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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考核、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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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案

五、 各项考核、评价细则

(一)、教师工作量标准

教师的工作量标准由教代会决定。根据2013 年4月学校教代会文件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规定,我校教师工作标准为:教师基本工作量为每 周 12 节(男满 53 岁,女满 47 岁,基本工作量为每周 10 节),超过 12 节

(不包括 12 节)部分为超工作量;教研组长每周工作量为 3 节;备课组长 每周工作量为 2 节;中层正职每周兼课不少于8节;中层正职每周兼课不 少于6节;副校级人员每周兼课不少于2节。 

(二)、教师课时津贴核算标准

基础工作量部分每节5元,超工作量部分每节10 元;教职工未达到 基本工作量,每少一节按“超课时津贴”标准扣回;教师每节课实发津贴 为相应课时标准×学月考核系数,学月考核系数根据《教师学月工作量化 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三)、教师学月考核量化方案

教导处、实训处、专业部等相关部门,每月按照《教师学月工作量化 考核方案》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学月工作分为参加会议、教学六 认真、出勤、上交资料四项总分为 100 分,实得分数作为教师本月课时津 贴的系数。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参加会议: 缺席会议一次扣 5 分;病假 1 次扣 1 分;未作笔记缺一次 扣 1 分,笔记质量分为好、中、差三个等节,分别为 10、8、5 分。由党 政办、教导处共同考核(10 分);

教学六认真: 按《教学六认真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按比例记入。(70 分)

出 勤: 上班、上课迟到、早退,扣 4 分;缺课一节扣 10 分,病 假一天扣 2 分;缺一节坐班扣 1 分;查楼层值日不在岗,扣 4 分,由教导 处、党政办、实训处、专业部共同考核(12)分;

上交资料:教职工要按时上交各种资料,缺一次扣 4 分,迟交扣 2 分。

由教导处考核(8 分)

参加会议: 缺席会议一次扣 5 分;病假 1 次扣 1 分;未作笔记缺一次 扣 1 分,笔记质量分为好、中、差三个等节,分别为 10、8、5 分。由党 政办、教导处共同考核(10 分);

自学提高:认真学习有关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的经验文章,每月 自学笔记不少于 1500 字;自学本专业、本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每月自学 笔记不少于 1500 字。每缺 200 字扣 1 分。由专业部主任考核(4 分);

育人工作:每位教师每月关心、帮助、纠正处理 8 个学生(如违规违 纪、家访、资助贫困学生、关爱留守学生、单亲学生等),作好育人记录,

每缺 1 人次扣 1 分;流失一个学生扣 2 分,上几个班则扣总数的几分之一。

由专业部主任考核;(12 分);

出 勤: 上班、上课迟到、早退,扣 4 分;缺课一节扣 10 分,病

处、党政办、实训处、专业部共同考核(16)分;

课堂纪律: 根据《教学“六认真”》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再按比例折 算。由教导处、实训处共同考核(10 分);

备 课: 根据《教学“六认真”》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再按比例折 算。由教导处考核(12 分);

作业批改、布置:作业布置量:根据《教学“六认真”》考核细则进行 考核。由教导处考核(10 分)

平时检测及考核: 作业布置量:根据《教学“六认真”》考核细则进 行考核。 由教导处、实训处考核(5 分)

相互听课: 每月听课不少于 4 节,每缺一节扣 2 分,记录不全,无评 课意见,每节扣 1 分。由教导处考核(8 分)

领导听课: 学校领导、教科室成员、教研组长随堂听课,并对教师上 课进行评分(按学校制订的理论和实训课评分标准评分),按 5 分制折算为 教师本月上课质量分。由行政人员、教科室成员、教组长共同考核(5 分)

教学事故:教师要做到教学中无事故,体罚学生,上课期教师与学生 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不能发生纠纷,做到上课期无学生在校园游荡,无 设备设施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体罚学生等以上现象由学校行政进行、教 导处、实训处共同处理,扣 2—8 分。由学校行政、教导处、实训处共同考 核(6分)

按时上交资料:教职工要按时上交各种资料,缺一次扣 4 分,迟交扣 2 分。由教导处考核(2 分)

(四) 、教师综合量化考核方案

为合理评价教师工作情况,对教师平时的教学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 核实行百分制,对教师师德表现、劳动纪律、工作量、教学过程、教学质 量、学额巩固、教学研究、教风调查、获奖情况、兼职工作、上交资料、

教学安全十二项进行量化考核,教师的综合量化考核分数作为期末质量奖 的发放和评优、晋级的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师德表现:(5 分)

事业心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效果好、不体罚学生;工作态度端 正,服从安排;政治学习笔记齐全。(有体罚行为一次扣 1 分,不服从工作 安排一次扣 1 分,笔记少一次扣 0.2 分)专业部负责考核

劳动纪律:(10 分)

1、全期全勤满分 10 分;

2、事假扣 0.2 分/节;病假半天扣 0.2 分(以医院证明为准);

3、迟到或早退扣 0.5 分/节;

4、缺办公扣 0.5 分/节;

5、无故缺课扣 4 分/次、缺会或缺楼层值日扣 1 分/次。(不封顶)党政 办,教导处,实训处负责考核(10 分)

工作量:(5 分)

1、工作量标准按学校教代会方案执行;

2、工作量少一节扣 0.5 分;

3、工作量多一节加 0.5 分(按周课时计,班主任按标准 6 节/班折合工 作量,两个班按标准 10 节折合工作量,德育干事、专业部副主任按标准 6

教学过程:(20 分)

将每位教师学月量化考核平均分乘以 0.2 专业部负责考核。

教学质量:

1、学校统考、专业部统考排位:前 1/3 位加 3 分,第一位再加 1 分,

中间 1/3 不扣分,后 1/3 位扣 3 分,其中倒数第一位再扣 1 分;统考班级数 在 6 个班级以上的,在上一次统考基础上,位次每前进一位加 1 分,倒数 第一位则扣 5 分。

2、非统考科目、抽考学科合格率达 80%不扣分;合格率达 90%以上,

每超 5%加 1 分;合格率为 80%以下,每降低 5%扣 1 分。

3、未统考或未抽考,按专业部教师本项平均分计算。

4、未完成本期教学任务扣 10 分。党政办,教导处,实训处负责考核

(20 分)

学额巩固:(10 分)

1、学额巩固达 95%计 10 分;分流班第一期 90%计 10 分;2、低 1%

扣 0.5 分。(科任教师按任课班级平均计分)。德育处负责考核 教学研究:(5 分) 

1、省、市、县、校赛课、说课得奖分别得 5、4、3、2 分。未上校教 研课扣 5 分;

2、论文、课件获国家、省、市、县、校奖励,文章发表,编写教材分 别得 5、4、3、2、1 分,

3、参加国家、省、市、县课题研究得 5、4、3、2 分;(说明:以学 校推荐或文件为准,同一项目以最高分计)上述各项总分不超过 5 分。党

政办教导处负责考核

教风调查:(12 分)

根据期末教风调查计分。教导处负责考核 其他获奖:(5 分)

获国家、省、市、县、校奖励加 5、4、3、2、1 分,以本期为准,只 记最高分。(不超过5 分)党政办负责考核

兼职工作: (5 分)

1、担任值周、值班工作,1—2 分;

2、兼任协会、选修指导教师,1—2 分;

3、兼任教研组长,1—2 分;

4、社会团体任职,省、市、县 5、4、3 分。

(上述各项不超过 5 分)各部门负责考核 上交资料:(3 分)

交齐各种资料 3 分,迟交一次扣 1 分,缺交一次扣 1.5 分(各部门汇 总为准)。各部门负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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