設備、刮板及棕刷 等,以避免瀝青混凝土黏附機輪上。

3.1.5 清掃機

廠商應視需要備妥清掃機,用於清掃底層、基層、路基或原有面層上之浮 鬆雜物及灰塵,並依據本規範 3.2.1 之規定進行清掃。

3.1.6 其他工具

包括齒耙、鐵鏟、夯實機具、燙鐵、瀝青路面切割器、小型加熱車、取樣 機、平整儀、厚底靴鞋及其他需用工具。此等工具應充分準備,以增路面 鋪築效率。

3.2 施工方法

3.2.1 鋪築路段之整理與清掃

(1) 鋪築瀝青混凝土路面之路段,在施工前其底層或原有路面應按下列規 定予以整修及清掃,使其符合設計圖說所示之線形、坡度及橫斷面。

(2) 如有坑洞或低陷不平之處,應先將其一切浮鬆材料移除,並以相同之 材料按規定填補整修後,予以滾壓堅實。

(3) 如表面有隆起或波紋之處,應將其刮平並予滾壓,務使平順堅實。

(4) 如原有路面有冒油,不適當之修補或有接縫、裂縫等之灌縫料時,應 按監造單位之指示予以清除潔淨後,以瀝青混凝土填補,並予壓實。

(5) 上列各項工作完成後,應以清掃機或竹帚將表面浮鬆塵土及其他雜物 清掃潔淨,清掃寬度至少應較路面鋪築寬度每邊各多 3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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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瀝青透層或黏層之澆鋪

本工程如有瀝青透層或黏層之設計時,其施工應按第 02745 章「瀝青透層」

及第 02747 章「瀝青黏層」之規定辦理。

3.2.3 瀝青混凝土之鋪築

(1) 瀝青混凝土應以瀝青混凝土鋪築機鋪築。

(2) 鋪築前,應先測訂準線,俾鋪築機有所依據,而鋪成平整之路面。

(3) 瀝青混凝土舖築過程,應以舖築表面不得有析離現象發生。

(4) 瀝青混凝土倒入鋪築機鋪築時之溫度,不得低於 120℃。

(5) 鋪築工作應儘可能連續進行,不宜時斷時續。在鋪築機後面,應配有 足夠之鏟手及耙手等熟練工人,俾於鋪築中發現瑕疵時,能在壓實前 予以適當之修正。

(6) 鋪築機不能到達而需用人工鋪築之處,應先將瀝青混凝土堆放於鐵板 上,由熟練工人用熱工具鏟入耙平均勻鋪築,使其有適當之鬆厚度,

能於壓實後達到設計圖說所示之厚度及縱橫坡度。瀝青混凝土如結成 團狀,須先予搗碎後,方能使用。

(7) 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瀝青混凝土分層舖築每層以 4cm~6cm 為原 則。

(8) 瀝青混凝土路面分層鋪築時,應於鋪築前 2 小時內,先將前一層之表 面清理潔淨,並均勻噴灑黏層,以增強二層間之黏結。

(9) 瀝青混凝土路面分層鋪築時,其各層縱橫接縫,不得在同一垂直面 上,兩層間之縱向接縫應相距 15cm 以上及橫向接縫應相距 60cm 以 上。如為雙車道時,路面頂層之縱向接縫,宜接近路面之中心位置,

兩車道以上時,宜儘量接近分道線。

(10)工作人員進入施工中之路面上工作時,應穿乾淨之靴鞋,以免將泥土 及其他雜物帶入瀝青混凝土中。施工中應嚴禁閒雜人等入內。

3.2.4 滾壓

(1) 滾壓步驟

瀝青混凝土鋪設後,應以適當之壓路機徹底滾壓。滾壓分為下列 6 個 步驟︰

A. 橫向接縫。

B. 縱向接縫。

C. 車道外側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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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初壓。

E. 次壓(複壓),視需要適用。

F. 終壓。

(2) 滾壓方法

A. 瀝青混凝土鋪築後,當其能承載壓路機而不致發生過度位移或毛細 裂縫(Hair Cracking)時,應即開始初壓。滾壓時,壓路機應緊 隨鋪築機之後,其距離通常不超過 60m。

B. 滾壓應自車道外側邊緣開始,再逐漸移向路中心,滾壓方向應與路 中心線平行,每次重疊後輪之半。在曲線超高處,滾壓應自低側開 始,逐漸移向高側。

C. 滾壓時,壓路機之驅動輪須朝向鋪築機,並與鋪築機同方向進行,

然後順原路退回至堅固之路面處,始可移動滾壓位置,再向鋪築機 方向進行滾壓。每次滾壓之長度應略有參差。壓路機應經常保持良 好之情況,以免滾壓工作中斷。

D. 壓路機之滾輪應用水保持濕潤,以免瀝青混凝土黏附輪上,但不得 過多之水份流滴於瀝青混凝土內。

E.鐵輪壓路機之滾壓速度,用於初壓時不得超過 3km/hr,次壓或終 壓不得超過 5km/hr。

F. 滾壓速度均應緩慢,且不得在滾壓路段急轉彎、緊急煞車或中途突 然反向滾壓,以免瀝青混凝土發生位移。

G. 如發生位移時,應立即以熱齒耙耙平或挖(刨)除重新鋪築瀝青混凝 土,並重新滾壓改正。

H. 壓路機不能到達之處,應以重量不得少於 11kg 且夯面不大於 320cm2之熱鐵夯或小型震動夯實機充分夯實。

I. 緊隨初壓之後,以膠輪壓路機進行次壓,依上述方法滾壓至少 4 遍,務使瀝青混凝土達到規定壓實度時為止。

J. 膠輪壓路機之滾壓速度不得超過 5km/hr,通常其與初壓壓路機之 距離為 60m,滾壓時瀝青混凝土之溫度約為 82℃~100℃。

K. 不得使用牽引式膠輪壓路機,以免轉向時引起瀝青混凝土之位移。

L. 最後以 6~8t 二輪壓路機在路面仍舊溫暖時再行終壓.直至路面平 整及無輪痕時為止。終壓時瀝青混凝土之溫度不得低於 65℃。

M. 滾壓時,如發現瀝青混凝土有鬆動、破裂、混有雜物或其他任何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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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時,應立即挖(刨)除重舖新瀝青混凝土,重新滾壓,使其與周圍 鄰近路面具有同等堅實之程度。

N. 滾壓時,應儘可能使整段路面得到均勻之壓實度。

O. 滾壓後之路面,應符合設計圖說所示之路拱、高程及規定平整度。

如有孔隙、蜂窩及粒料集中等紋理不均勻現象,應於滾壓時及時處 理(瀝青混凝土之溫度在 85℃以上時),否則應予挖除,並重鋪新 料重壓。

P. 壓路機與重型機械,在新鋪路面尚未固結之前,不得停留其上,或 在其上移位、煞車。

Q.路面之厚度、路拱、縱坡及表面平整度等,如有厚度不足、高低不 平、粒料析離及其他不良現象時,均應於此時修補或挖除重鋪及重 新滾壓,直至檢查合格時為止。

3.2.5 接縫

(1) 所有接縫於施工時,均應特別小心,並充分壓實,使其有平直整齊之 接縫表面並與路面其他部位之瀝青混凝土有同樣之結構及密度。

(2) 除彎道處之縱向接縫外,所有接縫應成平直之直線,橫向接縫並應儘 量與路中心線成垂直,除使用模板者外,所有已冷卻之接縫接合面均 應切成平整之垂直面。

(3) 接縫接合面應清掃潔淨並除去一切鬆動材料後,塗刷一層黏層材料。

(4) 鋪築時,鋪築機應置於能使瀝青混凝土緊密擠塞於接縫垂直接合面之 處,並使其有適當之厚度,俾於壓實後,能與鄰接路面齊平。

(5) 所有微小之高凸處、接縫及蜂巢表面,均應以熱燙板燙平。

3.2.6 邊緣

(1) 瀝青混凝土路面之邊緣,如不用木料支撐時,應稍予鋪高並以熱夯充 分夯緊,使能承受壓路機之重量後,立即開始滾壓。滾壓時,壓路機 之後輪應伸出邊緣 5~10cm。

(2) 瀝青混凝土路面與緣石或邊溝銜接時,其鋪築及滾壓工作應特別小

(2) 瀝青混凝土路面與緣石或邊溝銜接時,其鋪築及滾壓工作應特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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