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 民進黨 親民黨 圖 4-2-4 以2005市長得票模擬第七屆立委各政黨得票分佈圖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繪製
第四節 選區劃分方案選擇與政黨生態之關係
三個選區劃分草案在規劃上都有些相似之處,以台中市選委會之草 案(丙案修正案)和中央選舉委員會之草案(甲案)、乙案等三案加以 比較,丙案修正案的第二選舉區和甲案的第一選舉區劃分範圍相同,均 包含西屯及南屯區,而甲案的第二選舉區和乙案的第三選舉區相同,均 包含北區及北屯區。丙案修正案和乙案則差異性較高,無任一個選舉區 的劃分相同。
甲案和丙案修正案之最大差異為在丙案修正案中,將中、西、南及 北區 29 里劃為同一選區,而甲案則是將中、東、西、南區劃為同一選 區。另外,甲案將北屯區與北區劃為一區,而丙案修正案中,則是將北 屯、東區及北區七個里劃為一區。其差別在北區及東區的部分,在丙案 修正案中,北區的大部分是劃歸在第一選舉區,而在甲案中則是與北屯 區同時併為第二選舉區。而東區在丙案修正案中是與北屯區併入第三選 舉區,但在甲案則是與中、西、南區劃分在第三選舉區。
而乙案和其他兩案最大的不同點在於將西屯與南屯兩個新開發區 域劃分在不同選舉區,其劃分方式是將西屯與中、西區合併,劃為第一 選舉區,而南屯則是和東區、南區合併,成為第二選舉區,因為中部科 學園區及陸續進行的都市開發計畫,人口成長率較其他區域高。因此選 擇分散在不同的選舉區中,避免在短期間內就發生選區人口數高於人口 平均數 15%的窘境。第三選舉區則是和甲案劃分方式相同,合併北區及 北屯區。而在台中市所舉行的公聽會上,支持丙案(修正草案之原始方
在丙案中原只切割北區的 4 個里,增加切割之里數,主要用意在平衡第 一及第三選舉區之人口數。
一、選舉劃分方案選擇與國民黨之關係
綜合第五、六屆立委及第十五屆台中市長及第十六屆市議員,四個 選舉得票綜合分析,可發現國民黨若要靠一己之力,贏得第七屆立委選 舉風險較高,因以過去兩屆立委得票來看可發現,除了在第六屆立委選 舉時在少數選區(西屯、南屯區),以約 1%得票率差距,微幅勝過民進 黨外,其餘均低於民進黨,因此若要穩操勝券,應是以泛藍合作,取得 過半得票率,便有三席全拿的可能性。
而市長及市議員的得票模擬顯示,國民黨將大勝民進黨,可拿下 3 席,但因市長選舉是以整個台中市為單一選區的相對多數決,親民黨雖 然有沈智慧參選,但從選票尚可看出對於胡志強的得票數影響不大,因 此在市長選舉中,投給國民黨的選票,應視為泛藍得票較為客觀,若以 此得票數認定為國民黨得票數,則有高估之虞;而市議員一直以來是國 民黨的天下,若以其得票直接預估國民黨在立委的選情亦容易高估選 情。
而在選區規劃方案選擇方面,若單就國民黨自身實力而言,採取甲 案或丙案修正案,可在西屯、南屯區拿下一席,但若採乙案,此種優勢 將會消失,因為在此種劃分方式下,國民黨在任一選區的得票率均低於 民進黨,因此國民黨若不考慮和親民黨合作,選擇甲案和丙案修正案效 果相同。
但若考慮泛藍、泛綠合作的情況下,則選擇乙案和丙案修正案最為 有利,因為在國、親兩黨合作下,在各選舉區的得票率大致上均可過半,
未過半之選舉區,亦領先泛綠陣營約 1~3 個百分點,可望拿下 3 席;但 若採取甲案,泛藍在第三選舉區(中、東、西、南區)之勢力較弱,以
第六屆立委得票為例,在此選舉區泛藍得票率落後泛綠陣營近 3 個百分 點,較為不利。
因此在綜合國民黨自身勢力,或考量泛藍合作優勢,國民黨選擇丙 案修正案,即台中市選舉委員會送交中央選舉委員會之草案,較為有利。
二、選舉劃分方案選擇與民進黨之關係
綜合第五、六屆立委、第十五屆台中市長及第十六屆市議員四個選 舉分析,民進黨在兩次立委選舉中,總得票率均高於國民黨及親民黨,
在各選區中,僅在少數選舉區(如西屯、南屯區),微幅落後國民黨,
其餘均領先約 6 個百分點,若在民進黨考量自身實力,不與台聯合作,
而國民黨亦和親民黨整合失敗的情況下,選擇乙案最為有利,因為在乙 案中,民進黨在各選舉區的得票率均高於其他政黨,應可拿下 2 至 3 席。
若以 2005 年的市長及市議員選舉模擬分析,民進黨將面臨國民黨 大軍壓境的窘境,市長總得票率落後 19.34%,市議員則落後 24.84%,
三席恐將全軍覆沒。市長和市議員的模擬結果之所以和立委模擬結果產 生如此大的落差,主要原因為民進黨在基礎組織動員能力不如國民黨,
此點在市議員的選舉最為不利,因台中市選民向來對市議員選舉較不熱 衷,若未鞏固其基本票源,得票率自然會大幅落後,而在市長選舉的部 分,由於國民黨是由現任市長出馬競選連任,在動員能力上較具優勢,
政績若獲得選民肯定,對於得票自然有加分的效果,而空降的民進黨候 選人為前新聞局局長林佳龍,雖然具有中央執政黨的優勢,可提供一定 程度的援助,但因和台中市基層較為陌生,缺乏地方淵源,不容易獲得 選民支持,且民進黨在選前,高層爆發弊案,且中央執政績效未獲選民 認同,選情易受牽累47。
47 民進黨在 2005 縣市長選舉前爆發高捷弊案,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亦牽扯其中,政黨形象受損,
若是在考量泛綠結盟的狀況下,民進黨選擇甲案最為有利,因為在 此方案下,民進黨可保住第三選區(中、東、西、南區)之席次,因不 管採何種選舉得票模擬,只要泛藍結盟,對泛綠都將是一大威脅,幾乎 無任何勝算可言,得票率均有明顯落差,若採用甲案,因第一選區主要 都是舊市區,尤其是東區為民進黨的主要勢力範圍,較具優勢,若選擇 其他方案,泛綠的得票優勢,將會被屯區龐大的藍軍勢力所淹沒,屆時 將連保住 1 席,都極為困難。
三、選舉劃分方案選擇與親民黨之關係
綜合第五、六屆立委選舉,親民黨在第五屆立委選舉時的總得票率 為 26.63%,高於國民黨 0.67%,在各選舉區的得票率除在中、東、西、
南區等舊市區的得票率會略低於國民黨近 2 個百分點外,其餘均高於國 民黨近 2 個百分點,此種優勢在第六屆立委選舉時出現變化,得票率為 18.41%,得票率低於國民黨 13.86%,若以第六屆立委得票看來,在未 來第七屆立委選舉要攻下席次困難度較高,但就目前狀況而言,可以就 自身得票率較高之區域背水一戰,以過去選舉分析,親民黨的主要得票 集中在北區及西屯、北屯區,若是不與國民黨合作,選甲案或乙案較為 有利,可利用在北區、北屯區的優勢,若再拉攏中間選民,仍有機會在 第三選舉區(北區、北屯區)拿下 1 席。
若以第十五屆台中市長及第十六屆市議員選舉分析,若以親民黨自 身力量衡量,由於得票率均低於 5%,贏得席次之機會微乎其微,分析 第十五屆台中市長選舉親民黨的得票率僅有 2.23%的原因,在於台中市 的泛藍選民在市長選舉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之下,為避免民進黨的候選 人林佳龍當選,而將票投給較有機會勝選的現任市長,也就是國民黨候 選人胡志強,此種選民自動整合的心理因素,使得親民黨候選人沈智慧 的得票遠低於其在第六屆立委選舉時所拿下之 8.72%的得票率,因此若
以此次選舉結果來衡量親民黨的影響力則會有低估的情況發生,而市議 員的部分,親民黨在台中市紮根未深,在缺乏基層組織及資源不足的情 況下,要和眾多國民黨現任議員競爭較為困難,且在南屯區未提名候選 人,因此在得票率上亦只有 4.5%,以市議員選舉衡量親民黨實力亦有 低估之虞。
但若親民黨在考慮泛藍整合的前提下,要選擇兩黨總和得票率最有 利之方案,以丙案修正案最為有利,因在此方案中,泛藍陣營在三個選 舉區均可有 49%以上的得票率,甚至在西屯、南屯區出現過半之得票 率,均領先泛綠陣營近 3 個百分點以上,勝選機率較大。
四、選舉劃分方案選擇與台聯之關係
以第五、六屆立委選舉分析台聯選情,台聯在近兩屆的得票率十分 穩定,第五屆時總得票率為 9.78%,第六屆時微幅下降為 8.68%,在台 中市的各政黨得票率中居末,若要以自身實力和其他三黨競爭較為困 難,但若選擇其較有利之方案與選區,積極拉攏中間選民,獲許仍有機 會贏得一席,分析台聯主要得票區域為東區、中區、南區,若衡量台聯 勢力,選擇甲案較為有利,在第三選舉區(中、東、西、南)至少都有 10.55%以上得票率,勝選機會較大。
若選擇乙案或丙案修正案,則對台聯大為不利,因東區、南區在乙 案的劃分方式下,與南屯區一起併入第二選舉區,而南屯區一直以來是 國民黨天下,且南屯區人口眾多,在強敵環伺的情況下,台聯的得票優 勢將會消失;而在丙案修正案亦有同樣的情況發生,台聯的主力東區在 此方案規劃方式下,與北屯及北區七個里併入第三選舉區,屆時台聯即 使在東區大獲全勝,亦會被北屯區龐大的泛藍支持者所淹沒。
以 2005 年所舉行之第十五屆台中市及第十六屆市議員選舉衡量台 聯選情則較不客觀,因台聯在第十五屆台中市長選舉並未推派候選人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