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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109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個別報名作業注意事項

一、為使參加 109 學年度臺南區(以下簡稱本區)免試入學之個別報名學生明瞭本區超額比序 項目積分採計方式及個別報名相關作業期程等,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個別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本區國民中學畢業生 (含非應屆、具同等學力資格、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二)本區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規定者。

(三)就讀海外臺灣學校,且設籍本區之學生。

(四)國外或大陸地區就讀欲返國就學並取得學歷認證,且設籍本區內之學生。

(五)非本區各公私立國民中學畢業生,因戶籍遷徙或特殊理由,申請變更就學區,經本 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核准者。

三、個別報名學生超額比序項目積分採計方式

(一)個別報名學生之超額比序項目積分採計方式,除「就近入學」項目外,均依據 108 年9 月 5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081038946 號函修訂發布之「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 試入學作業要點」。(附錄十,本簡章第 51 頁)及 108 年 10 月 24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081051094 號函修訂發布之「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 學習表現』採計原則」(附錄十一,本簡章第 55 頁)所列計分方式辦理。

(二)「就近入學」項目積分採計方式分述如下:

1.非應屆畢業生:以畢(修)業國中所在行政區為對應依準。

2.具同等學力資格者:以戶籍所在地之行政區為對應依準。

3.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以設籍國中所在行政區為對應依準。

4.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規定者:以設籍國中 所在行政區為對應依準。

5.就讀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且設籍本區之學生:以戶籍所在地之行 政區為對應依準。

6.變更免試就學區學生:以轉入戶籍所在地之行政區為對應依準。

四、個別報名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審查(以下簡稱個報積分審查)作業期程及作業程序說明

(一)參加本區個別報名學生,應依本會公布之「109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 工作日程表」表定之日期辦理,超額比序積分項目審查重要作業期程摘錄如下:

工作項目 辦理日期及時間 備註

變更就學區申請期限 109 年 5 月 4 日(星期一)至 109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

僅非本區學生需要申請。

(變更就學區與資訊平台 操作程序說明請參閱附表 一,本簡章第63頁) 變更就學區申請結果通知 109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前 國立北門農工

個報積分審查申請 109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至 109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

個別報名:學生將審查資 料送達國立北門高級農工 職業學校,領取並開通網 路志願選填帳號

個報積分審查作業 109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 國立北門農工

個報積分審查結果通知 109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 國立北門農工查詢網址:

https://tn.entry.edu.tw 個報積分審查複查申請 109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

下午5 時前

對積分審查結果有疑義之 個報學生提出申請 個報積分複查結果通知 109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 國立北門農工 個報積分複查結果申訴 109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

中午12 時前

對複查結果有疑義之個報 學生提出申請

(二)個報積分審查申請作業說明

本區個報積分審查採實質審查,報名學生應於5 月 18 日(星期一)至 5 月 19 日(星 期二)期間,親自(或委託)送繳「積分審查冊」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至承辦學校 國立北門農工(72242 臺南市佳里區六安里 117 號,聯絡電話:06-7260148#212 註冊 組),申請積分審查,領取並開通網路志願選填帳號,本區不接受通訊方式送審個報 相關表件。送件內容應包括:

1.審查申請表:填寫「109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審查申 請表(個別報名用)」(附表七,本簡章第 75 頁),並簽章確認。

2.積分審查冊應附表件(依序排列):

(1)競賽成績:填寫「109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競 賽成績』採計分數審查申請表(個別報名用)」(附表八之一,本簡章 第77 頁),並檢附符合申請資格之獎狀影本或成績證明。

(2)獎勵紀錄:獎懲紀錄證明(明列時間、事由、獎勵情形)。

(3)社團參與:社團參與證明(明列時間、社團名稱)。

(4)服務學習:服務時數證明表(明列時間、事由、時數等)。

(5)體適能:原則採教育部體適能檢測站成績證明,若原就學區無教育部體適能檢 測站或其他特殊因素者,得採計國中端體適能成績證明。

(6)語言認證:填寫「109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語 言認證』採計分數審查申請表(個別報名用)」(附表八之二,本簡章 第79 頁),並檢附符合申請資格之資料影本。

(7)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就學證明書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一併繳附。

(8)特殊身分學生另須繳附相關證明文件。

備註:學校資訊系統無法提供上列格式成績者,請提供含以上審查重點之相關資 料,以利審查。

3.附件送件規格說明:

(1)每位學生一冊,暫勿裝訂。

(2)封面為「109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個別報名超額比序積分審查 申請表」。

(3)檢附影本格式一律為 A4 紙張大小。

(4)學校開立之證明文件請用正本並加蓋學校章戳。其餘證件請送正、影本,影本 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正本驗畢發還。

(5)所陳資料如有偽造、變造之情事,該項成績不予採計。

(三)個報積分審查結果通知:報名學生自行上網查詢並列印審查結果通知單,查詢網址:

https://tn.entry.edu.tw 。 五、委託辦理個報積分審查申請

個報學生無法親自辦理積分審查申請得填具「委託同意書(個別報名用)」(附表九,

本簡章第81 頁),委託他人辦理,本區不接受通訊方式送審個報相關表件。

六、個報積分審查結果複查申請

學生或家長對審查結果有疑義時,由學生或家長直接向本會承辦學校(國立北門農工) 申請複查,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日期:109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

(二)申請手續

1.學生本人或家長填寫「109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審查 結果複查申請書(個別報名用)」(附表十,本簡章第 83 頁),並持網路下載積分審 查結果通知書親自向本會承辦學校(國立北門農工)申請。

2.複查時繳交複查費新臺幣 50 元及貼足限時郵票之回郵信封。

3.不受理郵寄申請。

七、個報積分審查複查結果申訴

學生本人或家長對複查結果若有疑義事項,應以書面提出申訴。

(一)申請日期:109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郵戳為憑)。

(二)申請手續:由學生本人及家長共同填寫「109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 額比序積分審查結果申訴書(個別報名用)」(附表十一,本簡章第 85 頁),以限時掛 號郵寄至109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72242 臺南市佳里區六安 里117 號),提出申訴,聯絡電話:06-7260148#212 註冊組。

(三)本會於受理後,以書面函覆。

八、個別報名手續

個別報名學生依本區網路志願選填開放時間109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至 109 年 6 月 21 日(星期日)下午 5 時前到 109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平臺

( https://tn.entry.edu.tw )選填志願,列印報名表,報名表紙本簽名並確認。於個別報名時 間109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 10 分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5 時,攜帶經確認簽名 後之報名表、身分證明文件,親自或委託他人至國立北門農工現場繳費報名,恕不接受 通訊報名。

九、分發結果公告 (一)公告日期

109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上午 11 時。

(二)公告方式:

1.各招生學校於學校網頁及校門口公告錄取名單。

2.承辦學校以手機簡訊傳送分發結果通知(每一學生限一門號)。

3.由報名學生自行上網查詢並列印分發結果通知單,查詢網址:

https://tn.entry.edu.tw/。

十、報到日期及方式 (一)報到日期

109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 上午 9 時至 11 時。

(二)報到方式:

錄取學生應持【國中畢業證書或學力證件】及【身分證或戶口名簿】,依各校指定 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如有疑問,請來電06-7260148#212 國立北門農工註冊組洽詢。

十二、本注意事項經「109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審議後實施,修正 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