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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幹弱枝或外重內輕? 從中共「十七大」 展望「十八大」後的央地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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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強幹弱枝或外重內輕?

從中共「十七大」

展望「十八大」後的央地關係

*

Centralization or Decentralization:

The Prospect of a Central-Local Relationship

after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副教授

王嘉州

Wang, Chia-Chou

(Associate Professor of the Department of Public Policy and Management, I-Shou University)

* 由衷感謝兩位審查人的意見,使本文更臻完善,然文責作者自負。本文初稿曾發 表於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舉辦之「中共『十八大』政治繼承:持續、變遷與挑戰」 研討會,感謝會議當中各位學術先進的指教。本論文乃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成 果,計畫編號:NSC 97-2410-H-214 -009。

(2)

Centralization or Decentralization:

The Prospect of a Central-Local

Relationship after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Wang, Chia-Chou

Associate Professor of the Department of Public Policy and Management, I-Shou University

Abstract

By comparing the political power transfer patterns between Xi Jinping and Hua Guofeng and Jiang Zemin and Hu Jintao, it is rational to assume that Xi Jinping consolidated his power in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PC). However, Xi Jinping is being questioned over his assertiveness to carry out decrees. During both Jiang’s and Hu’s administrations, they confronted local resistance. How does Xi interpret the resistance from local governments? Will the resistance recur after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PC? How will Xi overcome the challenge from localists? To answer the above questions this research utilizes a political interest model to make predictions about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through analysis of the 17th Congress. The result indicates that, if the 18th Congress follows the deployment of the last two congresses, each province can appoint two delegates in the Central Committee, ten in the Politburo of CPC, and two in the Politburo Standing Committee. In terms of the local delegates in the Politburo, the priority provincial/municipal committee secretaries are those from Beijing, Tianjin, Shanghai, Chongqing, Guangdong, Jiangsu, Hubei, and Xinjiang. As for the delegates in the Politburo Standing Committee, Wang Yang and Bo Xilai are the likeliest candidates. Decentralization can be avoided in a central-local relationship. Although local governments may resist the central decrees, few provinces and cities with higher political interests will resist the central government. For this, we can regard Guangdong and Shanghai as indices. In the future, the central government will centralize authority through personnel redeployment.

Keywords: Jiguandi (Place of Ancestry Origin), Jueqidi (Place of Rise to Power), Xianzhidi (Place of Current Position), Political Interests, Political Heritage

(3)

強幹弱枝或外重內輕?

從中共「十七大」

展望「十八大」後的央地關係

王 嘉 州 義 守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與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摘 要

比較習近平與華國鋒、江澤民、胡錦濤之權力接班,有理由相

信習近平的接班地位在「十八大」不會被篡奪,但不代表習近平能

貫徹其政令。不論江澤民或胡錦濤主政時期,均曾面臨地方主義的

阻力。該如何解釋地方的抗拒作為?此現象在中共「十八大」後是

否重現?習近平會如何克服地方主義勢力的挑戰?為解答上述問

題,本文採用政治利益模式,以中共「十七大」的變遷為例進行推

估。本研究發現:

「十八大」若延續前兩屆格局,則地方在中委會

將為各省2名,在政治局為10名,在常委會為2名。地方在政治局的

名額,優先名單是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江蘇、湖北、

新疆等八省市的書記。地方在常委會的名額,最可能人選為汪洋與

薄熙來。央地關係仍不會出現「外重內輕」的局面,雖仍可能出現

地方抗拒中央政策的情形,但僅屬少數擁有較高政治利益的省市才

有的舉動,觀察指標為廣東與上海。未來中央將會透過人事調動,

使央地權力分配往「強幹弱枝」方向移動。

關鍵詞:籍貫地、崛起地、現職地、政治利益、政治繼承

(4)

壹、前言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簡稱「十八大」

)預計於

2012年下半年召開。屆時不僅將選出新一屆的中央委員會委員、中

央政治局委員,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更將決定中共第

五代領導人。2010年中共十七屆五中全會,習近平被增補為中共中

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幾乎可確定將成為胡錦濤的政治繼承人。政

治繼承包含職位權力繼承及政治體系與政策的變遷。因為,探討政

治繼承通常是分析「在特定制度或環境下某個人或團體繼承一個政

治職位,以及此繼承過程對一個國家政治體系的結構和政策所造成

的影響。」

1

根據此定義並加以擴充,則政治繼承可區分為「人事安

排」

「理論繼承」與「制度調整」等三面向。

2

人事安排為職位與權

力的分配,理論繼承即路線或意識型態的延續,制度調整等於政策

的更新。政治繼承的過程,起先是人事的安排,接著是接班人延續

前一任之路線或意識型態以鞏固權力,權力鞏固後接著便是制度的

調整,最後則為重建意識型態,並伴隨人事接班的安排,以作為另

一個政治繼承循環的開始。

3

政治繼承的第一步,亦屬成功關鍵者,乃人事安排。在此過程

中有可能遭遇其他競爭者以新的路線或意識型態挑戰其地位,猶如

鄧小平以「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取代華國峰的「兩個凡

是」

。習近平亦面臨職位被他人取而代之,或胡錦濤遲不交位的可

1. Dankwart A. Rustow, “Succession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 18, No.1 (Fall/Winter 1964), pp. 104~113.

2. 鄭永年指出,以下五項措施使江澤民能順利完成政治繼承:第一,鞏固自身的權 力;第二,重建黨的意識型態;第三,錄用新類型的精英進入黨的領導集團;第 四,建立年老領導人的「政治出口」;第五,黨軍關係的制度化。參見鄭永年, 政治漸進主義:中國的政治改革和民主化前景(台北:吉虹資訊公司,2000), 頁42~72。上述五項措施並未脫離「人事安排」、「制度調整」、「理論繼承與更新」 等三面向。 3. 王嘉州,「論『三個代表』與政治繼承」,中國事務季刊,第10期(2002年10月), 頁30~31。

(5)

能,尤其無法確知胡錦濤何時才卸任中央軍委主席。華國鋒是在成

為黨的最高領導人之同時也接任軍委主席,江澤民是接任黨的總書

記後第5個月,胡錦濤則是第2年。不過,若比較習近平與華國鋒、

江澤民、胡錦濤之權力接班,將可發現有利於習近平順利權力接班

的理由有七點:第一,備位時間已有五年。第二,接班前已任黨政

軍要職。第三,繼承時間點屬制度接班。第四,接班地位取得常態

化。第五,接班前先熟悉軍務。第六,權力移轉方式屬在世繼承

(Pre-mortem)。

4

第七,競爭者屬同世代。

5

上述分析僅指出習近平的接班地位不會如華國鋒般被篡奪,不

代表習近平之權力已穩固,更不代表習近平所領導的中央能貫徹其

政令。政令要獲得落實,須要地方領導人的支持與配合。不過,不

論江澤民或胡錦濤主政時期,推行政策時均曾面臨地方主義的阻

力。

6

例如,江澤民主政期間實施的「分稅制」

,從起源到正式實施

歷經9年之久,其中地方的反對是一大主因。

7

尤其2008年金融風暴

時,廣東省抗拒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的指示,堅持將走自己的路,「不

救落後企業」。

8

之後國務院通過《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

要》

,被視為中央贊同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堅持的「騰籠換鳥」戰略。

9

隨後上海也跟進,主張產業結構轉型優先,不顧中央社會穩定優先

4. 在世繼承(Pre-mortem),指領導者在世時就將權力移轉給繼任者。吳玉山等著, 後鄧時期對大陸及台灣的震盪(台北:國家發展研究基金會,1995),頁31。 5. 楊開煌指出,中共第四代的接班結構與第三代的「十四大」相似,均屬同一世代, 故能順利接班。詳見楊開煌,「中共『十六大』之接班與人事安排—內在邏輯之 探討」,遠景季刊,第3卷第3期(2002年7月),頁103~135。 6. 地方主義的意涵有三:第一,排他性的鄉土情感和地方觀念。第二,地方權力膨 脹而損害中央集權體制。第三,反對中央集權,主張地方分權。詳見鄧正兵,「論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地方主義的特點」,社會科學(上海),第9期(2002年9月), 頁72。 7. 辛向陽,百年博弈—中國中央與地方關係100年(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2000), 頁313~324。 8. 黃淑嫆,「堅持不救中小企 廣東槓上中央」,中國時報,2008年11月22日, A15。 9. 林庭瑤,「珠三角騰籠換鳥 放權廣東」,經濟日報,2009年1月12日,A9。

(6)

的呼籲。

10

為何地方政府能抗拒中央的呼籲?難道「外重內輕」已

取代「強幹弱枝」

,成為中共中央與地方關係的寫照?

11

此現象在中

共「十八大」後是否重現?中共新領導人習近平如何克服地方主義

勢力的挑戰?

中共的全國代表大會決定權力核心機構的成員,

12

可視為分配

政治利益的大會。其所要分配的政治利益係指中央委員會委員、政

治局委員及政治局常委等職務。既有研究已指出,政治利益在中央

與地方的分配情形各屆不同,

13

且其結果會影響資源分配,

14

及地方

應對中央政策的能力。

15

黨代表大會後所產生的政治利益變遷,乃

源於現職地的改變,而這是專屬於中央的權力。

16

本文撰寫時間點

10. 黃淑嫆,「地方急轉型 挑戰中央政策」,中國時報,2009年1月16日,A13。 11. 「外重內輕」通常被用以形容清朝末年的中央地方關係。其意涵與「地方主義」 相近,代表地方政府與中央互動時,更重視地方利益的一種行為。綜合上述兩點, 「外重內輕」意指地方主義盛行,且中央政權日益衰敗。「強幹弱枝」通常被用 以形容宋朝開國初期的中央地方關係。其意涵與「中央集權」相近,代表中央政 府與地方互動時能居主導地位。綜合上述兩點,「強幹弱枝」意指中央能支配地 方,且中央政權日益昌盛。 12. 趙建民、劉松福,「改革開放以來中共中央最高領導及決策體制之變遷」,遠景基 金會季刊,第8卷第1期(2007年1月),頁78~79。

13. Zhiyue Bo, “The 16th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Formal Institutions and Factional Groups,”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Vol. 13, No. 39 (May 2004), pp. 228~230; Yumin Sheng,“Central–Provincial Relations at the CCP Central Committees: Institutions, Measurement and Empirical Trends, 1978–2002,”

The China Quarterly, No.188 (June 2005), pp. 352~353.

14. 徐斯勤,「中國大陸中央與各省關係中的水平性與垂直性權力競爭,1993-2004: 菁英政治與投資政策的議題連結分析」,中國大陸研究,第50卷第2期(2007年6 月),頁27;Fubing Su and Dali L. Yang, “Political Institutions, Provincial Interests, and Resource Allocation in Reformist China,”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Vol. 9, No. 24 (July 2000), p.228.

15. 陶儀芬,「政治權力交替與經濟機會主義:集體行動與改革時期中國政治經濟景 氣循環」,問題與研究,第45卷第3期(2006年5、6月),頁79;Linda Chelan Li, Centre

and Provinces: China 1978-1993, Power as Non-Zero-Su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p. 34~45;王嘉州,「中共『對台用武』政策過程中地方 理性抉擇之反應」,中國大陸研究,第48卷第4期(2005年12月),頁74~75。 16. Yi-Feng Tao , “The Evolution of Central-Provincial Relations in Post-Mao China,

1978-98:An Event History Analysis of Provincial Leader Turnover,” Issues & Studies , Vol. 37, No.4 (July 2001), p. 97.

(7)

雖尚未召開中共「十八大」

,但可分析中共「十七大」的變遷,探

討中央如何透過人事調動降低地方主義傾向,進而推估中共「十八

大」後的發展。由於十七屆一中全會與二中全會間隔太短,僅四個

月,故本文政治利益變遷的比較,乃一中全會與三中全會兩個時間

點。

在文章架構上,共分成五部分:一是前言,說明研究背景與動

機。二是文獻分析,將評述測量政治利益的三種模式,並說明本文

採用三地模式的理由,及對此模式的增補。三是分析架構,將說明

三項研究要點的測量指標及測量方法,包括政治利益的衡量、政治

利益變遷的計算,及利益分配的政治影響。四是資料分析,將依序

探討十七屆一中全會時的政治利益分配、十七屆一中全會至三中全

會的政治利益變遷,以及利益分配的政治影響。五是結論,將推估

中共「十八大」後中央與地方關係的發展。

貳、文獻分析

中國大陸的權力核心雖指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

17

但因

中央委員會仍掌握選舉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

委員會總書記,同意中央書記處成員,及決定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

成員等三項權力,

18

故中央委員會與政治局及其常委會乃成為「雙

向負責」

(reciprocal accountability)之關係。換言之,中央委員會選

舉產生政治局及其常委會,而政治局及其常委會又對中央委員的人

選具有高度的影響力。

19

因此,中共中央委員會、政治局、政治局

17. 楊開煌,「中共四代領導集體決策運作之分析」,徐斯儉、吳玉山主編,黨國蛻變— 中共政權的菁英與政策(台北:五南圖書,2007),頁62;楊光斌,中國政府與 政治導論(北京:中國人民大學,2003),頁48。 18.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二十二條),新華網,2011年3月14日。<http://big5.xinhuanet. 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7-10/25/content_6944081_3.htm> 19. Susan L. Shirk, The Political Logic of Economic Reform in China (Berkeley:

(8)

常委會乃學界分析中共決策與政策執行的重要指標。

20

本文所稱「政治利益」

,其意指中央委員會委員、政治局委員

及政治局常委等三項職位,以及該職位所伴隨之權力。其意涵與蘇

福兵(Fubing Su)與楊大利(Dali L. Yang)所用之「政治資本」

(political capital)相近,擁有政治利益者將獲得管道以影響中央決

策與資源分配。

21

之所以定名為「政治利益」

,乃因中國大陸中央與

地方關係為一種利益關係。

22

關於「政治利益」的測量,可區分為三種模式:

「制度模式」

以現職地為計算依據。

「兩地模式」

,以籍貫地與現職地為計算依

據。

「三地模式」

,以籍貫地、現職地與崛起地為計算依據。現職地

意指當選該屆中央委員時的職位所在地。崛起地則指其初次當選中

央委員時的職位所在地。籍貫地乃指其祖籍,亦即慣稱的「哪裡

人」

制度模式通常視謝淑麗(Susan L. Shirk)為此研究之先驅。她

以中共中央委員會委員為指標,以現職地為依據,分析中央與地方

的互動,提出所謂的「政治邏輯」

(political logic),用以解釋中國

大陸經濟改革的運行。

23

她認為中央委員會的成員主要可區分為三

個團體,地方黨政官員乃最大團體。

24

身為中央委員之各省領導人

乃地方利益代表,為保護地方利益將會在中央委員會與中央領導人

討價還價。

25

此模式具簡便性,只要在每屆中共全國黨代表大會後,

計算各中央委員的現職地分佈,便可瞭解中央與地方政治關係的演

20. 趙建民,「塊塊壓條條:中國大陸中央與地方新關係」,中國大陸研究,第38卷第 6期(1995年6月),頁70。

21. Fubing Su and Dali L. Yang, “ Political Institutions, Provincial Interests, and Resource Allocation in Reformist China, ” p. 221.

22. 辛向陽,大國諸侯:中國中央與地方關係之結(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1997), 頁15;李壽初,中國政府制度(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7),頁67。 23. Susan L. Shirk, The Political Logic of Economic Reform in China, pp. 90~91. 24. Susan L. Shirk, The Political Logic of Economic Reform in China, p. 81. 25. Susan L. Shirk, The Political Logic of Economic Reform in China, p. 153.

(9)

變,因此有許多研究者採用。

26

不過,此模式從中共「十五大」起,

對中央委員在各省的分佈,已失去衡量作用。因為,

「十五大」時

中央委員的現職地在各省的分佈,除雲南為1人外,其他省市均為2

人。顯示「十五大」起已建立各省市均有兩名中央委員的體制。

「十

六大」延續此一體制,除新疆為4位及西藏為3位外,其餘各省均為

2位。「十七大」時與「十六大」相同。

27

因此,有必要在制度模式

外另闢蹊徑。

在制度模式的基礎上,薄智躍(Zhiyue Bo)提出「中委會指數」

(the central committee index)以測量地方權力。該指數仍以現職地

為計算依據,先將候補中央委員的指數定為1,然後逐級往上加1。

所以中央委員等於2,候補政治局委員等於3,政治局委員等於4,

政治局常委等於5。

28

由於計算簡單,或因無其他方法的競爭,故蘇

福兵與楊大利也採此法。

29

該方法最大爭議乃未彰顯各職位重要性

之差異。

30

例如,兩位中央委員的指數為4(2+2)

,一位政治局委員

的指數也是4,但兩位中央委員的重要性能等於一位政治局委員

嗎?

26. 例如Xiaowei Zang, “The Fourteenth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CP: Technocracy or Political Technocracy? ” Asian Survey, Vol. 33, No. 8 (August 1993), pp. 793~795; Cheng Li and Lynn White, “The Fifteenth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Full-Fledged Technocratic Leadership with Partial Control by Jiang Zemin,” Asian Survey, Vol. 38, No. 3 (March 1998), pp. 245~247; Cheng Li and Lynn White, “The Sixteenth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Asian

Survey, Vol.43, No. 4 (Jul/Aug 2003), pp. 575~577.

27. Cheng Li, “A Pivotal Stepping-Stone: Local Leaders’ Representation on the 17th Central Committee, ”China Leadership Monitor, No. 23 (Winter 2008), p. 7.

28. Zhiyue Bo, “Provincial Power and Provincial Economic Resources in PRC,” Issues &

Studies, Vol. 34, No. 4 (April 1998), p.11; Zhiyue Bo, “The 16th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p. 231.

29. 其研究僅計算候補中央委員與中央委員在中央與地方的分配情形,所賦予的指數 即為1與2。Fubing Su and Dali L. Yang, “Political Institutions, Provincial Interests, and Resource Allocation in Reformist China,” p. 222.

30. 徐斯勤,「中國大陸中央與各省關係中的水平性與垂直性權力競爭,1993-2004: 菁英政治與投資政策的議題連結分析」,頁18。

(10)

盛裕敏(Yumin Sheng)同樣以現職地為計算依據,但避開上

述方法的爭議,不再將各種職位的指數加總,而是區分候補中央委

員、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等三種類別,分別計算地方在此三種職

位上所分享之比率。

31

此方法之最大不足乃政治局常委並未納入分

析。此外,計算太過繁複,所要處理驗證的資料太多,以致只能以

中央、地方及軍方之三分法呈現趨勢,而未能呈現各省之變化趨勢。

針對制度模式的不足,徐斯勤提出「影響力指數」

,並新增籍

貫地為計算依據,構成所謂的「兩地模式」

。在「影響力指數」上,

中央委員指數定為1,政治局委員指數等於中委會過半人數除以政

治局過半人數。現職地與籍貫地的影響力比例設為10:1。

32

此模式

最大不足乃未將政治局常委納入分析。此外,其研究結果顯示,各

省政治利益與所獲得資源分配間並無關連存在,且各省政治利益越

高,越不利對抗中央政策。

33

兩地模式的研究結果推翻政治利益與資源分配的關連性,但三

地模式卻證實兩者之正相關。與兩地模式相較,三地模式採比例

法,將中央委員指數定為1,政治局委員指數為9,政治局常委指數

為27。

34

此外,並增崛起地為計算依據,政治利益在現職地、崛起

地、籍貫地之分配為0.6:0.3:0.1。其研究顯示,當該省佔政治利

益總量之比率增加1%,則其佔全國固定資產投資的比率會增加

1.282%。

35

此模式最大不足乃未加入政治利益變遷之計算,僅以「十

31. Yumin Sheng, “Central–Provincial Relations at the CCP Central Committees: Institutions, Measurement and Empirical Trends, 1978–2002,” pp. 348~349.

32. 徐斯勤,「中國大陸中央與各省關係中的水平性與垂直性權力競爭,1993-2004: 菁英政治與投資政策的議題連結分析」,頁19~20。 33. 徐斯勤,「中國大陸中央與各省關係中的水平性與垂直性權力競爭,1993-2004: 菁英政治與投資政策的議題連結分析」,頁29。 34. 王嘉州,「中共『十六大』後的中央與地方關係—政治利益分配模型之分析」,東 吳政治學報,第18期(2004年3月),頁159。 35. 王嘉州,「政治利益與資源分配:中國大陸各省影響力模型之建立與檢定」,遠 景基金會季刊,第10卷第1期(2009年1月),頁120。

(11)

六大」召開時為分析時間點。

經上述文獻分析可知,三地模式具有四項優點:第一,證明政

治利益與資源分配的關連性。第二,將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政

治局常委均納入分析。第三,能彰顯各職位重要性之差異。第四,

可區分各省的政治利益分佈。因此,本文將採用三地模式進行政治

利益分配之分析,並補足該模式所未涉及的政治利益變遷。透過上

述努力,本文試圖展望中共「十八大」後的央地關係發展,究竟是

呈現「外重內輕」的景象?抑或呈現「強幹弱枝」的景象?進而有

助於推知中共中央政權是日益衰敗或日益昌盛。

參、分析架構

本文前言所提研究目的,共涉及政治利益的衡量、政治利益變

遷的計算,以及利益分配的政治影響。因此以下將分成此三部分說

明測量指標與測量方法。

一、政治利益的衡量

本文以中共中央委員會委員、政治局委員及政治局常委作為衡

量政治利益的指標,所賦予的指數分別為1、9、27。因此,政治利

益總量等於中央委員人數×1+政治局委員人數×9+政治局常委

人數×27。

36

因政治局常委兼具政治局委員及中央委員的身份,且

政治局委員亦有中央委員的身份,故一位政治局常委在政治利益總

量中所代表的指數為37(1+9+27),一位政治局委員所代表的指數

為10(1+9)。

37

至於候補委員將不納入分析,主因是無投票權,對

36. 王嘉州,「政治利益與資源分配:中國大陸各省影響力模型之建立與檢定」,頁 100。 37. 感謝審查人提醒此計算方式可能高估某些省分的政治利益。因既有研究已證明此 方式的解釋力,且相關研究學者也採此方式,故本文予以沿用。審查人的提醒可 列為未來研究方向,亦即在計算政治利益總量時,中央委員人數先扣除政治局委 員人數,政治局委員人數先扣政治局常委人數。

(12)

決策不具影響力。

38

在現職地、崛起地、籍貫地等「三地」的歸類標準上,現職地

指其當選該屆中央委員時的職務所在地。至於籍貫地乃指其祖籍。

崛起地的認定採多重認定法:中央委員只有一個崛起地,亦即其第

一次當選中央委員時的職務所在地。另外,政治局委員則有兩個崛

起地,一是初次當選中央委員時的職務所在地,另一是初次當選政

治局委員時的職務所在地。至於政治局常委則有三個崛起地,除同

於政治局委員的兩個外,另一個是初次當選政治局常委時的職務所

在地。

39

此外,根據合乎常理推斷、方便計算以及實證解釋力,將

政治利益分配於現職地、崛起地與籍貫地間之比例設為0.6:0.3:

0.1。

40

二、政治利益變遷的計算

通常中央與地方關係之研究,均以中共各屆全國黨代會召開時

為分析時間點,並未分析五年任期中政治利益之變遷。

41

少數探討

政治利益變遷之研究,其處理方法採逐月計年法。該法首先根據全

國黨代會舉辦的月份,區分每一年的起訖月份。然後算出各屆中央

委員會任期的總月數。將各省中央委員的人數,乘以任職該省的月

數,除以中央委員總人數,再除以該年份總月數。如此即可得出每

一年各省占政治利益的比率。

42

此法優點是精細,但計算太繁複,

38. 徐斯勤,「中國大陸中央與各省關係中的水平性與垂直性權力競爭,1993-2004: 菁英政治與投資政策的議題連結分析」,頁18。 39. 王嘉州,「中共『對台用武』政策過程中地方理性抉擇之反應」,中國大陸研究, 第48卷第4期(2005年12月),頁67。 40. 王嘉州,「政治利益與資源分配:中國大陸各省影響力模型之建立與檢定」,頁124。 41. Yumin Sheng, “The Determinants of Provincial Presence at the CCP Central

Committees, 1978-2002: 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Vol. 16, No. 51(May 2008), p. 224.

42. Yumin Sheng, “Central–Provincial Relations at the CCP Central Committees: Institutions, Measurement and Empirical Trends, 1978–2002,” pp. 354~355.

(13)

所要處理驗證的資料太多。因此,可簡化為逐年法。逐年法以歷次

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為分析時間點,若當年度有超過一次的會議,

則僅分析最接近年底之會議。該時間點所得出之政治利益,代表下

一年度該省市所擁有之政治利益。

由於中央委員的指數低,且通常是調走一位中央委員,補一位

候補或正式中央委員。故其變動所造成的影響極小,應僅需逐年法

計算即可。至於政治局委員與常委的指數高,且常是往中央調而造

成地方政治利益大減,故應採逐月計年法,甚至是逐日法。因此,

本文針對中央委員所代表的政治利益變遷,僅比較其在十七屆一中

全會與三中全會的現職地變化。政治局委員與政治局常委部分,則

採逐日法。政治局委員現職地所代表的政治利益,等於指數(9)

×現職地所佔比例(0.6)×任職該地天數÷353。

43

政治局常委現職

地所代表的政治利益,等於指數(27)×現職地所佔比例(0.6)×

任職該地天數÷353。

三、利益分配的政治影響

專注於地方政府理性選擇的「地方履行政策模式」

,將地方政

府執行中央政策的行為區分成三類:第一類是「先鋒」

(pioneering)

意指地方政府的政策執行者領先其他地方政府完成中央的政策。第

二類是「扈從」

(bandwagoning),亦即謹慎地以不領先也不落後的

速度完成中央的政策。第三類是「抗拒」

(resisting)

,亦即地方政府

延緩執行中央既定的政策,或加以變更以符合地方的利益。

44

「權力理論」為基礎提出的「非零和的分析架構」指出,不論中央

43. 因為十七屆一中全會召開日為2007年10月22日,十七屆三中全會為2008年10月9 日,兩者相距353天。

44. Jae Ho Chung , Central Control and Local Discretion in China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p. 6~8.

(14)

或地方都無法獲得全贏,故必須彼此讓步與合作。

45

地方政府的行

為並非一意孤行,而是受「地方自主」程度與「依賴中央」程度的

交互影響。

46

因既有研究已指出,各省所得政治利益會影響其資源

分配,

47

故可從政治利益的角度分析各省執行中央政策的地方自主

程度,進而瞭解各省地方主義傾向。

由於本文除以二分法分析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外,另將觀察各省

級行政區與中央的關係,而省級行政區不只一個,故必須將各省的

政治利益再乘以省級行政區的個數(33),方能顯示其與中央的真

實關係,否則其值將永遠小於中央。結合各省放大33倍後的政治利

益及地方政府執行中央政策的行為,可畫出圖一,用以說明各省地

方主義傾向。

48

圖中之X代表地方佔政治利益的比例,Y代表中央佔

政治利益的比例,而X加Y等於1。從0至X為第一區,大於X至Y為

第二區,大於Y為第三區。從各省級行政區放大33倍後的政治利益

所座落的位置,便可知道其地方主義傾向。若位於第一區,其對中

央政策僅能選擇作先鋒,地方主義傾向較低。若位於第二區,則可

選擇作先鋒或僅是扈從,將隨不同議題而變化選擇,具有一定程度

的地方主義傾向。若位於第三區則既可作先鋒,又能當扈從,也可

選擇抗拒,則地方主義傾向偏高。

45. 李芝蘭,「跨越零和:思考當代中國的中央地方關係」,華中師範大學學報(湖北), 第43卷第6期 (2004年11月),頁123。

46. Linda Chelan Li, Centre and Provinces: China 1978-1993, Power as Non-Zero-Sum, pp. 34~45.

47. Fubing Su and Dali L. Yang, “Political Institutions, Provincial Interests, and Resource Allocation in Reformist China,” p. 228.

48. 中央與地方政治利益之關係存在三種可能,大於、等於或小於。針對中共「十六 大」後中央與地方政治利益關係的研究已指出,兩者為5.5比4.5,故本文僅畫出 第一種關係。王嘉州,「中共『十六大』後的中央與地方關係—政治利益分配模 式之分析」,頁175。

(15)

0 無 低 X 高 Y 先鋒 先鋒 扈從 先鋒 扈從 抗拒 第一區 第二區 第三區 資料來源:修改自王嘉州,「中共『十六大』後的中央與地方關係──政治利益分配模型之分 析」,頁166。

圖一:各省級政府地方主義傾向

肆、資料分析

根據研究架構針對政治利益的衡量、政治利益變遷的計算,以

及利益分配的政治影響所設定的測量指標與測量方法,以下將依序

探討十七屆一中全會時的政治利益分配、十七屆一中全會至三中全

會的政治利益變遷,以及利益分配的政治影響。

一、十七屆一中全會時的政治利益分配

根據前述政治利益總量的計算公式,可算出中共第十七屆中央

委員、政治局委員及常委的政治利益總量應為672。以下將先從籍

貫地、崛起地、現職地等三方面,分析前述三項職務在中央與地方

及各省間的分佈情形,然後再算出政治利益的分佈情形,並據此分

析中央與地方關係的特徵。

(一)中央委員之籍貫地、崛起地與現職地分析

204位中央委員之「三地」分佈情形整理如表一。從中可看出

中央委員的籍貫地分佈具有以下特點:第一,籍貫屬江蘇者最眾,

達22人,佔總數的10.78%,比「十六大」時減少4%。第二,掛零的

省市則有海南、雲南與青海三省。第三,平均每省應可有6至7位,

但一半的省市為5位以下。第四,有7省市其人數多達10位以上,前

三高為江蘇的22位,河北的21位,山東的20位。在「十五大」與「十

六大」

,江蘇與山東都是前兩名,此屆河北竄升為第二。第五,籍

(16)

貫為安徽的人數從「十六大」的9人提升到本屆的12人,增幅33.3%。

中央委員的崛起地在各省的分佈較籍貫地平均,每省的人數介

於0至6之間,接近常態分佈,1至3人者最多,共27省市。此次中央

委員中並無人是從黑龍江崛起,有6人是從青海崛起。若將崛起地

分為地方、中央與軍方三大類,則以從中央崛起者較眾,共有87人

(佔總數

42.6%),屬地方者有76位(37.3%),屬軍方者有41位

(20.1%)。

中央委員的現職地在各省的分佈極為平均,除新疆為4位,西

藏為3位,香港與澳門各為1位外,其餘各省均為2位。「十四大」時

的分配尚未如此平均,以2人的省市最眾,共22省市,三人的省市

有5個,1人的省市有3個。「十五大」時則更平均,除雲南為1人,

及新疆為3人外,其他省市均為2人。顯示「十五大」起已建立各省市

均有兩名中央委員的體制,而「十六大」與「十七大」則延續此一體

制。此一體制具有兩點意涵:第一,維持各省間政治力量的平等;第

二,使各省市在中央均有代表。在將中央委員的現職地區分為地方、

中央與軍方三大類後發現,中央所佔人數多於地方,地方多於軍方。

表一:

「十七大」中央委員之籍貫地、崛起地與現職地分佈

籍貫地 崛起地 現職地 人數 政治利益 人數 政治利益 人數 政治利益 合計 之政治利益 比率 1 北京 5 0.5 1 0.3 2 1.2 2 0.98 2 天津 3 0.3 1 0.3 2 1.2 1.8 0.88 3 河北 21 2.1 2 0.6 2 1.2 3.9 1.91 4 山西 7 0.7 1 0.3 2 1.2 2.2 1.08 5 內蒙古 4 0.4 3 0.9 2 1.2 2.5 1.23 6 遼寧 10 1 3 0.9 2 1.2 3.1 1.52 7 吉林 9 0.9 3 0.9 2 1.2 3 1.47 8 黑龍江 5 0.5 0 0 2 1.2 1.7 0.83 9 上海 5 0.5 2 0.6 2 1.2 2.3 1.13

(17)

籍貫地 崛起地 現職地 人數 政治利益 人數 政治利益 人數 政治利益 合計 之政治利益 比率 10江蘇 22 2.2 2 0.6 2 1.2 4 1.96 11浙江 12 1.2 4 1.2 2 1.2 3.6 1.76 12安徽 12 1.2 3 0.9 2 1.2 3.3 1.62 13福建 4 0.4 4 1.2 2 1.2 2.8 1.37 14江西 4 0.4 2 0.6 2 1.2 2.2 1.08 15山東 20 2 2 0.6 2 1.2 3.8 1.86 16河南 11 1.1 1 0.3 2 1.2 2.6 1.27 17湖北 9 0.9 1 0.3 2 1.2 2.4 1.18 18湖南 6 0.6 1 0.3 2 1.2 2.1 1.03 19廣東 4 0.4 2 0.6 2 1.2 2.2 1.08 20廣西 2 0.2 3 0.9 2 1.2 2.3 1.13 21海南 0 0 2 0.6 2 1.2 1.8 0.88 22重慶 3 0.3 2 0.6 2 1.2 2.1 1.03 23四川 6 0.6 2 0.6 2 1.2 2.4 1.18 24貴州 2 0.2 3 0.9 2 1.2 2.3 1.13 25雲南 0 0 1 0.3 2 1.2 1.5 0.74 26西藏 2 0.2 4 1.2 3 1.8 3.2 1.57 27陝西 9 0.9 3 0.9 2 1.2 3 1.47 28甘肅 1 0.1 2 0.6 2 1.2 1.9 0.93 29青海 0 0 6 1.8 2 1.2 3 1.47 30寧夏 3 0.3 3 0.9 2 1.2 2.4 1.18 31新疆 3 0.3 5 1.5 4 2.4 4.2 2.06 32香港 0 0 1 0.3 1 0.6 0.9 0.44 33澳門 0 0 1 0.3 1 0.6 0.9 0.44 地方合計 204 20.4 76 22.8 67 40.2 83.4 40.88 35中央 0 0 87 26.1 96 57.6 83.7 41.03 36軍方 0 0 41 12.3 41 24.6 36.9 18.09 總和 204 20.4 204 61.2 204 122.4 204 100.00 資料來源:根據大陸新聞中心,「中共『十七大』中央委員名單」,聯合報,2007年10月22日, A14、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國共產黨歷屆中央委員大辭典:1921~2003,以及新華網 的資料,由作者計算及整理。

(18)

(二)政治局委員之籍貫地、崛起地與現職地分析

25位政治局委員的籍貫地分佈在13個省市(參閱表二),其中

以浙江與安徽人數最眾,均有4人,各佔16%。吉林有3人,佔12%。

安徽所佔人數較「十六大」倍增,比例增幅92.08%,是否為胡錦濤

因素之影響,將可持續觀察。

在崛起地的分佈上,地方有15人(60%)

,中央8人(32%)

,軍

方2人(8%)

。從北京崛起的有三位,包括賈慶林、王岐山、劉淇。

上海與江蘇各佔兩位,上海為吳邦國與習近平,江蘇為李源潮與回

良玉。崛起於地方所佔比率,較「十六大」增加10%,

49

主因是胡

錦濤人馬高昇至政治局,包括遼寧的李克強(具共青團經歷且籍貫

地為安徽)

,江蘇的李源潮(具共青團經歷),以及重慶的汪洋(具

共青團經歷且籍貫地為安徽)

在現職地的分佈上,屬地方人數與「十六大」相同均為10位,

包括上海市委書記習近平、新疆自治區黨委書記王樂泉、北京市長

王岐山、北京市委書記劉淇、遼寧省委書記李克強、江蘇省委書記

李源潮、重慶市委書記汪洋、天津市委書記張高麗、廣東省委書記

張德江、湖北省委書記俞正聲。比對兩屆省市名單,可有三點發現:

第一,重疊者包括廣東、新疆、江蘇、北京、天津、上海、湖北等

七省市,顯示這七省市地位之重要。第二,現職地在北京市竟有兩

位,主因是王岐山將調升國務院副總理。第三,遼寧與重慶首次擁

有政治局委員席次。遼寧是人的因素,李克強不久即高昇國務院副

總理。重慶則具人與地的雙重因素,直轄市市長均為政治局委員應

可自此屆確立。因為,汪洋不久即調任廣東省委書記,接任的薄熙

來也是政治局委員。

49. 崛起於地方者,在「十六大」為12人,佔總數的50%。

(19)

表二:

「十七大」政治局委員之籍貫地、崛起地與現職地分佈

籍貫地 崛起地 現職地 人數 政治利益 人數 政治利益 人數 政治利益 合計 之政治利益 比率 1 北京 0 0 3 8.1 2 10.8 18.9 8.40 2 天津 1 0.9 1 2.7 1 5.4 9.0 4.00 3 河北 2 1.8 0 0 0 0 1.8 0.80 4 山西 2 1.8 0 0 0 0 1.8 0.80 5 內蒙古 1 0.9 0 0 0 0 0.9 0.40 6 遼寧 2 1.8 1 2.7 1 5.4 9.9 4.40 7 吉林 3 2.7 0 0 0 0 2.7 1.20 9 上海 0 0 2 5.4 1 5.4 10.8 4.80 10江蘇 4 3.6 2 5.4 1 5.4 14.4 6.40 11浙江 1 0.9 0 0 0 0 0.9 0.40 12安徽 4 3.6 0 0 0 0 3.6 1.60 13福建 1 0.9 0 0 0 0 0.9 0.40 15山東 1 0.9 0 0 0 0 0.9 0.40 16河南 0 0 1 2.7 0 0 2.7 1.20 17湖北 0 0 1 2.7 1 5.4 8.1 3.60 18湖南 1 0.9 0 0 0 0 0.9 0.40 19廣東 0 0 1 2.7 1 5.4 8.1 3.60 22重慶 0 0 1 2.7 1 5.4 8.1 3.60 23四川 0 0 1 2.7 0 0 2.7 1.20 27陝西 2 1.8 0 0 0 0 1.8 0.80 31新疆 0 0 1 2.7 1 5.4 8.1 3.60 地方合計 25 22.5 15 40.5 10 54 117 52.00 35中央 0 0 8 21.6 13 70.2 91.8 40.80 36軍方 0 0 2 5.4 2 10.8 16.2 7.20 總和 25 22.5 25 67.5 25 135 225 100.00 資料來源:同表一。

(三)政治局常委之籍貫地、崛起地與現職地分析

「十七大」政治局常委共有9位,與上屆相同。籍貫地分佈在7

個省市(參閱表三)

,其中安徽籍者有3位(胡錦濤、吳邦國及李克

(20)

強)

,其他6位分屬天津、河北、吉林、江蘇、湖南及陝西。在崛起

地的分佈上,屬於中央者有6位,地方則僅有3位,包括李長春崛起

於廣東,習近平崛起於上海,李克強崛起於遼寧。在現職地的分佈

上,有兩大特點:第一,沒有軍方代表,此乃延續「十五大」與「十

六大」之安排。第二,與「十六大」相同,中央有7位,地方則有2

位,分別是現任上海市委書記習近平,以及遼寧省委書記李克強。

與「十六大」的發展一樣,2位地方代表都高昇至中央任職,習近

平接任國家副主席,而李克強接任國務院第一副總理。

表三:

「十七大」政治局常委之籍貫地、崛起地與現職地分佈

籍貫地 崛起地 現職地 人數 政治利益 人數 政治利益 人數 政治利益 合計 之政治利益 比率 2天津 1 2.7 0 0 0 0 2.7 1.11 3河北 1 2.7 0 0 0 0 2.7 1.11 6遼寧 0 0 1 8.1 1 16.2 24.3 10.00 7吉林 1 2.7 0 0 0 0 2.7 1.11 9上海 0 0 1 8.1 1 16.2 24.3 10.00 10江蘇 1 2.7 0 0 0 0 2.7 1.11 12安徽 3 8.1 0 0 0 0 8.1 3.33 18湖南 1 2.7 0 0 0 0 2.7 1.11 19廣東 0 0 1 8.1 0 0 8.1 3.33 27陝西 1 2.7 0 0 0 0 2.7 1.11 地方合計 9 24.3 3 24.3 2 32.4 81 33.33 35中央 0 0 6 48.6 7 113.4 162 66.67 36軍方 0 0 0 0 0 0 0 0.00 總和 9 24.3 9 72.9 9 145.8 243 100.00 資料來源:同表一。

(四)政治利益的分配

「十七大」中央及地方的政治利益分配情形如表四。在中央委

員的政治利益分佈上,具有三大特點:第一,中央的政治利益

(21)

(41.03%)大於地方(40.88%)

,地方大於軍方(18.09%)

。第二,

與「十六大」相較,

50

中央佔政治利益比例增加2.24%,地方減少

1.7%,中央因而超越地方。第三,各省間以新疆所佔比例最高

(2.06%)

,香港與澳門最低(0.44%)

,若不計此二特區,則以雲南

最低(0.74%)。

在政治局委員的政治利益分佈上,具有三大特點:第一,地方

的政治利益(52%)大於中央(40.8%),中央大於軍方(7.2%)。

與中央委員的政治利益分佈比較後發現,地方的政治利益增長

11.12%,而軍方則減少10.89%,代表軍方在政治局委員的政治利益

分配上受到壓抑。第二,與「十六大」相較,

51

地方的政治利益小

幅增加2%,中央則小幅減少1.7%,軍方亦小幅減少0.3%。第三,

各省間以北京所佔比例最高(8.4%),在「十六大」則是上海居冠

(6.25%)

,不過此屆其所佔比例已下降為4.8%,顯示各省間的政治

利益已有新分配。

在政治局常委的政治利益分佈上,具有三大特點:第一,地方

的政治利益(33.33%)小於中央(66.67%)

,而軍方則為0。因中共

總書記既是政治局常委,又兼任中央軍委主席,因此軍方在政治局

常委會仍有發言權。軍方未另推代表擔任政治局常委,可視為對總

書記兼中央軍委的信任。

52

與政治局委員的政治利益分佈比較後發

現,地方減少18.67%,而中央則增加25.87%,軍方減少7.2%,呈現

唯獨中央增長而地方與軍方均降低的傾向。第二,與「十六大」相

較,地方與中央所佔比例均相同,顯示其在政治局常委的安排上具

有穩定性。第三,各省間以遼寧與上海所佔比例最高(10%)

,在「十

六大」時則是山東居冠(11.11%)。

50. 「十六大」時,地方佔42.58%,中央為38.79%,軍方為18.64%。 51. 「十六大」時,地方佔50%,中央為42.5%,軍方為7.5%。 52. 感謝審查人提供此觀點。

(22)

綜合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政治局常委的政治利益分佈,可

發 現 四 大 特 點 : 第 一 , 中 央 的 政 治 利 益 (

50.22% ) 大 於 地 方

(41.88%)

,大於軍方(7.9%)

。若僅區分為中央與地方,則兩者之

比為5.8:4.2,與「十六大」相同。第二,與「十六大」相較,

53

方微幅增長0.28%,軍方下降0.18%,中央下降0.1%。第三,各省差

距極大,占政治利益比率最高的上海(5.57%)

,是最低的香港及澳

門的42.8倍。若不計港澳,則是雲南的25.3倍。第四,將各省占政

治利益的比率乘以33後(參見圖二),其數值位於地方佔政治利益

比率(41.88%)以下,對中央政策之回應選項僅有先鋒,包括吉林

到香港等23省市,佔總數的69.7%。大於41.88%,但位於中央佔政

治利益比率(58.12%)以下,對中央政策之回應選項有先鋒和扈從,

共有重慶與湖北等2省市,佔總數的6%。大於中央佔政治利益比率

(58.12%)者,對中央政策之回應選項有先鋒、扈從和抗拒,共有

新疆到上海等8省市,佔總數的24.2%。

表四:

「十七大」中央及地方的政治利益分配情形

中央委員 政治局委員 常委 合計 比率 33倍 1 北京 2 18.9 0 20.9 3.11 102.63 2 天津 1.8 9 2.7 13.5 2.01 66.29 3 河北 3.9 1.8 2.7 8.4 1.25 41.25 4 山西 2.2 1.8 0 4 0.60 19.64 5 內蒙古 2.5 0.9 0 3.4 0.51 16.70 6 遼寧 3.1 9.9 24.3 37.3 5.55 183.17 7 吉林 3 2.7 2.7 8.4 1.25 41.25 8 黑龍江 1.7 0 0 1.7 0.25 8.35 9 上海 2.3 10.8 24.3 37.4 5.57 183.66 10江蘇 4 14.4 2.7 21.1 3.14 103.62 53. 「十六大」時,地方佔41.6%,中央為50.32%,軍方為8.08%。

(23)

中央委員 政治局委員 常委 合計 比率 33倍 11浙江 3.6 0.9 0 4.5 0.67 22.10 12安徽 3.3 3.6 8.1 15 2.23 73.66 13福建 2.8 0.9 0 3.7 0.55 18.17 14江西 2.2 0 0 2.2 0.33 10.80 15山東 3.8 0.9 0 4.7 0.70 23.08 16河南 2.6 2.7 0 5.3 0.79 26.03 17湖北 2.4 8.1 0 10.5 1.56 51.56 18湖南 2.1 0.9 2.7 5.7 0.85 27.99 19廣東 2.2 8.1 8.1 18.4 2.74 90.36 20廣西 2.3 0 0 2.3 0.34 11.29 21海南 1.8 0 0 1.8 0.27 8.84 22重慶 2.1 8.1 0 10.2 1.52 50.09 23四川 2.4 2.7 0 5.1 0.76 25.04 24貴州 2.3 0 0 2.3 0.34 11.29 25雲南 1.5 0 0 1.5 0.22 7.37 26西藏 3.2 0 0 3.2 0.48 15.71 27陝西 3 1.8 2.7 7.5 1.12 36.83 28甘肅 1.9 0 0 1.9 0.28 9.33 29青海 3 0 0 3 0.45 14.73 30寧夏 2.4 0 0 2.4 0.36 11.79 31新疆 4.2 8.1 0 12.3 1.83 60.40 32香港 0.9 0 0 0.9 0.13 4.42 33澳門 0.9 0 0 0.9 0.13 4.42 地方合計 83.4 117 81 281.4 41.88 35中央 83.7 91.8 162 337.5 50.22 36軍方 36.9 16.2 0 53.1 7.90 總和 204 225 243 672 100.00 資料來源:同表一。

(24)

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 資料來源:根據表四數據繪製。

圖二:放大為33倍後各省佔政治利益比率

二、十七屆一中全會至三中全會的政治利益變遷

比較中共十七屆一中全會與三中全會兩個時間點,在中央委員

的變化上,于幼軍遭撤銷職務,由候補委員王新憲遞補。張左已(原

黑龍江省長)與孟學農(原山西省長)被免職後尚未派令新職,故

其現職地改歸類為中央。一中全會時任職地方者,有13人在三中全

會時改為任職中央。一中全會時任職中央者,有6人在三中全會時

改為任職地方。因此,現職地屬地方者有58人,比一中全會時少9

人。現職地屬中央者有105人,比一中全會時多9人。在各省的分佈

變遷上,已無中央委員的現職地為廣西。原有兩位,一調中央(陸

兵)

,一調四川(劉奇葆)

。天津、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蘇、

安徽、湖北等七省省長均非中央委員,故以該省為現職地的中央委

員數均為1人。

香澳雲黑海甘江廣貴寧青西內福山浙山四河湖陝河吉重湖新天安廣北江遼上 港門南龍南肅西西州夏海藏蒙建西江東川南南西北林慶北疆津徽東京蘇寧海 江 古

(25)

政治局委員共有8人(32%)的現職地有異動。5位(62.5%)由

地方調往中央,包括習近平由上海市委書記調為國家副主席,遼寧

省委書記李克強、北京市長王岐山、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均調為國

務院副總理,李源潮由江蘇省委書記調為中央組織部部長。2位

(25%)為地方調地方,包括汪洋由重慶市委書記調任廣東省委書

記,俞正聲由湖北省委書記調任上海市委書記。1位(12.5%)為中

央調地方,薄熙來由商務部部長調任重慶市委書記。經上述調動,

北京、遼寧、江蘇、湖北均減少一位政治局委員現職地所代表的政

治利益,不過因調動非始於一中全會,且日期不一,故該省仍可分

享部分政治利益。王岐山的調動發佈於2007年11月30日,

54

依照分

析架構所設定的計算公式可知,北京仍享有0.58的政治利益。

55

李克

強的調動發佈於2007年10月29日,

56

故遼寧仍享有0.11的政治利益。

李源潮的調動發佈於2007年10月26日,

57

故江蘇仍享有0.06的政治利

益。俞正聲的調動發佈於2007年10月27日,

58

故湖北仍享有0.08的政

治利益。

政治局常委有2人(22%)的現職地有異動,都是由地方調往中

央,包括習近平與李克強。習近平的調動發佈於2007年10月27日,

依照分析架構所設定的計算公式可知,上海分享的政治局常委政治

利益僅為0.23。

59

李克強的調動發佈於2007年10月29日,故遼寧分享

54. 「王岐山不再擔任北京市市長郭金龍任市委副書記」,新華網,2007年11月30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7-11/30/content_7171668.htm> 55. 調動發佈日與一中全會相距5天,習近平所代表的政治利益,上海分享部分等於 27×0.6×5÷353=0.23。 56. 「遼寧省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新華網,2007年10月29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7-10/29/content_6971242.htm> 57. 「李源潮兼任中組部部長 梁保華任江蘇省委書記」,新華網,2007年10月29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7-10/26/content_6949444.htm> 58. 「上海市委湖北省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新華網,2007年10月29日。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7-10/27/content_6956596.htm> 59. 調動發佈日與一中全會相距38天,王岐山所代表的政治利益,北京分享的部分等 於9×0.6×38÷353=0.58。

(26)

的政治局常委政治利益為0.32。

綜合上述三種職位的現職地異動,可得出中央與地方,以及各

省政治利益的變遷(參閱表五)。地方佔政治利益總量的比率從一

中全會的41.88%,降為三中全會的33.24%,減少8.64%,降幅為

21%。中央佔政治利益總量的比率從一中全會的50.22%,增為三中

全會的58.86%,增加8.64%,增幅為17%。軍方則仍維持總量的

7.9%。若僅區分為中央與地方,則兩者之比為6.7:3.3。

各省之間,共有20省(60.6%)的政治利益沒有變動,

60

有11

省(33.3%)減少,

61

有2省(6.1%)增加。

62

從絕對值觀察(參閱

表 五 ), 政 治 利 益 減 少 最 多 的 前 五 名 為 遼 寧 (

-3.24% )、 上 海

(-2.39%)、江蘇(-0.89%)、湖北(-0.88%)、北京(-0.71%)。從

相 對值 觀察( 參閱 表五),政 治利益 減幅 最高的 前五 名為遼 寧

(-58%)

、湖北(-56%)

、廣西(-53%)

、上海(-43%)

、黑龍江(-36%)

遼寧降低原因乃具政治局常委身份的省委書記李克強調至中央,接

任者為中央委員,且新任省長僅是候補中央委員。上海降低原因同

是具政治局常委身份的市委書記習近平調至中央,不過接任者為政

治局委員,故政治利益減少不如遼寧多。江蘇降低原因是具政治局

委員身份的省委書記李源潮調至中央,接任者為中央委員,且新任

省長僅是候補中央委員。湖北降低原因是具政治局委員身份的省委

書記俞正聲調至上海,接任者為中央委員,且新任省長僅是候補中

央委員。北京降低原因是具政治局委員身份的市長王岐山調至中

央,接任者僅為中央委員。廣西降低原因乃具中央委員身份的書記

與主席,一調四川(劉奇葆)

,一調中央(陸兵)

,接任者均非中央

60. 包括河北、吉林、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四川、 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香港、澳門等省市。 61. 包括遼寧、上海、江蘇、湖北、北京、廣西、新疆、內蒙古、黑龍江、天津、安 徽等省市。 62. 包括山西與山東。

(27)

委員。黑龍江降低原因乃具中央委員身份的書記錢運錄調至中央,

接任者為中央委員,但新任省長不是。

表五:十七屆三中全會中央及地方的政治利益分配情形

中央委員 政治局委員 常委 合計 比率 33倍 絕對值 變遷 相對值 變遷 1 北京 2 14.1 0.0 16.10 2.40 79.06 -0.71 -23% 2 天津 1.2 9.0 2.7 12.90 1.92 63.35 -0.09 -4% 3 河北 3.9 1.8 2.7 8.40 1.25 41.25 0 0% 4 山西 2.3 1.8 0.0 4.10 0.61 20.13 0.01 2% 5 內蒙古 1.9 0.9 0.0 2.80 0.42 13.75 -0.09 -18% 6 遼寧 2.5 4.6 8.4 15.50 2.31 76.12 -3.24 -58% 7 吉林 3 2.7 2.7 8.40 1.25 41.25 0 0% 8 黑龍江 1.1 0.0 0.0 1.10 0.16 5.40 -0.09 -36% 9 上海 2.3 10.8 8.3 21.40 3.18 105.09 -2.39 -43% 10江蘇 3.3 9.1 2.7 15.10 2.25 74.15 -0.89 -28% 11浙江 3.6 0.9 0.0 4.50 0.67 22.10 0 0% 12安徽 2.7 3.6 8.1 14.40 2.14 70.71 -0.09 -4% 13福建 2.8 0.9 0.0 3.70 0.55 18.17 0 0% 14江西 2.2 0.0 0.0 2.20 0.33 10.80 0 0% 15山東 4.4 0.9 0.0 5.30 0.79 26.03 0.09 13% 16河南 2.6 2.7 0.0 5.30 0.79 26.03 0 0% 17湖北 1.8 2.8 0.0 4.60 0.68 22.59 -0.88 -56% 18湖南 2.1 0.9 2.7 5.70 0.85 27.99 0 0% 19廣東 2.2 8.1 8.1 18.40 2.74 90.36 0 0% 20廣西 1.1 0.0 0.0 1.10 0.16 5.40 -0.18 -53% 21海南 1.8 0.0 0.0 1.80 0.27 8.84 0 0% 22重慶 2.1 8.1 0.0 10.20 1.52 50.09 0 0% 23四川 2.4 2.7 0.0 5.10 0.76 25.04 0 0% 24貴州 2.3 0.0 0.0 2.30 0.34 11.29 0 0% 25雲南 1.5 0.0 0.0 1.50 0.22 7.37 0 0%

(28)

中央委員 政治局委員 常委 合計 比率 33倍 絕對值 變遷 相對值 變遷 26西藏 3.2 0.0 0.0 3.20 0.48 15.71 0 0% 27陝西 3 1.8 2.7 7.50 1.12 36.83 0 0% 28甘肅 1.9 0.0 0.00 1.90 0.28 9.33 0 0% 29青海 3 0.0 0.00 3.00 0.45 14.73 0 0% 30寧夏 2.4 0.0 0.00 2.40 0.36 11.79 0 0% 31新疆 3.6 8.1 0.00 11.70 1.74 57.46 -0.09 -5% 32香港 0.9 0.0 0.00 0.90 0.13 4.42 0 0% 33澳門 0.9 0.0 0.00 0.90 0.13 4.42 0 0% 地方合計 78 96.23 49.15 223.38 33.24 -8.64 -21% 35中央 89.1 112.57 193.85 395.52 58.86 8.64 17% 36軍方 36.9 16.20 0.00 53.10 7.90 0 0% 總和 204 225.00 243.00 672.00 100.00 0 0% 說明:1.絕對值變遷=一中全會時佔政治利益的比率-三中全會時佔政治利益的比率。 2.相對值變遷=絕對值變遷÷三中全會時佔政治利益的比率。 資料來源:同表一。

三、利益分配的政治影響

將十七屆三中全會時各省占政治利益的比率乘以33後(參見圖

三)

,其數值位於地方佔政治利益比率(33.24%)以下者,對中央

政策之回應選項僅有先鋒,包括湖南到香港等21省市,佔總數的

63.6%,較一中全會時減少2省(6.1%)。大於地方佔政治利益比率

(33.24%),但位於中央佔政治利益比率(67.76%)以下者,對中

央政策之回應選項有先鋒和扈從,共有陝西到天津等6省市,佔總

數的18.2%,較一中全會時增加4省市(12.2%)

。大於中央佔政治利

益比率(67.76%)者,對中央政策之回應選項有先鋒、扈從和抗拒,

共有安徽到上海等6省市,佔總數的18.2%,較一中全會時減少2省

市(6.1%)。

(29)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10 % 資料來源:根據表五數據繪製。

圖三:十七屆三中全會時放大33倍後各省佔政治利益比率

根據以上研究發現可知,透過人事調動,可降低某些省分佔政

治利益的比率。不過在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後,仍有上海、廣東、

北京、遼寧、江蘇、安徽等六省市,在執行中央政策時屬於自主程

度較高者。此類地方主義傾向高的省市,在面臨中央政策損及地方

利益時,便可能出現明顯抗拒中央政策的作為。例如本文前言所提

及的「社會穩定VS.產業轉型」的爭辯中,廣東與上海的舉動即屬

明證。但是,此一現象並不代表中國大陸的中央地方關係,已由「外

重內輕」取代「強幹弱枝」

,而是代表少數自主程度較高的省市,

可在不違背中央政策目標的前提下,採行有利地方利益的政策。一

旦地方的抗拒作為,危及中央統治權威,該作為便會被壓制。2009

年「五一黃金周(5月1日至7日的假期)」是否恢復的政策爭論即

為明證。

香澳黑廣雲海甘江貴寧內青西福山浙湖四山河湖陝河吉重新天安江遼北廣上 港門龍西南南肅西州夏蒙海藏建西江北川東南南西北林慶疆津徽蘇寧京東海 江 古

(30)

2008年中國大陸中央政府取消施行7年的「五一黃金周」

。2009

年因金融海嘯衝擊經濟發展,廣東為保持經濟增長,率先提出調整

工作日及帶薪年假的方式,使5月1日至7日成為連續假期,變相恢

復「五一黃金週」

。重慶、河南、湖南及新疆也都提出希望恢復「五

一黃金週」

63

上述五省的作為,可視為抗拒中央政策。江蘇、浙江、

遼寧、陝西與吉林,雖未公開主張恢復「五一黃金週」

,但都放任

下級政府跟隨廣東省的作為,

64

可視為扈從中央政策。上述抗拒或

扈從中央政策的作為,在2009年3月26日國務院發出「嚴格執行國

家法定節假日有關規定的通知」後,均已變為遵守中央政策,顯示

「外重內輕」之局勢尚未形成,中央政府能推動其偏好但損及地方

利益的政策。

從十七屆一中全會到三中全會的政治利益分配變遷,顯示中央

與地方的權力分配,乃逐步趨向「強幹弱枝」

。因為,政治局委員

共有8人(32%)的現職地有異動。5位(62.5%)由地方調往中央,

2位(25%)為地方調地方,僅 1位(12.5%)為中央調地方。政治

局常委有2人(22%)的現職地有異動,都是由地方調往中央。因此,

地方佔政治利益總量的比率從一中全會的41.88%,降為三中全會的

33.24%,減少8.64%,降幅為21%。中央佔政治利益總量的比率從

一中全會的50.22%,增為三中全會的58.86%,增加8.64%,增幅為

63. 「『五一』黃金週之爭:國家政策角力地方經濟?」,中國評論新聞網,2009年4 月2日。<http://chinareviewagency.com/doc/1009/2/4/4/100924422.html?coluid=73& kindid=1982&docid=100924422&mdate=0403104235> 64. 「杭州蘇州南京追隨廣東 擬聯手恢復『五一』長假」,星島環球網,2009年3月 26日。<http://www.stnn.cc:82/china/200903/t20090326_1003611.html>;「省旅遊局 將建議遼寧省恢復『五一』黃金周」,東北新聞網,2009年3月19日。<http://liaoning. nen.com.cn/liaoning/21/3240021.shtml>;「西安市長陳寶根:贊成恢復『五一』黃 金周假期」,中國新聞社,2009年2月25日。<http://travel.people.com.cn/GB/41636 /41642/8864241.html>;「恢復『五一』長假可列入議題討論」,鳳凰財經網,2009 年2月26日。<http://finance.ifeng.com/money/roll/20090226/403187.shtml>

(31)

17%。軍方則仍維持總量的7.9%。若僅區分為中央與地方,則兩者

之比為6.7:3.3。

伍、代結論:「十八大」央地關係展望

經由上述分析得知,在中共十七屆一中全會時,地方在中央委

員會代表為各省2名,地方在政治局的名額為10名,地方在政治局

常委會的名額為2名,中央與地方的政治利益之比為5.8:4.2,與「十

六大」相同。透過人事調動,到了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時,地方在

政治局的名額減為6名,地方在政治局常委會的名額為0,中央與地

方的政治利益之比為6.7:3.3。因此,中國大陸中央與地方的權力

分配,乃逐步趨向「強幹弱枝」

。但是,中共十八屆一中全會時,

究竟仍會維持「強幹弱枝」的趨勢抑或將往「外重內輕」發展呢?

對此,可從三方面加以討論:各省中央委員的名額、政治局委員現

職地在地方的人數、政治局常委現職地在地方的人數。分述如下:

關於各省中央委員的名額:為使各省市在中央委員會中均有代

表,也為維持各省間政治力量的平等,從中共「十五大」起已逐漸

確立各省市均有兩名中央委員的體制,而「十六大」與「十七大」

則延續此一體制。尤其「十七大」時,除新疆為4位,西藏為3位,

香港與澳門各為1位外,其餘各省均為2位,可見此一體制之穩定。

不過,在中共「十二大」時,僅有9個省市在中央委員會是2名代表,

8個省市是3名代表,6個省市是4名代表,2個省市是5名代表。此外,

在中共「十三大」時,僅有12個省市在中央委員會是2名代表,另

有12個省市是3名代表。因此,中共「十八大」時,各省在中央委

員會的代表預期仍將是2名代表。

關於政治局委員現職地在地方的人數:地方領導進入政治局乃

鄧小平主導,首見於「十三大」

。除北京、上海及天津等三個直轄

(32)

市外,還包括鄧小平的家鄉四川。

65

「十四大」擴大地方在政治局

的席次,除上屆已納入的三個直轄市外,還加入改革開放的「成績

排頭兵」廣東省及「後起之秀」山東省,

66

以利中國大陸自計畫經

濟向市場經濟轉型。

67

到了「十六大」時,則增加至十個省市,其

用意乃利於地方反應意見,

68

強化中央與地方的關係。

69

「十七大」

與「十六大」相同,政治局委員現職地在地方的人數均為10位,兩

屆重疊者包括廣東、新疆、江蘇、北京、天津、上海、湖北等七省

市。「十七大」時重慶首次擁有政治局委員席次,直轄市市長均為

政治局委員應可自此屆確立。因此,若延續前兩屆所形成的制約,

中共「十八大」時,各省在政治局的席次預期仍將是10名,且優先

名單是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江蘇、湖北、新疆等八省

市的書記,另兩名則是準備調任中央的書記或省市長。

關於政治局常委現職地在地方的人數:

「十七大」與「十六大」

相同,政治局常委現職地在地方的人數均為2位,且不久都高升至

中央任職。在「十六大」

,時任山東省委書記的吳官正與廣東省委

書記的李長春;在「十七大」

,時任上海市委書記的習近平及遼寧

省委書記李克強,均獲選為政治局常委。雖兩屆獲選為政治局常委

的地方代表都將高昇至中央任職,但在常委會組成之際能有二位地

方代表,確可解讀為地方勢力的提昇。習近平及李克強屬破格提

65. 高新,降伏「廣東幫」(香港:明鏡出版社,1999),頁278。 66. 高新,中國黨政軍中央領導層(香港:明鏡出版社,2001),頁106。 67. 阮銘,「兩個不變前提下的微妙變化—評中共十四大人事與大陸未來政局」,收於 阮銘,中共人物論(NJ:八方文化公司,1993),頁172。何頻與高新更指出,地 方諸侯才是改革開放的真實執行者。詳見何頻、高新,中共新權貴—最新領導者 群像(香港:當代月刊,1993),頁442~443。 68. 垂水健一,「第十五屆中國共產黨大會後的情勢—向中央反映地方意見的趨勢」,陳 永生主編,十五大後中國大陸的情勢(台北:政大國際關係研究中心,1998),頁37。 69. 何頻,「贏得權力之後:江澤民塑造新體制的機會與挑戰」,中國局勢分析中心主 編,中共最高決策層(香港:明鏡出版社,1997),頁59。

(33)

升,在十六屆僅是中央委員,但十七屆卻連升兩級成為政治局常

委,主因在於兩人被安排為第五代接班人。因此,「十八大」時獲

選為政治局常委的地方代表,應會採吳官正與李長春模式,從具十

七屆政治局委員的地方領導中選出。從年齡與派系的標準篩選,則

現任廣東省委書記汪洋,與現任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將是最有可

能的人選。汪洋到2012年時僅57歲,不僅具共青團經歷且籍貫地為

安徽,可能獲得團派的大力支持。薄熙來到2012年時僅63歲,在重

慶「唱紅打黑政績」獲習近平盛讚,且父親薄一波為中共八大老之

一,可能獲得太子黨的支持。

綜合上述三點分析可知,若「十八大」時,地方在中央委員會

代表為各省2名,地方在政治局的名額為10名,地方在政治局常委

會的名額為2名,則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仍不會出現「外重內輕」的

局面,而是屬於偏「強幹弱枝」的權力平衡模式。雖然仍有可能出

現地方抗拒中央政策的情形,但應只是少數擁有較高政治利益的省

市才有的舉動,觀察指標為廣東與上海。未來中央將會透過人事調

動,減少地方在政治局及政治局常委會中的代表名額,使中央與地

方的權力分配往「強幹弱枝」方向移動。不過,江澤民在交班的「十

六大」

,擴大政治局中地方代表的名額,且開創先例讓兩位地方省

委書記進入政治局常委會,也不排除會在胡錦濤身上重演。果若如

此,則「十八大」時,地方在政治局的名額可能將超過10名,或地

方在政治局常委會的名額超過2名,進而出現「外重內輕」的局面。

屆時中央縱使透過人事調動,恐亦難回到「強幹弱枝」之局,則中

共政治運作將必須密切關切地方的動向。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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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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