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為彈性材料厚度因動態力作用之變化量。
本標準中,以下相關數值符號代表:
材料結構每單位面積之動態剛性, s's; 密閉氣體每單位面積之動態剛性, s'a; 試體表面每單位面積之動態剛性, s't;
安裝之彈性材料每單位面積之動態剛性, s'。
(二)自然頻率(natural frequency)
f
0自由振盪頻率的系統,為彈性支撐樓板之自然頻率,以 Hz 為單位。依下列公 式求得:
𝑓
0=
2π1√
𝑚𝑠′′ Hz (27)第四章浮式樓板緩衝材動態剛性及衝擊音降低量量測結果
式中:s'為安裝之彈性材料每單位面積之動態剛性,以 N/m³為單位。
m'為每單位面積支撐樓地板之質量,以 kg/m²為單位。
(三)共振頻率(resonant frequency)
f
r在實驗量測共振發生的頻率,依下列公式求得:
𝑓r = 2π1 √𝑚𝑠′𝑡
t′ Hz (28)
式中:s't為每單位面積試體表面動態剛性,以 N/m³為單位。
m'
t為每單位面積作用於彈性材料之總質量,以 kg/m²為單位。。四、原則
試體每單位面積表面動態剛性 s't量測是藉由彈簧與質量系統,以基底之垂直振 動,透過共振頻率 fr之共振方法求得 s't,在量測中,彈簧當作彈性材料試體,而質 量當作載重板。
五、測試準備
試體須固定放置於兩個水平面之間,如固定盤(底座)及載重板間。載重板須 放置於受測試體上方。載重板須為鐵製正方形(200±3)mm。固定盤(底座)和載 重板表面不規則不得超過 0.5 mm,且須具足夠堅硬避免量測頻率範圍受到彎曲波之 影響。
激振裝置運用於圖 4-5.1、4-5.2 及 4-5.3 之試體。
試體組成參照圖 4-5.1、4-5.2 及 4-5.3。
試體上所有裝置之載重須為 8±0.5 kg,包含量測設備及激振裝置。
激振裝置和量測儀器分別產生垂直振動力及記錄,且須排除旋轉力。
試體設置參照圖 4-5.1,若與載重板貫性振動速率相比,固定盤(底座)之貫性 振動速率可以忽略。
試體設置安排參照圖 4-5.2 及 4-5.3,固定盤(底座)的質量至少為 100 kg。
1.載重板 2.熟石膏 3.箔 4.緩衝材 5.基底 6.凡士林
a.開孔性材料 b.閉孔性材料
圖 4-5.1 載重板激振-載重板振動量測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1.載重板 2.熟石膏 3.箔 4.緩衝材 5.基底 6.凡士林
a.開孔性材料 b.閉孔性材料
圖 4-5.2 載重板激振-載重板與固定盤(底座)振動量測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1.載重板 2.熟石膏 3.箔 4.緩衝材 5.基底 6.凡士林
a.開孔性材料 b.閉孔性材料
圖 4-5.3 固定盤(底座)激振-載重板與固定盤(底座)振動量測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第四章浮式樓板緩衝材動態剛性及衝擊音降低量量測結果
六、測試樣體
試體由三件正方形材料組成(包含載重板、彈性材料及熟石膏),尺寸為 200 mm x 200 mm。若試體表面不規則凹凸狀不得超過 3 mm。
彈性材料上方須以 0.02 mm 厚之防水箔覆蓋,並塗上 5 mm 以上厚之熟石膏,
以填平彈性材料之凹凸,在熟石膏安置之前須放置載重板於上,如圖 4-5.1a、4-5.2a、
4-5.3a 所示。
閉孔性材料彈性材料,須於試體與固定盤(底座)接合部位使用凡士林密封,
如圖 4-5.1b、4-5.2b、4-5.3b 所示。
七、測試程序
(一)一般規定
試體與固定盤(底座)之主要垂直振動共振響頻率 fr可透過正弦訊號、白色噪 音訊號或脈衝訊號來量測,以上三種測試方法相同。正弦訊號法可參照 7.2 節。
(二)正弦訊號
產生之激振作用力須保持穩定,記錄激振頻率數值獲得共振頻率。
共振頻率取決於激振作用力之振幅,須以可能產生的最低量取得共振頻率的激 振作用力,並依據得到的數據來推算無作用力的情況。
確認預期之剛性數值,基本激振量測間格參照以下:
0.2 N < F < 0.8 N , 其中 s' > 50 MN/m³ 0.1 N < F < 0.4 N , 其中 s' < 50 MN/ m³ 根據設定之間格,須量測三個不同位置。
附註:
若受測彈性材料內部為高阻尼,垂直振動的最大值並不完全正確,若遇此狀況,
可觀察激振訊號與振動訊號之改變量決定共振頻率。
(三)白色噪音訊號與脈衝訊號
參照 ISO 7626-2 或使用衝擊激振分析頻率共振方法以獲得共振頻率。
八、結果標示
(一)試體每單位面積之表面動態剛性, s't
s'
t 為試體每單位面積之表面動態剛性,以每單位立方公尺牛頓,依下列公式求 得:𝑠′t = 4π2𝑚′t𝑓 r2 N/m³ (29)
式中:m't為測試過程中的每單位面積總質量,以 kg/m²為單位。
f
r為推斷之共振頻率,以 Hz 為單位。(二)彈性材料每單位面積的動態剛性,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