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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調查與風害模式之探討

第一節 風災災損調查方式

風災災損調查方式以研究方法、災損調查工作、災損調查方式來進行討 論。在研究方法中,以研究主題界定、文獻探討法、調查研究法、專家訪談 法來實行。而在災損調查工作中,首要先登錄前之清查,清查過程後,再針 對損壞調查重點加以去檢討。最後依災損調查方式統整出災損之調查項目,

並參考其美國 HAZUS-MH、地震損失評估系統(TELES)相關規範,訂定其 調查表,其內容如下。

壹、研究方法 一、研究主題界定

對於建築結構物受風災的情形,以往所作之研究大部分都是初步調查,

未細分項目。在國內以往有關風災領域的研究中,多半偏向於山崩、土石流、

洪水預防的相關規劃及各種建築物的防災設計等方面,絕少對風災災害的潛 在危險程度與可能遭致的災難損失,發展出一套適用於台灣地區的風災災損 評估模式與方法。

二、文獻探討法

根據所蒐集國內、外與風災相關之論著、期刊、研究結果、調查報告等 文獻資料,以歸納整理分析災損評估之系統、目標、任務、項目之要件、評 估之方法、以及國內各機關災害應變處置報告,所常見的基本問題等。經由 文獻探討可以深入瞭解風災評估之意義及內涵,同時並能藉以建立本計畫之 觀念架構。

三、調查研究法

使用調查研究法,以實證研究方式,深入探討建築物之用途、規模、外

部非結構構件及評估人員勘查災情狀況,藉以瞭解於風災過程中可能影響建 築結構物損毀之程度,以利於工作進行,及無法達成目標的主要因素,作為 解決問題,擬定對策的根據。

四、專家訪談法

與專家學者訪談,整理其對風災調查和評估模式之看法及意見,作為本 計畫之重要參考依據。

貳、災損調查工作 一、登錄前之清查

清查的重點在於受風災後建築物附屬構件、路樹、招牌等掉落物之現況,

並為其建立基本資料,提供後續登錄工作的進行。雖然,調查表中已初步規 劃出填寫的欄位,包含名稱、類別、創建年期、特徵、損壞數量現況等,調 查者可據表填之。但是實際執行時發現,清查者填寫調查表因為專業知識不 足、認知判斷不同等狀況,調查表之內容常填寫不全,造成後續工作上的困 擾,所以將訂定受損程度範圍的界定或對執行災害調查工作的人員培訓及演 練,才能使勘災現場,現場取樣不致於失真;且建立責任分配制度,使勘災 現場在第一時間內有相關專業人員來處置。

二、損壞調查重點

調查研究之主要目的便是建立風災的災損情形所需的資料,以建立及探 討風害評估模式。損壞調查是要瞭解建築物中非結構構件、外牆剝落材料(例 如:磚、瓦)、及其他設備而引起建築物受損情形等原因,除了針對現況損 壞現象進行紀錄,還要包含原有建築物種類、型式、高度上的問題或時間累 積而來的劣化等不易察覺之弱點的檢討。以下分述各項調查重點:

1.損壞狀況

確認破壞類型、位置、範圍、程度、構件損壞數量等。

2.構造上之弱點

因玻璃窗、鐵窗、招牌、建築物加蓋物等未妥善固定而掉落發生、 或行 道樹、圍籬、電線杆倒塌損毀建築物等相關問題。

3.材料之損壞、劣化

例如:磚牆掉落、屋頂磚瓦剝落等情形。

4.設備使用

例如:水塔、空調冷卻塔、窗型冷氣機、雨棚等設備造成屋頂載重上的 負擔,受風災產生損毀等情形。

參、災損調查方式

颱風發生常會帶來豪大雨,而豪大雨伴隨著強勁風速往往會造成山崩、

落石、土石流與洪流等因素,不單只是風對結構物造成損害,而風災損害調 查應分開來探討,風災所引發的災害都是造成結構物主要災損原因,但因本 計畫之計畫書簽約內容,以風害造成建築結構物之災損為主要探討對象,對 於其他所造成結構物之災損,本計畫僅將調查項目列於參考中。

一、風災災損調查項目之相關文獻

起初蒐集之風災災損調查項目,以風災調查報告之整體災損來看,可分 為:人員傷亡、房屋損毀、農林漁牧業、水利工程、交通、電信設備、電力 設施、天然氣設施、觀光業、醫療、救災設備、學校、環境保護等損失;但 本計畫主題係針對風災對建築結構物所造成之災損為主要研究對象,後續於 蒐集相關建築結構物災損資料,將其建築結構物種類分為:低矮建築、中層 建築、高層建築、開放式建築、大垮距建築、廠房等;而於非結構構件、附 屬設施等調查項目,則為颱風造成建築結構物損失為主要調查對象,其內容

分為:門、窗戶、玻璃、鐵捲門、屋瓦、鐵皮、水塔、空調冷卻塔、鐵皮屋、

屋頂廣告塔、天線、招牌、盆景、窗型冷氣、陽台欄杆等。

二、風災災損調查表建立

上述針對建築結構物災損所調查之項目,其損害分類參考美國聯邦緊急 管理局(FEMA)之規範與國家地震研究中心所著之台灣地震損失系統

(TELES),對於建築物損毀程度分類為:無或非常微小損害、微小損害、

中度損害、嚴重損害、完全破壞;將其所蒐集之建築結構物風災災損調查項 目與房屋損毀程度之界定,整理出適用於台灣地區颱風風災災損調查表。

第二節 風災資料蒐集

每年於夏秋之際,正是颱風來襲的季節,每一次颱風均造成重大損失與 人命傷亡,以台北市來說,90年納莉颱風重創台北市甚深,至今仍是台北市 市民的夢魘,納莉颱風侵襲台北市二天期間,市災害應變中心受理報案逾2000 件以上,大台北捷運系統也因板南線昆陽站及地鐵松山站淹水,滾滾洪水回 流至台北站,再往下竄,造成台北車站地下站體下方的捷運公司行控中心電 腦機電設備受損。各地均嚴重淹水,台北地區造成二十七人死亡、十六人重 傷之慘劇。全省都傳出災情,滿目瘡痍,堪稱數十年僅見的大水患。在過去 臺北市歷經了溫妮、瑞伯、碧利絲、象神、納莉颱風之後,對於防救災工作 始終是不斷地在檢討與精進中,無非就是要讓市民生命財產能夠得到安全無 虞的保護,所以在颱風尚未來襲之前,均會做一系列防颱整備及風害模式之 評估。因此,最近幾年颱風災害一直為大家所關切的,從中央一直到地方單 位,各縣市地方首長均列為每年防救災工作的重點,每次颱風來襲時,無不 卯足全力就是要防止災害的擴大,減少災害所帶來的損失。

先以三個方向著手,第一藉由著以往的案例調查,可以比較出哪幾個行 政區受災較嚴重,應配置較大之能量;第二,運用災害比例統計圖表,探討 出各行政區可能受災範圍與致災狀況嚴重性,並與前揭項目比較分析,整合 出受災可能較嚴重危害區域;第三綜合出前述資料,來建置風害評估模式,

完成後再以前揭實際案例來進行驗證,以進行修正,也能作為日後災損補助 之最佳依據。

在研究一開始先以建立臺北市基本資料,並進行颱風災害可能在都會區 造成的災害境況進行調查,而針對颱風可能衍生之災害及颱風豪雨可能致災 之狀況,對相關權責之處置單位加以討論分類(參見表3-1),並於下列加以 描述。

壹、颱風衍生之危害

颱風即將侵襲台灣本島時,由於暴風、豪雨之侵襲,可能發生風災、水 災及海水倒灌等災害,並造成下列之各種禍害:(消防局)

一、毀壞房屋建築物,毀壞交通訊號標誌、廣告招牌、電信及高壓線路,損 壞農作物。

二、山區暴雨而引起河水高漲、河堤破裂,吹毀房屋建築物,並毀壞農田。

三、暴雨沖刷山石,以致山石崩落,使沿山公路坍方,造成交通阻礙。

四、連日豪雨成災,低窪地區淹水,鐵、公路多處阻斷。

五、暴風使海面傾斜,同時氣壓低降,吸引海面升高,而使沿海發生水災。

六、颱風豪雨形成水患後,常發生病蟲害,或發生傳染病,如痢疾、霍亂等。

七、其他禍害。

貳、颱風危害致災的因素

由以上颱風或豪雨之危害分析,茲將可能致災之狀況列舉如下:

一、災民淹水受困。

二、鷹架或廣告招牌倒塌。

三、道路塌方。

四、局部地區淹水。

五、電桿倒塌搶修。

六、災民洪水圍困。

七、災民電梯受困。

八、供電線路受損嚴重。

九、電信線路損壞。

十、天然瓦斯管線洩漏。

十一、自來水管線損壞。

十二、房屋倒塌。

十三、山坡地傾滑。

十四、道路塌陷。

十五、重要文物及證據保全。

十六、漁船遇險。

十七、大區域水患人命受困。

十八、電力系統設備摧毀。

十九、電信系統設備摧毀。

二十、天然瓦斯管線系統設備摧毀。

廿一、自來水管線系統設備摧毀。

廿二、大區域低窪淹水排除。

廿三、河水暴漲沿岸氾濫成災。

廿四、暴潮沖毀漁港船舶。

廿五、鐵、公路阻斷交通癱瘓。

廿六、山崩土石流沖毀道路、房舍、田地。

參、風災與水災相關權責單位之處置:

當颱風侵襲時,常會發生淹水、鷹架及廣告招牌倒塌或道路坍方等災情,

這些重大災情經由相關權責單位通報來處置,而相關之通報單位為消防局、

工務局、警察局、水利及下水道局、電力公司、電信公司、瓦斯公司、自來 水公司、農業局、交通局等。

表 3-1 相關權責單位處置災情

肆、各颱風之災損統計資料

蒐集颱風之相關資料,依所提供資料以台北市 2002 年至 2006 年間較重 大颱風為例,共計十六個颱風,為凱米、碧利斯、龍王、泰利、馬莎、海棠、

南瑪都、納坦、海馬、艾利、蘭寧、敏督利、杜鵑、梵高、蘇迪勒、辛樂克,

南瑪都、納坦、海馬、艾利、蘭寧、敏督利、杜鵑、梵高、蘇迪勒、辛樂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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