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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佛教二十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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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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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 年 1 月 頁 63-84

研究論文

論佛教二十二根

*

 

 

 

張慧芳 

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 

 

 

 

 

 

 

 

 

 

 

       

收稿日期:2011 年 5 月 11 日,接受刊登日期:2011 年 10 月 31 日。 * 感謝兩位匿名審查人提供寶貴的修改意見。

(2)

中文摘要

 

        本論文探討部派佛教中根的觀念。根共有二十二種,論文中先比對相關 文獻,證實二十二根的觀念是各部派所共有的,因此可推知二十二根是源自 原始佛教;復從靜態結構與動態結構兩種觀點,探討二十二根間的關聯;最 後從生命的觀點探究二十二根在生命的流轉與還滅所扮演的重要性,並指 出:佛以生死還滅,故說二十二根。    關鍵詞:部派佛教、二十二根、流轉、還滅 

 

 

 

 

 

 

 

 

 

 

 

 

 

 

 

 

 

(3)

The Concept of 22-facaulty in Buddhism

 

Huey-Fang Chang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Providence University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concept of faculty is discussed from the viewpoints of different Buddhism Schools. There are 22 faculties. It is shown that the concept of 22-faculty existed in every school, which indicates that the concept of 22-faculty originates from Buddha. Then, a static structure and a dynamic structure are proposed to explore the relationships among those 22 faculties. Finall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ife and 22-faculty is discussed and points out that the Buddha gave the teaching of 22-faculty for explaining the rebirth of life and the extinction of life.

Keywords: Buddhism Schools, 22-faculty, rebirth, extinction

 

 

 

 

 

 

 

 

 

(4)

壹、序論 

 

印順在《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中指出: 

 

流傳世間的一切佛法,可分為「佛法」、「大乘佛法」、「秘密大乘佛法」 三類。「佛法」是:在聖典中,還沒有大乘與小乘的對立;在佛教史上, 是佛滅後初五百年的佛教。對於這一階段的「佛法」,近代學者每分為: 「根本佛教」、「原始佛教」、「部派佛教」。……我以為,佛陀時代,四 五(或說四九)年的教化活動,是「根本佛教」,是一切佛法的根源。大眾 部與上座部分立以後,是「部派佛教」。佛滅後,到還沒有部派對立的 那個時期,是一味的「原始佛教」。1

 

        就佛教分期而說,佛滅即進入「原始佛教」。當其初,五百弟子聚集, 共同背誦佛陀教導,結集三藏。弟子於各地所傳,概依結集內容,彼此無諍。 佛滅百年後,爭議漸起,雖有第二次結集,再度確認第一次結集內容,然而 上座部與大眾部對結集內容的解釋差異,已無法調停回轉,遂隨著歷史的演 變而逐漸進入「部派佛教」。 唯根本佛教及原始佛教內容皆是口傳,其原貌目前無法得知。現存最早 文字記錄的經論,均屬部派佛教時期所留,例如與《雜阿含經》相關的部分, 目前保留的部派誦本包括: 1.漢譯《雜阿含經》為說一切有部誦本2。 2.漢譯《別譯雜阿含經》為飲光部誦本3。

       

1 見《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1 頁。 2 見《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97頁。 3 見《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98 頁。

(5)

3.南傳巴利文《相應部》為銅鍱部4誦本5及其英譯6 上列誦本雖是部派所傳,但實為最接近佛陀教導之文字記載。其中《別 譯雜阿含經》因譯本不全,僅與南傳《相應部》的有偈品相當7 ,故本論文 不參考。因此,以《雜阿含經》而言,現存最古的佛教文字記載且可供參考 者,僅餘漢譯說一切有部相關經藏及銅鍱部巴利藏。 本論文擬依據《雜阿含經》、《相應部》及部派佛教時期之相關阿毗達磨 論,來探究「根」的意義。依據的原則是:漢譯經論與巴利藏間,若內容相 同,即為不同部派之共同內容,推測為原始佛教之內容,因係經過認證,可 再往上推測為根本佛教之內容;漢譯經論與巴利藏間,若內容不同,則應是 部派所傳的差異。如圖 1-1 所示:

       

4 阿育王(佛滅後 240-275 年)舉行第三次結集,後其子、女出家,並攜經藏前往斯里蘭卡, 是為銅鍱部,目前流傳於斯里蘭卡、緬甸、泰國等地。 5 見《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90 頁。 6 《相應部》英譯由菩提(Bhikkhu Bodhi)完成,菩提係美國比丘,於攻讀哲學博士學位時出 家,並自 1972 年起長住錫蘭,2002 年遷回美國紐約,現經常駐於仁俊所建之菩提寺。 7 見《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46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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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佛教 原始佛教 部派佛教 圖 1-1 內容推測 楊郁文8 依據《望月佛教大辭典》,將佛法三階段的時間,研判如下: 根本佛教, 西元前 530 年---西元前 486 年, 合計 85 年。 原始佛教, 西元前 485 年---西元前 251 年, 合計 235 年。 部派佛教, 西元前 250 年---西元前 41 年, 合計 210 年。 印順以佛陀教化的四五十年為「根本佛教」期,楊郁文以佛陀在世的八 十五年為「根本佛教」期,然均判斷部派佛教結束於西元初。但現實上,一 個宗教時代不可能在一夜之間結束,許多重要的部派佛教著作,是在西元五 世紀左右才全部完成,例如:

       

8 見楊郁文,雜阿含經題解,佛光版《雜阿含經》,2-3 頁。 漢譯說一切有部 巴利銅鍱部 比 相同 不同

(7)

1.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以下簡稱《婆沙論》),完成於 迦膩色迦王時期,時間約在西元二世紀(西元 100—150 年)。 2.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俱舍論》(以下簡稱《俱舍論》),完成於西元 五世紀(西元 450 年)。 3.說一切有部《阿毘達磨順正理論》(以下簡稱《順正理論》),完成時 間略晚於《俱舍論》。 4.經量部《成實論》,完成於西元四---五世紀。 5.銅鍱部《清淨道論》,完成於西元五世紀。 可知,部派佛教與大乘佛教間,是經過了大約五百年的時間,才完成轉 換。本論文所採用的經論,涵蓋範圍至西元五世紀左右的相關論著,不受印 順、楊郁文所推定的部派佛教的年代之限制。

貳、根的意義

根的觀念,普遍出現在各部派現存經論中,相關經論如下列: 1.《雜阿含經》卷 269。 2.《相應部》 V.48。 3.《阿毘達磨法蘊足論》根品10。 4.《阿毗達磨發智論》根蘊11。 5.《眾事分阿毗曇論》分別諸入品12。

       

9 見《雜阿含經》,395 頁。 10 見《阿毘達磨法蘊足論》,71 頁。 11 見《阿毗達磨發智論》,112 頁。

(8)

6.《阿毘達磨品類足論》辯諸處品13。 7.《婆沙論》根蘊品14。 8.《瑜伽師地論》攝事分15。 9.《俱舍論》分別根品16。 10.《清淨道論》慧地品17。

一、根的意義

《俱舍論》分別根品18謂:「根是何義?最勝、自在、光顯名根,由此 總成根增上義。」《俱舍論記》19「根體勝故名為最勝,根用勝故名為自在, 體用勝故名為光顯。」根的意義是增上。增上之巴利文為 adhipati。adhipati 有君主、統治、主權之意20 。依《佛光大辭典》增上有增勝上進之意,亦即 加強力量以助長進展作用,令事物更形強大21。根的巴利文為 indriya,英譯

為faculty, 或controlling faculty22;faculty意為功能、官能,controlling faculty

則為具有控制力的功能。漢譯及巴利文對於根的意義解說相同,都是指具備 控制力、推動力的功能,是生命中最重要(最勝)的功能。 英譯《相應部》第 48 章根相應23中,於不同經文分別提到各種的根,包

      

12 見《眾事分阿毗曇論》,10 頁。 13 見《阿毘達磨品類足論》,7 頁。 14 見《婆沙論》,1006 頁。 15 見《瑜伽師地論》,480 頁。 16 見《俱舍論》,21 頁。 17 見《清淨道論》第三冊,97 頁。 18 見《俱舍論》,21 頁。 19 見《俱舍論記》,80 頁。 20 見水野弘元《パ一リ語辭典》。 21 見《佛光大辭典》。 22 見 Buddhist Dictionary, 129 頁. 23

『相應』巴利文為 Sa yutta,英文義譯為 yoked together。中文相應義為同時出現。因此, Sa yutta 可理解為結繫在一起同時出現。Sa yutta 在巴利文《相應部》中有兩種意義:1. 指《相應部》整體;2. 指《相應部》內所包含之 56 個 sa yutta,菩提將此譯為 Chap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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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 1.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第 1677 頁。 2.女、男、命三根:第 1677 頁。 3.喜、憂、苦、樂、捨五根:第 1679 頁。 4.信、精進、念、定、慧五根:第 1668 頁。 5.未知當知、已知、俱知三根:第 1677 頁。 合計二十二根。

相較於《相應部》,《雜阿含經》所提及的根的數量,明顯少了許多。印 順考據現本《雜阿含經》有錯亂與佚失的情況,將錯亂部分重新排列後,可 判定佚失的兩卷分別是 22 卷、25 卷,現有「根相應」排在 26 卷,屬於根 相應的下部,佚失的 25 卷應包含了根相應的上部。印順的《雜阿含經論會 編》24 (簡稱《會編》),根相應為第十個相應25,共包含 27 經,其中敘述了 八根,分別是:信、精進、念、定、慧等五力根,以及未知當知、已知、俱 知等三無漏根。雖然《雜阿含經》僅列出八根,但攝事分對根的敘述則包含 了二十二根: 問何等是根義。答增上義是根義。問為顯何義。答為顯於彼彼事彼彼法 最勝義。云何建立二十二根。謂能取境增上義故建立六根。安立家族相 續不斷增上義故建立二根。為活性命事業方便增上義故建立一根。受用 業果增上義故建立五根。世間清淨增上義故建立五根。出世清淨增上義 故建立三根。26

       

24 《瑜伽師地論》的攝事分是《雜阿含經》的綜合性解說,推測其解說次第應與《雜阿含經》 的原始次第相符,印順依據攝事分的次第,將《雜阿含經》重編,並將重編後的《雜阿含 經》與攝事分合編成《雜阿含經論會編》。 25 見《雜阿含經論會編》中冊,291 頁。 26 見《瑜伽師地論》,48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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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雜阿含經》同屬說一切有部的《婆沙論》及《俱舍論》均列出二十 二根,可以推論說一切有部奉持二十二根的說法。經量部的《成實論》也對 二十二根有論述。因此,本論文推斷二十二根的教導應是源自佛陀。

二、名稱與次序比對

《清淨道論》列出的二十二根包括: 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樂根、苦根、 喜根、憂根、捨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當知根、已知 根、俱知根。 《眾事分阿毗曇論》卷六列出二十二根: 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男根、女根、命根、意根、樂根、苦根、 喜根、憂根、捨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當知根、已知 根、無知根。27 《眾事分阿毗曇論》與《清淨道論》的差異有三: 1.意根的位置由六調至九。 2.女根男根對調。 3.俱知根換為無知根。其後之釋文曰:「云何無知根?所謂阿羅漢,盡 諸漏結,若無學慧根,謂彼根慧解脫俱解脫,現法樂住,增上無間生,是名 無知根。」無知係指無學,無學意為完全解脫之人,無復修學。故其義與俱

       

27 見《眾事分阿毗曇論》,3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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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根相同。 《雜阿含》642 經: 世尊告諸比丘。有三根。未知當知根.知根.無知根。28 已知根換成知根,俱知根換成無知根。 《俱舍論》及《成實論》二十二根的次序及名稱與《清淨道論》同。由 以上比對,本論文採《清淨道論》之名稱與順序。

參、二十二根的結構分析

一、靜態結構

《俱舍論》以及《清淨道論》均將二十二根分群,分群是將功能相近的 諸根列為一組,以便了解共同的特性。《俱舍論》和《清淨道論》的分群完 全相同,解釋上雖有文字之參差與切入點之不同,但基本意旨是一樣的。為 便於對照認識,因擷取整理兩論所述分群名稱及解釋文字,如表 3-1 所示:

       

28 見《雜阿含經》, 39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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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二十二根的分群 根之分群 俱舍論 清淨道論 入處根 了自境增上: 眼等五根於能了別各別境識有 增上用; 第六意根於能了別一切境識有 增上用。 前五根的功用,是讓於其後升 起的的諸法受其影響;意根是 把俱生的諸法置於自己的勢力 之下。 女男根 從身根別立為二,形類、音聲、 作業、志樂不同。 處置男女的形狀、相貌、態度、 及行動的方式。 命根 於眾生同分安住增上。 保護俱生的(色、心、心所)諸 法。 五受根 於三界有情雜染增上29 樂 苦 喜 憂 根 是 克 服 俱 生 的 諸 法,並使獲得如同自己的粗顯 的行相;捨根使獲得寂靜、勝、 中庸的行相。 五力根 於三界有情清淨增上30 。 克服其反對的,並使其相應的 諸法獲得信樂等行相的狀態。 三無漏根 於得後後道、涅槃等有增上用。 未知當知根是斷除三結;已知 根是減少及捨斷欲貪與瞋恚; 俱知根是捨斷對一切作用的熱 望。

《清淨道論》與《俱舍論》對二十二根的分群沒有差異,但對部分群組

       

29 《俱舍論》分別根品第二之一,頌曰:五八染淨中,各別為增上。… 論曰:樂等五受、信 等八根,於染淨中如次增上。樂等五受染增上者,貪等隨眠所隨增故。信等八根淨增上者,諸 清淨法隨生長故。見《俱舍論》,21頁。 30 同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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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解釋,《俱舍論》比較偏重整體性的歸納,《清淨道論》則偏重個別有情的 狀態。例如:《俱舍論》對命根的解釋從眾生生命的共同成分切入,《清淨道 論》則是從維繫一個生命現象切入,但命根維繫有情生命,此一核心說解, 兩者是一致的。可見不同部派之間,對根的基本定義與分類相同。

二、動態結構

  動態結構是指二十二根間互相的影響。從動態的結構上來看,二十二根 可分成兩群,前十四根為一群,後八根為一群。前十四根稱為流轉群,後八 根稱為還滅群。    1.流轉群 流轉群包括三個部分:六入處根、性命根、受根。其中性命根是維持生 命的繁衍,並決定生命外形與行動的特性,是出生時就決定的,無法在今生 改變。動態關係中最重要的是六入處根及五受根。 入處根是心與外境的接口,《攝事分》所謂「取境增上」;受根共有五種, 樂、苦、喜、憂、捨,喜憂二受屬心受,苦樂二受屬身受,捨受又稱不苦不 樂受,兼屬身受與心受。《雜阿含經》常僅舉苦、樂、不苦不樂(捨)三種 受,以三種受代表五種受。 六入處與三受間有動態的生成關係,例如《雜阿含經》201 經: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當正觀無常。何等法無常。謂眼無常。若色.眼 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當觀無常。耳.鼻. 舌.身.意當觀無常。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 不苦不樂。彼亦無常。比丘。如是知.如是見次第盡有漏。31

       

31 見《雜阿含經》, 114 頁。

(14)

以眼根為例,說明動態生成的基本模式: 

(眼+色)生成眼識。 (眼+色+眼識)形成眼觸。 眼觸生成受。 更普遍的說,動態的模式為: (處+所緣)生成識。 (處+所緣+識)形成觸。 觸生成受。 受(特別是身受)正是生命一切痛苦的起源,《雜阿含經》470 經:   佛告諸比丘。愚癡無聞凡夫身觸生諸受。苦痛逼迫。乃至奪命。憂愁啼 哭。稱怨號呼。佛告諸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諸比丘。愚癡無 聞凡夫身觸生諸受。增諸苦痛。乃至奪命。愁憂稱怨。啼哭號呼。心生 狂亂。當於爾時。增長二受。若身受.若心受。譬如士夫身被雙毒箭。 極生苦痛。愚癡無聞凡夫亦復如是。增長二受。身受.心受。極生苦痛。 所以者何。以彼愚癡無聞凡夫不了知故。於諸五欲生樂受觸。受五欲樂。 受五欲樂故。為貪使所使。苦受觸故。則生瞋恚。生瞋恚故。為恚使所 使。於此二受。若集.若滅.若味.若患.若離不如實知。不如實知故。 生不苦不樂受。為癡使所使。為樂受所繫終不離。苦受所繫終不離。不 苦不樂受所繫終不離。云何繫。謂為貪.恚.癡所繫。為生.老.病. 死.憂.悲.惱.苦所繫。多聞聖弟子身觸生苦受。大苦逼迫。乃至奪 命。不起憂悲稱怨.啼哭號呼.心亂發狂。當於爾時。唯生一受。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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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受。不生心受。32   由觸而生受,或因樂受而生貪,或因苦受而生瞋,由貪瞋而生憂悲惱苦、 逼迫奪命,關鍵在受不在觸。更準確的說,是因為身受的苦樂,而生出心受 的喜憂。 凡夫與聖弟子的差別在於:凡夫因身受而生心受,於此身心二受而生種 種苦;聖弟子唯生一受(身受),不生心受生命中,入處根(眼耳鼻舌身意 不可避免的與六塵(色聲香味觸法)接觸,而生出身受。解脫之道的源頭, 就是面對身受而不生心受。 2.還滅群 還滅群包括兩部分:信、進、念、定、慧五力根,未知當知、已知、俱 知三無漏根。《雜阿含經》647 經解釋五根:   何等為五。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何等為信根。若比丘於如來所起淨信心。根本堅固…無能沮壞其心者。 是名信根。何等為精進根。已生惡不善法令斷…未生惡不善法不起…未 生善法令起…已生善法住不忘…是名精進根。何等為念根。若比丘…身 觀住…受.心.法法觀念住亦如是說。是名念根。何等為定根。若比丘 離欲惡不善法…至第四禪具足住。是名定根。何等為慧根。若比丘苦聖 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是名慧根。33   《雜阿含經》644經說明五根的功用:   世尊告諸比丘。有五根。何等為五。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

       

32 見《雜阿含經》, 262 頁。 33 見《雜阿含經》, 39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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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若比丘於此五根如實善觀察。如實善觀察者。於三結斷知。謂身見. 戒取.疑。是名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向於正覺。七有天人往生。 究竟苦邊。34       人若如實善觀察五根,則能究竟苦邊,依序啟動三無漏根獲得解脫。因 此,此八根可視為尋求離苦、滅除流轉的力量。

肆、根與生命 

 

佛法將生命現象分為兩大類:流轉與還滅。六入根、女男根、命根不斷 作用,再加上五受根的執著,此十四根形成流轉的機制;信、進、念、定、 慧及未知當知、已知、俱知八根,則是止息生死,導向還滅。 《順正理論》云:   生死相續。是流轉義。流轉所依。謂六內處。眼等定是彼自性故。生由 男女。二根為緣。彼得生故。住由命根。是彼相續不斷因故。受用由受。 五受為緣。損益轉故。於流轉中。約此四種勝作用故。立十四根。還滅 位中。亦約此四勝作用故。立餘八根。生死止息。是還滅義。即是六處。 畢竟斷滅。35           《俱舍論》也有相似的說法:    約流轉還滅立二十二根。流轉所依謂眼等六。生由女男從彼生故。住由 命根仗彼住故。受用由五受因彼領納故。約此建立前十四根。還滅位中

       

34 見《雜阿含經》, 395 頁。 35 見《順正理論》,7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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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約此四義類別故立後八根。還滅所依謂信等五。於三無漏由初故生。 由次故住。由後受用。根量由此無減無增。36       流轉是心識流轉,心識流轉有今生的流轉與輪迴的流轉: 1.在一世生命中,心識不斷變換流轉。心識的升起是由於入處六根,藉 六根了解各別及一切現象,影響並決定了俱生與後生的身心現象(諸法)。 2.在轉世輪迴中,仍是心識流轉,只是新生命由女男根決定差別,並由 命根維持一世的生命。 流轉由入處六根啟動,五受根可以讓心領納六根門之所緣,並隨對五受 的貪愛或瞋恨,而生出生命之雜染。若不對五受起貪愛瞋恨,轉依五力根, 則成為清淨資糧,而導向涅槃解脫。 二十二根推動了生命的流轉或還滅,沒有其他的生命現象,能與二十二 根相匹配。 《成實論》明確指出:佛陀因生死還滅,故說二十二根。 又為生死往來還滅。故說二十二根。一切眾生初受身時以識為本。是識 六種。從眼等生故說六根。所謂眼根乃至意根。能生六識故名六根。可 以分別男女相故名男女根。有人名為身根少分。此六根或名六入。從是 六事生六種識故名為壽。所以者何。是六入六識得相續生故名為壽。是 相續斷故名為死。是故此事名之曰命。是中何等是根。所謂業也。以因 業故六入六識得相續生。是命中業名為命根。是業從諸受生。諸受即名 樂等五根。從此五根生貪愛等一切煩惱及身口業。此業因緣還受生死。 是為垢法。能令生死因緣相續。以何因緣能生淨法。必因信等。信等四 法因緣成慧。慧有三時。謂未知.欲知.知已。修習所作辦時。此根皆

       

36 見《俱舍論》,22 頁。

(18)

是智慧差別。佛以生死往來還滅垢淨故說二十二根。37 此段經文依序解說: 1.生命初始:六識是生命的初始,六識由六根所生。 2.生命延續與結束:六根生六識相續不斷是為壽,相續斷名為死,是為 命根。 3.生命的動力:業是生命的動力,命根是因為業,在一世生命中,六根 六識相觸生五受,五受根生貪愛煩惱及身口業,使生命輪迴(還受生死), 是為垢法。 4.生命的淨化:因信等五根使生命淨化過程啟動不懈。 5.生命的解脫:因淨化導致智慧升起,終於進入俱知的解脫智慧。 綜合來看,二十二根可以圖 4-1 及圖 4-2 表示其間的關聯:

圖 4-1 流轉十四根的靜態與動態關係 在圖 4-1 中,六根中的身根再分女根、男根,這八根由命根維持一世的

       

37 見《成實論》,1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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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故此九根是指生命及生命中的基本活動。這些活動由六根為發動點, 當六根入處與色聲香味觸法六塵接觸時,就啟動了生命中的各種活動。六根 所啟動的活動,會在我們的身體上產生苦樂的感受,或在我們的心中產生喜 憂的感受,對這些感受的好惡,產生業力產生行動,行動又讓六根有更多的 接觸,造成更多的受,無終止的流轉。

圖 4-2 二十二根的還滅結構

在圖 4-2 中,以信進念定慧五力根面對各種感受,不對感受升起貪愛或 瞋恨,截斷行動與造業,逐漸累積,終於達到一個階段:未知當知根被啟動 了,逐步進入已知、俱知。 二十二根的流轉還滅、靜態動態等關係,在圖 4-1 與圖 4-2 中,可以充 分表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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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結論

二十二根是佛陀對生命完整的敘述,這個敘述是一個高度抽象化的敘 述,其中沒有常識性的生命描述:沒有性別、沒有強弱、沒有膚色、沒有四 肢五臟、沒有呼吸血液,只有生命推動力的結構性的敘述。 在推動生命的力量中,「受」是所有痛苦喜悅的源頭。受來自六根,對 受的好惡、追求,形成了生命的輪迴動力;另一方面,生命中也有逆轉的力 量,五力根可以使人擺脫受的纏縛,持續產生淨化心靈的動力,長期累積之 後,啟動三無漏根,而導致解脫。 這個簡要而又充滿動態變化的生命敘述中,沒有外力、沒有神祉、沒有 祈求、沒有恩典、沒有僥倖。不盡的輪迴或淨化解脫,完全來自自己的力量, 無從推卸與假藉。 佛陀以二十二根開示:生命一方面是苦樂受及貪瞋執著的無盡流轉,另 一方面是根本斷除貪瞋的還滅及最終的俱知。二十二根可視為佛陀教導的核 心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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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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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

表 3-1、二十二根的分群  根之分群  俱舍論  清淨道論  入處根  了自境增上:  眼等五根於能了別各別境識有 增上用;  第六意根於能了別一切境識有 增上用。  前五根的功用,是讓於其後升起的的諸法受其影響;意根是把俱生的諸法置於自己的勢力之下。  女男根  從身根別立為二,形類、音聲、 作業、志樂不同。  處置男女的形狀、相貌、態度、及行動的方式。  命根  於眾生同分安住增上。  保護俱生的(色、心、心所)諸 法。  五受根  於三界有情雜染增上 29 。  樂 苦 喜 憂 根 是 克 服 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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