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設計
1.學校課程設計與規劃,須以本群科課程綱要暨設備基準為依據。
2.課程發展,應以部定各群必修科目為基礎,以科為單位,發展各 科校訂必選修科目,以落實學校辦學特色。
3.部定必修科目,其目的在培育各群人才之核心能力。學校應優先 籌措資源,以有效達成課程目標。
4.一般科目應著重人格修養、文化陶冶及藝術鑑賞,並應注意與專 業知識能相配合,尤應兼顧「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指引」
之融入,以期培養學生基本核心能力,務使學生成為均衡發展之 健全公民。
5.部定一般科目中除語文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及全民國防教育 外,數學、社會、自然、藝術、生活等領域之各科目,學校可依 群科屬性、學生生涯規劃、社會需求和學校發展特色,經由課程 發展委員會決議,於各領域中依規定擇定開設科目、學分數及授 課學期。
6.專業科目及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專題製作應以實務為 核心,輔以必要的理論知識,以配合就業與繼續進修之需求,並 兼顧培養學生創造思考、問題解決、適應變遷及自我發展之能 力,務使學生具有就業或繼續進修所需基本知能。
7.各科目教學或活動時應融入下列「社會關切議題」:「海洋教育」、
「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多元文化」、「性別平等」、「人權教 育」、「道德教育」、「憲政與法治」、「全國法規資料庫」、「輔導知 能」、「情緒管理」、「挫折容忍」、「永續發展」、「環保教育」、「消 費者保護」、「醫藥常識」、「職業安全衛生」、「災害防救」等,以 充實學生學習內涵,並與日常生活密切結合。
8.各科目教學綱要所列之教材大綱,可視學生程度、社會需要及科 技之發展酌量增減;各單元教學時間亦可視實際需要酌量調整。
應於實施前半年函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並上網公告,修正時 亦同。
(二)教材編選
1.學校應訂定教科書選用及教材編訂有關規定,以利教師編選合適 的教科書或教材。
2.學校應鼓勵教師針對學生程度編選適性教材,以利學生適性學 習。
3.教材選擇應顧及社區及學生需求並配合科技之發展,使課程內容 與生活相結合,以增進學生學習興趣,且能理解實際生活之各種 問題,並謀求解決之道。
4.教材之選擇應顧及學生之學習經驗,並配合青少年身心發展程 序,一方面能接續九年一貫課程的學習經驗,一方面須考慮與技 專校院銜接。
5.教材之選擇,須衡量不同學習階段間縱向銜接,教材內容由簡而 繁、由易而難、由具體而抽象,逐次加深加廣程度與內容,以減 少學習困擾及課程重疊,提高學習效率。
6.教材之選擇須重視橫向統整,相關科目彼此間須加以適當的組 織,使其內容與教學活動能統合,俾使學生能獲得統整之知能,
以結合運用於實際工作中,並有利於將來之自我發展。
7.教材之選擇須具啟發性與創造性,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須能提供 學生觀察、探索、討論與創作的學習機會,使學生具有創造思考、
獨立判斷、適應變遷及自我發展之能力。
(三)教學實施
1.教師應依據課程目標、教學綱要、學生能力與教學資源,採用適 當的教學方法,以達成教學之預期成效。
2.各科目教師於每學期開學之前應擬妥教學計畫,並應備妥教學所 需器材及相關事項。
3.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注意同時學習原則,不僅要達成各單元的認
5.學校應舉辦課程與教學研討和觀摩,以充實教師教學知能,並結 合學校、社區資源,使理論與實務結合,以提升課程效能與教學 成效。
6.教師教學時應充分利用教學設備、教材、教具及其他教學資源。
7.學校應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適時舉辦學生校外參觀、實地見習和 建教合作,使理論與實務相互結合,並提高學習興趣和效果。
8.教師應不斷自我進修,充實新知,並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改善教 材內容與教學方法,以符合科技進步與時代要求。
(四)教學設備規劃
1.本群科課程綱要之設備基準係指部定科目之設備基準,各校校訂 科目之設備應依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經費籌措、現有設備適用情 形妥善規劃,以利教學實施。
2.學校應考量現有空間及設備,並參酌部定設備基準,優先增置不 足之基本設備,以滿足各群科之教學需求為原則。
3.部定一般科目所列設備基準,學校應跨學制、科目整體規劃使 用;部定專業與實習科目所列設備基準,學校應依群別或跨群 科、學制整體規劃使用。
4.各專科教室及實習場所使用率以 70%(每週上課 21-24 節)為原 則,使用率超過前述範圍時,得視需要增設之。
5.校訂科目如需添購教學設備,應由各科教學研究會提出,經課程 發展委員會審核通過,逐年編列預算購置。
6.視聽教室為各群科及一般科目共同教學資源,學校得優先增置並 整合運用。
(五)教學評量
1.教學應作客觀的評量,而評量內容應兼顧認知、技能、情意等面 向,評量方法應採取多元評量方式,如觀察、口試、筆試、實作 與檔案等評量,教師可按單元內容和性質,針對學生的作業、演 示、心得報告、實際操作、作品和其他表現,相互配合使用。
2.教學評量在實施形成性評量與總結性評量時,應考量學生的學習
教學;對於資賦優異或學習能力強的學生,應運用增廣教學,使 其潛能獲得充分發揮。
(六)行政配合
1.本群科課程綱要實施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舉辦課程相關研習 會,使教師充分瞭解本群科課程綱要精神與內容。
2.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各校對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學實施等具 有創意,並有具體事蹟者,應給予獎勵。
3.本群科課程綱要實施後,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就課程設計、教材 編選與教學實施作整體或抽樣評鑑,並提供各校改進所需之資 源;各校依據評鑑結果,秉持學校本位與教師專業精神積極改進。
4.本群科課程綱要各科目課程所規劃之設備基準,學校得視教學需 求統整運用,以撙節經費,並建立各科之間設備共享機制,充分 發揮教學器材、設備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