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S S N : 1 0 1 9 - 6 7 0 6 DOI:10.6239/BOC.201506.06
科舉視角下的明清《禮記》學
——《禮記》義考試之流弊、批評與回應
侯美珍
(收稿日期:104 年 1 月 10 日;接受刊登日期:104 年 4 月 2 日)提要
明、清科舉《五經》義中,不考《周禮》、《儀禮》,僅考《禮記》一經,原尊用古註 疏,自永樂以後,改尊陳澔《禮記集說》。對《禮記》考試之功令規定及實施流弊,前人 迭有批評。歸納前人所批評的三大流弊為:《禮記》喪禮凶諱等考官不出的內容,刪去不 讀;僅考《禮記》,以致《周禮》、《儀禮》乏人問津;功令所尊陳澔《禮記集說》簡陋不 足,導致禮學空疏。本論文說明前人不滿的焦點何在,探討前人所提出的救弊之道,以及 朝廷的回應,並分析流弊未能改善之故。 關鍵詞:《禮記》、明清科舉、明清經學、陳澔、《禮記集說》、科舉用書 * 感謝匿名評審推薦,並惠賜寶貴意見裨補拙文闕漏,謹申謝忱。 ** 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一、前言
明、清科舉,被概括為「制義取士」、「八股取士」,乃因首場以經文為題、闡發經義 的制義,才是錄中與否的關鍵,1可見經學與明、清科舉關係密切。但學界向來對經學與 科舉關聯的研究甚少,此乃因清末維新派等人大加抨擊,輿論咸將科舉視為國家積弱的罪 魁,民初對科舉仍抱持著負面印象,以致科舉學發展較遲,較乏可以立足的基礎,加上又 必須橫跨經學與科舉兩個領域,使研究更形困難。隨著近一、二十年來,科舉學逐漸蓬勃 發展,學界對科舉學的矚目、提倡,更勝以往,許多整理、翻印的文獻印行,可資憑藉的 研究成果陸續問世,經學與科舉間的互動、關係,也有了探討的可能。 學界向來對於明、清《禮記》學的鑽研有限,多著墨於著名學者及《禮記》名著的探 討,如胡廣(1369-1418)《禮記大全》、王夫之(1619-1692)《禮記章句》、萬斯大(1633-1683) 《禮記偶箋》、姚際恆(1647-1715?)《禮記通論》、李光坡(1651-1723)《禮記述註》、 方苞(1668-1749)《禮記析疑》、杭世駿(1695-1773)《續禮記集說》、翁方綱(1733-1818) 《禮記附註》、孫希旦(1736-1784)《禮記集解》、朱彬(1752-1834)《禮記訓纂》、郭嵩 燾(1818-1891)《禮記質疑》,及乾隆 13 年(1748)敕撰《欽定禮記義疏》等。2 可以說,向來研究明、清《禮記》學,關注的常是頂尖的《禮記》研究者,能在《禮 記》學史上立說揚名、占有一席之地的專家。呈現這些菁英學者的創說,對《禮記》學發 展的建樹、傳承,固然重要。然而,明、清士子多因備考、應試而研經,大雅所不屑的科 舉講章,以及近科鄉、會試程文、墨卷,比起名家經學巨著,更常占據考生的几案間。《禮 記》科舉用書的考察,諸多童蒙、考生對《禮記》的接受,這些都必須從科舉的角度來加 以探討。 對《禮記》與科舉的研究,目前筆者僅見兩文,一為日本鶴成久章教授所作〈『礼記』 を選んん人達の事情——明代科举と礼礼〉一文,3此文指出《禮記》應考者偏少,探究 選考《禮記》與地域、家學淵源等之關係;一為拙作〈明代鄉會試《禮記》義的出題及影 響〉,4據所整理的明代鄉、會試《禮記》義試題,統計題目自《禮記》49 篇中出題的情形; 再藉由統計數據,考察試題的分布、考官的偏重,以及出題偏重對科舉用書編纂的影響。 1 偏重制義,請參侯美珍:〈明清科舉取士「重首場」現象的探討〉,《臺大中文學報》第 23 期(2005 年 12 月),頁 277-322。 2 此為筆者搜尋以《禮記》為題的專著、學位論文、期刊論文所得的認知。 3 日‧鶴成久章:〈『礼記』を選んだ人達の事情——明代科举と礼学〉,《福岡教育大學紀要》第 50 號 (2001 年 2 月),頁 1-15。 4 侯美珍:〈明代鄉會試《禮記》義的出題及影響〉,《臺大中文學報》第 47 期(2014 年 12 月),頁 89-138。科舉考試吸引了多數的讀書人投身其中,對學術、文化影響極大。本論文立足於前人 對科舉學、《禮記》學的研究,結合此兩個領域,從科舉視角來考察明、清《禮記》學的 一些現象。在論文章節的安排上,首先概介明、清鄉、會試考試經書的規定,尤其偏重明、 清科舉與《禮記》的關係,以作為認識的基礎。接著說明《禮記》義考試依功令規定實施 後,產生什麼流弊?大雅之士批評之餘,又有何改善的建議?這些建議後續的回應又如 何?最後分析諸多流弊未能獲得矯正的緣故。 以上的探討,除可彌補學界對這些議題討論的不足,也可藉以了解朝廷科舉立制的思 維、權衡,並從科舉學的視野,來看明、清禮學的發展與接受。
二、明、清科舉與《禮記》
探討明、清科舉與《禮記》的關係,最需關注的是鄉、會試制義考試中的《禮記》義。 5 故本節側重鄉、會試制義考試、尤其是《禮記》義的介紹。 誠如《明太祖實錄》所載:「考試之法,大略損益前代之制。」6明初考試內容及範圍 規定,多沿襲元制,以洪武 3 年所詔定鄉、會試的考試內容,與《元史•選舉志》皇慶 2 年(1313)11 月所頒詔令比較,7從對照中,可看出明襲元制的關係。8洪武 6 年即因科舉 未能得人而暫罷科舉,9洪武 17 年復行科舉,並頒定〈科舉成式〉,10又再次修訂、規範考 試內容。經義考試所尊諸家註解如下: 皇慶二年 洪武三年 洪武十七年 四書 朱熹《集註》 朱熹《集註》 朱熹《集註》 易經 程頤、朱熹《傳》,古註疏 程頤、朱熹《傳》,古註疏 程頤、朱熹《傳》 5 在鄉試以前,童生的縣、府、院試,及生員的歲考、科考中,大都偏重考試《四書》義,考試《五 經》義者較少。鄉、會試的策、論中,偶會涉及禮學,但亦屬偶見。 6 明‧李景隆等撰:《明太祖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6 年),卷 55,頁 6。 7 明‧宋濂等撰:《元史》(臺北:鼎文書局,1977 年),卷 81,〈選舉一〉,頁 2018-2019。表列為漢人、 南人首場考試內容。 8 下表僅錄首場經義功令所尊之書,三場考試詳細內容之比較、表列,請參侯美珍:《明代鄉會試詩經 義出題研究》(臺北:臺灣學生書局,2014 年 4 月),頁 16-17。 9 明太祖罷科舉諭言:「今有司所取多後生少年,觀其文詞亦若可用,及試用之,不能措諸行事。」同 註 6,卷 52,頁 5。 10 「科舉成式」之名,史料中所載微有不同,或作「科舉定式」、「科舉程式」。參郭培貴:《明史選舉 志箋正》(呼和浩特:內蒙古大學出版社,1997 年 8 月),頁 80。尚書 蔡沈《傳》,古註疏 蔡沈《傳》,古註疏 蔡沈《傳》,古註疏 詩經 朱熹《傳》,古註疏 朱熹《傳》,古註疏 朱熹《傳》 春秋 《左氏》、《公羊》、《穀梁》、 胡《傳》 《左氏》、《公羊》、《穀梁》、 胡《傳》、張洽《傳》 《左氏》、《公羊》、《穀梁》、 胡《傳》、張洽《傳》 禮記 古註疏 古註疏 古註疏 諸經考試範圍、所尊之傳註,除《禮記》專主古註疏外,其餘皆尊程、朱等宋儒之作, 《易》、《書》、《詩》兼用古註疏。明成祖(1360-1424)在永樂 12 年(1414)11 月令胡廣 (1369-1418)等修《大全》,13 年 9 月修成後,文獻中或言科舉考試,「後《四書》、《五 經》主《大全》」。11然而《大全》纂錄諸書,卷帙繁重,購置不易,備考也吃重,是否真 為考官、考生所重,頗值得懷疑。不少文獻指出,因《大全》編纂的效應,導致科舉經解 不再參用古註疏,並獨尊《大全》編纂時所重的一家之說。黃瑜(1426-1497)在《大全》 完成 11 年後出生,其《雙槐歲抄》已云:「自永樂中,纂修《大全》出,談名理者,惟讀 宋儒之書,古註疏自是廢矣。」12才逾百年,鄭曉(1499-1566)《今言》亦言: 洪武開科詔,《五經》皆主古註疏,及《易》兼程、朱,《書》蔡,《詩》朱,《春 秋》左、公羊、穀梁、程、胡、張;《禮記》陳。乃後盡棄註疏,不知始何時。或曰 始于頒《五經大全》時,以為諸家說優者采入故耳。然古註疏終不可廢也。13 頒定《大全》方逾百年,而從鄭曉「乃後盡棄註疏,不知始何時」語,透露「盡棄註疏」 的情形,似存在許久,因湮遠而時人已難確知。由黃瑜、鄭曉所言,可見功令棄古註疏尊 宋儒程、朱等之說,應與《大全》編纂、頒發產生的效應有關。 《四書》始終尊朱熹(1130-1200)《四書集註》;至於《易經》,由兼重程、朱、古註 疏,改為獨尊朱註,成化時已出現對考生僅讀朱熹《周易本義》,棄程頤(1033-1107)《傳》 11 明‧李東陽等修:《明會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卷 77, 頁 2。明‧申時行等修:《大明會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年,《續修四庫全書》影印明萬 曆內府刻本),卷 77,頁 11。明‧俞汝楫:《禮部志稿》(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景印文 淵閣四庫全書》本),卷 23,頁 13。 12 明‧黃瑜:《雙槐歲抄》(臺南:莊嚴文化事業公司,1997 年,《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明嘉靖 38 年〔1559〕陸延枝刻本),卷 3,頁 25,〈古註疏〉條。卷前,〈雙槐歲抄序〉云:「歲自景泰丙子, 以迄于今,四十年于玆而編成焉。」(頁 9)編纂始自丙子,為景泰 7 年(1456),黃瑜於該年中舉; 序末署「弘治乙卯」(頁 10),乙卯為弘治 8 年(1495)。 13 明‧鄭曉撰,李致忠點校:《今言》(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 11 月),卷 1,頁 16,第 30 則。引文 「《春秋》左、公羊、穀梁、程、胡、張」,「程」字疑為衍文;言開科詔《禮記》已主陳澔註,亦不 確。又點校本標點原作:「洪武開科,詔《五經》皆主古註疏。」筆者引述略有調整。
不讀的批評。14《尚書》據何孟春(1474-1536)言:「永樂中,翻刊《五經大全》,《書經》 一依蔡《傳》。士子專業以為科舉,蔡說之外,遂不復有所考。」15可見《尚書》專宗蔡 沈(1167-1230)《書集傳》。丘濬(1421-1495)又言,因纂修《大全》時,「《春秋》則宗 胡氏,《禮記》則又加以陳澔《集說》」,16故《春秋》由諸家並尊改成獨尊胡安國(1074-1138) 《傳》、17《禮記》由古註疏改尊陳澔(1260-1341)《禮記集說》。然而,《禮記》改尊澔書 是考試過程中逐漸的潛移,乃見諸明人之論述、典籍所載得知,朝廷並未曾特下詔令宣布, 直至順治 2 年(1645)清廷才明令科場尊澔書。18清初陳廷敬(1638-1712)曾概括明之考 生習經備考所尊: 故《大全》者,甚不全之書也。然學者猶憚其煩苦,而不之讀。所服習者《本義》、 《集傳》、蔡沈、胡安國、陳澔之所謂《五經》而已。19 由以上線索可知,至少在明中葉以前,已轉為以朱熹等五部傳註為主,再佐以一些更扣緊 科場所需的經書講章、制義選本,方是明代多數考生準備首場考試的實情。誠如嘉靖年間 華鑰所云: 今國家造士有《禮記大全》,考其凡例,則以陳氏《集說》為宗,諸家之說有互相發 明及足其未備者,分註於下,不合者不取。是以海内之所傳習,獨宋末陳澔所為《集 說》而已。20 14 曹安云:「《周易》人多讀《本義》不讀《傳》。」明‧曹安:《讕言長語》,同註 11,不分卷,頁 5。 按:曹安,生卒年不詳,清‧紀昀等奉敕撰:《四庫全書總目》(臺北:藝文印書館,1989 年),卷 122,頁 20,〈讕言長語〉條,言其為正統 9 年(1444)舉人,《讕言長語》自序署成化 22 年(1486)。 孫緒(1474-1547)亦云:「業《易》者類不讀《程傳》。」明‧孫緒:〈無用閒談〉,《沙溪集》,同註 11,卷 12,頁 2。按:為省篇幅,後文言及《四庫全書總目》簡稱為《總目》。 15 明‧何孟春:〈外篇第六〉,《餘冬序錄》(《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明嘉靖 7 年〔1528〕彬州家塾刻 本),卷 31,頁 12。 16 明‧丘濬:《大學衍義補》,同註 11,卷 9,頁 18。 17 明中葉孫緒亦云:「業《春秋》者,胡《傳》外,問之諸傳,茫然不知。」明‧孫緒:〈無用閒談〉, 《沙溪集》,同註 11,卷 12,頁 2。 18 清‧清高宗敕纂:《皇朝通典》,同註 11,卷 18,頁 5-6。 19 清‧陳廷敬:〈經學家法論〉,《午亭文編》,同註 11,卷 32,頁 16。「《本義》、《集傳》」乃指朱熹《易 本義》、《詩集傳》。 20 明‧華鑰:〈進禮記集註〉,收入於清‧黃宗羲主編:《明文海》,同註 11,卷 52,頁 6。華鑰生卒年 不詳,為嘉靖元年(1522)應天解元,嘉靖 2 年進士,享年僅 46 歲。參明‧鄭曉:〈華職方傳〉,《端 簡鄭公文集》(《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明萬曆 28 年〔1600〕鄭心材刻本),卷 5,頁 13–15。
李維楨(1570-1624)亦云:「今《禮記大全》雖頒在學宮,士呻其佔畢,惟宋陳氏《集 說》耳。」21華、李兩人,皆強調士子獨重澔書。《大全》雖頒在學宮,朝廷、提學、儒 學教官等師長,或亦申令、教導士子要讀《大全》云云,但恐僅流為貫徹政令、冠冕堂皇 的呼籲,而難以普遍落實。 就實際看來,《大全》纂錄的資料較多,未能迎合考生科場所需。譬如經書內容,有 常考、偶考、不考之別,反映在科舉用書上,常有刪存、繁簡之不同,或載錄曾出之考題, 或輔以制義作法的提點,此皆《大全》所闕如。如《詩經大全》、《禮記大全》,22對〈國 風〉、〈小雅〉中不出題的情詩、怨刺喪亂之作,及關涉喪禮凶諱者,皆留存。23卷帙浩 繁、24所費不貲,令人憚其煩苦,又不切實用,如何能普遍成為考生案頭之需? 明所定之科舉制度、所尊之諸經註解,沿用至清,清廷有以下重要的變更: (一) 自乾隆 22 年(1757)會試始,首場由考制義 7 篇改為僅試《四書》3 題,將《五經》 義移於第二場,此乃因調整考試內容之故。25 (二) 乾隆 57 年(1792)奏准,因胡《傳》多有經無傳,其可以出題之處不過數十。且胡 安國當宋南渡時,借經立說,與孔子之意不相比附。故《春秋》功令改尊《左傳》, 參用《公羊》、《穀梁》之說,不得用胡安國《傳》。26 (三) 考生原於《五經》中專治一經,乾隆 52 年(1787)有鑑於:「分經閱卷,易滋弊竇。 且士子專治一經,於他經不旁通博涉,非敦崇實學之道。」於 53 年開始先分經輪試, 57 年輪試畢,自乾隆 58 年會試始,第二場考生皆需試《五經》義各一道。27 21 明‧李維楨:〈禮記纂註新義序〉,收入於明‧湯道衡:《禮記纂註》(《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明刻 本),卷前,頁 1-2。 22 胡廣等人所纂各經之稱謂紛紜,陳恆嵩:《五經大全纂修研究》(臺北:東吳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 士論文,1998 年 6 月,劉兆祐指導),指出兩部《大全》應名為《詩傳大全》、《禮記集說大全》(頁 150、頁 194)。唯古籍所載多逕稱《詩經大全》、《禮記大全》,故文中仍如此指稱,以避免混淆。 23 《詩經》不自〈國風〉、〈小雅〉中的情詩、怨刺詩出題,參同註 8,頁 111-134,第七章〈鄉會試罕 見出題的詩篇〉。《禮記》不考喪禮,參同註 4。 24 卷帙大小是相對的,臺灣商務印書館文淵閣《禮記大全》影本,乃上下欄排列,總頁共多達 781 頁, 澔書之文淵閣影本,才 337 頁、不及其一半,然已有科舉用書編纂者,批評澔書過繁,而加刪減, 以利捷得(參本文第四節〈除弊之提議與未獲改善之故〉)。故就備考而言,《禮記大全》的篇幅是偏 多的。 25 清‧崑岡等奉敕撰:《欽定大清會典事例》(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76 年,影印清光緒 25 年〔1899〕 刻本),卷 331,頁 8。 26 清‧杜受田等修,英匯等纂:《欽定科場條例》(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 年,《故宮珍本叢刊》影印 清咸豐 2 年〔1852〕刻本),卷 15,頁 5-6。 27 同前註,卷 13,頁 8-9。趙爾巽等撰:《清史稿》(北京:中華書局,1998 年),卷 108,頁 3151-3152。
總結來說:明、清考試《禮記》一經,除明初尊古註疏外,永樂《禮記大全》以陳澔 說為主,彙集其它諸家解說;而《大全》頒行未久,已完全改尊陳澔《禮記集說》,一直 沿用到光緒 28 年(1902)廢八股改策論,28可見陳澔此書,在科場上的重要,前此僅是 選考《禮記》者所重,乾隆 58 年會試始,乃所有備考、應試者咸需閱讀。
三、《禮記》考試的流弊與批評
科舉制度考試經書,就人才的選拔而言,乃為甄選通經致用、經明行修的諸備官員; 就學術而言,是朝廷對儒家思想、經書價值的肯定與弘揚,期能使士子讀聖賢書,法聖賢 行,使經書對社會教化、人才涵育產生正面的作用。29明、清大雅之士對考試《禮記》的 檢討與批評,主要是立足於以上的思維與立場,再加上批評者多為儒者、經學家,深具學 術的關懷與期待,對於實施之後未臻理想的狀況,憂心忡忡,故多有指責,主要集焦於以 下三方面。(一)《禮記》喪禮凶諱等考官不出的內容,刪去不讀
由於〈大學〉、〈中庸〉被歸為《四書》,加上考官出題有所偏重,多不自喪禮凶諱中 出題,而〈明堂位〉也因內容僭越、誣妄之故,罕見出題。因此科舉用書的編纂,常刪去 〈大學〉、〈中庸〉、〈明堂位〉及專載喪禮的 13 篇,以及其它篇中涉及凶諱之經文段落。 此種刪經現象,頗為大雅所詬病,筆者〈明代鄉會試《禮記》義的出題及影響〉一文,已 加以探討,本文不再贅述。(二)《周禮》、《儀禮》乏人問津
讀書人對諸經的研讀,深受科舉考試的影響。譬如科場偏重《四書》義甚於《五經》 義,考生就會更專力於《四書》而較忽略《五經》。30而諸經中,凡科舉不考者,同樣受 28 期間,因康熙 2 年(1663)暫停八股取士,康熙 3 年會試、5 年鄉試、6 年會試,未考八股文,至康 熙 8 年又恢復八股取士之舊制。 29 參同註 8,頁 22-24,〈科舉偏重考試經書的制義〉一節。 30 參同註 1,頁 335-337,〈重《四書》義甚於經義〉及頁 340-342,〈重《四書》,《五經》之學荒疏〉 兩小節。到冷落。由於明、清《五經》義只考《禮記》,考生遂不讀《周禮》、《儀禮》,明、清屢有 對此種現象的訾議。以下依時代先後,列舉諸家所論為證: 1. 明中葉魏校(1483-1543)云:「世雖《周官》、《儀禮》僅存,而學官罕所傳習。漢儒 所補《戴記》,列於《五經》,純駁斑如也。……今所宗者,陳氏《集說》而已。」31 2. 萬曆時宋儀望(1514-1578)云:「今制令博士弟子專業《禮記》,而《周官》、《儀禮》 悉置弗述。」32 3. 張爾岐(1612-1678)云:「獨《小戴》大顯,近代列於經以取士,而《二禮》反日 微。」33 4. 顧景星(1621-1687)云:取士但尊功令所定諸家,「取途既狹,末流相沿,而《五經》 之學荒矣。《周禮》、《儀禮》、《爾雅》、《左氏》、《公》、《穀》不以取士,猶廢之也。」34 5. 韓菼(1637-1704)曾言:科舉只考《禮記》,「學者以非功令所習,《周禮》、《儀禮》 浸庋高閣。」35 6. 李紱(1675-1750)責有明以來取士之法,每經束以一家之言,經學廢壞,「《禮記》則 喪禮盡遭刪削,即記誦亦不能及半,《周禮》、《儀禮》則束高閣而不觀矣」。36 7. 清高宗(1711-1799)乾隆元年(1736)諭:「《儀禮》、《周禮》二經,學者以無關科舉, 多未寓目。」37 8. 陳澧(1810-1882)云:「今但以《禮記》試士,是用傳而棄經也。……《周禮》、《儀 禮》又不可廢也。」主張當復乾隆以前專經取士之舊制,又當增《周禮》、《儀禮》、《公 羊春秋》、《穀梁春秋》為九經。38 31 清‧朱彝尊撰,林慶彰等主編:《經義考新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卷 143,頁 2639, 〈禮記纂言〉條。按:此為正德庚辰(15 年,1520)胡汝登刻吳澄《禮記纂言》之序。 32 明‧宋儀望:〈禮記集註序〉,收入於明‧徐師曾:《禮記集註》(《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明萬曆刻 本),卷前,頁 4。宋氏為嘉靖 26 年(1547)進士,宋序後署「萬曆乙亥」(3 年,1575)。 33 清‧張爾岐:〈儀禮鄭註句讀序〉,《蒿菴集》(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2011 年,《山東文獻集成》影 印清乾隆 38 年〔1773〕桂林胡德琳聽泉齋刻本),卷 2,頁 3。 34 清‧顧景星:〈復經學議〉,《白茅堂集》(《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清康熙刻本),卷 27,頁 9。題 下原註「崇禎十七年」(1644)。 35 清‧韓菼:〈三禮〉,《有懷堂文稿》(《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清康熙 42 年〔1703〕刻本),卷 22, 頁 4-5。 36 清‧李紱:〈答方閣學問三禮書目〉,《穆堂類稿》(《續修四庫全書》影印清道光 11 年〔1831〕奉國 堂刻本〕,卷 43,頁 20。 37 清‧王先謙:《東華續錄(乾隆朝)》(《續修四庫全書》影印清光緒 10 年〔1884〕長沙王氏刻本),〈乾 隆三〉,頁 40。 38 清‧陳澧:〈科場議二〉,《東塾集》(《續修四庫全書》影印清光緒 18 年〔1892〕菊坡精舍刻本),卷 2,頁 14。
9. 康有為(1858-1927)云:「讀《禮記》則嚴刪國恤,學《春秋》則束閣《三傳》,若夫 《周禮》以經國家,《儀禮》以範人倫,以試題不及,無人讀誦。」39 10. 梁啟超(1879-1942)曾質疑:「彼《儀禮》者,亦《六經》之一,先聖之所雅言,問 今之學子,曾卒業者,幾何人也?」40
(三)功令所尊陳澔《禮記集說》簡陋不足
對科場所尊陳澔《禮記集說》的不滿,亦是抨擊《禮記》考試流弊的焦點。明、清學 者,每論及澔書,罕見大加稱許、極力讚揚者,僅偶有少數論述,給予正面的評價。如《四 庫全書總目》就其「淺顯」、「簡便」、「以便童蒙」,肯定其適合作為入門教材。41多數文 獻的論述皆偏否定、負面的批評,也常將科舉導致的空疏不學等後遺症,歸罪於功令尊澔 書之故。這類的議論,自明代已屢見不鮮,42如以下諸說: 1. 弘治 3 年(1490)進士劉績《禮記正訓》自序云:「國初兼用《注》、《疏》,今則專主 澔說,澔自云『先君子以是經三領鄉書』,則識見可知矣,績讀而覺其非。弘治甲子, 遷鎮江,遂奏歸,成初志,僻居十三年,得以考訂其謬,而為之說。」43 2. 桂萼(?-1531)云:陳澔註「率出意見,殊未有稽,使漢儒之意,亦不能白。」44 3. 王漸逵(1498-1558)《讀禮記》自序:「及夫陳氏《集說》,亦人各為見,精蘊弗 著。」45 4. 嘉靖年間華鑰評澔書「訛謬而亂真」、「簡段破碎而無緒」、「訓解猥陋而失旨」。46 39 清‧康有為:〈請廢八股試帖楷法試士改用策論摺〉,清‧康有為撰,麥仲華輯:《戊戌奏稿》(《續修 四庫全書》影印清宣統 3 年〔1911〕刊本),頁 5。 40 清‧梁啟超:〈變法通議‧論幼學〉,《飲冰室文集》(一)(臺北:臺灣中華書局,1983 年 12 月),頁 46。 41 《總目》,同註 14,卷 21,頁 7-9,〈雲莊禮記集說〉條。 42 劉千惠:《陳澔禮記集說之研究》(臺北:東吳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陳恆嵩指導,2008 年 7 月), 頁 31、頁 129-130 處言:「清儒多譏《禮記集說》一書之淺陋」,「在後代學者的眼中,其價值並不高, 此大多肇因於清儒對本書的評價所致。在探討清儒對《禮記集說》之態度時,一定得先了解兩者所 處的時代氛圍相異。」「考據之風盛行,……以其簡明之釋經方法,自然不受清代學者喜愛。」作者 強調後人對澔書評價不佳,多緣自清儒及考據學風之故,似忽略了對陳澔的負面評價,在明代已常 見。 43 同註 31,卷 144,頁 2656,〈禮記正訓〉條。甲子為弘治 17 年(1504)。 44 明‧桂萼:〈論修明學政疏〉,《文襄公奏議》(《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明嘉靖 23 年〔1544〕桂載 刻本),卷 3,頁 11。 45 同註 31,卷 144,頁 2658,〈讀禮記〉條。王漸逵為正德 12 年(1517)進士。 46 同註 20,卷 52,頁 6-7。5. 宋儀望言考生所習,皆本陳澔《集說》,「嘗考其旨歸,多沿襲舊聞,拘泥註疏,其於 天地聖人之心,殆亦有未至焉」。47 6. 徐師曾(1517-1580)《禮記集註》自序:「宋有陳可大氏,集諸說之大成,為世所宗, 厥功不細。惜其取舍失衷,章句錯雜,殊不滿乎識者之意。」48 7. 姚舜牧(1543-1627)《禮記疑問》自序:「鄱陽陳氏澔集眾說以開羣蒙,其綜覈之勤, 亦既勞矣。乃所裒集,其中有大謬不然者,亦混存而不削,此何以解也?」49 8. 黃居中(1562-1644)云:「朝家用以程士者,則主陳可大氏說,而語多牽合,蹖駁不 倫,讀者病焉。」50 9. 李維楨(1570-1624)評澔書:「于制禮本意不無附會穿鑿之病。」51 10. 晚明王翼明云:「陳氏《集說》,既去取多乖,《大全》一書,徒取合於陳氏者分疏之, 豈足發明聖賢之深意哉?」52 以上明人,僅徐師曾、姚舜牧,略肯定其簡便、開蒙、綜覈之功。其餘多為負面的評 價,或評陳澔識見不高,或言《禮記集說》有「精蘊弗著」、「率出意見」、「訛謬而亂真」、 「訓解猥陋而失旨」、「取舍失衷,章句錯雜」、「沿襲舊聞,拘泥註疏」、「語多牽合,蹖駁 不倫」、「大謬不然」、「附會穿鑿」、「去取多乖」諸弊。 因陳澔所作,「殊不滿乎識者之意」、「讀者病焉」,而又為考生備考、入門所必讀,其 錯誤、闕漏也特別容易受到矚目,學者「讀而覺其非」、「考訂其謬」,紛紛於其《禮》學 著作中訂正陳澔之誤,對澔書的批評不但強烈且不絕如縷。清代重考據,學風嚴謹,同時 也因乾隆 58 年(1793)始,士子咸需考《五經》,讀澔書者更多,且距今時代更近,文獻 多有留存。見諸文獻所載,對澔書不滿的批評也更多、更強烈了,如以下諸筆文獻所論: 1. 朱彝尊(1629-1709)云:「以公論揆之,自當用衛氏《集說》取士,而學者厭其文繁, 全不寓目,若《雲莊集說》,直兔園冊子耳,獨得頒於學官,三百餘年不改,於其度數 品節,擇焉不精,語焉不詳。禮云,禮云,如斯而已乎?」53 47 明‧宋儀望:〈禮記集註序〉,參同註 32,卷前,頁 4-5。 48 明‧徐師曾:〈禮記集註序〉,參同註 32,卷前,頁 3。序末署隆慶 6 年(1572)。 49 同註 31,卷 145,頁 2673,〈禮記疑問〉條。 50 同註 31,卷 145,頁 2674-2675,〈禮記課兒述注〉條。此乃黃氏為萬曆 8 年(1580)進士沈一中《禮 記課兒述注》所作序言。 51 同註 21,卷前,頁 1-2。 52 同註 31,卷 146,頁 2686,〈禮記補注〉條。王翼明,字升之,生卒年不詳,〈禮記補注〉條又載陳 繼儒序,有「吾友王升之」語,可見為明末時人。 53 同註 31,卷 143,頁 2645,〈禮記集說〉條末朱氏按語,「於其」或作「其於」。朱說影響頗大,如清
2. 李光地(1642-1718)云:「《禮記》陳澔注,不如鄭康成遠甚。鄭是將全部書讀熟,前 後有照應。陳注後忘前,前忘後,都相碍。《禮記註疏》最好。」54 3. 納蘭性德(1655-1685)言:「澔書陋略不足觀,《大全》主澔而無所闡發」,而衛書「網 羅採輯,無所不周,即他書雜錄有所論及,亦摭入之,使先王立綱陳紀之道,為經為 曲之詳,燦然明著,豈非是經之大全也歟!」55 4. 張大受(1660-1732)言《禮記》「諸儒互有義解,惟崑山衛正叔《集說》萃聚而決擇 之,至詳且精。乃前明《大全》,僅主元東匯陳氏之《集說》,牽綴簡略,特以為學者 科舉之具,於聖人節文之意,三千三百之數,不復講求,則夫恭敬辭讓由乎人心之秉 彝者,亦漸凌微而無可稽也」。56 5. 李調元(1734-1802)言自少習舉業,即讀澔書,「以其間穿鑿附會,並及掛一漏萬之 處,頗不愜於心」。57 6. 洪亮吉(1746-1809)於乾隆 58 年(1793)任貴州學政時歲考生員,「按試諸郡,皆於 尋常擬題外出題,諸生百人中,即有曾讀全經者,亦茫然莫知其解」,洪亮吉以為是功 令尊澔書所致:「澔書本為科舉起見,是以凡遇可備出題者,注解畧為詳明,其餘即謭 陋殊甚,是以士子無所遵循。」58 7. 梁章鉅(1775-1849)言澔書「疏解簡明,門徑顯淺,於初學不為無益」,但「澔書在 當時,即不為儒者所稱,朱竹垞至以兔園冊子譏之,李文貞亦以前忘後、後忘前短之」。 乾隆 15 年(1750)解元朱景英〈三禮授受考〉曾引述其說,見清‧朱景英:〈三禮授受考〉,《畬經 堂文集》(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 年,《四庫未收書輯刊》影印清乾隆刻本),卷 2,頁 23-24。《總 目》言:「朱彝尊《經義考》,以兔園冊子詆之,固為已甚,要其說亦必有由矣。」只是認為過甚, 但並不以為非。見《總目》,同註 14,卷 21,頁 8,〈雲莊禮記集說〉條。經《總目》引述後,朱彝 尊「兔園冊子」之評更受矚目,如本節後文所引梁章鉅、皮錫瑞之論,都曾述及兔園冊子之議。 54 清‧李光地:《榕村語錄》(北京:中華書局,1995 年 8 月),卷 14,頁 260。《榕村續語錄》(北京: 中華書局,1995 年 8 月),卷 16,頁 785,又重申:「《禮記》陳澔註,自然不如鄭康成。」 55 清‧納蘭性德:〈衛氏《禮記集說》序〉,《通志堂集》(《續修四庫全書》影印清康熙 30 年〔1691〕 徐乾學刻本),卷 12,頁 20。 56 清‧張大受:〈禮記章義序〉,收入於清‧姜兆錫:《禮記章義》(《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清雍正 10 年﹝1732﹞寅青樓刻本),卷前,頁 1。序末署康熙 52 年(1713)作。 57 清‧李調元:〈禮記補註序〉,《童山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清代詩文集彙編》影 印清嘉慶刻本),卷 3,頁 10。 58 清‧洪亮吉:〈請《禮記》改用鄭康成注摺子〉,清‧洪亮吉撰,劉德權點校:《洪亮吉集‧卷施閣文 甲集》(北京:中華書局,2001 年 10 月),卷 9,頁 190。據門人所編年譜載,洪亮吉於乾隆 57 年(1792) 8 月派任為貴任學政,58 年歲試各地生員,並上〈請《禮記》改用鄭康成注摺子〉。見清‧呂培等編 次:《洪北江先生年譜》,收入於《洪亮吉集》,第五冊末〈附錄〉,頁 2341-2342。自乾隆 58 年會試 始,《五經》義由各選本經,改為皆於《五經》各考一道,故《禮記》也成為每位考生備考的範圍。 生員歲試不理想,洪亮吉雖將原因指向功令尊澔書之故,但筆者以為,恐怕只是藉題發揮。此際生 員從備一經轉為備《五經》,已疲於應付,洪亮吉又「於尋常擬題外出題」——出罕考、非生員預擬 中的考題,這才是《禮記》考得不好的原因。
引述朱彝尊、李光地之譏評,認為明代棄古註疏、用澔書「禮學遂荒」,陳澔之流,乃 「自鄶無譏」者。59 8. 林則徐(1785-1850)云:「漢唐以來,說《禮》諸家,精奧無如鄭注,博贍無如孔疏, 詳且明者無如衛湜《集說》。至明永樂中,專以陳澔《集說》列於學官,科舉宗之,而 鄭、孔之義微矣。綴學之士,去古日遠,絕尠師法,遂不免空虛浮濫與鉤棘章句之 病。」60 9. 孫鏘鳴(1817-1901)批評澔書:「於禮制則援据多疎,禮意則發明未至,學者弗心饜 也。」61 10. 皮錫瑞(1850-1908)評澔書「空疏固陋,《經義考》所目為兔園冊子者」,62又說:「陳 澔《集說》尤陋,學者仍求之注疏可也。」63 以上諸人,多言澔書簡陋、空疏、穿鑿附會、掛一漏萬,譏其不過是兔園冊子,甚或 將《禮》學的荒疏、浮濫之弊,歸咎於功令尊澔書所致。論述時經常將澔書與書名相同的 南宋衛湜《禮記集說》並列比較,一貶一褒,有非常明顯的抑揚。 在明代,有不少學者因不愜於心,而對澔書加以修正。明中葉戴冠(1442-1512)已 用筆記的形式,辨正澔書之誤。64劉績在弘治 17 年(1504)所纂《禮記正訓》,針對澔 書,「考訂其謬」。65張志淳(1458-1538)言劉績將澔書「塗去什四,因與之議,其說真 有考據,而陳之說良非也」,以為劉作「有補陳之不足、正陳之舛誤者」。66 桂萼云當時已有對澔書不滿、予以補正的著作「數種」:「今修正改定者數種,惟大學 士張璁註有《章句》近是。」推崇張璁(1475-1539)《禮記章句》對澔書的修正,「多不 可改,合令進呈刊行」。67約略同時,華鑰撰有《禮記集註》,「本古註疏,以正陳氏之 59 清‧梁章鉅:《退庵隨筆》(揚州: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97 年 12 月,影印清末上海文瑞刻本), 卷 15,頁 3-4。 60 清‧林則徐:〈序〉,收入於清‧朱彬撰,沈文倬、水渭松校點:《禮記訓纂》(杭州:浙江大學出版 社,2010 年),卷前,頁 1。 61 清‧孫鏘鳴:〈序〉,收入於清‧孫希旦:《禮記集解》(臺北:文史哲出版社,2000 年 8 月),卷前, 頁 1。 62 清‧皮錫瑞:〈經學積衰時代〉,《經學歷史》(臺北:藝文印書館,1987 年 10 月),頁 317。 63 清‧皮錫瑞:《經學通論》(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9 年 10 月),頁 74,〈論鄭注引漢事、引讖 緯皆不得不然,習《禮記》者當熟玩注疏,其餘可緩〉條。 64 原附在《濯纓亭筆記》末,後四庫館臣將這些經解析出為《禮記集說辨疑》一卷。參《總目》,同註 14,卷 24,頁 4,〈禮記集說辨疑〉條。 65 同註 31,卷 144,頁 2656,〈禮記正訓〉條。 66 明‧張志淳:〈解禮誤〉,《南園漫錄》,同註 11,卷 9,頁 6。 67 同註 44,卷 3,頁 11。張璁,後因避諱明世宗朱厚熜(1507-1567),改名孚敬,著有《禮記章句》 八卷。
誤」。68稍後,徐師曾撰作《禮記集註》,自言乃因澔書有「取舍失衷,章句錯雜」,不能 令人滿意,故「潛心三十餘年,輒不自量,稍為刪改,參以愚得,命曰《集註》」。69萬曆 年間姚舜牧亦自言所作《禮記疑問》,乃因澔書「其中有大謬不然者」而發。70 因科場所尊,清代許多學者在應試備考階段,多由澔書入門,也因熟讀之故,對其錯 誤、不足也有較多的商榷。許多《禮記》著作中,皆不乏辨正澔書的成分、內容,甚至有 專門為反駁、修正澔書而作的專著,如納蘭性德《陳氏禮記集說補正》。館臣言:「是編因 陳澔《禮記集說》疏舛太甚,乃為條析而辨之。凡澔所遺者,謂之『補』;澔所誤者,謂 之『正』」,71並言「凡所駁詰,多中其失」。72著作之命名,即直接突顯、表明是為補正澔 書之謬而作。又如劉青蓮(1670-?)雍正、乾隆間所作《學禮闕疑》,「皆補正陳澔《禮 記集說》之譌漏,凡有所辨定者,咸著於篇。其無所疑者,則不載焉」。73乾隆 29 年(1764) 朝廷也聲明:「《禮記》一書,未經朱子裁定,學宮所頒,僅有陳澔《集說》,其論議雖合 乎儒先,而訓釋未能該洽」,故「特命儒臣纂輯《禮記義疏》,與《周禮》、《儀禮》並垂黌 序,洵足闡《曲臺》之奧義矣。」74李調元因讀澔書「不愜於心」,遂「遍採說禮諸家為 之補註於上」,所謂「補註」,「所以補陳氏也」。75由以上文獻可見:相對於偶有對澔書的 肯定,朝野不滿澔書的聲浪更大,故有不少補正、辨訛之作。 今之研究者在論澔書之得失、商榷歷來對此書之批評中肯與否時,屢屢強調澔書本為 教材、為教學而編,與衛湜等書之撰書動機乃為學術而編纂,不能一概而論云云。76兼顧 考量了陳澔編書的初始動機、用途來加以回護、理解。然而大肆批評的明、清諸人,並非 不知澔書原為教材,設若澔書一直只在教學的場域中傳播,不致太過引起注意,也不會招 致太多惡評。問題在於澔書躋身為科場功令所尊註本,必然要接受更高的批評標準:「這 樣的童蒙教材,可與朱熹註並駕、當為科場所尊嗎?」這是為什麼前引明、諸人之批評, 莫不是見諸永樂以後,且指斥不足之餘,仍可見對其作為教材的讚美之故。 68 鄭曉所作華氏傳云:「君博學明諸經,尤精於《禮》,所著有《禮記集註》若干卷。《集註》尊洪武開 科詔,本古註疏,以正陳氏之誤,一時好《禮》儒碩,皆是華氏說。」明‧鄭曉:〈華職方傳〉,《端 簡鄭公文集》,同註 20,卷 5,頁 15。 69 明‧徐師曾:〈禮記集註序〉,《禮記集註》,同註 32,卷前,頁 3-4。清‧萬斯同:《明史》(《續修四 庫全書》影印清鈔本),卷 384,總頁 114,〈儒林傳〉言徐氏:「以陳澔《禮記集說》久頒學宮,而 所引注疏,多背其本意,乃廣搜眾說為《禮記集註》。」 70 同註 31,卷 145,頁 2673,〈禮記疑問〉條。 71 《總目》,同註 14,卷 21,頁 21,〈陳氏禮記集說補正〉條。 72 《總目》,同註 14,卷 21,頁 10,〈禮記大全〉條。 73 《總目》,同註 14,卷 24,頁 27,〈學禮闕疑〉條。言其書成於雍正戊申(6 年,1728)至乾隆己未 (4 年,1740)。 74 清‧素爾訥:《學政全書》(《續修四庫全書》影印清乾隆 39 年〔1774〕武英殿刻本),卷 4,頁 14。 75 同註 57,卷 3,頁 10-11。 76 同註 42,頁 30-31,〈喜淺近之說〉一節;頁 102-129,〈解經力求簡約〉一節。
其它諸經的功令註本,不但非童蒙之教材,而且學術評價頗高,相較之下,澔書確實 是略遜一籌,招致惡評的情況也是最嚴重的,此並非無的放矢,而是事出有因。科場《四 書》、《易》尊朱熹註,《尚書》尊蔡沈《書集傳》,好評居多,質疑、商榷較少;《詩》尊 朱熹《詩集傳》,其「淫詩說」雖頗受批評,但科舉多不考這些情詩(淫詩),於科場施用 亦無大礙。《春秋》尊胡安國傳,質疑者多因其書「作於南渡之後,故感激時事,往往借 《春秋》以寓意,不必一一悉合於經旨」,77其借經立說、夷狄之論,清廷特別難以忍受, 故乾隆時期改尊《左傳》。也因此不致如陳澔書,長期尊用、惹來更多的批評。 不滿的批評,反映出明、清諸人對功令註本的期待遠高於童蒙教材的期待,反映出澔 書確實未能與其它功令所尊的註本並駕,並非是對澔書過分苛責。
四、除弊之提議與未獲改善之故
既有以上三大流弊,當思改善,有識之士不滿之餘,又提出什麼解決之策、除弊之道? 而何以類似不滿的批評,至清末仍屢屢重提,依然如故?關於刪去喪禮凶諱不讀的問題, 請參筆者〈明代鄉會試《禮記》義的出題及影響〉一文之闡述,本節僅探討第二、三點。 有鑑於僅試《禮記》,導致《周禮》、《儀禮》乏人問津,故儒者提出考《三禮》之議, 如明中葉桂萼建議「提學考課諸生之時,一以《三禮》為主」。78康熙 9 年(1670)2 月, 順天學政蔣超(1624-1672)「題請課士之法,增定《周禮》、《儀禮》與《禮記》並立」, 遭禮部否決。79又,清初韓菼主張習禮應以《儀禮》為宗,輔以《周禮》、《禮記》,呼應 考《三禮》的主張: 往者有請以《儀禮》、《周禮》並列學官試弟子員者,議格不行。愚竊謂誠能如朱子 之意,令習禮家一以《儀禮》為宗,而輔以《周禮》、《禮記》,使學者勿忽于其所 難讀,而深求古禮之意,以佐國家制作,度越前代之盛。而自叔孫以來,議禮因循苟 簡之失,庶乎可以漸革矣。80 77 《總目》,同註 14,卷 27,頁 13,〈春秋傳〉條。 78 同註 44,卷 3,頁 11。 79 清‧顧炎武著,清‧黃汝成集釋:《日知錄集釋(全校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年 12 月), 卷 7,頁 455,〈九經〉條,附註引「沈氏曰」。按:蔣超,江南金壇人,順治 4 年(1647)探花。 80 同註 35,卷 22,頁 5。乾隆 23 年(1758)2 月御史楊方立(?-1766),奏請鄉、會試加增《周禮》、《儀禮》 二經命題,以《三禮》取士。81而黃宗羲(1610-1695)所倡議的科舉改革之法,不但要考 《三禮》,甚至還加上《大戴禮記》:「其考校倣朱子議。第一場《易》、《詩》、《書》 為一科,子、午年試之,《三禮》兼《大戴》為一科,卯年試之,《三傳》為一科,酉年 試之。」82 既批評功令所尊陳澔《禮記集說》簡陋、乃兔園冊,故主張應改尊其它註本,最常推 崇的是衛湜《禮記集說》,如嚴繩孫(1623-1702)云《禮記》應尊衛氏《集說》,「專用陳 氏《集說》取士,此苟且之圖也」。83朱彝尊也指出:「以公論揆之,自當用衛氏《集說》 取士。」84 《總目》常見盛讚衛書、貶抑澔書之論述,如評澔書「略度數而推義理,疏於考證, 舛誤相仍」,「不知禮制當有證據,禮意當有發明,……故用為蒙訓則有餘,求以經術則不 足」。又言「陳澔《集說》尤為弇陋」,盛讚衛湜《禮記集說》編纂三十餘載,「採摭羣言, 最為賅博,去取亦最為精審」,譽為「禮家之淵海」。認為元延祐所定之科舉辦法,《禮記》 用鄭玄註,「故元儒說禮,率有根據。自明永樂中敕修《禮記大全》,始廢鄭注改用陳澔 《集說》,禮學遂荒」。85 乾隆時敕編《欽定禮記義疏》時,退澔書而對衛書特為看重,《總目》言:「明初定制, 乃以陳澔注,立於學官,而湜注在若隱若顯間。今聖朝《欽定禮記義疏》取於湜書者特多, 豈非是非之公,久必論定乎!」又言《欽定禮記義疏》衡鑒至精,「《禮記》一經,於陳澔 《集說》,僅棄瑕錄瑜,雜列諸儒之中,不以冠首,仰見睿裁精審,務協是非之公。」86可 見在官方所編定的《欽定禮記義疏》、《總目》中,肯定衛書遠在澔書之上。 此外,也有推重鄭玄(127-200)註、孔穎達(574-648)疏者,如前所引李光地言「陳 澔注,不如鄭康成遠甚」、「《禮記註疏》最好」。又如乾隆末年洪亮吉(1746-1809),不滿 意澔書為科舉而設、「謭陋殊甚」,在〈請《禮記》改用鄭康成注摺子〉中,主張《禮記》 精奧無如鄭玄註者,而澔書其詳明者皆采自鄭註,「是用鄭注,則《集說》之精華已備; 用《集說》,則昔賢之訓詁半淪」,故建議《禮記》改尊鄭註。87 81 同註 37,〈乾隆四七〉,頁 17。 82 清‧黃宗羲:〈取士下〉,《明夷待訪錄》(上海:中華書局,1936 年,《四部備要》據《海山仙館叢書》 本校刊),頁 14。 83 同註 31,卷 146,頁 2698,〈禮記陳氏集說補正〉條。 84 同註 31,卷 143,頁 2645,〈禮記集說〉條末朱氏按語。 85 依引文先後,分見《總目》,同註 14,卷 21,頁 9-10,〈雲莊禮記集說〉條、〈禮記大全〉條;卷 22, 頁 8,〈讀禮志疑〉條;卷 21,頁 5,〈禮記集說〉條;卷 21,頁 2,〈禮記正義〉條。 86 《總目》,同註 14,卷 21,頁 4-5,〈禮記集說〉條;頁 17-18,〈欽定禮記義疏〉條。 87 同註 58,卷 9,頁 190。
以上這些解決《禮記》考試流弊的提議,似皆振振有詞,言之成理,但並未獲得實踐、 貫徹。明、清制義不曾從《周禮》、《儀禮》或《大戴禮記》出題,皆僅考試《禮記》;功 令也一直沿用被評為空疏、簡陋、譏為兔園冊的陳澔註。既然流弊顯然,屢遭抨擊,似應 及早改絃易轍,何以由明至清,皆因循不改? 以往雖有若干對陳澔《禮記集說》的研究論著,但如蘇成愛《陳氏禮記集說研究》、 戴雅萍《陳澔禮記集說平議》兩本碩士論文,因論述主題及篇幅的局限,並未涉及澔書為 功令所尊的問題。88曾軍〈從民間著述到官方教材——從元陳澔《集說》看經典詮釋的獨 特現象及其思想史意義〉一文,89涉及澔書在明初為功令所尊之故,劉千惠《陳澔禮記集 說之研究》,在第七章〈《禮記集說》之影響〉亦略有論及;曾、劉兩人之作,除指出陳澔 為朱子後學的原因之外,又強調陳澔籍貫江西的地緣關係,在元代、明初,江西科名鼎盛, 於朝廷任職者多,也有不少來自江西的學者參與纂修《大全》的工作,遂使澔書更被看 重。90 以上學者的論述,有其見解,亦可參考。但筆者另有不同的看法,以下,將從《總目》 對功令尊澔書的說明談起。 《總目》分析功令尊澔註,有兩個原因,一為陳澔為朱熹之後學,「南宋寶慶以後, 朱子之學大行,而澔父大猷師饒魯,魯師黃榦,榦為朱子之壻,遂藉考亭之餘蔭,得獨列 學官」。一為澔註淺顯、簡便,「蓋說《禮記》者,漢、唐莫善於鄭、孔,而鄭注簡奧,孔 疏典贍,皆不似澔注之淺顯;宋代莫善於衛湜,而卷帙繁富,亦不似澔注之簡便」。91 南宋以後,朱學獨盛,朱子後學甚夥,筆者以為前者是基本條件,但並不是主要原因, 後者才是關鍵所在。明、清諸人所評、文獻所載,屢言及澔書淺顯、簡便,口吻似雲淡風 輕、微不足道,甚至是夾雜著輕蔑,許多不滿澔註,譏其簡陋、為兔園冊者,正因其書淺 顯、簡便之故,何以筆者卻主張淺顯、簡便才是陳澔《禮記集說》一直沿用的最重要的原 因?這又與士子選經的情形關係密切。 明代科舉考試,士子於《五經》中選考一經,董立夫的碩士論文《明代進士之研究》, 曾對會試選經加以統計,結果為:「明代進士應考所選的本經以《詩經》、《書經》、《易經》 人數較多,各占統計人數的百分之三十四點六九、二十二點五二、二十七點二三,應考《禮 88 蘇成愛:《陳氏禮記集說研究》(南京:南京師範大學中國古典文獻學碩士論文,方向東指導,2007 年 4 月),僅有 42 頁。戴雅萍:《陳澔禮記集說平議》(南京:南京師範大學古典文獻學碩士論文, 王鍔指導,2012 年 4 月),僅有 72 頁。 89 曾軍:〈從民間著述到官方教材——從元陳澔《禮記集說》看經典詮釋的獨特現象及其思想史意義〉, 《華中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第 46 卷 4 期(2007 年 7 月),頁 96-100。 90 同前註,頁 99;參同註 42,頁 115-117。 91 《總目》,同註 14,卷 21,頁 7-9,〈雲莊禮記集說〉條。又,參同註 57,卷 3,頁 10-11,有類似的 說法和主張。
記》、《春秋》的人數甚少,各占統計人數的百分之七點零二、八點五四。」92由於此論文 成書較早,未能利用天一閣等後續印行的文獻,其數值主要是據當時臺灣所能取得的文獻 統計所得。93近來吳宣德、王紅春作〈明代會試試經考略〉一文,94利用明代 64 科的登科 錄、會試錄等資料,纂成〈明代會試分經錄取情況表〉,呈現了各科分經錄取的情形,並 佐以〈明代科舉會試專經錄取比例變化趨勢圖〉等多個圖表,可看出不同地區、時期專經 錄取的變化、消長。下表節錄自文中〈明代會試分經錄取情況表〉「總計」部分,呈現會 試 64 科分經錄取總人數、各經錄取百分比如下: 經 別 易經 書經 詩經 春秋 禮記 錄取人數 4679 4200 6257 1553 1358 百分比 25.9% 23.2% 34.6% 8.6% 7.5% 由於文獻缺遺,以上錄取的數據與真實情況容或微有誤差,但以《禮記》、《春秋》為 專經錄中者少於另三經,這是從董立夫、吳宣德兩文的統計數據中,顯然可確知的。兩經 號稱是「孤經」,選考者極少,故在明代鄉試及提學等取士時,就出現過對兩經優取的權 宜處理。95清初至乾隆末實施《五經》輪試、《五經》全考之前的選經情形,雖學界仍未 有全面的統計資料,但從乾隆 15 年(1750)清高宗言:「《詩》、《書》、《易》三經,習者 人多,謂之大經」,「《春秋》、《禮記》習者甚少」,為使士子「不廢誦習」,故對《春秋》、 《禮記》中額,予以優取,以示鼓勵云云。96又,乾隆 48 年(1783)議及貢監生員改經 之事: 除習《春秋》、《禮記》卷數無多,不准改,《易》、《書》、《詩》三經外,其有 《詩經》改習《易》、《書》及《春秋》、《禮記》四經者,應准其改習。若由《易》、 《書》二經,改習《詩經》者,概不准改。97 透露出的是當時《詩經》應考者最多,准其改經;《禮記》、《春秋》仍如明代,選考者 甚少,故不許改經。陳澧概括《五經》各選一經時的情形,亦言:「士皆治《易》、《詩》、 《書》,而不治《禮》、《春秋》。」98 92 董立夫:《明代進士之研究—社會背景的探討》(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0 年 6 月,張治安指導),第三章,頁 12-13。 93 同前註,該論文第一章第三節,頁 8,〈資料來源及說明〉云:「資料來源主要以明代登科錄、會試錄、 同年序齒錄(又稱同年總錄)、進士題名碑錄、《皇明進士登科考》為分析資料。」 94 參吳宣德、王紅春:〈明代會試試經考略〉,《教育學報》第 7 卷第 1 期(2011 年 2 月),頁 99-112。 95 同註 8,頁 33-44,〈對《春秋》、《禮記》的優取〉一節。 96 清‧杜受田等修,英匯等纂:〈附分經定額舊案〉,同註 26,卷 19,頁 31-32。乾隆 15 年覆准。 97 清‧杜受田等修,英匯等纂:〈附載停止改經舊案〉,同註 26,卷 35,頁 13。 98 同註 38,卷 2,頁 14。
雖曾出現優取的調控、鼓勵措施,但《春秋》、《禮記》的備考較他經吃力,頗令考生 卻步。由於《禮記》有 99,020 字,是《五經》中字數最多的,存在「病於浩博、難於師 傳」的情形,99遠逾《詩經》39,224 字、《尚書》25,700 字、《周易》24,207 字。100明代考 試《春秋》,所尊者為胡《傳》,胡《傳》經文有 16,558 字,傳有 131,908 字。101《春秋》 經文本來就不多,再去掉崩薨卒葬不考,所餘經文更少,部分經文有經無傳,可出題的範 圍更窄,因此《春秋》出題較特別,常纂輯數處的經文搭配為一題,題目變化多,揣測題 目意旨如射覆,頗為困擾考生。這是《春秋》、《禮記》選考者偏少、需要「優取」之故。 其它熱門的選經,經文僅二、三萬字,而禮制本非易懂,加以《禮記》經文浩繁,遠 較它經多,雖有喪禮、凶諱、不合儒家禮義刪去不考的現象,如專言喪禮的 13 篇,占全 經約 28%,罕見出題。加上〈曲禮〉、〈王制〉等其他篇章,亦略涉及喪禮、凶諱,倘喪禮、 凶諱刪去,《禮記》備考約減少了三成左右的分量。再加上〈中庸〉和〈大學〉已歸為《四 書》,及〈明堂位〉罕少出題,估計《禮記》約有四成左右的經文,在《禮記》義考試中, 幾乎不出題。102然而,即使扣掉四成的經文,《禮記》經文的浩繁,仍是其它經的二、三 倍以上,備考負擔仍遠較他經沈重。弘治年間直隸提學顧潛(1471-1534)云:「《春秋》、 《禮記》,同為聖人垂世立教之書,近時學者,苦其簡帙浩繁,習者漸少,深懼久而愈失 其傳。」103是故對《春秋》、《禮記》有優取的鼓勵,但仍無法改善選考者始終偏少的現 象。104 明、清學者說澔書簡易,那是站在經學研究、學術傳承的立場發言,如《總目》所批 評「略度數而推義理,疏於考證」,「不知禮制當有證據,禮意當有發明」云云,105認為禮 99 明‧薛應旂:〈代禮記正蒙序〉,《方山薛先生全集》(《續修四庫全書》影印明嘉靖刻本),卷 3,頁 3。 100 筆者查得南宋以來,至少有二十餘種古籍曾言及諸經字數,多註記本自歐陽修(1007-1072)或紹興 15 年(1145)進士鄭耕老所言。但同樣源自鄭耕老、或源自歐陽修之說,字數記載卻又存在著出入。 正文中所述字數,本自較早的兩筆所載,見南宋‧呂祖謙:《少儀外傳》,同註 11,卷上,頁 48;南 宋‧王應麟:《小學紺珠》,同註 11,卷 4,頁 3,〈大經中經小經〉條。今人李牧「中國文字」網站 之統計,稍有差異:《禮記》有 101,632 字,《詩經》有 32,962 字,《尚書》有 25,946 字,《周易》有 18,437 字。參李牧「中國文字」網站「漢字系統工程的計量研究」之〈古籍用字統計〉。(網址: http://chinese.exponode.com/9_0.htm)最後瀏覽時間:2014 年 1 月 26 日。 101 南宋‧胡安國撰,錢偉彊點校:《春秋胡氏傳》(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 年 4 月),卷前,頁 15-16,〈經傳字數〉。 102 喪禮 13 篇的字數合計共 27,810 字,加上〈中庸〉3,574 字、〈大學〉1,752 字、〈明堂位〉1,005 字, 共有 34,141 字。其他篇章亦有關乎喪禮、凶事記載者,尤其是〈曲禮〉上、下、〈王制〉、〈月令〉、〈文 王世子〉、〈少儀〉、〈樂記〉、〈祭義〉、〈仲尼燕居〉、〈坊記〉等篇較多,粗估 13 篇以外的喪禮凶諱文 字,約五千餘字。如此,不宜、罕見出題的經文,約近四成左右。 103 明‧顧潛:〈申嚴條約事〉,《靜觀堂集》(《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清雍正 10 年﹝1732﹞桂雲堂刻 《玉峰雍里顧氏六世詩文集》本),卷 8〈提學公移〉,頁 6。 104 同註 8,頁 44-52,〈考生選考《五經》的權衡〉一節。 105 《總目》,同註 14,卷 21,頁 9-10,〈雲莊禮記集說〉條、〈禮記大全〉條。
制不能空言,需考證,簡易則疏於考證,不能羅列證據、發明禮意。然而,就科舉的實施、 士子的選經而言,澔書簡易嗎? 陳瑚(1613-1675)為晚明楊鼎熙《禮記敬業》106一書所作序中,言國家以經義取士, 專用《禮記》,「然學者猶病其章句文字之繁,而讀者蓋少」,故楊鼎熙「憫當世經學之荒 蕪,而特為之刪訂陳氏《集註》」,撰作《禮記敬業》,其用心乃為誘人學《禮》: 蓋以友教天下之士大夫,而誘之以學禮也,以為《小戴》之書,不過以作制義應科目, 而人猶苦其多而畏之,況欲其漸漬被服於三千三百之訓乎!吾因人情之所便,而為之 去繁就簡,俾之家誦戶習,或有好古君子出乎其中,反俗學之陵遲,考先王之絕業, 恭儉莊敬之教,庶幾其復見矣乎!107 「病其章句文字之繁」,「猶苦其多而畏之」,「為之去繁就簡」,皆是針對《禮記》經 註繁多而言。《禮記》經文浩繁,註解當然也隨之增加,故楊鼎熙對澔書加以刪訂,使之 更簡略、適用。華鑰也指出:當時科舉傳習,獨尊陳澔所為《集說》,「澔乃逐段敷演成說, 合之無慮數萬言」,「治《禮記》既困於篇帙之多,又倍其精力於《集說》之繁」。108更明 白的點出《禮記》「篇帙之多」、「《集說》之繁」,都是習《禮》者之負擔。 如果一般公認簡便、淺顯的澔書,對學習、備考的士子而言,仍苦其浩繁,令考生 望而生畏,導致《禮記》的選考人數始終偏少,試問:倘功令改尊鄭註、孔疏、衛湜《禮 記集說》,選考《禮記》者,豈不更為零星? 簡便、淺顯之註本,對於《禮記》而言,更形重要,這是襲用澔書主要的緣故。因此, 即使到清代,也只得「姑仍舊貫」續用澔書,《總目》云:「特禮文奧賾,驟讀為難,因其 疏解,得知門徑以,漸進而求於古,於初學之士,固亦不為無益。是以國家定制,亦姑仍 舊貫,以便童蒙。」109 106 明‧楊鼎熙:《禮記敬業》(《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明崇禎刻本)。楊鼎熙為崇禎元年(1628)進 士,《總目》,同註 14,卷 24,頁 14,〈禮記敬業〉條,言楊鼎熙為「崇禎庚午」(3 年,1630)舉人, 有誤。 107 清‧陳瑚:〈為王長源譔《禮記敬業》序〉,《確庵文稿》(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 年,《四庫禁燬書 叢刊》影印清康熙毛氏汲古閣影本),卷 12,頁 17。陳瑚為崇禎 15 年(1642)舉人。王發祥,字登 善、長源,崇禎 9 年(1636)舉人,順治 12 年(1655)進士,生卒年不詳,享年 53 歲。陳瑚文集 中,有多篇為王氏代筆之作,且內容與湖北有地緣關係,如卷 12〈為王長源題孝感縣志序〉、〈為王 長源題公安縣志序〉、〈為王長源譔黃梅縣志序〉、〈為王長源題穀城縣志序〉,以及卷 16〈為王長源譔 新修孝感縣儒學記〉、〈為王長源譔景陵縣修學〉等,疑陳瑚〈為王長源譔《禮記敬業》序〉,亦作於 王發祥順治 16 年(1659)任湖北學政之際。參清‧王昶:《直隸太倉州志》(《續修四庫全書》影印 清嘉慶 7 年〔1802〕刻本),卷 28,頁 2。 108 同註 20,卷 52,頁 6-7。 109 《總目》,同註 14,卷 21,頁 9,〈雲莊禮記集說〉條。
倘程、朱學派有其它學者所撰之《禮記》註解,能如澔書簡易、淺顯,而又無澔書的 缺點,自然可以取而代之,但並沒有。譬如元朝大儒吳澄(1249-1333)亦為朱子後學, 所作《禮記纂言》,偶有相當不錯的評價,學者或言澔書過簡,「備《集說》之未備,可為 《禮》家之所採錄者,蓋不能不取於吳公之《纂言》也」。110然而《禮記纂言》以《禮記》 經文龐雜,疑多錯簡,故變易舊本,以類相從,杭世駿言《纂言》:「變亂篇次,罔分名目, 乃經學之駢枝,非鄭、孔之正嫡也。」111《總目》言:「澄復改併舊文,儼然刪述,恐亦 不免僭聖之譏。」112顯然並不是可作為功令註本的好選擇。 諸人所建議取代澔書的註解,亦難盡孚眾望。朝廷於乾隆 58 年駁回洪亮吉建議功令 改尊鄭註的奏疏時表示:鄭註雖最為近古,「然中間祖尚讖緯,為後人所譏。郝敬且謂其 引據無實,則推夏殷異制,而逃遁其說;節目不合,則游移大夫士庶之間,而左右兩可, 牽強穿鑿,有乖本初」。又言「孔穎達《正義》,惟鄭之從,凡有他說,不復收載」,而衛 湜《集說》「卷帙繁多,學者難於誦習」。113衛書是一部多達 160 卷的巨帙,一般人確實難 以購閱,孫鏘鳴亦評衛書「綜羅最博,而無所折衷,黃東發以為浩瀚未易徧觀」,114陳澧 還指出衛書:「空談義理,陳言甚多,由於貪多務得,遂成巨帙。讀之甚費日力,而得益 甚少。」115連繫《禮記》選考者已偏少的現實,改尊鄭、孔、衛書,可說是不切實際的建 議。 而單考《禮記》,已因難讀、浩繁而選者偏少,豈能再承載《周禮》、《儀禮》兩經的 負擔?所以,《三禮》全考,甚至加上《大戴禮記》的提議,基於同樣的原因,不被接受 也是可以想見的。誠如郭起元所分析: 今之論者,欲《三禮》並列學官,俾博士弟子習讀就試,其意善矣。而立制必本於人 情,人情所不樂從,雖勉強而難久,彼習《易》、《書》、《詩》、《春秋》者,業 在一經,其功專而易達,習《禮》者業在三經,其事兼而難通,成人小子將視《禮》 為繁重苦難之勢,必改而之他,則習者愈少,而《禮》終湮矣。116 110 同註 31,卷 143,頁 2642,〈禮記纂言〉條,高梯為嘉靖 8 年(1529)刻本《禮記纂言》所作序。 111 清‧杭世駿:〈自序〉,《續禮記集說》(臺北:明文書局,1992 年 7 月,影印清光緒 21 年〔1895〕至 30 年〔1904〕浙江書局刊本),卷前,頁 1。 112 《總目》,同註 14,卷 21,頁 6-7,〈禮記纂言〉條。 113 清‧杜受田等修,英匯等纂:〈附載駮案〉,同註 26,卷 15,頁 9。按:所引郝敬對鄭註之批評,見 明‧郝敬:〈讀禮記〉,《禮記通解》(《續修四庫全書》影印明萬曆郝千秋、郝千石刻《九部經解》本), 卷前,頁 9。 114 同註 61,卷前,頁 1。按:黃震(1212-1280)之批評,見南宋‧黃震:《黃氏日抄》,同註 11,卷 14,頁 1。 115 清‧陳澧著,鍾旭元、魏達純點校:《東塾讀書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年),卷 9,頁 180。 116 清‧郭起元:〈三禮試士論〉,《介石堂集‧古文》(《四庫未收書輯刊》影印清乾隆刻本),卷 1,頁
乾隆 23 年(1758)御史楊方立奏請鄉、會試加增《周禮》、《儀禮》二經命題取士,亦 即主張《三禮》全考。禮部予以否決,原因是:考試專用《五經》,行之已久,《二禮》 所載,其義蘊大半已具於《禮記》。如今單以《禮記》命題,「而末學膚淺,已有與《春 秋》並目為孤經者。若再添設《二禮》,將來考官出題,或仍係《戴記》所有,是又徒成 具文耳。蓋論窮經,則《二禮》自當兼習;而論作文,則仍不如《戴記》之有文義可以發 揮」。117 朝廷的回應中,強調《禮記》多關禮意、禮樂之精神,比《周禮》、《儀禮》偏向制度、 儀節瑣碎的記載,更適合出題,118即使《三禮》全考,恐亦免不了多自《禮記》出題。且 僅考《禮記》已因選考者少而被目為孤經,倘《三禮》全考,更易導致無人修習,故楊方 立的提議未被採納。
五、結論
本論文在〈前言〉中,首先說明研究動機。強調明、清制義考試,《五經》義包含《禮 記》,學界雖不乏研究明、清《禮記》的學者,但對經學與科舉考試的互動卻罕有關注。 功名的追求,驅使眾多明、清士子為應試備考而讀經。而如《禮記》科舉用書的理解,眾 多童蒙、學子對《禮記》的接受,都必須結合科舉的角度來加以探討。 第二章概介明、清鄉、會試制義考試規定,論及明、清《禮經》僅考試《禮記》,不 考《周禮》、《儀禮》。《禮記》之註解,除明初尊古註疏外,自永樂 12 年令胡廣等人編纂 《禮記大全》後,已改尊陳澔《禮記集說》,一直到光緒末年廢八股改策論,科場《禮記》 皆尊澔書,影響極為深遠。 12-13。按:郭起元生卒年不詳,本書卷前,頁 1-3,有〈介石堂古文自序〉,署「乾隆丙寅」(11 年, 1746),序中言及:「長入鼇峰書院,事梁邨蔡先生,得聞性理之學,先生纂《古文雅正》,命余編次。」 (頁 2)蔡世遠(1681-1734)〈古文雅正序〉言:「康熙乙未歲,余自京師回閩,家居數載,評選歷 代古文」。清‧蔡世遠:《古文雅正》,同註 11,卷前,頁 3。可見郭起元乃在康熙乙未(54 年,1715) 後,師事蔡世遠,乾隆 11 年猶在世。 117 同註 37,〈乾隆四七〉,頁 17。 118 明、清於《三禮》僅取《禮記》試士,除制度的承襲外,與經書的內容、特色是否適合出題掄才有 關,郝敬曾比較《三禮》,論述朝廷以《禮記》程士之故:「《周禮》尤多揣摩,雜以亂世陰謀富強之 術;《儀禮》枝葉繁瑣,未甚切日用;惟此多名理微言,天命人性易簡之旨,聖賢仁義中正之道,往 往而在。如〈大學〉、〈中庸〉兩篇,豈《周官》、《儀禮》所有?故《三禮》以《記》為正,今之學 官守此程士,良有以也。」明‧郝敬:〈讀禮記〉,《禮記通解》,同註 113,卷前,頁 1。第三章由明、清諸多的批評中,歸納出前人集焦批評的《禮記》考試三大流弊,分別 為:《禮記》喪禮凶諱等考官不出的內容,刪去不讀;僅考《禮記》,以致《周禮》、《儀禮》 乏人問津;批評功令所尊陳澔《禮記集說》簡陋不足,導致禮學空疏云云。本論文著重在 第二、三點的探研,由文中所羅列的明、清諸人訾議紛紛,可見對這些流弊的抨擊,絕非 一人、一時之議。 第四章則交代針對這些流弊,昔人所提出的解決之道。前人的建議是:為免去不讀《周 禮》、《儀禮》之病,科場考試應兼考《三禮》,甚至還有加上《大戴禮記》者。既批評陳 澔《禮記集說》簡陋,故主張改尊其它註本,最常推重衛湜《禮記集說》,也有推重鄭玄 註、孔穎達疏者。而這些提議卻從未獲得實踐,制義從不曾從《周禮》、《儀禮》或《大戴 禮記》出題;功令也一直沿用被譏為空疏、簡陋、兔園冊的陳澔註解。 探討其故,主要是與考生選考《五經》義的傾向密切相關。明、清從《五經》選考一 經,考生偏愛《詩經》,而《春秋》、《禮記》的選考者極少,故號稱是「孤經」,甚至必須 以「優取」的方式,加以鼓勵。《禮記》選考極少的原因,除禮制有相當難度,不似《詩 經》平易之外,主要是因經文多達 99,020 字,是其它經的三、四倍,即使備考時刪去喪 禮、凶諱等不考的內容,分量仍是其它經的二、三倍。經文浩繁,註解也隨之倍增,故被 評為簡略、流於簡陋的澔書,比起其它功令所尊經註,一點都不簡略。《禮記》的備考負 擔,遠較他經沈重,這是顯然的事實。 僅考《禮記》,且尊淺顯、簡便的澔書,考生仍苦其浩繁,導致選考人數始終偏少, 倘科場改尊鄭註、孔疏、衛湜《禮記集說》,或者兼考《三禮》,那選考者豈不更為寥寥? 這是主事者雖心知其弊,但不敢、也不能驟改之故。 行文至此,還必須進一步說明的是:當乾隆 57 年(1792)《五經》輪試完畢,自 58 年會試始,考生皆需考《五經》義各一道,毋需選經,自然也不存在《禮記》選經偏少、 孤經的問題時,何以不廢澔書,改尊其它註本?何以不兼考《周禮》、《儀禮》兩經? 明制規定於《五經》擇一專治,乃因「編簡浩瀚,中人之資,未易遍讀,故令士各治 一經」。119由專治一經,改成兼治《五經》,對於士子備考的負擔、壓力,加重了許多,由 嘉慶 11 年(1806)御史楊昭所奏可知。楊昭奏稱:中人以下之質,勢難《五經》俱熟, 或强事涉獵,恐有名無實,故建議鄉、會試及歲、科小試,回復舊制專經取士。清仁宗 (1760-1820)的回應,強調兼治《五經》,「迄今已閱二十餘年」,質疑楊昭來自科舉競爭 力較弱的雲南,故有此議。江浙大省,「士子彬彬向學,何難《五經》俱熟?」「該御史忽 為此奏欲事紛更,是直為荒經者開一自便之途,所奏不可行。」120 119 明‧王恕:〈考經堂記〉,《王端毅公文集》(《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明嘉靖 31 年〔1552〕喬世寧 刻本),卷 1,頁 12 。 120 清‧杜受田等修,英匯等纂:〈附載駮案〉,同註 26,卷 13,頁 11-12。按:楊昭為雲南人,乾隆 54
是否真如仁宗所言,《五經》難以俱熟是雲南等偏遠考生才有的困擾?恐怕不然。來 自安徽涇縣的包世臣(1775-1855)以及來自廣東番禺的陳澧,不約而同,也和楊昭一樣, 反對兼試《五經》,主張恢復專經取士,原因亦是兼通《五經》是沉重而難以落實的。包 世臣甚至認為當時科場懷挾之風熾盛,「實由乾隆中陋儒妄以士兼《五經》為文物之盛, 於是刪摘蠭起,馴至士人不讀本經。……夫誦詩三百,明著聖訓;《論語》半部,彰在史 冊;孟子亞聖,尤長《詩》、《書》;荀子老師,祇明《詩》、《禮》;漢儒兼通《五經》,不 過數人,況在晚近!」121強調《五經》兼通太難,以致科場懷挾盛行,荀、孟先賢不過專 攻一二經,漢儒能通《五經》者,亦僅數人,何能厚責晚近士人?陳澧亦質疑《五經》兼 通是不可企及的理想: 班固曰:「古之學者三年而通一經,三十而《五經》立。」此殆以意為之,試問:自 漢以來兼通《五經》者幾人?夫以二千年中,寥寥無幾人,而悉以責之天下科舉之士, 無怪其粗疏蔑裂,有通《五經》之名,而無通一經之實也。如曰不然,試問衡文者, 曾見《五經》皆通之卷乎?夫治《五經》而不通,不如治一經而通。122 乾隆末年改成兼治《五經》,考試的難度大幅提高,這是從楊昭、包世臣、陳澧所論可以 得證的。故改成兼治《五經》後,更沒有加試《周禮》、《儀禮》的條件,在考量功令註 解本的選擇時,澔書的簡便、淺易,一樣具有優勢,也是沿用的關鍵。而且,雖陸續有《禮》 學著作問世,但依然沒有如澔書簡便、淺易,更適合當作功令註解本者出現。 乾隆 3 年(1738)舒赫德(1710-1777)上了一道論科舉弊端的奏疏,言制義取士不 能得人,應別思遴拔真才實學之道云云,張廷玉(1672-1755)議覆云:「人知其弊而守之 不變者,非不欲變,誠以變之而未有良法美意以善其後。」123繼續考《禮記》、尊澔書, 亦是因為「未有良法美意以善其後」,除非有非變不可的理由或壓力,或者預期改變後會 更好、更符合朝野的期待。否則,科舉是掄才大典,制度的改變,對考生、考官的衝擊皆 不小,朝廷曾表示:「設科取士,《五經》所用傳說,頒行日久,多士師守舊學,見異弗遷」, 年(1789)進士,生卒年不詳。「迄今已閱二十餘年」的說法,並不符實際,若從乾隆 52 年(1787) 下令計,近 20 年;若從實施計,自 58 年(1793)會試才開始《五經》各試一題,至嘉慶 11 年,才 13 年而已。 121 清‧包世臣:〈上戴大司寇書〉,收入於清‧盛康編輯:《皇朝經世文續編》(臺北:文海出版社,1980 年,《近代中國史料叢刊》影印清光緒 24 年〔1898〕盛氏思補樓初刻本),卷 66,頁 60。 122 同註 38,卷 2,頁 14-15。所引班固語,本《漢書‧藝文志》:「古之學者耕且養,三年而通一藝,…… 三十而《五經》立也。」 123 清‧張廷玉:〈議覆制科取士疏〉,《澄懷園文存》(《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清乾隆間《澄懷園全集》 本),卷 4,頁 45。
如果不時改易,「徒使士子朝夕更徙,靡所適從,於經訓、學術均無禆益」。124在制度雖不 完善,但尚可接受的情況,力求穩定,避免徒事紛更,這是朝廷立制的思維,也是《禮記》 義考試的流弊始終未獲改善的原因。 124 同註 26,卷 15,頁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