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102 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職群與科別對照表

在文檔中 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頁 27-31)

職 群 別 科 別

一、機械群 1.機械板金科 2.模具技術科 3.機械加工科 4.機械修護科 5.鑄造技術科 6.電腦繪圖科*

二、動力機械群 1.汽車修護科 2.機車修護科 3.塗裝技術科 4.汽車電機科

三、電機與電子群 1.水電技術科 2.家電技術科 3.視聽電子修護科 4.電機修護科 5.微電腦修護科 6.冷凍空調修護科 四、土木與建築群 1.營造技術科 2.電腦繪圖科*

五、化工群 1.化工技術科 2.染整技術科

六、商業群

1.文書處理科 2.商業事務科 3.銷售事務科 4.商用資訊科 5.會計實務科 6.廣告技術科*

7.多媒體技術科

七、設計群

1.金銀珠寶加工科 2.金屬工藝科 3.廣告技術科*

4.服裝製作科 5.流行飾品製作科 6.裝潢技術科 7.竹木工藝科

八、農業群

1.農業技術科 2.園藝技術科 3.造園技術科 4.寵物經營科 5.畜產加工科* 6.休閒農業科 7.茶葉技術科

九、食品群 1.烘焙食品科 2.食品經營科 3.水產食品加工科 4.畜產加工科*

十、美容造型群 1.美髮技術科 2.美顏技術科

十一、餐旅群 1.觀光事務科 2.餐飲技術科 3.旅遊事務科 4.烹調技術科 5.中餐廚師科

十二、水產群 1.水產養殖技術科 2.漁具製作科 3.休閒漁業科 十三、海事群 1.船舶機電科 2.海事資訊處理科

註:*表可跨職群科別,各校可視情況調整所屬職群

【附錄 E】

桃園區102學年度輔導分發選習國中技藝教育學生就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作業

【高中高職共同注意事項】

一、「桃園區102學年度輔導分發國中技藝教育學生就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分發作業小組」

(以下簡稱本小組)為辦理桃園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入學作業,齊一各招生 學校作業標準,特訂定本共同注意事項。

二、參加本桃園區102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時,應確實依據本小組訂定之 簡章暨本共同注意事項辦理。

三、各校辦理輔導分發入學作業,應依本小組通過之「桃園區102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 輔導分發工作時程表」所訂定之日程辦理。

四、各高中高職應協助辦理輔導分發入學作業工作如下:

(一)各高中高職應於下列時間,公告各該校錄取榜單於公告欄及網站上,不得提前放榜。

第一階段:102年 6 月13 日(星期四)

第二階段:102年 7 月25 日(星期四)

(二)報名輔導分發入學經錄取者,須攜帶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書正 本)、分發結果通知單前往錄取學校報到,不得申請保留報到資格;逾期未報到者,

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1.報到日期:

第一階段:102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二)

第二階段:102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

2.報到時間:

上午 9:00 至 11:00 止,如錄取學校另有規定者則從其規定(或洽各招生學校)。

(三)各高中高職應於:

第一階段:102 年 6 月 21日(星期五)前,

第二階段:102 年 8 月 7日(星期三)前,

以本小組提供之各校預設帳號及密碼,於本小組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各校學生報到 情形確認作業,以利分發人數統計。

五、各校輔導分發入學招生名額,請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核定之招收新生人數計算(必須 同時註明所招收之學生性別)。

六、參加輔導分發入學之學生在收到分發結果通知單後,得申請分發結果複查,惟不得要求 更改原報名表中所填寫之志願及順序。

七、各高中高職應秉公正、公平、公開之原則,辦理有關輔導分發入學工作。

【附錄 F】

桃園區102學年度輔導分發國中技藝教育學生就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分發入學

【國中集體報名共同注意事項】

一、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報名參加「桃園區102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入學」,應 依「桃園區102學年度輔導分發國中技藝教育學生就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分發作業小組」

(以下簡稱本小組)所訂定之招生簡章及共同注意事項辦理。

二、各國民中學辦理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入學作業,應依本小組訂定之「桃園區102學年度 輔導分發國中技藝教育學生就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分發工作時程表」所規定之日程辦 理。

三、國中協助學生辦理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入學作業如下:

(一)於102年 5 月16 日(星期三)參加「桃園區101學年度輔導國中技藝教育學生就讀高 中職實用技能學程分發作業說明會」,並領取各校網路報名系統帳號及密碼。

(二)輔導學生填寫及準備相關報名文件。

(三)將學生報名資料鍵入全國聯合報名網路系統,於填報完成後,將報名表列印輸出並核 章。

(四)協助審核學生報名資格及查驗特殊表現學生各項證明文件之正本(由國中驗後發還) 及影本(請加蓋原畢業學校承辦處室戳章及承辦人職章)。

(五)於報名期限前,彙整學生報名資料,向本小組報名。

(六)協助本小組通知報名表填寫有誤、證件資料不齊之學生到本小組修正或補齊。

四、有關集體報名作業程序如下 (一)國中報名承辦人準備作業:

1.各國中於102 年 5 月29 日(星期三)至 102 年 6 月 3 日(星期一)前,將學生報 名資料鍵入全國聯合報名網路系統,並於完成填報後,將報名表列印輸出並核章。

2.特殊表現學生之證明文件,按順序裝訂成冊。

3.於 102 年6 月 3 日(星期一)至 6 月 6 日(星期四)彙整以下各類表件,向本小組 辦理集體報名。

4.集體報名,請檢附下列表件,並依序排列:

(1)國中集體報名學生申請名冊

(2)升讀實用技能學程學生生涯檔案輔導參考表

(3)個別學生報名申請書A 或B 表

(4)選讀職群轉化分數之修習證明書。

(5)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獎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6)區(鎮、市、鄉)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7)技藝教育學程相關之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二)本小組辦理報名學生資格審查:

各國中報名學生資料,經本小組審查後,若有資格不符或所送資料不全者,由本小 組通知各國中代辦報名之承辦人,於指定日期前提出更正或領回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所繳資料概不退還。

五、分發放榜

(一)本小組於各階段規定時間,將分發結果公布於「桃園區102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

程輔導分發入學作業小組網站」(http://www.tyai.tyc.edu.tw/pgo/land01.html)

,同時各招生學校公布各該校之錄取榜單於公告欄及網站。

第一階段:102年 6 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 第二階段:102年 7 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00

(二)輔導分發結果由本小組將錄取名冊寄送各辦理實用技能學程學校及申請國中。

六、報到入學 (一)報到日期:

第一階段:102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二)

第二階段:102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

(二)報到時間:

上午 9:00 至 11:00 止,如錄取學校另有規定者則從其規定(或洽各招生學校)。

(三)報到注意事項:

請於規定時間內,攜帶下列文件至各錄取學校報到,並不得申請保留報到資格;逾 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1.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書正本

2.分發結果通知單(若未收到分發結果通知單,仍可前往報到)

(四)第一階段已完成報到手續之學生,若事後查出再次參加第二階段輔導分發報名,一律 取消其第二階段分發之錄取資格。

七、各校應秉持公正、公平、公開之原則辦理報名作業,如發現有報名不實情事或所附佐證 資料不實者,取消輔導分發學生錄取資格。

【附錄 G】

桃園區 102 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小組

在文檔中 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頁 27-31)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