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年 9 月 14 日教育部台中(二)字第 0990149679c 號令發布
一、教育部為綜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之命題工作,確保命題品質,特 訂定本要點。
二、檢定考試分為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小學及中等學校四類科。
三、各類科應試科目共四科,包括共同科目二科及專業科目二科,應試科目名稱及命題範圍如下:
(一)共同科目:
1.國語文能力測驗:包括國文、作文、閱讀、國音等基本能力。
2.教育原理與制度:教育原理包括教育心理學、教育社會學及教育哲學等(包括德智體群 美五育理念與實踐);教育制度包括與本教育階段相關制度、法令與政策。
(二)專業科目:
1.幼稚園:
(1)幼兒發展與輔導:包括幼兒生理、語言、認知、社會、人格、情緒、道德等領域之 發展及保育與輔導等。
(2)幼稚園課程與教學:包括幼兒教育課程理論、課程設計、教學原理與設計、教學環 境規劃及教學評量等。
2.特殊教育學校(班):
(1)特殊教育學生評量與輔導:包括評量策略、評量工具、結果解釋與應用、特教學生 鑑定與安置、各類特教學生身心特質、輔導、相關專業服務及家庭支援等。
(2)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
a.身心障礙組:包括特殊教育課程發展與設計(含個別化教育計畫)、教學原理與 設計(含教材教法)、教學環境規劃(含輔助性科技)及教學評量等。
b.資賦優異組:包括教育與教學模式、特殊教育課程發展與設計(含教學環境規 劃)、教學原理與設計(含個別輔導計畫)、教學評量及特殊族群資優生之課程與 教學等。
3.國民小學:
(1)兒童發展與輔導:兒童發展包括生理、認知、語言、社會、道德、人格及情緒;兒 童輔導包括主要諮商理論或學派、輔導倫理、團體輔導、學習輔導、兒童適應問題 診斷與個案研究及心理與教育測驗。
(2)國民小學課程與教學:包括國民小學課程發展與設計、教學原理與設計、班級經營 及教學評量等。
4.中等學校:
(1)青少年發展與輔導:青少年發展包括生理、認知、社會、道德、人格及情緒;青少 年輔導包括主要諮商理論或學派、輔導倫理、團體輔導、學習輔導、行為輔導、生 涯輔導、青少年適應問題診斷與個案研究及心理與教育測驗。
(2)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包括中等學校課程發展與設計、教學原理與設計、班級經營 及教學評量等。
四、各科試題研發小組應依考試時間與應試科目之不同,訂定各科命題內容、命題內容參照及題 型比例,並配合課程改革,適時將課程綱要納入各科命題內涵與範圍。
各科命題內容參照及題型比例如下:
(一)國語文能力測驗:
1.題型比例:本考科試題題型分為選擇題及作文,其配分比例為六比四。
2.命題內容參照:
(1)選擇題:
a.字形、字音及字義。
b.詞彙。
c.文法及修辭。
d.篇章結構。
e.風格欣賞。
f.內容意旨。
g.國學常識與應用文。
h.綜合。
(2)作文。
(二)教育原理與制度:
1.題型比例:本考科試題題型分為選擇題及問答題,其配分比例為六比四。
2.命題內容參照:
(1)本考科之命題內容以未來教師之基本專業素養為原則。
(2)本考科命題範圍包括教育哲學、教育社會學、教育心理學及教育制度等四個領域。
(3)教育哲學命題內容包括教育歷程與教育問題之哲學探討及理論。
(4)教育社會學命題內容包括主要社會學理論在教育上之應用。
(5)教育心理學命題內容包括主要心理學理論在教育上之應用,並避免與教學評量、兒 童發展心理學、課程發展等重疊。
(6)教育制度包括本國與各主要國家(美、日、英、法、德)之教育制度、本國學校制 度及本國共同之重要教育政策、法令。
(三)幼兒發展與輔導:
1.題型比例:本考科試題題型分為選擇題及問答題,其配分比例為七比三。
2.命題內容參照:
(1)生理發展:
a.產前發展:遺傳與環境。
b.大腦與神經系統發展。
c.身體發展。
d.動作發展。
(2)認知及語言發展:
a.感知覺發展。
b.認知及智力。
c.記憶及學習。
d.語言發展:語音、語意、語法及語用。
(3)社會、人格、情緒及道德發展:
a.人格自我發展:氣質、情緒、依附與性別角色等。
b.道德發展。
c.社會行為發展:利社會行為、反社會行為及非社會行為。
d.友伴關係、家庭及學校關係等。
(4)保育:
a.營養及健康。
b.衛生及保健。
c.疾病預防及護理。
d.安全及保護。
(5)輔導:
a.輔導原理。
b.諮商理論及技術。
c.偏差行為之認識。
d.一般治療:包括遊戲治療、音樂治療及繪畫治療等。
(四)幼稚園課程與教學:
1.題型比例:本考科試題題型分為選擇題及問答題,其配分比例為六比四。
2.命題內容參照:
(1)幼兒教育課程理論:
a.幼兒教育課程之學理基礎(包括教育哲學、心理學、社會學、人類學等)。
b.幼兒教育課程之目標。
c.幼兒教育課程模式之理論。
(2)課程設計:
a.幼教課程發展之理論及模式。
b.幼稚園課程設計之內涵及原則。
c.幼教課程模式之實踐。
(3)教學原理與設計:
a.幼稚園教學原理及實施原則。
b.幼稚園教學活動設計。
c.幼稚園之教學方法及教學過程。
d.幼稚園教學資源之運用(包括人力、物力及社會資源)。 (4)教學環境規劃:
a.環境與幼兒發展學習之關係。
b.幼稚園整體環境之規劃(包括人文環境及自然環境)。 c.戶外教學環境之規劃及運用(包括園內外各類相關場所)。 d.室內教學環境之規劃及運用(包括學習區、角落等)。 e.教學環境之安全及維護。
(5)教學評量:
a.評量之意涵及重要性。
b.評量之理論及實施原則。
c.幼稚園評量之類別及運用(包括幼兒發展與學習、環境等層面)。 d.教師教學評量及專業倫理。
(五)特殊教育學生評量與輔導:
1.題型比例:本考科試題題型分為選擇題及問答題,其配分比例為六比四。
2.命題內容參照:命題內容以符合特殊教育各類教師之共同理念為範圍,其內容包括:
(1)身心特質。
(2)評量(包括測驗基本原理、策略、工具、解釋及應用)。 (3)鑑定、安置及輔導。
(4)服務及支援(包括相關專業服務及家庭支援)。 (六)特殊教育課程及教學:
1.題型比例:本考科試題題型分為選擇題及問答題,其配分比例為六比四。
2.命題內容參照:
(1)身心障礙組:
a.特殊教育課程發展與設計(含個別化教育計畫)。
b.教學原理與設計(含教材教法)。
c.教學環境規劃(含輔助性科技)。
d.教學評量。
(2)資賦優異組:
a.教育與教學模式。
b.特殊教育課程發展與設計(含教學環境規劃)。
c.教學原理與設計(含個別輔導計畫)。
d.教學評量。
e.特殊族群資優生之課程與教學。
(七)兒童發展與輔導:
1.題型比例:本考科試題題型分為選擇題及問答題,其配分比例為七比三。
2.命題內容參照:
(1)兒童發展:
a.生理。
b.認知。
c.語言。
d.社會及道德。
e.人格及情緒。
(2)兒童輔導:
a.主要諮商理論或學派。
b.輔導倫理。
c.團體輔導及學習輔導。
d.兒童適應問題診斷與個案研究。
e.心理與教育測驗。
(八)國民小學課程與教學:
1.題型比例:本考科試題題型分為選擇題及問答題,比例為七比三。
2.命題內容參照:
(1)課程設計與發展(包括教材)。 a.課程理論及原理。
b.課程政策及改革。
c.課程模式。
d.課程內容及組織。
e.課程實施及評鑑。
(2)教學原理(原理、方法與策略)與設計(情境規劃、活動設計)。 a.教學理論及原理。
b.教學模式及方法。
c.教學活動及設計。
d.教學資源及情境規劃。
(3)教學評量:
a.概念及原理。
b.方法及應用。
(4)班級經營:
a.概念及原理。
b.方法及應用。
(九)青少年發展與輔導:
1.題型比例:本考科試題題型分為選擇題及問答題,比例為七比三。
2.命題內容參照:
(1)青少年發展:
a.生理。
b.社會及人格。
c.認知。
d.道德及情緒。
(2)青少年輔導:
a.主要諮商理論或學派。
b.團體輔導、學習輔導、行為輔導及生涯輔導。
c.輔導倫理、青少年適應問題診斷與個案研究。
d.心理及教育測驗。
(十)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
1.題型比例:本考科試題題型分為選擇題及問答題,比例為七比三。
2.命題內容參照:
(1)課程發展與設計(包括理論與實務): a.課程設計原理。
b.課程發展模式。
c.課程實施。
d.課程評鑑。
(2)教學原理與設計(包括理論與實務): a.教學原理。
b.教學內容之選擇及組織。
c.教學策略及方法之應用。
(3)教學評量(包括理論與實務): a.概念及原則。
b.類型及方法。
c.應用及限制。
(4)班級經營:
a.班級與校內學習環境之營造。
b.校外教學情境之設計。
c.社區資源之運用。
五、各應試科目以一百分為滿分。命題如為選擇題型時,應為四選一之單選題,答錯不倒扣。
六、題庫之命題委員擬定試題,應親自為之,並嚴守秘密。
七、考試命題之組題委員如有本人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應考時,應行迴避。
附錄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