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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E 模型量化分析的侷限與缺陷

實質購買力從基 準情境的改變幅度

東協+中國 -0.08 -0.06 -1.9

東協+日本 -0.09 -0.06 -2.0

東協+中國、日本、

韓國

-0.25 -0.15 -6.5

東協+中國、日本、

韓國、美國

-0.50 -0.41 -11.2

資料來源:

Jun Ma and Zhi Wang, “Options and Implications of Free Trade Arrangements in East Asia,” presented at the 5th Annual Conference on Global Economic Analysis, Taipei, June 5-7, 2002, p. 16.

二、 CGE 模型量化分析的侷限與缺陷

雖然 CGE 模型提供具體的模擬數據作為我們理解自由貿易協議的效應,但是 CGE 模型的分析仍存在一些模型設計的問題與估算的侷限與缺陷。首先,CGE 模型的參數設 定,例如出口需求的價格彈性是根據 GTAP 所提供或從其他文獻取得,其他參數是根據 基期年所推導出來,會影響 CGE 模型模擬分析的準確度。其次,在評估貿易自由化的 情境時,通常 CGE 模型很難將貿易條件的改變、非貿易障礙的減少、例外產品的排除、

當地產品內容要求、服務業貿易的開放、原產地證明與爭端解決的成本加入模型內分

36

析。然而,這些因素可能對貿易自由化的成效有很大的影響。32所以,即使是分析同樣 的東協加三對台灣經濟的影響,上述幾項研究的具體估算結果都不一樣。

再者,CGE 模型沒有區分資本的所有者(ownership of capital),是屬於本地資金或 外商,以致在分析各國福祉時難以準確估算。同時,貿易自由化對資本市場與貿易都可 能產生短期與長期的預期效應,但 CGE 模型並沒有將「預期」因素適當地放入模型分 析。此外,上述幾個模型都是「靜態的 CGE 模型」(static CGE model),假設「穩態資 本市場」(steady-state capital market closure),也就是每個地區的資本報酬是固定的,而 且資本存量總量是內生變數決定的,而不是一個動態的模型,強調儲蓄率與投資率的變 動,以及消費與儲蓄的替代變動。33

更重要的是,CGE 模型是貿易自由化前(ex ante)的模擬分析,而不是以過去的貿 易資料(ex post)進行計量經濟分析。雖然這樣的分析方式滿足了我們預判未來各國貿 易體制變動的模擬後果,但是也存在很多缺陷。例如,上述七份研究所使用的數據都是 1997 年的數據,很難反應 2001-2002 年台灣與中國都加入 WTO 的貿易自由化效應,以 及其他國家從 1997 年到 2005 年期間的貿易自由化措施。

以過去的貿易資料進行計量經濟分析的最常見模型是重力模型(Gravity model)。

Isidro Soloaga 與 L. Alan Winters 針對 9 大自由貿易區在簽訂 FTA 之前、後的實證資料

(1980-1996 年)利用重力模型進行研究。這九大自由貿易區包括 58 個經濟體、超過 70%的世界進口總量;具體而言,這九大自由貿易區為美洲的安地斯條約自由貿易區

(Andean Pact)、中美洲共同市場(Central American Common Market)、拉丁美洲整 合組織(Latin American Integration Association)、南方共同市場(Southern Common Market) 、北美自由貿易區,中東的波斯灣合作理事會,歐洲的歐洲自由貿易區(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歐盟,及亞洲的東協自由貿易區。他們發現:就全面性貿易 效果而言,區域整合對區域內之貿易集中效果並不顯著。

34

Richard Adams、Philippa Dee、Jyothi Gali 與 Greg McGuire 在修改過去重力模型的 量化分析參數設定的缺陷之後,他們的重力模型發現 18 個最近形成的優惠貿易協定中,

有 12 個的貿易轉移大過於貿易創造。特別是,一般較開放的優惠貿易協定,包括歐盟、

北美自由貿易區及南方共同市場都沒有在會員國之間創造明顯的額外貿易。(見表十六)

表十六、優惠貿易協定對淨貿易創造與轉移的效應

32 World Bank, Global Economic Prospects, p. 61. Richard Adams, Philippa Dee, Jyothi Gali, and Greg McGuire, The Trade and Investment Effects of Preferential Trading Arrangements—Old and New, Staff working paper, Productivity Commission, Australia, 2003, pp. 29-30.

33 Comments by Zhi Wang, October 20, 2005. Zhi Wang, “China and Taiwan Access to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Implications for U.S. Agriculture and Trade,” Agricultural Economics, No. 17 (1997), pp.

251-252.

34 Isidro Soloaga and L. Alan Winters, “Regionalism in the Nineties: What Effect on Trade?,” CEPR Discussion paper, No. 2183, Centre for Economic Policy Research, June 1999.

淨貿易創造 淨貿易轉移 安地斯條約自由貿易區(Andean Pact)

拉丁美洲自由貿易區(LAFTA/LAIA) 美國-以色列自由貿易區(US-Israel)

南太平洋區域貿易與經濟合作協議自由貿易 區(SPARTECA)

東協自由貿易區(AFTA)

歐洲自由貿易區(EFTA)

歐盟(EC/EU)

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

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

澳洲-紐西蘭緊密經濟關係(CER)

歐盟-瑞士(EU-Switzerland)

智利-哥倫比亞(Chile-Colombia)

澳洲-巴 布 亞 紐 幾 內 亞(Australia-PNG)

智利-南方共同市場(Chile-MERCOSUR)

歐盟-埃及(EU-Egypt)

歐盟-波蘭(EU-Poland)

資料來源:

Richard Adams, Philippa Dee, Jyothi Gali, and Greg McGuire, The Trade and Investment Effects of Preferential Trading Arrangements—Old and New, Staff working paper, Productivity Commission, Australia, 2003, p. 78.

此外,目前工業國家進口的工業產品關稅已經少於 5%,而且享有免稅待遇的工業 產品價值比重高達 44%,超過 15%稅率的進口產品比重已經降到 5%。35發展中國家的 關稅也已經大幅下降。以中國為例,2005 年 1 月 1 日起,中國關稅總水準為 9.9%,農 產品平均稅率為 15.3%,工業品平均稅率為 9.0%。目前對國際貿易影響較大的是服務 貿易的開放與非關稅的障礙,包括通關、檢疫、產品標準、智慧產權保護、競爭政策等 等政府法規。特別是,服務業占台灣、日本、與美國的 70%左右,這項產業的貿易與投 資開放才是攸關台灣經濟福祉的關鍵。但是,CGE 模型很難將這些因素放入模型分析,

包括 GTAP 數據庫沒有服務業貿易壁壘的數據,所以很難估算服務業貿易自由化的效 果。36

三、 小結

從國際貿易的角度而言,至目前為止,台灣無庸太過擔心無法參與東亞自由貿易體 制而「被邊緣化」的問題,因為那只不過描述台灣無法參與國際政治協商的既成事實,

目前東亞經濟整合對台灣經濟利益的損害仍然相當有限。根據上述量化模型的分析,如 果台灣無法參與東協與中國自由貿易區,其對台灣 GDP 的負面衝擊都在 0.2%以下。如 果台灣無法參與東協加上中國、日本、與韓國自由貿易區,這對台灣 GDP 的負面衝擊

35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http://www.wto.org, accessed on July 5, 2005.

36 Comments by Zhi Wang, October 22, 2005.

38

將較大,但也大約在 1%以下。37

反過來說,如果全球貿易體制能夠完全自由化,對台灣最有利,台灣 GDP 將因此 而增加 4.54%。其次,在考慮形成自由貿易協定的伙伴時,台灣與主要貿易伙伴形成自 由貿易區的利益最大,包括中國、香港、美國、與日本等四個經濟體,可以為台灣 GDP 增加 3%以上。也就是說,台灣應該更積極促成全球貿易多邊自由化及推動台灣與主要 貿易伙伴之間的自由貿易體制,而不是被動地擔心被排除在東亞經濟整合的行列之外。

然而,東亞區域經濟整合對台灣影響較大的可能不是國際貿易層面,而是國際投資 層面,而且會強化或改變國際貿易的效果,因為很多台灣的對外貿易是對外投資所驅 動。既有的 CGE 模型分析幾乎無法準確將形成自由貿易區或經濟整合對於投資(包括 外商直接投資)的影響準確地放入量化模型中分析。理論上,自由貿易區將擴大企業的 規模效應、並且產生對自由貿易區外的外國企業的關稅與非關稅的歧視待遇,進而增加 自由貿易區內本地商人與外商擴大投資當地的誘因,同時也可能降低外商對自由貿易區 外國家的投資。38特別是,亞太地區很大一部份的貿易是受到投資的驅動。超過 50%的 中國對外貿易及絕大部分的台灣與中國之間的貿易為外商直接投資所驅動。39

此外,1990 年代以來,區域經濟整合協議的內涵逐漸從過去的商品貿易自由化條款 加入更多的服務業貿易、投資、競爭政策、政府採購、電子商務、勞動與環境標準等條 款。這些條款對於國際投資的影響遠比傳統的商品貿易自由化要大。40因此,亞太經濟 整合如何影響外商直接投資的流向對於亞太貿易與經濟發展的影響可謂非常深遠。以下 將說明東亞經濟整合對於台灣吸引國際投資的影響。

陸、 東亞經濟整合對於台灣吸引國際投資的影響

一、 「投資創造」與「投資轉移」

既有的經濟文獻,特別是亞太經濟整合的文獻,對於區域經濟整合對於國際投資影 響的效應分析相當有限,而且比較強調區域經濟整合對其會員國的影響,而不是對非會 員國的影響。由於目前台灣被排除在東亞經濟整合之外,因此本文的重點是分析區域經 濟整合對於非會員國的影響。仿效貿易創造與貿易轉移的概念,本文將以投資創造

(investment creation)、投資回歸(investment return)與投資轉移(investment diversion)

闡述區域經濟整合對於國際直接投資影響的效應。

37 這些經濟增長率減少影響都是一次性的衝擊,而不是每年都會發生。Comments by Zhi Wang, January 9, 2006.

38 World Bank, Global Economic Prospects, pp. 105-109

39 童振源,全球化下的兩岸經濟關係(台北:生智出版社,2003),頁 20-76。

40 Adams, Dee, Gali, and McGuire, The Trade and Investment Effects of Preferential Trading Arrangements, pp.

1-28.

所謂投資創造乃是指,在形成區域經濟整合協議之後,會員國之間投資規模的增 加,包括本地企業與外商企業在關稅與非關稅壁壘取消之後希望到經營成本較低的會員 國投資,然後再行銷當地國或透過出口的形式回銷本國與外國市場。此外,會員國之間 相互開放投資的領域也有可能增加會員國之間的相互投資。投資創造是屬於提升效率的 投資,有助於會員國彼此經濟福祉的提升,但對非會員國沒有直接影響。41

所謂投資回歸乃是指,在形成區域經濟整合協議之前,A 會員國的多國公司原來為 了規避關稅與非關稅的貿易障礙而投資於 B 會員國,以便經營 B 國的市場;在形成區 域經濟整合協議之後,A 會員國的多國公司不必再為了規避關稅與非關稅的貿易障礙而 投資於 B 會員國,甚至會將原來對 B 國的投資撤回 A 國,未來該多國公司可以透過區 域內出口的方式經營 B 國的市場。也就是說,A 國的多國公司可以選擇較低生產成本的 A 國投資,而不需要選擇高生產成本的 B 國投資。當然,這樣的情況也會發生在非會員 國的多國公司身上,將原來投資在成本較高的 B 國投資轉移到成本較低的 A 國投資。

例如,北美自由貿易區形成之後,日本將部分對美國與加拿大的直接投資轉移到墨西 哥,透過出口的方式經營整個北美的市場。投資回歸也是屬於提升效率的投資,有助於 會員國彼此經濟福祉的提升,但對非會員國沒有直接影響。

所謂投資轉移乃是指,在形成區域經濟整合協議之後,因為會員國對於非會員國在

所謂投資轉移乃是指,在形成區域經濟整合協議之後,因為會員國對於非會員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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