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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筋混凝土結構物火害後強度評估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五節 鋼筋混凝土結構物火害後強度評估

750

, 10

) 863 . 73 196 . 500

, 10

) 217 . 154 108

. 0 (

500 T 800

, 750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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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5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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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T

(一)、搜集並建立受火害結構物之基本資料:

1、結構物之資料。

2、火場情況調查。

(二)、構材受火害情況調查:

1、結構物受燒部位之全面檢查,並劃定火害較嚴重須進 行勘查之部位。

2、各區構材損壞情況之調查。

3、再對各構材做詳細調查。

(三)、初勘調查之項目

1、混凝土表面顏色變化觀察。

2、火害現場殘留物之檢測。

3、混凝土表面裂縫與爆裂情況調查。

4、混凝土剝落及鋼筋外露情況勘查。

5、構材變形及撓度情況勘查。

6、構材受燒面積。

(四)、構材初勘結果之分析評定:

當各構材完成勘查工作,獲得各項目之評估等級後,各構材 之損壞程度是否嚴重須進行複勘,應依上述 6 項勘查項目之

結果加以評定。

(五)、初勘結果報告。

三、如必要,則進行複勘:

複勘之主要工作為

(一)、構材損壞情況之量測

1、裂紋數量與分佈之描繪 2、裂紋寬度及深度之量測

3、混凝土剝落部位與範圍之量測 4、混凝土爆裂部位與範圍之量測 5、鋼筋外露情況之量測

6、構材撓度之量測

(二)、構材試驗

1、混凝土之鑽心取樣及試驗 2、混凝土燒失量試驗

3、超音波試驗 4、試錘試驗

5、X-ray 繞射試驗 6、壓汞孔隙試驗

7、VIM 試驗

複勘結果如認為須進行結構安全鑑定,則進行以下一系列工作。

四、混凝土受火害最高溫之推估:

於火場受火害構造混凝土取樣(構件表面殘料或混凝土鑽心),進 行試驗室燒失量試驗,以推估其受火害之最高溫度。必要時可輔

五、推估受害構件斷面溫度分布:

可採用熱傳分析法或直接試驗法。

六、推估構件殘餘強度與勁度:推估梁、柱、接頭之強度與勁度。

(一)、樑構件火害程度之評估:

1、剪力強度之折損:

現行規範對桿件之剪力強度是定義為臨界斷面之剪 力強度,而斷面之剪力強度又取決於材料之強度性 質。參考上述定義,對桿件於火害後殘餘強度之估 算程序可設為:

(1)推估斷面所受之最高溫度 Ts

(2)配合推估之 tD,決定斷面之火害溫度分佈圖。

(3)推估斷面內鋼筋及混凝土材料之強度劣化情 況。

(4)依據劣化之材料性質來計算斷面之殘餘剪力 強度。

(5)假設桿件之火害殘餘剪力強度即為斷面之火 害殘餘剪力強度。

2、撓曲強度之折損:

遭受火害之 RC 樑,由於混凝土及鋼筋之強度均受影 響,故其強度亦會折損。可採用兩種分析方法以估 測火害樑之殘餘強度,第一種分析法式有限元素法 MARC 程式,首先求得樑構件內部之火害溫度分佈,

進而由溫度與鋼筋及混凝土材料強度關係式,獲得 火害後構件內各點之材料強度,再將此資料輸入有

限元素分析程式,可求得樑構件之殘餘強度。第二 種分析法是修正傳統法,仍然採用傳統 RC 樑理論進 行分析,但混凝土強度 fc 及鋼筋強度 fy 改以火害 後混凝土及鋼筋之實際強度取代。由於火害後梁構 件內各處材料之強度各異,分析時須將構件分格處 理。

研究結果顯示,考慮火害後混凝土強度及鋼筋強度 折減之修正傳統法可合理估算火害後混凝土樑之殘 餘強度。

3、撓曲勁度之折損:

火害後樑斷面混凝土強度在不同位置有不同強度,

受火嚴重處混凝土軟化結果使得撓時斷面不能維持 平面,傳統樑理論分析所得,高估了樑之殘餘勁度。

研究顯示輸入合理之火害混凝土與鋼筋之力學性質 之後由有限元素法 MARC 程式分析可得到合理之樑勁 度。

4、鋼筋握裏力之評估:

鋼筋周圍混凝土溫度在 400℃以下,且鋼筋承受單向 荷重時,依 ACI 規範規定之鋼筋伸展長度仍能提供 足夠之鋼筋握裏效果,但當混凝土溫度超過 400℃,

且鋼筋承受反覆荷重時,則鋼筋之伸展長度應適當 加長。樑件受火害後應檢討握裏力是否受損,檢討 之方法係先分析或查圖表,瞭解鋼筋搭接觸或鋼筋 錨定處之混凝土曾達到多高的火害溫度。如果火害

溫度在 400℃以下則屬安全,否則應檢討其伸展長度 tan 2

x1 = 箍筋外緣短邊之距離

y 1 = 箍筋外緣長邊之距離

fcd = 扭力桁架分析中斜向壓力桿件 之應壓力,在火害前 fcd,max

=f’c,在火害後取 fcd,max

=fr

Ph = 2(x1+y1)。

(二)、柱件火災程度之評估:

柱在火害前之強度可由軸力-彎矩之交互影響曲線來定 義,如圖 2.11 之實線所示。而在火害後之殘餘強度則可 如圖 2.11 之虛線所示。其中純軸力強度(Po),純彎矩強 度(Mo),和平衡破壞時之強度(Pb和 Mb)之折減,應可使 用類似梁之分析而得。

圖 2.11 顯示,一柱在火害後其強度折減之情形,其中柱 之破壞情況仍維持混凝土極限應變達 0.003 之定義。柱 在火害前之強度係圖中之外圍實線,而火害後柱之強度 即為圖 2.11 之虛線。火害會造成柱強度之折減,故縮小 了柱交互影響曲線所圍之安全區域。火害強度之折減對 壓力破壞柱之影響遠較拉力破壞者為大。

圖 2.11 柱於火害後之強度折減情況

(資料來源:參考書目【16】,p.157。)

(三)、梁柱接頭行為之評估:

梁柱接頭處之力學行為遠較梁、柱本身之行為複雜,很 難以分析方法得到精確之解。有限元素之三維分析雖然 可得到較為可靠的結果,但分析工作麻煩,恐非一般工 程師所樂於採用。在箍筋混凝土結構之梁柱接頭中,梁 與柱主筋由三方向交匯,又配置許多不同方向之剪力箍 筋,非但精確分析不易,在實際施工上也是相當困難。

理論上,由於接頭邊緣彎矩最大,鋼筋受拉力後產生滑 動,而造成半剛性之節點行為,不過一般工程分析多仍 視節點為剛性,而忽略鋼筋滑動之現象。對於鋼筋有足 夠伸展長度或連續通過梁、柱之接頭而言,將節點視作 剛性應頗合理。但若鋼筋為非連線而伸展長度又不足 時,則鋼筋握裹力將不足,剛性接頭之行為也將無法維

持。

火害後混凝土強度受損對鋼筋之握裹力也受影響,當鋼 筋周邊溫度超過 400℃時,應檢討其伸展長度,若有不足 應設法補救。一般內梁,柱接頭之梁上下層鋼筋均連續 通過接頭,柱鋼筋也係連續,故因火害而造成之鋼筋握 裹力降低對結構行為之影響可予忽略,但對外梁柱之接 頭而言,梁主筋於外邊無法連續,而截斷彎折深入柱件 內,如該接頭受火燒,則應檢討其鋼筋深入接頭之長度 是否符合要求。

七、若構件殘餘強度與勁度有明顯不足,則應設法補強。

八、安全評估小組認為有必要時,應進行現場載重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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