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甲人文社會學報第 11 期 第 109-139 頁 2005 年 12 月 逢甲大學人文社會學院
反省與重建
⎯《春秋公羊疏》的解經態度與立場
江右瑜
*摘 要
《春秋公羊疏》以何注為宗,其認為何〈序〉中的「二創」,指的是「背經、 任意、反傳違戾」及「援引他經失其句讀」二者,此兩者是《公羊》經師在詮解 經書時,所犯的兩大弊病,也是《公羊》學說衰微的主要因素。 其中「背經、任意、反傳違戾」是指解經立場上的混淆,而「援引他經失其 句讀」則是解經方式上的錯誤。《春秋公羊疏》宗本何休之學,尤尊《春秋》緯 書,其認為《春秋》緯書才能真實反映孔子「改制立法」的原意,也才是《春秋》 之「正解」。所以《春秋公羊疏》反對取《左》、《穀》二傳以解《公羊》,也反對 強取他經以會通《公羊》。 《春秋公羊疏》的立論有其濃厚的學派色彩,其嚴守《公羊》立場以區別是 非取捨,極力闡揚何休及《春秋說》,卻未能擺脫讖緯附會的疑弊,且以漢儒立 場為立場,亦喪失《公羊》學「經世致用」的基本精神,終使其缺乏積極的現實 意義。 關鍵詞:公羊傳、春秋、義疏、隋唐經學 * 大葉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講師壹、前言
今本《春秋公羊傳注疏》二十八卷,取何休《解詁》為注本,是魏晉以降《公 羊》學的代表之作,宋代邢昺刊定十三經義疏時,將其收入,成為現今《十三經 注疏》中的定本。然而,關於《春秋公羊疏》的作者,迄今猶有爭議。《隋書. 經籍志》中著錄有「《春秋公羊疏》十二卷」,但未著撰者,卷數亦與今本不同; 新、舊《唐書》皆未見錄;至宋代《崇文總目》著錄「《春秋公羊疏》三十卷」, 並謂: 不著撰人名氏。援証淺局,出於近世。或云徐彦撰。皇朝邢昺等奉詔 是正,始令太學傳授,以偹《春秋》三家之旨。1 此是現存有關徐彥撰疏的最早記載,但其言「或云」,顯然帶有臆測的成份。晁 公武《郡齋讀書志》亦載「《春秋公羊疏》三十卷」,云: 不著撰人。李獻民云徐彦撰,以何氏「三科九 」為宗本,其説曰何 氏之意「三科九 」,正是一事爾。2 李獻民為北宋時人3,晁氏既謂「不著撰人」,又謂「李獻民云徐彦撰」,可見北 宋時雖已有「徐彥撰疏」的說法,但學者對此說法多持保留的態度,對「徐彥」 的生平也闕如未詳,且當時《春秋公羊疏》卷數為三十卷,亦與今本二十八卷有 異。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對《春秋公羊疏》的作者及卷數則有較詳細的論述: 彥疏,《文獻通考》作三十卷,今本乃止二十八卷,或彥本以經文併 1 [宋]王堯臣等:《崇文總目》卷二〈春秋類〉。收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北:臺灣商 務印書館,1984 年),頁 674-18。 2 [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一下〈春秋類〉。收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頁 674-173。 3 《郡齋讀書志》卷三下〈小說類〉著錄「《雲齋廣録》十卷」,云:「右皇朝政和中李獻民撰。 分九門,記一時奇麗雜事。」可知「李獻民」為北宋徽宗時人。為二卷,別冠於前,後人又散入傳中,故少此二卷,亦未可知也。彥 疏,《唐志》不載,《崇文總目》始著錄,稱「不著撰人名氏,或云徐 彥」。董逌《廣川藏書志》亦稱:「世傳徐彥,不知時代,意其在貞元、 長慶之後。考疏中『邲之戰』一條,猶及見孫炎《爾雅注》完本,知 在宋以前。又『葬桓王』一條,全襲用楊士勛《穀梁傳疏》,知在貞 觀以後。中多自設問答,文繁語複,與邱光庭《兼明書》相近,亦唐 末之文體。」董逌所云不為無理,故今從逌之說,定為唐人焉。4 其謂宋時的《春秋公羊疏》三十卷,當為今本二十八卷,至於「徐彥」的年代, 則依宋代董逌《廣川藏書志》之論,謂徐彥非為唐德宗、穆宗時人,而是貞觀以 後,唐末之人。《四庫全書》總結前人舊說,並進一步推斷《春秋公羊疏》的作 者及年代,只是此種說法並未得到學者的全面認可,如阮元即云: 徐彥疏,《唐志》不載,《崇文總目》始著錄,亦無撰人名氏。宋董逌 云:「世傳徐彥所作,其時代里居不可得而詳矣。」光祿寺卿王鳴盛 云「即《北史》之徐遵明」,不為無見。蓋其文章似六朝人,不似唐 人所為者。《郡齋讀書志》、《書錄解題》並作三十卷,世所傳本乃止 二十八卷,其參差之由無可考也。5 阮元先載錄董逌之言,再舉王鳴盛「即《北史》之徐遵明」的說法,認為王氏的 說法「不為無見」,阮氏並由文章風格上,論此書「不似唐人所為」,對唐人徐彥 4 〈欽定四庫全書總目.春秋公羊傳注疏 28 卷〉,收於《春秋公羊傳注疏》(臺北:臺灣古籍出 版社,2001 年初版)頁 2。本文所引《春秋公羊傳注疏》皆為此版本。 5 [清]阮元:〈春秋公羊傳注疏校勘記序〉,收於《春秋公羊傳注疏》頁 8。
之說提出質疑。直至今日,學者論《春秋公羊疏》的作者或六朝人、或唐人、或 唐代徐彥6,終未有定論,故今暫從舊說,仍視其為唐人之作,但以《春秋公羊 疏》一名稱之(其下得簡稱為《公羊疏》),而不明言作者。 《公羊疏》宗本何休之學,後世對其論述不多,評價亦不高,如《崇文總目》 謂其「援証淺局」,清儒齊召南亦評曰「其文與孔穎達《春秋正義》、楊士勛《穀 梁疏》體式稍殊,發明甚少」7,可知此書取何休《解詁》為注,立論也大體依 何注之意,於義理闡揚上少有發明創見者。但「其文與孔穎達《春秋正義》、楊 士勛《穀梁疏》體式稍殊」,則點出《公羊疏》的特別之處。《公羊》學的發展至 漢以後漸趨消沈8,唐代《公羊疏》的撰修,一方面承續總結前人舊說,另一方 面也對《公羊》學的發展寄予新的期許,其特殊的義疏體式正反映了當時某種解 經的態度與方法,故本文擬以《公羊疏》為研究對象,藉由探討《公羊疏》對歷 來《公羊》學的總結與反省,以研究《公羊疏》論述的立場與態度,並藉以反映 隋唐義疏之學的一個面相。
貳、對學派衰落之反省
中國經書的發展,自有其一脈相傳,層層累加的解經系統,每一次的再詮釋, 都是一種反省與重新定位。《公羊疏》為業已式微的《公羊傳》做疏,也對歷來 《公羊》學的衰頹情形提出反省與評判。一、
《公羊》學之「二創」
何休〈序〉云: 昔者孔子有云:「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此二學者,聖人 6 主作者為六朝人者,如潘重規〈春秋公羊疏作者考〉(收於《學術季刊》第 4 卷 1 期,1955 年 9 月)、趙伯雄《春秋學史》(山東:山東教育出版社,2004 年)皆以作者為北朝人,只是潘氏 更推斷為北魏高允,趙氏則有所不從;主作者為唐人者,如龔鵬程〈唐代的公羊學:徐彥義疏 研究〉(收於《興大中文學報》12 期,1999 年 6 月),謂徐彥是否為其作者,固難確定,但《公 羊疏》大體仍可視為唐代之物,只是時間不必遲至晚唐;主作者為唐代徐彥者,則如簡博賢〈徐 疏公羊述稿〉(收於《興大中文學報》3 期,1990 年 1 月)、戴維《春秋學史》(湖南:湖南教 育出版社,2004 年),仍以作者為唐代徐彥,且時代約於孔穎達之後。此外日本學者如狩野直 喜、重澤俊郎、衫浦豐治等人,對此議題亦有研究,但同樣各說紛紜,未有定論,此參見〈日 本學者論公羊注疏專輯(一)〉(收於《中國文哲研究通訊》12 卷 2 期,2002 年 6 月)、〈日本 學者論公羊注疏專輯(二)〉(收於《中國文哲研究通訊》12 卷 4 期,2002 年 12 月)。 7 〈考證跋語〉,收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春秋公羊傳注疏》,頁 145-532。 8 據《隋書.經籍志》所載,《公羊》學的著作,至何休《解詁》之後,僅《春秋公羊疏》十三 卷,不著撰人,可見《公羊》學的發展,魏、晉以來業已式微,故《隋書.經籍志》(臺北:之極致,治世之要務也。傳《春秋》者非一。本據亂而作,其中多非 常異義可怪之論,說者疑惑,至有倍經、任意、反傳違戾者。其勢雖 問不得不廣,是以講誦師言至於百萬猶不解,時加讓嘲辭,援引他經 失其句讀,以無為有,甚可閔笑者,不可勝記也。是以治古學貴文章 者謂之俗儒,至使賈逵緣隙奮筆,以為《公羊》可奪,《左氏》可興。 恨先師觀聽不決,多隨二創。此世之餘事,斯豈非守文、持論、敗績、 失據之過哉!余竊悲之久矣。往者略依胡毋生《條例》,多得其正, 故遂隱括使就繩墨焉。(〈序〉頁 3-8) 序中何休自述作注之由,感慨《公羊》先師因失據敗績,遂為《左氏》所窮,使 《左氏》的發展凌駕於《公羊》之上。其中,何氏提出「二創」為《公羊》衰落 的主因。此「二創」所指為何?何氏文中並未明言,後人對此遂有不同的看法, 《公羊疏》云: 「多隨二創」者,上文云「至有背經、任意、反傳違戾」者,與《公 羊》為一創;又云「援引他經失其句讀」者,又與《公羊》為一創。…… 而舊云公羊先師說《公羊》義不著,反與《公羊》為一創,賈逵緣隙 奮筆奪之,與《公羊》為二創,非也。(〈序〉頁 7) 《公羊疏》認為何休所謂的「二創」,是指〈序〉文中所提及的「背經、任意、 反傳違戾」及「援引他經失其句讀」二事,其並指出舊說以「公羊先師說《公羊》 義不著」及「賈逵緣隙奮筆奪之」為「二創」的說法有誤。 「背經、任意、反傳違戾」是緣於對經義理解不清,而形成「雖解經之理而 鼎文書局,1987 年)卷 32 曰:「及《公羊》、《穀梁》浸微,今殆無師說。」(頁 933)
反背於經」9的錯誤;「援引他經失其句讀」,則是「取他經為義」,造成「賊黨入 門,主人錯亂」的弊病。此「二創」皆起於「說者疑惑」,其云: 解云:此「說者」,謂胡毋子都、董仲舒之後,莊彭祖、顏安樂之徒。 見傳與奪異於常理,故致疑惑。(〈序〉頁 5) 「說者」指的是莊彭祖、顏安樂等人。莊彭祖、顏安樂是胡毋生、董仲舒之後的 漢代《公羊》學家,但因其對經傳的理解疑惑不明,故在解經時產生背離經義的 情形,又不明白三傳及群經間的義理各不相同而妄加援引,最後導致「解義不是, 致他問難,遂爾謬說至於百萬言。」10。《公羊疏》認為所謂的「二創」,皆為《公 羊》學者解經上的過失,屬於《公羊》學派內部解經的問題。反觀舊說中的「二 創」,一為「公羊先師說《公羊》義不著」,是關於《公羊》學彰顯與否的問題; 一為「賈逵緣隙奮筆奪之」,則涉及《公羊》學與《左氏》學間的論戰,兩者皆 為《公羊》學說對應外在衝擊時的反應,是屬於外在客觀情勢的定位問題。舊說 認為《公羊》經師解經的錯誤並不足以重創《公羊》學的發展,學說的不彰顯及 《左氏》的抨擊,才是《公羊》學衰微的主因。 換言之,《公羊疏》與舊說正代表對《公羊》學衰頽的不同看法,舊說中的 「二創」,將《公羊》學之衰落歸因於外在客觀情勢的衝擊,而《公羊疏》則主 張內部解經的錯誤,才是導致衰微的主要原因。雖然《公羊疏》亦稱「賈逵幾廢 《公羊》」11,不否認《左氏》的興起對《公羊》學派的發展產生極大的威脅, 但《公羊疏》仍強調賈逵之「緣隙奮筆」,終究起因於「莊、顏之徒說義不足, 故使賈逵得緣其隙漏,奮筆而奪之」12,外在客觀地位的升降,仍繫於內部解經 的對錯與否。所以《公羊疏》特意提出舊說以反駁之,即是強調《公羊》學的流 9 何〈序〉「至有倍經、任意、反傳違戾者」,《公羊疏》云:「言由疑惑之故,雖解經之理而反背 於經。」(〈序〉,頁 5) 10何〈序〉「是以講誦師言至於百萬猶有不解」,《公羊疏》云:「言由莊、顏之徒解義不是,致他 問難,遂爾謬說至於百萬言。其言雖多,猶有合解而不解者,故曰『猶有不解』矣。」(〈序〉, 頁 6) 11何〈序〉「至使賈逵緣隙奮筆,以為《公羊》可奪,《左氏》可興。」《公羊疏》云:「賈逵者, 即漢章帝時衛士令也。言『緣隙奮筆』者,莊、顏之徒說義不足,故使賈逵得緣其隙漏,奮筆 而奪之,遂作《長義》四十一條,云《公羊》理短,《左氏》理長,意望奪去《公羊》而興《左 氏》矣。鄭眾亦作《長義》十九條十七事,專論《公羊》之短,《左氏》之長,在賈逵之前。 何氏所以不言之者,正以鄭眾雖扶《左氏》而毀《公羊》,但不與讖合,帝王不信,毀《公羊》 處少,興《左氏》不強,故不言之。豈如賈逵作《長義》四十一條,奏御于帝,帝用嘉之,乃 知古之為真也,賜布乃衣,將慾存立,但未及而崩耳。然則賈逵幾廢《公羊》,故特言之。」 (〈序〉,頁 7) 12 同上注。
弊主要在內部的解經問題,而不是外在的客觀情勢,因為《公羊》學者解經上的 錯誤,才使得「《公羊》義不著」,又因經義無法彰顯,才無法與《左氏》相抗衡。 《公羊疏》反省《公羊》學派的發展,認為《公羊》學之不興,純然是學派內部 解經的錯誤所致,而此錯誤指的即是解經方法及態度上的錯誤。
二、
《公羊》學者之評價
《公羊疏》認為《公羊》學派衰頽的主因,是學派內經師解經的錯誤所致, 所以對於歷來的《公羊》學者,其也有不同的批評與定位。首先,關於《公羊》 學派的流傳過程,《公羊疏》引述緯書《說題辭》、戴宏序及鄭玄《六藝論》之言 曰: 解云:孔子至聖,卻觀無窮,知秦無道,將必燔書,故《春秋》之說 口授子夏。度秦至漢,乃著竹帛,故《說題辭》云:「傳我書者,公 羊高也。」戴宏序云:「子夏傳與公羊高,高傳與其子平,平傳與其 子地,地傳與其子敢,敢傳與其子壽。至漢景帝時,壽乃其弟子齊人 胡毋子都著於竹帛,與董仲舒皆見於圖讖。」是也。……又〈六藝論〉 云:「治《公羊》者,胡毋生、董仲舒,董仲舒弟子嬴公,嬴公弟子 眭孟,眭孟弟子莊彭祖及顏安樂,安樂弟子陰豐、劉向、王彥。」(〈序〉 頁 4) 《春秋》為孔子口授子夏,再傳與公羊一家,數傳至漢景帝時之胡毋子都始著於 竹帛。由春秋至漢初,之所以經過長時期的口授過程,是因為「孔子至聖,卻觀 無窮,知秦無道,將必燔書。」《公羊疏》筆下的「孔子」不僅是聖人,甚至還 神格化,具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因預知秦火之禍,故遲至漢初始寫定。漢初寫定 之後的《公羊》學者,除了公羊氏外,即以胡毋子都與董仲舒二人為主,董仲舒 曾師承胡毋生13,其後傳人則包括嬴公、眭孟、莊彭祖、顏安樂、陰豐、劉向、 13 《公羊疏》云:「胡毋生本雖以《公羊》經、傳傳授董氏,猶自別作《條例》,故何氏取之以通王彥等人。然這些《公羊》學派重要的傳承者,於《公羊疏》中被提及的次數寥 寥可數,比如嬴、眭、陰、劉、王等五人,書中他處未曾再見,而較被論及的胡 毋生、董仲舒、莊彭祖、顏安樂四人,引述的次數亦不超過十次,其間的評價則 成兩極化。 首先,關於胡毋生、董仲舒二人,《公羊疏》曾引戴宏序曰「至漢景帝時, 壽乃其弟子齊人胡毋子都著於竹帛,與董仲舒皆見於圖讖。」14又引《孝經說》 云: 答曰:《孝經說》云:「孔子曰:『《春秋》屬商,《孝經》屬參。』然 則其微似之語獨傳子夏,子夏傳與公羊氏,五世乃至漢胡毋生、董仲 舒,推演其文,然後世人乃聞此言矣。」(〈隱元年〉卷一,頁 4) 《公羊》學至胡、董二人始見於竹帛與圖讖,且透過兩人的「推演其文,然後世 人乃聞此言」,學說的傳承固然重要,但文字的寫定、理論的推演開展,才是學 說得以彰顯的主因,所以《公羊》學雖經過長時期的口授過程,但學說的確立與 發揚,實有賴胡、董二人,二人於《公羊》學中具有學派宗師的重要地位。 至於莊、顏二人,《公羊疏》論「二創」時,直指胡毋子都、董仲舒以降的 莊彭祖、顏安樂等人為「說者」,是導致《公羊》學衰微的始作俑者。《公羊傳》 於漢初胡毋子都著於竹帛後,經過後世經師的講釋演繹,理論、文字益發博雜繁 瑣,何休對此動輒論述百萬餘言的解經方式不予認同,何〈序〉中即謂「是以講 誦師言至於百萬猶有不解」,《公羊疏》依襲何氏之意,疏云: 解云:此「師」謂胡、董之前公羊氏之屬也。言由莊、顏之徒解義不 是,致他問難,遂爾謬說至於百萬言。其言雖多,猶有合解而不解者, 故曰「猶有不解」也。(〈序〉頁 6) 《公羊疏》對煩言碎義,動輒百萬言說的學風大加批判,更明指何氏所批評的正 是莊、顏之徒,認為其「遂爾謬說至於百萬言」,成為《公羊》學派發展的一大 《公羊》也。」(〈序〉,頁 8)此處謂胡毋生傳授董氏《公羊》經、傳。 14 〈序〉,頁 4。
弊病。至於何休所謂的「師言」,指的是胡、董之前的公羊氏之說。 莊彭祖、顏安樂二人皆承董仲舒之學,《漢書.章帝紀》載: 漢承暴秦,襃顯儒術,建立《五經》,為置博士。其後學者精進,雖 曰承師,亦别名家。孝宣皇帝以為去聖久遠,學不厭博,故遂立《大》、 《小夏侯尚書》,後又立《京氏易》。至建武中,復置《顔氏》、《嚴氏 春秋》、《大》、《小戴禮》博士。此皆所以扶進微學,尊廣道藝也。中 元元年詔書,《五經》章句煩多,議欲減省,至永平元年,長水校尉 儵奏言,先帝大業,當以時施行,欲使諸儒共經義。15 莊16、顏二學於宣帝時先後列於學官,「《五經》章句煩多,議欲減省」,可見當 時章句之學盛行,煩言碎辭的經說方式,是《五經》博士治經的普遍現象,但也 引起了時儒的反省及刪減,何休即在此學術氛圍下,治《公羊》而作《解詁》17。 《公羊疏》承其說,一方面強調何休不同於章句之學18,另一方面則明指莊、顏 二人因對《春秋》中「非常異義可怪之論」理解不明,故造成「倍經、任意、反 傳違戾」的妄解情形,其後謬說百萬言猶不可解,遂「援引他經失其句讀」,使 其論理更加錯亂失據,終使《公羊》學說日趨頽微。 由上文可知,《公羊疏》論其傳承喜以胡毋生、董仲舒兩人為分界點,其上 為公羊氏,尊稱為「師」;其下為莊彭祖、顏安樂等人,謂之「說者」,為《公羊》 學衰微之始。《公羊疏》將漢初的《公羊》學者分為三個階段,之前口授時期的 15[漢]班固:《漢書》(臺北:鼎文書局,1983 年)卷 3〈肅宗孝章帝紀第三〉,頁 137-138。 16〈春秋公羊傳序.考證〉中張照曰:「按『莊彭祖』即『嚴彭祖』,後漢以明帝諱『莊』為『嚴』, 如莊忌、莊助皆改稱嚴忌、嚴助是也。」可知「莊彭祖」即為「嚴彭祖」,因避諱改「莊」為 「嚴」。見《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頁 145-10。 17錢穆:《兩漢經學今古文平議.兩漢博士家法考》(臺北:聯經出版社,1994 年)曰:「何休之 所治者為《公羊》,《公羊》之在當時,固屬今學,然休之所以治《公羊》者,則確然為古學也。 實則當時之所謂古學者,亦僅以別於當時博士之今學,亦僅足以示異於宣、元以下之師法與章 句,而與景、武之際之所謂《五經》先師者,則途轍頗近。即師法章句之學,亦承景、武之際 諸先師而來,惟流衍既遠,失真日甚,乃有古學起而矯之。」(頁 245) 18《公羊疏》中多次取許慎《異義.公羊說》與何注相較,謂《異義》為章句家說,異於何休之 意,並以強調何休學非章句之學。如〈隱元年〉卷一,疏云:「彼《公羊》說者(《異義.公羊 說》),自是章句家意,不與何氏合。」(頁 24)又〈襄十五年〉卷二十,疏云:「《異義.公羊 說》云『天子親迎』者,彼是章句家說,非何氏之意也。」(頁 507)
公羊氏謂之「師」,具有口授傳續的地位;而胡毋生、董仲舒二人,則為《公羊》 學興起的關鍵,是學說的確立與開創者;至於胡、董之後的莊彭祖、顏安樂之徒, 則為《公羊》流弊之始,被譏為「說者」而大加撻伐。此外,《公羊疏》亦曾提 及「先師」戴宏,其云: 此「先師」,戴宏等也。……今戴宏作《解疑論》而難《左氏》,不得 《左氏》之理,不能以正義決之,故云「觀聽不決」。(〈序〉,頁 7) 《公羊疏》謂何〈序〉「恨先師觀聽不決,多隨二創」中之「先師」指的是戴宏, 戴宏曾作《解疑論》以難《左氏》,但因受「二創」的影響,不能正確申論《公 羊》之義,且「執持《公羊》之文以論《左氏》」,終至失據敗績的地步19。《公 羊疏》稱戴宏為「先師」,表面上似與「說者」有異,但實亦未脫「說者」流弊 之影響。 《公羊疏》取何休《解詁》為注,雖然其對何注猶有修正之處20,但大體上 立論仍依何休之意,上述漢初《公羊》學者的不同評價,即是闡釋何注而來。至 於何休之後的學者,相關論述更少21,一方面是由於莊、顏二家之後《公羊》衰 微,僅有何休能擺脫章句色彩,蔚為名家;另一方面也可視為《公羊疏》對何休 以降的經師不甚重視,故罕提及之,今見《公羊疏》中引述前人舊說多不標明姓 名出處,而只以「舊說」、「舊解」、「舊云」一詞概稱之,正足以反映《公羊疏》 對歷來《公羊》學者的看法。
參、解經的立場
《公羊疏》認為「背經、任意、反傳違戾」的錯誤解經方式,為何〈序〉「二 創」中的第一創,是《公羊》學衰頹的主因之一。而由其間的相關論述,亦可看 出《公羊疏》的解經立場。 19何〈序〉「斯豈非守文、持論、敗績、失據之過哉!」《公羊疏》云:「解云:『守文』者,守《公 羊》之文。『持論』者,執持《公羊》之文以論《左氏》,即戴宏《解疑論》之流矣。『敗績』 者,爭義似戰陳,故以敗績言之。『失據』者,凡戰陳之法,必須據其險勢以自固,若失所據, 即不免敗績。若似《公羊》先師,欲持《公羊》以論《左氏》,不閑《公羊》、《左氏》之義, 反為所窮,己業破散,是失所依據,故以喻焉。」(〈序〉,頁 7-8) 20如〈文十一年〉卷 14,頁 346,論《春秋》中弒君與亡國之數。 21今考《公羊疏》所引述者,魏晉以降的《公羊》學者,標明姓名出處者,僅晉時江熙一人,於 〈莊十二年〉提及,除此之外,罕言及之。一、謹守何休及《春秋說》的立場
對於「倍經」、「任意」及「反傳違戾」三者,《公羊疏》曾舉書中例證說明 之,其云: 言由疑惑之故,雖解經之理而反背於經。即成二年,逢丑父代齊侯當 左,以免其主。《春秋》不非而說者非之,是背經也;任意者,《春秋》 有三世異辭之言,顏安樂以為從襄二十一年以後,孔子生訖,即為所 見之世,是任意。任意者,凡言見者,目覩其事,心識其理,乃可為 見。故《演孔圖》云「文、宣、成、襄,所聞之世也」。而顏氏分張 一公而使兩屬,是其任意也。反傳違戾者,宣十七年,「六月,癸卯, 日有食之」,案隱三年傳云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其 或日,或不日者,或失之前,或失之後。失之前者,朔在前也,謂二 日乃食,失正朔於前,是以但書其日而己;失之後者,朔在後也,謂 晦日食,失正朔於後,是以又不書日,但書其月而己。即莊十八年「三 月,日有食之」是也。以此言之,則日食之道不過晦朔與二日,即宣 十七年言日不言朔者,是二日明矣。而顏氏以為十四日日食,是反傳 違戾也。(〈序〉,頁 5) 「背經」者,《公羊疏》以〈成二年〉「逢丑父代齊侯當左」一事為例,批評《春 秋》不非之,而「說者」非之,是後代經師違背《春秋》經旨。〈成二年〉「秋, 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己酉,及國佐盟于袁婁。」傳文記載逢丑父以身代齊頃公一事22,何注曰「如以衰世無絕頃公者,自齊所當善爾,非王法所得貴。」《公 羊疏》評曰: 解云:丑父權以免齊侯,是以齊人得善之,但《春秋》為王法,是以 不得貴耳。而《公羊說》、《解疑論》皆譏丑父者,非何氏意,不足為 妨。(〈成二年〉卷十七,頁 432) 《公羊疏》謂「丑父權以免齊侯」,雖有保全其君之功,但《春秋》為王法,不 獨為齊國,故不得貴耳。《公羊疏》疏解何氏之意,主張《春秋》為王法,故不 獨為齊人而善丑父,其並提及許慎《異義.公羊說》及戴宏《解疑論》「譏丑父」 的看法,與何氏有異。其實,此處經文簡略,頗難斷言《春秋》褒貶之態度,《公 羊疏》依何注疏解之,而以「《春秋》為王法」為立論原則;至於「任意」者,《公 羊疏》則以三世異辭之說為例,《演孔圖》云「文、宣、成、襄,所聞之世也」, 顏安樂卻將襄公分為所聞世與所見世二世,故《公羊疏》批其為「任意」者;而 「反傳違戾」者,即舉〈宣十七年〉、〈隱三年〉、〈莊十八年〉三處「日有食之」 的經文相互論證,批評顏安樂的說法是違反傳說。 上述三者,除了「反傳違戾」是指傳文本身解釋上的前後矛盾外,前兩者皆 涉及《公羊》學的基本思想。「背經」者指違反《春秋》「王法說」,「任意」者則 是關於「三世說」的界定,「王法說」及「三世說」皆為《公羊傳》的核心理論, 亦是其學說的主要特色。今見《春秋公羊傳注疏》卷一「春秋公羊經傳解詁隱公 第一」的標題下有一大段疏文,疏文中以問答體的形式,論述了包括孔子作《春 秋》的時間、依據、釋名、用意等二十個《春秋》基本議題,其中極力闡述「得 天命以制《春秋》」、「制《春秋》以授漢」、「三世」、「三科九旨」等《公羊》學 說的重要思想,此一大段近似「前言」的疏文,可視為《公羊疏》對《公羊》學 說的總結,也反映出《公羊疏》的論述立場。其中論「據何文作《春秋》?」時, 提及「王者之法」,其云: 答曰:案閔因敘云:「昔孔子受端門之命,制《春秋》之義,使子夏 22〈成二年〉卷 17,傳文曰:「逢丑父者,頃公之車右也。面見與頃公相似,衣服與頃公相似, 代頃公當左。使頃公取飲,頃公操飲而至,曰:『革取清者。』頃公用是佚而不反。逢丑父曰: 『吾賴社稷之神靈,吾君已免矣。』郤克曰:『欺三軍者,其法奈何?』曰:『法斮。』於是斮 逢丑父。」(頁 430-431)
等十四人求周史記,得百二十國寶書,九月經立。《感精符》、《考異 郵》、《說題辭》具有其文。」以此言之,夫子脩《春秋》,祖述堯、 舜,下包文、武,又為大漢用之訓世,不應專据魯史,堪為王者之法 也,故言据百二十國寶書也。周史而言寶書者,寶者,保也,以其可 世世傳保以為戒,故云寶書也。(〈隱元年〉卷一,頁 1-2) 《公羊疏》引閔因〈春秋敘〉「孔子受端門之命,制《春秋》之義」之言,謂孔 子受天命始作《春秋》,欲上承堯、舜、文、武,而為漢世之用。孔子作《春秋》 不專據《魯史》,因其用意在立「王者之法」,故「改古禮為後王之法」23,此「後 王」亦稱「新王」24,指的是漢帝,而孔子之《春秋》,遂成為授漢王之「王者 之法」。〈哀十四年〉中《公羊疏》亦詳論孔子作《春秋》的情形,云: 解云:《演孔圗》文也,疾作王者之法,孔氏聖人將欲沒矣,周王姬 氏將亡,是以十三年冬彗星出于東方矣。秦始皇名正,方欲起為天子, 其子胡亥破先王之術,當爾之時,書契紀綱盡皆散亂,唯有孔氏《春 秋》口相傳者,獨存而不絶。孔子聞之,使子夏往視其血書,其血乃 飛為赤鳥,其書乃化為白書,署之曰:此是《演孔圖》中義理,乃有 制作之象,制法之形狀矣。(〈哀十四年〉卷二十八,頁 720) 孔子因知自身將沒,周室將亡,又得血書天命,故疾作「王者之法」以授後王。 此處《公羊疏》依《演孔圖》論孔子作《春秋》之意,《演孔圖》為讖緯之書, 文中「星象」、「血書」、「赤鳥」、「白書」等語,帶有濃厚穿鑿附會的荒誕色彩, 23〈定六年〉卷 26,疏云:「孔子作《春秋》,欲改古禮為後王之法。」(頁 652) 24〈隱元年〉卷一,疏云:「答曰:大勢《春秋》之道,實兼三王,是以《元命包》上文總而疑 之,而此傳專云『謂文王』者,以見孔子作新王之法,當周之世,理應權假文王之法,故偏道
但《公羊疏》仍承其說,作為《春秋》王法之依據。「王法說」是《公羊》學的 基本立場,將孔子推崇至為新王作法的王者地位,使《春秋》與漢代現實政治緊 密結合。《公羊疏》的著作時代雖已距漢久遠,但仍依襲漢代《公羊》學的說法。 至於「三世說」,是將《春秋》十二公依時代遠近劃分為所傳聞世、所聞世、 所見世三世,只是劃分的方式,各家猶有不同,《公羊疏》云: 答曰:若論象天數,則取十二;緣情制服宜為三世,故禮為父三年, 為祖期,為高祖、曾祖齊衰三月。據哀錄隱,兼及昭、定,己與父時 事,為所見之世;文、宣、成、襄,王父時事,謂之所聞之世也;隱、 桓、莊、閔、僖,曾祖、高祖時事,謂之所傳聞之世也。制治亂之法, 書大夫之卒,文有詳略,故日月備于隱,如是,有罪之見錄,不日卒 于得臣,明有過以見罪;益師不日,著恩遠之辭。(〈隱元年〉卷一, 頁 4) 為了配合「三」之數,將《春秋》十二公劃分為三世,以孔子的時代往上推,隱、 桓、莊、閔、僖五公年代較早遠,為曾祖、高祖時事,故謂「所傳聞之世」;文、 宣、成、襄四公為祖、父時事,稱「所聞之世」;而昭、定、哀三公為孔子當世 之時,則稱為「所見之世」。《公羊疏》此劃分方式是依何休與《春秋說》的說法 25,但顏安樂及鄭玄則有不同見解,其將襄二十一年孔子生後,劃分為所見之世, 對此《公羊疏》云: 之矣,故彼宋氏注云『雖大略据三代,其要主於文王者』是也。」(頁 9-10) 25〈隱元年〉卷 1,疏云:「問曰:鄭氏云『九者,陽數之極』,九九八十一,是人命終矣,故《孝 經援神契》云『《春秋》三世,以九九八十一為限。』然則隱元年盡僖十八年為一世,自僖十 九年盡襄十二年又為一世,自襄十三年盡哀十四年又為一世,所以不悉八十一年者,見人命參 差,不可一齊之義。又顏安樂以襄二十一年孔子生後即為所見之世。顔、鄭之説,實亦有途, 而何氏見何文句,要以昭、定、哀為所見之世,文、宣、成、襄為所聞之世,隱、桓、荘、閔、 僖為所傳聞之世乎?答曰:……何氏所以不從之者,以為凡言見者,目覩其事,心識其理,乃 可以為見。孔子始生,未能識别,寧得謂之所見乎?故《春秋説》云『文、宣、成、襄所聞之 世不分疏』,二十一年已後明為一世矣。」(頁 4-5)
答曰:顏氏以為襄公二十三年「邾婁鼻我來奔」,傳云「邾婁無大夫, 此何以書?以近書也。」又昭公二十七年「邾婁快來奔」,傳云「邾 婁無大夫,此何以書?以近書也。」二文不異,同宜一世,若分兩屬, 理似不便。又孔子在襄二十一年生,從生以後,理不得謂之所聞也。 顏氏之意,盡於此矣。何氏所以不從之者,以為凡言見者,目覩其事, 心識其理,乃可以為見。孔子始生,未能識别,寧得謂之所見乎?故 《春秋説》云「文、宣、成、襄所聞之世不分疏」,二十一年已後明 為一世矣。邾婁快、邾婁鼻我雖同有以近書之傳,一自是治近升平書, 一自是治近太平書,實不相干渉,而漫指此文乎?鄭氏雖依《孝經説》 文,取襄十二年之後為所見之世,爾時孔子未生,焉得謂之所見乎? 故不從之。(〈隱元年〉卷一,頁 5) 《公羊疏》先說明顏說的理由有二,一為〈襄二十三年〉及〈昭二十七年〉二處 傳文皆云「近書也」,書例相同,當為同世;二為孔子生後,理不得謂「所聞」 也,故以〈襄二十一年〉孔子生後為「所見世」。接著《公羊又順著何休之意, 一一反駁顏說,並以《春秋說》為證,指出顏說之非。而顏氏上種劃分方式,也 成為《公羊疏》所稱「任意」的錯誤解經方式。 其實,由上文分析,顏氏的說法並非全無理由,《公羊疏》的反駁也略顯牽 強。顏安樂與何休同為《公羊》學的重要人物之一,但《公羊疏》一以何休為主, 對《春秋說》尤為遵從,若有違此二者的其他異說,皆視為謬誤而反駁之。換言 之,《公羊疏》所謂「二創」之一的「背經、任意、反傳違戾者」,除了「反傳違 戾」是論述本身的前後不一外,「背經」及「任意」所偏離、違背的是《公羊》 學派的基本主張,尤其是《春秋說》及何休這一系的說法。《公羊疏》謹守何休 及《春秋說》之學,以為立論及評判之立場。
二、遵從漢代經師之說
由於孔子作《春秋》是為後王制法,遂也產生了「《春秋》為漢制法」的說 法,此說盛行於緯書之中,是漢代《公羊》學在當時的政治氛圍下,所形成的一 個特殊主張,也成為漢代儒者的一個普遍觀念26。〈哀十四年〉傳文「制《春秋》 之義以俟後聖」一句,何休即注曰「待聖漢之王以為法」27,孔子制《春秋》所 授之「後聖」為「漢王」,《春秋》成為孔子為劉漢制法而作,此種想法,在《公 羊》何休注中屢屢可見,如〈哀十四年〉何休注曰: 得麟之後,天下血書魯端門曰:趍作法,孔聖沒,周姬亡,彗東出, 秦政起,胡破術,書記散,孔不絕。子夏明日往視之,血書飛為赤鳥, 化為白書,署曰《演孔圖》,中有作圖制法之狀。孔子仰推天命,俯 察時變,卻觀未來,豫解無窮,知漢當繼大亂之後,故作撥亂之法以 授之。(〈哀十四年〉卷二十八,頁 719) 何休依《演孔圖》,論述孔子於獲麟後,知天命而作《春秋》的情形,其謂孔子 推演天象,已預知周室將亡,而劉漢將起。又〈哀十四年〉對於薪采者西狩獲麟 一事,何注云: 夫子素案圖錄,知庶姓劉季當代周,見薪采者獲麟,知為其出,何者? 麟者,木精。薪采者,庶人燃火之意,此赤帝將代周居其位,故麟為 薪采者所執。西狩獲之者,從東方王於西也,東卯西金象也;言獲者, 兵戈文也:言漢姓卯金刀,以兵得天下。不地者,天下異也。是螽蟲 26 比如范瞱:《後漢書》卷 13〈公孫述傳〉曰:「以為孔子作《春秋》,為赤制而斷十二公。」卷 29〈郅惲傳〉云:「漢歷久長,孔為赤制。」又卷 30 上〈蘇竟傳〉曰:「孔丘秘經,為漢赤制。」; 王充:《論衡》卷 20 亦云「《春秋》為漢制法。」可知「《春秋》為漢制」的說法,在漢代相當 盛行。冬踊,彗金精掃旦置新之象。夫子知其將有六國爭彊,從橫相滅之敗, 秦項驅逐,積骨流血之虐,然後劉氏乃帝,深閔民之離害甚久,故豫 泣也。(〈哀十四年〉卷二十八,頁 713) 此段以陰陽五行配合圖讖之學,謂孔子由獲麟一事,預知即將改朝換代,故《春 秋》經文謂「西狩」、「獲」、「麟」等字,即是孔子特意安排,以寓含赤帝將起, 「漢」之火德將代「周」木德之象。孔子作《春秋》,不僅特為後王制法,且已 預知是專為漢帝而作。透過此種說法,《春秋》的「王法說」,與現實政治相結合, 漢室政權在《春秋》中找到了行事的依據,也抬高了正統性,而《公羊》學派則 在漢代政壇上找到實踐抱負的舞台28,這是《公羊》學在漢代的政治環境下,所 發展出的一套現實致用的理論。 何休等漢代《公羊》學家,持此「為漢制法」的主張,自有其政治背景,但 《公羊疏》在作疏時,卻也承襲了此種觀念,〈隱元年〉卷首標題下云: 夫子所以作《春秋》者,《解疑論》云……以此言之,則孔子見時衰 政失,恐文、武道絕,又見麟獲,劉氏方興,故順天命,以制《春秋》 以授之。必知孔子制《春秋》以授漢者。案《春秋說》云……又云: 「黑龍生為赤,必告云象使知命。」又云:「經十有四年春,西狩獲 麟,赤受命,倉失權,周滅火起,薪采得麟。」以此數文言之,《春 秋》為漢制明矣。(〈隱元年〉卷一,頁 3) 27〈哀十四年〉卷 28,頁 721。 28蔣慶:《公羊學引論》(遼寧:遼寧教育出版社,1995 年)云:「《公羊》家有一強烈的信念堅信 孔子所改之制一定要在現實政治生活中實現,故極力提倡孔子為漢制法之說。……《公羊》家 言孔子為漢帝改制立法,其目的是要把後世改制立法之權歸屬孔子,用孔子所定的理想政制與 王道大法去轉化漢代嚴酷的政治現實,漢代政治儒家化,王道化。所以《公羊》家持孔子為漢 改制立法之說決不如後世陋儒所言是『媚漢』之說,恰恰相反,而是『改漢』、『轉漢』、『儒漢』 之說,是要把漢變為孔子理想王國之說。」(頁 180)
《公羊疏》引戴宏《解疑論》及《春秋說》之言,謂孔子見時衰政失,早已有文、 武道絕之憂,後遇麟獲一事,知周室將亡而劉漢方興,遂順應此天命,作《春秋》 王法以授漢。又〈哀十四年〉傳文「西狩獲麟,孔子曰:『吾道窮矣。』」疏則云: 解云:麟之來也,應於三義:一為周亡之徴,即上傳云「何以書?記 異也」是也;二為漢興之瑞,即上傳云「孰為來哉!孰為來哉!」雖 在指斥,意在於漢也;三則見孔子將沒之徴,故此孔子曰「吾道窮矣」 是也。(〈哀十四年〉卷二十八,頁 716) 與何注相似,《公羊疏》亦以讖緯符瑞之說以解「獲麟」一事,言「獲麟」具有 周亡、漢興、聖人殁三「徵」,此三者環環相扣,成為孔子作《春秋》的原因。 其認為孔子作《春秋》,除了賞善罰惡的歷史使命外,還包含了「為漢制法」的 政治意義。故「明賞善罰惡之義」29是孔子作《春秋》的內因,而「為漢制法」 則為外緣,「《春秋》為漢制法」的觀念,也成為《公羊疏》論述的基本立場。「《春 秋》為漢制法」源於《春秋》「王法說」,漢代《公羊》學家,尤其是《春秋說》 等緯書中,盛言此說,但究其原因,終不免有趨附漢室政權,並規範漢代政治的 現實考量,《公羊疏》雖非作於漢代,但對於宣揚此理似也不遺餘力。 《公羊》學自漢代起,即具有經世致用的基本性格,兩漢經師與政治的密切 結合,即是其積極用世的一種展現,所以漢代《公羊》學者的「《春秋》為漢制 法」說,也就具有儒生外王的現實意義。做為一個《公羊》學者,《公羊疏》當 多少具備此種精神,但今見《公羊疏》中全然未涉及所身處的時代背景,相反地, 其立論一遵《春秋說》與何休立場,對漢代政治讖緯中的「為漢制法」說也一併 承續之,甚至稱漢室為「聖漢」30,尊漢崇漢之意一如漢儒,姑且不論《公羊疏》 的作者是北朝徐遵明或是唐代徐彥,其時代早已去漢久遠,現實中的政治環境也 幾經更迭,但卻未見其對此說有任何反省與修正。宋代劉敞即曾對「《春秋》為 漢制說」提出批評,直指其為讖書之偽31,雖然劉敞非《公羊》學家,自與《公 29 〈哀十四年〉卷 28,疏云:「制作《春秋》之義,謂制《春秋》之中賞善罰惡之義也。」(頁 721) 30〈定元年〉卷 25,傳文曰:「定、哀多微辭。」疏云:「其獲麟者,即哀十四年『春,西狩獲麟』 是也,實為聖漢將興之瑞,周家當滅之象,。」(頁 627)。 31 [宋]劉敞:《春秋權衡》卷 8 云:「又所謂新周故宋,以《春秋》當新王者,亦非也。聖人作 《春秋》,本欲見襃貶是非,達王義而已,王義茍達,雖不新周,雖不故宋,雖不當新王,猶 是《春秋》也。聖人曰『不怨天,不尤人,知我者其天乎?』今天不命以王天下之任,而聖人
羊》學者立場有別,但劉氏能於不同的時空下,對此說提出不同的看法,反觀《公 羊疏》即缺乏此反思的能力。何休《解詁》夾雜牽強附會的讖緯之言,為漢代時 風的反映,向為後人所垢病32,《公羊疏》悉本何休之學,卻連漢代讖緯時風也 一併承襲,故《四庫全書.考證》譏其「後人作疏不能辨正其非」33。《公羊疏》 自外於其身處的現實環境,一以漢儒的立場為立場,其所欲振興之《公羊》學, 不免走上復古一途,也喪失了《公羊》學家經世致用的基本精神。
肆、援引書籍的方式
《公羊疏》認為「援引他經失其句讀」即是何〈序〉「二創」中的第二創, 其云: 解云:三傳之理不同多矣,群經之義隨經自合,而顏氏之徒既解《公 羊》,乃取他經為義,猶賊黨入門,主人錯亂,故曰「失其句讀」。(〈序〉, 頁 6) 《公羊疏》反對「援引他經」的詮解方式,抨擊顏氏此種作法「猶賊黨入門,主 人錯亂」,因為三傳雖同解《春秋》,但「三傳之理不同多矣」,且「群經之義隨 經自合」,故不得相互援引通解。此處,《公羊疏》提出三傳、甚至群經間義理不 因懟而自立王天下之文,不可訓也。且周命未改,何新之說?傳既以百二十國寳書為據,又見 記『成周,宣榭火』,則謂『外災不書』,今忽書者『新周也』。既無足以輔經而厚誣聖人不亦 甚乎!說者又謂作《春秋》為漢制,迷惑 書以偽為真,其端出于欲干合時君排抵二傳也。」 見《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頁 147-255。 32比如葉夢得《春秋考》卷 3 云:「然《公羊》書成于何休,《穀梁》書聚于范寧,其為説雖多, 而大略可見讖緯之説,未必起于董仲舒,然再傳而為眭孟,則已全入于陰陽家者流,仲舒固有 以啓之矣,不幸何休書行而後世卒不能奪。」又朱彝尊《經義考》卷 172 論《何氏春秋公羊解 詁》時亦曰:「蘇軾曰:『三傳迂誕奇怪之説,《公羊》為多,而何休又從而附成之。』……陳 振孫曰:『其書多引讖緯,所謂黜周王魯、變周文從殷質之類,《公羊》皆無明文,蓋為其學者 相承有此説也。』」齊召南《春秋公羊傳注疏.考證後跋》云:「竊以爲《公羊》一家,厥初極 盛,閱世久而愈微言,《春秋》者往往譏其妄誕不經,斯非《公羊》之過,何休注《公羊》之 過也。……此何休《解詁》之作,所以縱横惑溺於緯書邪說,觸類引伸至於閉戸覃思,經十七 年而始成也。」皆批評何注雜染讖緯之風。 33《四庫全書.考證》卷 17〈經部〉,論元.李廉《春秋會通》云:「案《公羊疏》不著撰人姓氏, 陳振孫謂是徐彦作,而不詳時代。或疑為貞元、長慶間人。其書悉本何休之學。考休注稱『麟』 者,本精言漢姓卯金刀為赤帝代周之象。休,東漢人,因時尚 緯,故附會其説以貢諛,後人 作疏不能辨正其非,而李廉復為沿襲,殊為陋識。全書不能徧舉,附識于此。」見《景印文淵 閣四庫全書》,頁 1497-439。得相合的主張。
一、強調三傳差異性
三傳同解《春秋》,其理有同有異,但《公羊疏》側重三傳間的差異,強調 「三傳之理不同多矣」,故反對援引《左氏》、《穀梁》二傳以解《公羊》的解經 方式。此種態度反映於疏文中,今見《公羊疏》引及《左》、《穀》二傳時,多只 用於版本異文,包括經文字詞、地名、人名之參照比證上,如〈襄九年〉「九年, 春,宋火」,疏云: 解云:《左傳》、《穀梁》作「宋災」。(〈襄九年〉卷十九,頁 492) 此處是引二傳以參照經文間的異字;用於地名者,則如〈襄十一年〉「秋,七月, 己未,同盟于京城北。」疏云: 解云:《穀梁》與此同,《左氏》經作「亳城北」,服氏之經亦作「京 城北」,乃與此傳同之也。(〈襄十一年〉卷十九,頁 499) 對於「京城」一詞,三傳有別故引而說明之;用於人名者,則如〈文七年〉經「晉 先眛以師奔秦」,對於「先眛」一名,疏云: 解云:《左氏》、《穀梁》作「先蔑」。(〈文七年〉卷十三,頁 335) 《公羊》經文中的人名「先眛」二傳皆作「先蔑」,故《公羊疏》以二傳參照之。 援引二傳以參照人名、地名異字,做為版本之校讎考證之用,是《公羊疏》引證 二傳最普遍的使用方式。 至於徵引二傳以論述義理的情形,極為少見,且其間所著重的仍是三傳之 別,如〈襄十五年〉「劉夏逆王后于齊。」傳文「其稱劉何?以邑氏也。」疏云: 解云:《公羊》之義,天子圻內不封諸侯,故如此解,即引〈王制〉 以證之,與《左氏》、《穀梁》之義異。(〈襄十五年〉卷二十,頁 506)又〈哀二年〉「二年,春,王二月,季孫斯、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伐邾婁, 取漷東田及沂西田。」疏云: 解云:《公羊》之義,言田者,田多邑少故也。而《穀梁傳》云「取 漷東田,漷東未盡也;及沂西田,沂西未盡也」,范氏云「以其言東 西,則知其未盡也」,與此別。《左氏》以「漷東」、「沂西」為邑名。 (〈哀二年〉卷二十七,頁 679) 此兩處疏文前者論大夫去名之因,後者論言「田」之用意,皆引《左》、《穀》二 傳以論述經文義理,然而著重的仍是三傳間的不同。而〈文十四年〉「冬,十月, 甲午,叔孫得臣敗狄于鹹。」傳文「狄者何?長狄也。」疏云: 解云:何氏蓋取《關中記》云:……其文《穀梁》、《左氏》與此長短 不同者,不可強合。(〈文十一年〉卷十四,頁 344) 此處略述三傳解經敘事之異,且再次強調三傳間的相異「不可強合」。由此可知, 對於《春秋》三傳,《公羊疏》著重的是三傳間的差異性與不可相合性,三傳間 的互通亦僅限於版本校讎上的關係,而無義理上的關連,《公羊傳》雖與《左氏 傳》與《穀梁傳》同解《春秋》,但在義理上仍具有其獨立性與特殊性。 除了強調《公羊傳》與其他二傳的不同,《公羊疏》亦藉由對《穀梁》和《左 氏》二傳之批評,抬高《公羊傳》的地位。〈僖元年〉「齊師、宋師、曹師城邢。」 何注取〈僖五年〉「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戴。」及〈僖十四年〉「春,諸侯城緣 陵。」二事為例,以釋經文言「師」而不言「諸侯」之意34。《公羊疏》則針對 其中〈僖十四年〉「城緣陵」一事,取《穀梁》范注與何注相較,云: 案十四年《穀梁傳》曰「其曰諸侯,散辭也。」,范氏云「直曰諸侯, 34〈僖元年〉卷 10,注云:「言諸師,則嫌與首戴同,嫌實師;言諸侯,則嫌與緣陵同;嫌歸聞 其遷,更與諸侯來城之,未必反故人也。故順上文,則知桓公宿留城之為一事也。」(頁 235)
無大小之序,是各自欲城,無總一之者,非伯者所制,故曰散辭」…… 范氏云「言諸侯城,則非伯者之為可知也。齊桓德衰,所以散也。何 休曰『案:先是盟亦言諸侯,非散也。又《穀梁》美九年諸侯盟于葵 丘,即散,何以美之?』」於義則《穀梁》為短。然則何氏彼處廢《穀 梁》不聽為散辭,而此所引似作散辭者,何氏之意,直以言諸侯者, 見桓德衰,待諸侯然後能城之,故嫌《穀梁》以為散辭耳。(〈僖元年〉 卷十,頁 235) 〈僖十四年〉經文中稱「諸侯」而不稱何人,《穀梁傳》謂「散辭也」,范甯注則 云「直曰諸侯,無大小之序,是各自欲城,無總一之者」,因齊桓德衰,諸侯間 無人為首,故謂「散辭」。范注並引述何休批駁之言,指出何休反對《穀梁》「散 辭」之說,認為此「諸侯」無譏貶之意。然今在〈僖元年〉中何注「嫌與緣陵同」, 似又以「散辭」為譏貶意,故《公羊疏》為何休說解,說明何注與《穀梁傳》仍 有所不同,文中提到「於義則《穀梁》為短」,此雖是為了闡釋何休之意而發, 但由《公羊疏》特意強調何注與《穀梁》不同的態度,也可看出《公羊疏》對《穀 梁》的質疑。 同樣地的批評,亦見於《公羊疏》論《左氏》,如〈襄二十九年〉「吳子使札 來聘。」傳文提及吳國兄弟四人讓國一事,謁、餘祭、夷昧三人皆「輕死為勇」, 以求讓國予季子,《公羊疏》云: 解云:案成十七年《左氏傳》云晉士燮祈死下,何氏作《膏肓》難之,…… 由此言之,死不可請,偶自天祿欲盡矣,非果死。今《左氏》以為果 死,因者其事以為信,然於義《左氏》為短。然則今此謁等亦自祈死, 而得難《左氏》者,《公羊》此事,直見謁等愛其友弟,致國無由, 精誠之至而願早卒,遂忘死不可祈之義矣。猶如周公代死,子路請禱
之類,豈言謁等祈得死乎?而謁及餘祭之死,或入巢之門,或閽人所 殺,抑亦事非天眷也,豈如《左氏》以果死為信然,故得難之。(〈襄 二十九年〉卷二十一,頁 535) 此處《公羊疏》取《左傳.成十七年》士燮求死一事與之相比。《左傳.成十七 年》云「晉范文子反自鄢陵,使其祝宗祈死,曰:『君驕侈而克敵,是天益其疾 也。難將作矣!愛我者唯祝我,使我速死,無及於難,范氏之福也。』六月戊辰, 士燮卒。」35晉士燮祈死而果死,何休反對此說,作《膏肓》以難之。《公羊疏》 為何氏說解,認為「死不可請」,故謂《左氏》之說不可信,評其「於義《左氏》 為短」,對《左氏》提出與《穀梁》相同的批評。而且〈襄二十九年〉中,謁等 三人亦是求死而果死,卻未見何休有批駁之言,故《公羊疏》取此二事相比,也 對何休的態度提出質疑。《公羊疏》多承何注而作,少有評論發揮之處,其對《左》、 《穀》二傳的論述亦不多,〈僖元年〉「於義則《穀梁》為短」及〈襄二十九年〉 「於義《左氏》為短」是書中罕見的直言批評,亦可反映出其對二傳的態度。 《公羊疏》雖曾對《左氏》、《穀梁》二傳提出質疑,但對《公羊傳》也並非 一眛稱揚,〈襄二年〉「己丑,葬我小君齊姜。」傳文質疑曰「齊姜者何?齊姜與 繆姜,則未知其為宣夫人與?成夫人與?」何注云「齊姜者,宣公夫人。九年繆 姜者,成公夫人也。傳家依違者,襄公服繆姜喪未踰年,親自伐鄭,有惡,故傳 從內義,不正言也。」齊姜為宣公夫人,而繆姜為成公夫人,何注認為傳文故意 用以疑問之辭,似與經意有違,其用意為內隱諱故。《公羊疏》承其說並進一步 解釋,云: 《公羊》之義,口授相傳,五世以後方著竹帛,是以傳家數云無聞焉 爾。以此言之,容或未察,止作公羊氏實不分明。何以不得而要,知 傳序經意依違之者,正以文與桓九年曹世子射姑同故也。……然則彼 刺曹世子,而傳序經意不正言之,今此文正與彼同,故知亦依違言之。 (〈襄二年〉卷十九,頁 479) 35 [唐]孔穎達:《春秋左傳左義》(臺北:臺灣古籍出版社,2001 年)〈成十七年〉卷 28,頁 793。
《公羊疏》另取〈桓九年〉為例,指出《公羊傳》偶有違經之論。〈桓九年〉「冬, 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傳文曰「諸侯來曰朝,此世子也,其言朝何?《春秋》 有譏父老子代從政者,則未知其在齊與?曹與?」36,傳文認為其曰「朝」為譏 意,但何休注以下文「卒葬詳錄」為證,推論此處「雖非禮,有尊厚魯之心」37, 故此處《公羊傳》顯然又與經意相違。《公羊疏》取〈桓九年〉、〈襄二年〉兩處 傳相對照,說明《公羊傳》中亦猶有違經之論。此外,在〈哀十四年〉卷終傳文 曰「君子曷為為《春秋》?撥亂世,反諸正,莫近諸《春秋》,則未知其為是與? 其諸君子樂道堯、舜之道與?」疏云: 公羊子謙不敢斥言孔子作《春秋》,故依違云,則未知其為此《春秋》, 可以撥亂世而作之與?(〈哀十四年〉卷二十八,頁 720) 傳文云「撥亂世,反諸正,莫近諸《春秋》」,但又謂「則未知其為是與?」似有 質疑之意,故《公羊疏》批評公羊子不瞭解孔子作《春秋》的用心,因而有此依 違之言。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文中《公羊疏》雖批評《公羊傳》有違經之論,但 卻未言其理之得失對錯,至少未有如對《左》、《穀》二傳般,提出明確且負面的 批評,甚至《公羊疏》還為《公羊傳》說解,謂傳文於寫定之前,曾經過長時間 的口授相傳,難免有不解而依違經義之處,顯見《春秋》三傳中,其對《公羊傳》 維謢的態度。
二、重視《春秋》緯書
除了反對三傳間的援引互解,《公羊疏》亦主張群經間有不可相通之處,其 云「群經之義隨經自合」,群經之義是依隨本經而合,經義依本經而立,離開本 經後能否與他經相合,顯然就有待商榷了,因此「顏氏之徒既解《公羊》,乃取 他經為義」的作法,遂成為《公羊疏》所批評的「猶賊黨入門,主人錯亂」的錯 誤解經方式。 依此而言,《公羊疏》似乎反對廣引諸經以釋義的解經方式,然今見《公羊 疏》中徵引之書籍種類繁多,遍及經、史、子、集,其中經書類即包含了《易》、 《書》、《詩》、三《禮》、二《傳》等書,尤其《禮記》更是所有徵引書籍中,引 36〈桓九年〉卷 5,頁 110。 37〈桓九年〉卷 5,注云:「在齊者,世子光也。時曹伯年老有疾,使世子行聘禮,恐卑,故使自 代朝,雖非禮,有尊厚魯之心,傳見下卒葬詳錄,故序經意依違之也。小國無大夫,所以書者,用次數最多者。而且,依引書的的內容而言,除了作為文詞字義38、古禮古制39、 版本異字40或注文出處41的說解外,亦不乏援引他經以解義者,如〈莊二十七年〉 「莒慶來逆叔姬」,傳文譏曰「大夫越竟逆女,非禮也」,《公羊疏》即引《儀禮. 士昏禮》釋云: 解云:大夫所以不得越竟逆女者,正以大夫任重,於政事有所損曠故 也。若士則得越竟娶妻,正以其任輕故也。是以〈士昏禮〉云「若異 邦則贈,丈夫送者以束錦」是也。(〈莊二十七年〉卷九,頁 206) 大夫之所以不得越竟逆女,是因大夫任重,不能於政事有所損曠之故。《公羊疏》 一方面說解其理,一方面援引〈士昏禮〉之言為證;又〈僖二十八年〉「三月, 丙午,晉侯入曹,執曹伯畀宋人。」其傳文「曹伯之罪何?甚惡也。其甚惡奈何? 不可以一罪言也。」何注曰「晉與曹同姓,恩惠當先施」,《公羊疏》云: 解云:即〈堯典〉云「九族既睦,平章百姓」是也。(〈僖二十八年〉 卷十二,頁 300) 對於「恩惠當先施」一句,其取《尚書.堯典》之「九族既睦,平章百姓」與之 相會通。上述二例,《公羊疏》引《儀禮》及《尚書》推衍其義,以釋傳注之文, 重惡子之不孝甚。」(頁 111) 38徵引經書以解字義者,如〈文十三年〉卷 14,傳文「羣公廩」,疏云:「解云:廩者,希少之名, 是以鄭注《周易》云『廩讀如「羣公廩」之廩』者是也。」(頁 353)此處引《周易》鄭注, 以解「廩」字。 39徵引經書以說明古禮古制者,如〈襄十一年〉卷 19「春,王正月,作三軍。」傳文「古者上卿 下卿,上士下士」之何注曰「古者諸侯有司徒、司空,上卿各一,下卿各二;司馬事省,上下 卿各一;上士相上卿,下士相下卿,足以為治。」疏則云:「解云:何氏之意,知古者但有司 徒、司空典事者,正以《詩》云『乃召司徒,及召司空』,不以司馬,故知司馬事省,總監而 已。」(頁 498)此處引《詩》解古代官職。 40徴引經書說明版本異字者,如〈桓八年〉卷 5,傳文「君子之祭也,敬而不黷。」何注曰:「夫 婦齊戒沐浴,盛服,君牽牲,夫人奠酒。」疏云:「解云:案今〈祭義〉『酒』作『盎』字。鄭 注云『奠盎,設盎齊之罇。』蓋所見異,或何休以義引之,不取正文。」(頁 107)引《禮記. 祭義》之文以解何注異字。 41 徵引經書以說明注文出處者,如〈隱五年〉卷 3「初獻六羽」,其中注文「樂從中出,禮從外作 也」,疏云:「解云:〈樂記〉文。樂由中出,和在心是也;禮自外作,敬在貌是也,此注皆出 〈樂記〉。」(頁 61)此處引《禮記.樂記》說明何休注文出處。
由此可知,取他經以解《公羊》,實乃《公羊疏》的注疏方式之一,如此則其所 謂「猶賊黨入門,主人錯亂」的批評,實指為何?或是莊、顏之「取他經為義」 是特有所指?今莊、顏二人的著作久已失傳,難知其原貌,但由《公羊疏》對《禮 記》及《周禮》的看法,或可推論之。 〈僖二十八年〉「公朝于王所」何注云: 時晉文公年老,恐霸功不成,故上白天子曰「諸侯不可卒致,願王居 踐土」,下謂諸侯曰「天子在是,不可不朝」,迫使正君臣,明王法, 雖非正,起時可與,故書朝,因正其義。42 《公羊疏》釋曰: 解云:皆《春秋說》文及《史記》文。〈檀弓下〉篇云「晉獻公之喪, 秦穆公使人弔公子重耳」,且曰「喪亦不可久也,時亦不可失也,孺 子其圖之」,鄭注云「孺,稚也」,孺子猶稚子,則於僖九年獻公卒時, 仍謂之稚子。今得稱云年老者,正以《禮記》非正典,何氏不醇取之。 (〈僖二十八年〉卷十二,頁 302) 《公羊疏》先說明何休之文取自《春秋說》及《史記》文,接著引《禮記.檀弓》 篇及鄭注來論「晉文公年老」一詞。《禮記.檀弓》篇載晉獻公喪時,晉文公為 孺子,鄭注釋曰「孺子猶稚子」,即僖九年獻公卒時,文公尚稱稚子;然今僖二 十八年,不過相隔十九年,《春秋說》及《史記》卻謂「晉文公年老」,顯然前後 兩者說法有衝突,但何休注卻依《春秋說》,而不從《禮記》,《公羊疏》解釋「正 以《禮記》非正典」,故何氏不取之。類似的評語亦見於〈僖三十一年〉,〈僖三 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從,乃免牲,猶三望。」傳文「卜郊,非禮也。 卜郊何以非禮?魯郊,非禮也。」何注曰「謂之郊者,天人相與交接之意也。」 《公羊疏》云: 42 〈僖二十八年〉卷 12,頁 302。
解云:何氏以為〈郊特牲〉云「於郊故謂之郊」,《禮記》非正典,故 不從之。(〈僖三十一年〉卷十二,頁 311) 關於「郊」字定義,何氏謂「天人相與交接之意」,《公羊疏》則另取《禮記.郊 特牲》「於郊故謂之郊」的說法相對照,強調何氏不從《禮記》之說亦為「《禮記》 非正典」。其實,此段注文實未提及〈郊特牲〉,反而是在其下傳文「天子祭天」 中,何注取《禮記.郊特牲》文釋之43,故此處《公羊疏》特舉《禮記》異說參 照之,而且何休所謂的「天人相與交接之意」,亦與董仲舒的「天人感應說」相 呼應,反觀〈郊特牲〉的說法就與《公羊》思想毫無相干。對於《禮記》一書, 何休或取或不取,其間並無說明理由,但《公羊疏》特別指出何注的取捨情形, 並強調其不從《禮記》的原因即為「《禮記》非正典」。 《禮記》為五經之一,是《公羊疏》援引最多次的書籍,其重要性不言可喻, 但《公羊疏》一方面廣引此書為證,另一方面卻又強調《禮記》非「正典」,甚 至比不上緯書《春秋說》,其間的取捨,所牽涉的不僅是經書的評價問題,還反 映了經書與緯書的關係。首先,關於「《禮記》非正典」的問題,「正典」一詞於 《公羊疏》中出現三次,除了上述〈僖二十八年〉及〈僖三十一年〉二處外,即 為〈莊十年〉「〈禹貢〉為正典」一語,〈莊十年〉傳文「荊者何?州名也。」何 休注曰「州謂九州:冀、兖、青、徐、楊、荊、豫、梁、雍。」《公羊疏》云: 案〈禹貢〉……然則何氏此注九州之名及次第皆依〈禹貢〉之州界, 不敢依〈職方〉與〈爾雅〉,何者?正以〈禹貢〉為正典故也。…… 然則《爾雅》九州有幽、營,無梁、青,蓋是殷制,故與〈禹貢〉不 同。案今〈禹貢〉則有梁、青,無幽、營,蓋是夏之法矣。……但〈職 方〉周法,何氏不取,故此注不依之耳。(〈莊十年〉卷七,頁 169) 43 其後傳文「天子祭天」下,何休注曰:「居南郊者,就陽位也。稾席玄酒,器用陶匏,大珪不 瑑,大羮不和,為天至尊,物不可悉備,故推質以事之。」疏云:「皆出《禮記.郊特牲》。」 見〈僖三十一年〉卷 12,頁 311。
原本何注僅略列九州之名,但《公羊疏》卻以大篇幅詳述古代三種說法,既論三 代州制之異,也說明何氏取捨之情形。其謂歷來九州之名與次序,各有《尚書. 禹貢》、《周禮.職方》及《爾雅.釋地》三種不同說法,其中〈禹貢〉為夏制, 〈釋地〉為殷制,〈職方〉則為周制,三者各代表三代州制,而何氏取〈禹貢〉 之說,即是因為「〈禹貢〉為正典」。文中雖未說明「正典」的定義,但卻指出了 何氏不從〈職方〉的原因,是因為其為「周法」,代表「周法」的《周禮》,不能 稱為「正典」,遂為何氏所不取。何氏注中多次提及「《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 質」44,強調《春秋》與周制不同,《公羊疏》承其説,亦謂「孔子作《春秋》, 欲改周公之舊禮」45,《春秋》是「孔子為後王立制」46而作,勢必與周制有別, 因此反映周制的《周禮》或是《禮記》,必不全然合於《春秋》。 至於緯書《春秋說》,清代考證學者齊召南在《春秋公羊傳注疏.考證跋語》 中云: 《公羊疏》不知撰人姓名,其文與孔穎達《春秋正義》、楊士勛《穀 梁疏》體式稍殊,發明甚少,國子監刋本較他經最多訛脫失次,經、 傳及注尚賴陸氏《釋文》可以考正,而疏所引《春秋說》若《演孔圖》、 《元命包》、《文耀鈎》、《運斗樞》、《感精符》、《合誠圖》、《考異郵》、 《保乾圖》、《漢含孶》、《佐助期》、《握誠圖》、《潛潭巴》、《說題辭》 之屬,其書不傳久矣,無可取證。47 齊氏提及《公羊疏》中所引的《春秋說》即是《春秋》類緯書的一個泛稱,用來 指稱如《演孔圖》、《元命包》、《文耀鈎》、《運斗樞》、《感精符》、《合誠圖》、《考 異郵》、《保乾圖》、《漢含孶》、《佐助期》、《握誠圖》、《潛潭巴》、《說題辭》等緯 書。考察《公羊疏》一書,《春秋說》一名出現的次數相當多,此外亦偶有標明 44如〈隱七年〉、〈隱十一年〉、〈桓十一年〉等處。頗值得深究的是,何休既云《春秋》從殷之質, 然〈莊十年〉注中何以不取代表殷制的《爾雅.釋地》,而是取代表夏制的《尚書.禹貢》? 因何注中並未說明,難知其因。 45〈哀十四年〉卷 28,傳文「曷為以狩言之?」疏云:「孔子作《春秋》,欲改周公之舊禮。」(頁 710) 46 〈成十年〉卷 17,頁 453。 47 〈考證跋語〉,收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春秋公羊傳注疏》,頁 145-532。
《演孔圖》、《元命包》、《文耀鈎》等書名者48,總括而言,《公羊疏》中《春秋》 緯書援引的次數是僅次於《禮記》,而且不僅援引的次數多,其對《春秋》緯書 亦持推崇信服的態度,比如〈文五年〉注文「天子以珠,諸侯以玉,大夫以碧, 士以貝,《春秋》之制也。」《公羊疏》謂「皆《春秋說》文,故云《春秋》之制。」 49以《春秋說》的內容為《春秋》之制;〈成十年〉則謂注文「唯天子娶十二女」 為「《保乾圖》文。孔子為後王立制,非古禮也。」50緯書《保乾圖》所言雖有 不合古禮者,但《公羊疏》卻認為此差異處,正是孔子為後王立制所作。 《公羊疏》推崇緯書,其廣徵的書籍中還包括《禮說》、《禮緯含文嘉》、《禮 說稽命徵》、《易乾鑿度》、《孝經援神契》、《孝經鉤命決》等他經緯書,但若此些 書與《春秋說》有違時,則應以《春秋說》為主,其云: 問曰:《孝經說》文實有九九八十一為限之言,《公羊》信緯,可得不 從乎?答曰:《援神契》者,自是《孝經》緯横説義之言,更作一理, 非是正解《春秋》之物,故何氏自依《春秋説》為正解明矣。(〈隱元 年〉卷一,頁 5) 關於「三世說」,《孝經援神契》的說法與《春秋說》有異,《公羊疏》謂「《公羊》 信緯」,但《孝經緯》「非是正解《春秋》之物」,故取《春秋說》而捨《孝經緯》。 換言之,《春秋說》可謂為《春秋》之「正解」,《公羊疏》不僅反對引他經以解 《春秋》,亦反對引他經緯書,以駁《春秋說》。 因為主張《春秋》緯書為「正解」,是孔子為後王立制的反映,所以當《春 秋》緯書說法與他說有出入時,《公羊疏》皆取《春秋》緯書,如〈文十一年〉 「冬,十月,甲午,叔孫得臣敗狄于鹹。」何注曰「自宣、成以往,弒君二十八, 亡國四十。」51疏則云: 解云:案今《春秋》之經,自宣、成以下訖于哀十四年,止有弒君二 48齊召南所謂的十三種緯書中,《合誠圖》、《漢含孳》、《佐助期》、《握誠圖》、《潛潭巴》等五種 書名,於《公羊疏》中未曾提及。 49 〈文五年〉卷 13,疏云:「解云:皆《春秋說》文,故云《春秋》之制。」(頁 331) 50 〈成十年〉卷 17,疏云:「解云:《保乾圖》文。孔子為後王立制,非古禮也。」(頁 453) 51 〈文十年〉卷 14,頁 345。
十,亡國二十四,則知此注誤也。宜云弒君二十也,「八」是衍字; 亡國二十四也,作「四十」者錯也。……或者弒君二十八,亡國四十 者,《春秋說》文。其間亦有經不書者,故不同耳。(〈文十一年〉卷 十四,頁 346) 對於弒君及亡國之數,《公羊疏》與何注的看法不同,其批評何注之說有誤,認 為殺君者當有二十、滅國者當有二十四,疏中並一一條列出,以為證明。然而文 末此批判的態度卻又有所轉折,其謂「或者」何注之說是依《春秋說》文,是「其 間亦有經不書者,故不同耳。」換言之,若是依《春秋說》文,則此處不是「誤」, 而是「經不書者」。同樣是「二十八」及「四十」之說,對於何注,《公羊疏》直 言錯誤,但若為《春秋說》,《公羊疏》則認為或有其因,作為解經之依據,《春 秋說》的可信度與價值顯然是高於何注之上;不僅如此,《公羊疏》還認為《春 秋說》可與先儒之說並齊,如〈昭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何注曰「北 辰,北極,天之中也。」疏云: 解云:即〈釋天〉云「北極謂之北辰」,……孫氏、郭氏曰「北極, 天之中,以正四時,謂之北辰」是也。云天中也者,以天面言之故也。 然則謂之極者,取於居中之義矣。而《春秋說》云「北者,高也。極 者,藏也。言大一之星,高居深藏,故名北極也」者,與先儒說違, 其何氏兩解乎?(〈昭十七年〉卷二十三,頁 582) 《公羊疏》先引《爾雅》文,說明何注出於《爾雅.釋天》之說,接著又引《春 秋說》異說,謂「與先儒說違,其何氏兩解乎?」《公羊疏》特別標明《春秋說》 異說,強調其說雖與先儒有異,但亦不能否定之,故何注取《爾雅》而不取《春 秋說》,遂為《公羊疏》所質疑。 同樣地,當《春秋說》等緯書與《禮記》與《周禮》等經書相違時,《公羊 說》亦取《春秋說》,上述例文中〈僖二十八〉是取《春秋說》而捨《禮記》,〈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