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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利《中部‧譬喻品》之文獻與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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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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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 華 宗. 教. 大 學. 研. 究. 學 所. 碩 士 論 文. 巴利《中部‧譬喻品》之文獻與思想研究 The Study on Literature and Conceptions of the Opammavagga of Majjhimanikāya. 指 導 教 授:黃 國 清 研究生:釋明法. 博士. HENEGAMA DHAMMARATANA. 中 華 民 國 九十九 年 六 月. 撰.

(2)

(3) 摘要 本 論 文 以 巴 利《 中 部 ‧ 譬 喻 品 》作 為 研 究 文 本 。《 譬 喻 品 》是《 中 部 》初 五 十 經( mūla paññāsa)中 的 五 品 之 一 。 此 譬 喻 品 包 括 <鋸 喻 經 > ( kakacūpama sutta) 、 <蛇 喻 經 > ( algaddūpama sutta)、 <螞 蟻 窩 經 > (vammika sutta)、 <馭 者 駛 車 經 > (ratavinīta sutta)、 <誘 餌 經 > (nivāpa sutta) 、 < 聖 求 經 > (ariyapariyesana sutta) 、 < 小 象 跡 喻 經 >(cūlahatthipadopama sutta)、 <大 象 跡 喻 經 > (mahāhatthipadopama sutta) 、 < 大 實 木 喻 經 >(mahāsāropama sutta) 和 < 小 實 木 喻 經 >(cūlasāropama sutta)。 首 先 , 將 巴 利 經 文 與 對 應 的 漢 譯 經 文 進 行 對 比,分析故事與內容的差異。其次,分析各篇經文的結構與內容。最 後,將這些經文綜合起來,闡釋其思想。 本 論 文 共 分 為 五 章 , 第 一 章 是 緒 論 部 份 ,包 含 了 研 究 動 機 、文 獻 探 討與研究方法等。於第二章中,談論譬喻的意義,包含九分教和十二 分 教 中 譬 喻 之 來 源 , 以 及 巴 漢 經 文 的 比 對 。 第 三 章 ,《 譬 喻 品 》 的 經 典 內容分析,研究譬喻和它的隱藏意義。第四章,討論《譬喻品》的思 想,論說其中所含的主要項目,包括慈悲、忍辱與智慧,修習正念及 其次第方法,以及由保持正念而成就聖人的證悟。第五章為結論。 本研究中所牽涉的部份,在釋尊的指導下,僧侶佛弟子的修行方 式 作 為 立 足 的 基 準 點。 探 討 在 巴 利《 中 部‧ 譬 喻 品 》中 的 文 獻 與 思 想 , 說明譬喻在教法傳播上的重要功能,並指出只明白佛經上的譬喻並不 代表已了悟佛法,還須深刻理解譬喻中的思想,透過其中指導的方法 來實踐,以通向真實的體悟。 研究巴利《中部‧譬喻品》之思想,引 導佛教行者實踐佛陀與阿羅漢的解脫方式,而且使他們自己體驗無與 倫比的聖人境界。藉由這些經文的啟示,如果將這些思想與修習次第 運用於平日生活上,可以獲得精神上的自在。. 關鍵字:《中部‧譬喻品》、《阿含經》、譬喻、巴漢對比、次第修行、慈悲、 忍辱、智慧、解脫。 i.

(4) Abstract This is a research on literature and conceptions of the Opammavagga of Majjhima Nik ā ya. The Opammavagga is one division from the root of fifty discourses (mūla paññā). It contains ten discourses which were uttered by the Buddha and his great disciples, namely The Simile of the Saw, The Simile of the Snake, The Ant-hill, The Relay Chariots, The Bait, The Noble Search, The Shorter Discourse on the Simile of the Elephant’s Footprint, The Greater Discourse on the Simile of the Elephant’s Footprint, The Greater Discourse on the Simile of the Heartwood and The Shorter Discourse on the Simile of the Heartwood. These discourses have been fulfilled with different kinds of similes. The study of Chinese Buddhist texts (āgama) and doing comparative study with Chinese Buddhist discourses also has identical purpose as the above Pāli discourses. This research paper has been divided into five chapters. First, a preface consists of research motive, explanation of the relevant. documents. and. records.. As. well. as. there. are. discussions on the meaning of the ‘Simile’ as well as explaining the origin of the nine and twelve elements of the Buddhist discourses (navānga buddhasāsna). In the second chapter, A table of comparative study on Pāli and Chinese discourses has also been included. There is also an analysis of the similes on the ten discourses of Opammavagga and the study of their hidden meanings in the third chapter. In the fourth chapter of this paper, discussion on the conceptions of Opammavagga of Majjhima Nik āya, includes three sub topics, first is the traditional sequence of the Buddhist practice and the path of liberation. Second, we. ii.

(5) look into the way of developing great compassion, endurance and wisdom. Third, is the way of holding the Right Concentration and great achievement of the Budd hist saints. The last chapter of the paper is the conclusion of the research. By studying the similes of the Buddhist discourses, we are able to grasp the way Buddha teaches his disciples. This research. leads. the. common. people. to. understand. the. discrimination between ‘Buddhist discourse’ and ‘Buddhism’. At the same time, it also indicates that one’s understanding on the meaning of the similes does not represent that he has been awaken by the teachings of the Buddha. This is because the real teachings are more than just the similes, stories and languages that appeared on the Buddhist texts. The conceptions of Opammavagga of Majjhima Nikāya leads the ordinary people to practice the path of liberation which wa s what had been followed by the Buddha and Buddhist saints as well as leading them to experience the state of a developed mind which was what the saints are exactly attaining. It is noticed that if someone apply the teachings of the ten discourses to their daily life style and practice them in order, they are able to obtain the great wisdom that had been fulfilled by the Buddha and saints. By the power of the great wisdom, it eliminates all impurities of the mind and can attain everlasting happiness.. Key words: P ā li majjhima nik ā ya, Chinese ā gama, simile, practice in order, compassionate, enduring, wisdom, path of the liberation. iii.

(6) 論文目次 第一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六節. 第二章 第一節 壹、 貳、 參、 肆、 伍、 陸、 柒、 捌、 玖、 第二節 壹、 貳、 參、 肆、 伍、 第三節 壹、 貳、 參、 第四節 壹、 貳、 參、 第五節 壹、 貳、 參、 肆、 伍、. 緒論................................................................................................................ 1 前言............................................................................................................ 1 研 究 動 機 ................................................................................................ 4 譬喻作為說法的一種方法 .................................................................... 10 研 究 範 圍 與 研 究 方 法 ..................................................................... 17 當 代 研 究 成 果 .................................................................................... 21 本 文 結 構 述 要 .................................................................................... 27. 譬 喻 的 意 義 與 經 文 的 對 照 ............................................................... 29 kakacūpama sutta <鋸 喻 經 >的 巴 漢 文 對 照 ............................ 29 馴 養 的 馬 車 ......................................................................................... 30 廣 大 的 娑 羅 樹 林 ............................................................................... 31 舍 衛 城 的 女 士 .................................................................................... 32 挖 地 ........................................................................................................ 35 天 空 上 畫 .............................................................................................. 36 燒 掉 恆 河 水 ......................................................................................... 36 發 出 沙 沙 聲 的 貓 皮 .......................................................................... 36 兩 隻 把 手 的 鋸 .................................................................................... 37 談 巴 漢 <鋸 喻 經 > 的 譬 喻 之 異 同 .......................................... 37 alagaddūpamasutta <蛇喻經> 的巴漢文對照 ................................ 39 貪 欲 之 譬 喻 ......................................................................................... 39 捉 著 蛇 的 尾 部 之 譬 喻 ..................................................................... 40 捉 著 蛇 的 頸 部 之 譬 喻 ..................................................................... 42 筏 子 譬 喻 .............................................................................................. 43 談 巴 漢 <蛇 喻 經 >的 譬 喻 之 異 同 ................................................ 46 vammikasutta <螞蟻窩經> 的巴漢文對照 ...................................... 47 螞 蟻 窩 的 譬 喻 故 事 .......................................................................... 47 解 釋 螞 蟻 窩 的 譬 喻 .......................................................................... 49 談 巴 漢 <蟻 喻 經 > 的 譬 喻 之 異 同 ............................................. 51 ratavinītasutta <接替馬車經> 的巴漢文對照.................................. 54 譬 喻 故 事 .............................................................................................. 54 解 釋 譬 喻 .............................................................................................. 56 談 巴 漢 <接替馬車經> 的 譬 喻 之 異 同 ....................................... 57 nivāpasutta <誘餌經> 的巴漢文對照............................................... 59 譬 喻 故 事 .............................................................................................. 59 第 一 群 野 鹿 ......................................................................................... 59 第 二 群 野 鹿 ......................................................................................... 60 第 三 群 野 鹿 ......................................................................................... 61 第 四 群 野 鹿 ......................................................................................... 63 iv.

(7) 陸、 柒、 第六節 壹、 貳、 參、 肆、 第七節 壹、 貳、 參、 肆、 第八節 壹、 貳、 第九節 壹、 貳、 參、 肆、 伍、 陸、. 第三章. 解 釋 譬 喻 .............................................................................................. 66 談 巴 漢 <誘 餌 喻 經 > 的 譬 喻 之 異 同 ..................................... 66 ariyapariyesanā sutta <聖求經> 的巴漢文對照 ............................. 67 蓮 花 譬 喻 .............................................................................................. 67 陷 阱 捕 著 的 鹿 之 譬 喻 .................................................................... 68 未 被 陷 阱 捕 著 的 鹿 之 喻 ................................................................ 69 談 巴 漢 <聖 求 經 > 的 譬 喻 之 異 同 ............................................. 70 cūḷahatthipadopama sutta <小象跡喻經> 的巴漢文對照 ............ 72 很 大 的 象 腳 印 之 譬 喻 ..................................................................... 72 釋 尊 說 完 整 的 腳 印 喻 ..................................................................... 72 雀 鳥 譬 喻 .............................................................................................. 74 談 巴 漢 <小 象 跡 喻 經 > 的 譬 喻 之 異 同 ................................... 75 mahāhatthipadopama sutta <大象跡喻經>的巴漢文對照 ........... 76 最 大 的 腳 印 之 譬 喻 .......................................................................... 77 談 巴 漢 <大 象 跡 喻 經 > 的 譬 喻 之 異 同 ................................... 77 mahāsāropama sutta <大實木喻經> 的巴漢文對照 ..................... 78 尋 找 實 木 之 第 一 個 喻 ..................................................................... 78 尋 找 實 木 之 第 二 譬 喻 ..................................................................... 81 尋 找 實 木 之 第 三 譬 喻 ..................................................................... 83 尋 找 實 木 之 第 四 譬 喻 ..................................................................... 86 尋 找 實 木 之 第 五 譬 喻 ..................................................................... 88 談 巴 漢 <大實木喻經> 的 譬 喻 之 異 同 ....................................... 91. 《中部.譬喻品》的經典內容之分析 ................................................... 93. 第一節 <鋸 喻 經 > 的 內 容 之 分 析 ............................................................ 93 壹、 經 典 名 略 與 主 旨 ............................................................................... 93 貳、 說 經 的 因 緣 ......................................................................................... 95 參、 譬 喻 和 故 事 ......................................................................................... 96 一 、 馴 養 的 馬 車 ......................................................................................... 96 二 、 廣 大 的 娑 羅 樹 園 ............................................................................... 96 三 、 韋 提 希 女 士 的 故 事 ......................................................................... 99 四 、 有 人 拿 著 鋤 頭 挖 掘 此 地 ............................................................. 100 五 、 有 人 在 虛 空 中 畫 出 各 種 圖 像 ................................................... 100 六 、 有 人 拿 著 草 火 炬 , 想 要 燒 沸 恆 河 水 .................................... 101 七 、 貓 皮 袋 之 故 事 .................................................................................. 101 八 、 使 用 鋸 來 切 斷 肢 體 ....................................................................... 101 第二節 <蛇喻經> 的內容之分析 ................................................................... 102 壹、 經 典 名 略 與 主 旨 ............................................................................. 102 貳、 說 經 的 因 緣 ....................................................................................... 104 參、 譬 喻 和 故 事 ....................................................................................... 104 第三節 <螞蟻窩經>的內容之分析 ....................................................................... 107 壹、 經 典 名 略 與 主 旨 ............................................................................. 107 v.

(8) 貳、 參、 第四節 壹、 貳、 參、 第五節 壹、 貳、 參、 第六節 壹、 貳、 參、 第七節 壹、 貳、 參、 第八節 壹、 貳、 參、 第九節 壹、 貳、 參、 第十節 壹、 貳、 參、. 第四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說 經 的 因 緣 ....................................................................................... 108 譬 喻 和 故 事 ....................................................................................... 109 <馭者駛車經> 的內容之分析 ................................................................. 112 經 典 名 略 與 主 旨 ............................................................................. 112 說 經 的 因 緣 ....................................................................................... 113 譬 喻 和 故 事 ....................................................................................... 114 <誘餌經> 的內容之分析 .......................................................................... 115 經 典 名 略 與 主 旨 ............................................................................. 115 說 經 的 因 緣 ....................................................................................... 115 譬 喻 和 故 事 ....................................................................................... 116 <聖求經> 的內容之分析 ......................................................................... 118 經 典 名 略 與 主 旨 ............................................................................. 118 說 經 的 因 緣 ....................................................................................... 119 譬 喻 和 故 事 ....................................................................................... 120 <小象跡喻經> 的內容之分析 ................................................................. 122 經 典 名 略 與 主 旨 ............................................................................. 122 說 經 的 因 緣 ....................................................................................... 123 譬 喻 和 故 事 ....................................................................................... 125 <大象跡喻經> 的內容之分析 ................................................................. 127 經 典 名 略 與 主 旨 ............................................................................. 127 說 經 的 因 緣 ....................................................................................... 129 譬 喻 和 故 事 ....................................................................................... 129 <大實木喻經> 的內容之分析 ................................................................. 130 經 典 名 略 與 主 旨 ............................................................................. 130 說 經 的 因 緣 ....................................................................................... 131 譬 喻 和 故 事 ....................................................................................... 133 <小實木喻經> 的內容之分析 ................................................................. 136 經 典 名 略 與 主 旨 ............................................................................. 136 說 經 的 因 緣 ....................................................................................... 137 譬 喻 和 故 事 ....................................................................................... 138. 《中部.譬喻品》的思想詮釋.............................................................. 139 次 第 修 行 與 解 脫 之 道 ................................................................... 139 培 養 慈 悲 、 忍 辱 與 智 慧 .............................................................. 148 保 持 正 念 與 聖 人 的 證 悟 .............................................................. 155. 第五章. 結論............................................................................................................ 163. 參考書目. .................................................................................................................... 171. vi.

(9) ABBREVIATIONS 略語 A. Anguttara Nikāya. Cp. Cariyā pitaka. D. Dīga Nikāya. Dh. Dhammapada. Dpvs. Dīpavaṃsa. M. Majjhima Nikāya. MA. Papañca sūdani. Nd. Mahaniddesa. S. Samyutta Nikāya. Sn. Sutta nipāta. Vin. Vinaya. Vism. Visuddhi magga 《大正》 大正藏經. vii.

(10) 第一章 第一節. 緒論 前言. 釋 迦 牟 尼 佛 在 人 間 四 十 五 年 的 弘 法 利 生 過 程 當 中,所 教 導 的 一 切 義 理 被 稱 為 「 法 」 ( d h am m a )。 這 「 法 」 是 「 世 尊 善 說 」 的 ( s u va kkhāt a )、是「 自 覺 」的 ( sandi ṭ ṭ h ik a)、是「 無 時 」的 ( a k ā i k a ) 、 是 「 來 見 」 的 ( E h i p a s s i k a) 、 是 「 導 引 涅 槃 」 的 ( op an aika) 與 「 智 者 自 明 」 的 ( p a cch a n t a m ved i t a b b o ) 。 1根 據 《 義 釋 》( n i d d e s a ), 此「法」有三種特色; 一 、 教 法 ( p a r i ya tt i ) 二 、 實 行 ( p a t i p a tt i ) 三 、 證 得 ( pativeda ). 「 教 法 」是 為 了 引 導 輪 迴 於 三 界 六 道 的 苦 惱 凡 夫 , 消 除 一 切 障 礙解脫的煩惱,脫離輪迴之苦,達到無苦安穩的證悟境界。修者自 己 研 究 而 學 習 到 的 佛 教 理 論,在 平 日 生 活 中 實 踐,為 了 成 就 解 脫 涅 槃 之 目 的 而 修 行 其 教 法 理 論 , 就 是「 實 行 」。 最 後 , 信 佛 而 學 法 者 , 因 為 有 這 樣 的 修 行 之 過 程,所 以 最 終 他 能 夠 達 成 脫 離 痛 苦、止 息 煩 惱 的 三 乘 之 一 ( 聖 聞 乘 、 緣 覺 乘 、 佛 乘 ), 就 是 「 證 得 」。 因 此 , 於 《 金 寶 經 》( ra t a n a su tt a ) 中 說 :「 倘 若 人 非 常 虔 誠 地 信 佛 , 以 及 離開家庭,進入喬達摩之佛教僧團,而專心地修行的話,他能夠認 識 到 解 脫 涅 槃 」。 2. 佛陀自覺後,也想覺悟他人,讓一切有情眾生都能跟佛陀一 樣,享受止息煩惱之樂。為了引導眾生往解脫之方向,所講述的道 1. M.ⅰ.p.37. 2. “ye suppayutta manasādallena nikkamino gotama sāsanamhi, te pattipattā amatamvighaiya. laddāmudā nibbutim bhuñjamānā……..” Sn. Cullavagga 2-1. 1.

(11) 理 是 依 據 當 時 眾 生 之 根 器 而 說 法,是 理 智 的 德 行 作 為 引 導,配 合 身 心的篤行為主。依此種法義而修行的話,眾生皆能脫離煩惱,了悟 生 死 , 因 此 佛 說 :「 工 作 須 你 們 自 己 去 做 , 因 為 如 來 只 能 教 你 們 該 走 的 路 」。 3. 生、老、病、死 四 苦,是 眾 生 必 然 由 存 在 走 向 死 亡 的 輪 迴 之 苦 , 沒有任何人或神,可以違逆生死之巨輪。因為人世間苦痛太多了, 所 以 世 尊 為 了 天、人 等 的 一 切 眾 生 得 到 安 樂,解 脫 利 益,遊 行 四 處 , 弘 法 利 生。如 來 對 凡 夫 眾 生 所 說 的 法 分 為 八 萬 四 千 部,若 其 眾 法 之 主要內容於《法句經》中如此說: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 其 意,是 諸 佛 教。」佛 教 的 善 惡 並 非 止 於 世 俗 道 德 的 層 次,有 助 於 達 成 修 行 理 想 的 一 切 法 門 都 是 善 法,反 之,有 礙 於 此 的 事 情 就 是 惡 法。修行就是要不斷努力,止惡行善,達至內心的清淨無染。這就 是釋尊教化的總綱領。然而,佛陀雖然教導了正確的道理,能否解 決眾生的問題,還須要有情透過實踐來完成它。. 如 此,為 了 讓 被 無 明 煩 惱 迷 惑 之 凡 夫 得 到 解 脫,佛 陀 所 傳 的 修 行 法 門 , 可 以 歸 納 為 三 十 七 道 品 ( s a tt i s b o d h i p a k k h e yad h a m m a): 一 、 四 念 處 ( s a t a ra s a t i p aṭ ṭh ān a)( 身 念 處 、 受 念 處 、 心 念 處 、 法 念處) 二 、 四 正 勤 ( catt ār i sammappadh ānān i )( 已 生 惡 令 永 斷 、 未 生 惡 令不生、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長) 三 、 四 如 意 足 ( catt ār i ya t hāb h ūta parijñ ān āni )( 欲 如 意 足 、 精 進 如意足、念如意足、思惟如意足) 四 、 五 根 ( p a ñ c h en d r iy ān i )( 信 根 、 精 進 根 、 念 根 、 定 根 、 慧 根 ) 五 、 五 力 ( p a ñ c h a b a lān i )( 信 力 、 精 進 力 、 念 力 、 定 力 、 慧 力 ). 3. Dhammapada, magga vagga(《法句經‧道品》 )。 2.

(12) 六 、 七 覺 支( s a p t a b o d hya n g ā n i ) ( 擇 法 覺 支、精 進 覺 支、喜 覺 支 、 除覺支、捨覺支、定覺支、念覺支) 七 、 八 正 道( ā r i y ā ṣ ṭ ā n g i k a m a g g a ) ( 正 見、正 思 惟、正 語、正 業 、 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這 三 十 七 道 品 不 只 是 佛 陀 留 給 世 人 的 解 脫 法 門,其 實 也 是 覺 悟 者 佛 陀 的 生 活 寫 照,如 此 修 行 就 能 獲 得 滅 除 諸 苦 的 結 果,並 非 追 求 生 於 天 上,而 是 以 清 淨 的 智 慧 過 著 自 在 的 生 活。佛 教 的 義 理 與 修 行 法門非常深奧,不容易了解,擁有這種特色的法,佛陀用不同善巧 方式來幫助有情領悟,使用譬喻是其中重要的一種。. 雖 然 於 佛 教 經 藏 中,有 些 經 文 內 容 上 會 出 現 種 種 譬 喻,但 是 研 究 佛 陀 如 何 運 用 譬 喻 時,本 論 文 以 巴 利《 中 部.譬 喻 品 》為 研 究 標 的是有意義的,因為這一品中,每篇經文裡頭都用了許多譬喻,可 藉 以 了 解 佛 陀 如 何 使 用 譬 喻 。「 譬 喻 」在 巴 利 語 中 為 “ o p a m m a ” , 在 巴 利 語 注 解 中 也 用 到 “ u pa mā",意 思 是:類 推,比 較、使 相 當 、 例 如 、 譬 喻 。 4在 正 統 派 的 文 學 中 , 使 用 譬 喻 意 在 使 詩 文 莊 嚴 ( k ā v y ālamk āra )。 想 要 把 某 件 事 非 常 圓 滿 地 表 達 出 來 時 , 文 學 作 者會運用種種譬喻,這有許多的實例,可說是文學家的一種戲法, 也 是 一 種 創 作,令 讀 者 能 夠 歡 喜 與 期 待。釋 尊 對 凡 夫 七 種 弟 子 解 釋 深奧的理論時,同樣使用令人期待的種種美妙譬喻,這種譬喻故 事,在 佛 教 經 藏 中 處 處 都 會 出 現,正 如 巴 利 語《 中 部 》之 譬 喻 品 是 充 滿 了 種 種 譬 喻 與 莊 嚴 的 故 事。研 究《 中 部 》之 譬 喻 品 的 種 種 譬 喻 , 乃 為 本 論 文 的 宗 旨,想 了 解 佛 陀 使 用 譬 喻 的 目 的,譬 喻 可 產 生 何 種 作用,以及其中所蘊含的深刻思想。. 4. Medhananda. Nandana Sāstriya Saṃgrhaya, p.7. 3.

(13) 第二節. 研究動機. 釋 迦 牟 尼 佛 入 滅 後,出 家 諸 佛 弟 子 將 佛 陀 親 口 宣 導 的 教 法,以 口 口 相 傳 的 方 式 背 誦 下 來。佛 教 教 團 不 過 是 傳 佈 於 中 印 度 一 帶 的 地 方 教 團,因 此,早 期 佛 教 徒 心 目 中 的「 中 國 」( m a d d hi ya p e d e s a ) , 也 認 為 是 以 中 印 度 為 中 心。佛 陀 一 生 就 在 這 個 區 域 遊 行 說 法,依 照 眾 生 的 根 器 與 需 要,用 不 同 的 方 式 與 內 容 開 示 他 們,留 下 豐 富 多 樣 的教說,但這些法教言語本來尚未彙集成系統的佛典。. 釋 迦 牟 尼 佛 的 弟 子 為 了 能 夠 護 持 佛 陀 所 說 的 教 法,以 維 持 教 團 長 遠 的 發 展 與 佛 法 的 正 確 弘 揚,在 弟 子 摩 訶 迦 葉 之 主 導 下,率 領 五 百 位 阿 羅 漢 比 丘 團 體,一 起 集 會 誦 出 與 確 認 佛 陀 的 言 教 與 規 條,稱 為「 第 一 次 結 集 」(s a n g ī t i)。 這 時 彙 集 成「 法 」(d h a m m a) 與 「 律 」 ( v in aya) 二 藏 。 也 就 是 說 , 佛 陀 所 說 的 教 法 和 規 條 原 先 是 隨 時 隨 地 而說的,尚未經過系統編輯,在傳承中才漸漸整理成為經典,亦稱 「 經 藏 」(s u tt a - p i t a k a ), 而 戒 律 整 理 成「 律 藏 」( v i n a ya - p i t a k a) 。 第 一 結 集 時 ,「 經 藏 」 經 整 理 為 「 四 部 尼 柯 耶 」 ( c h a t u r n ikāya) , 所有經典都流傳並存在直到了今天。南傳佛典是以巴利 語 ( p ā li-bh āsā) 書 寫 的 , 巴 利 語 是 中 印 度 西 南 的 卑 地 寫 ( Ved i s a , B h i l s a) 地 區 的 古 代 方 言 。 5目 前 南 方 上 座 部 還 繼 續 傳 誦 巴 利 三 藏 。. 佛 滅 後 一 百 年 到 四 百 年 之 間,佛 家 教 團 走 向 分 裂,形 成 了 許 多 部 派 , 這 種 情 況 的 佛 教 被 稱 為 「 部 派 佛 教 」。 如 此 部 派 的 分 裂 , 南 傳 佛 教 認 為 主 要 肇 因 於 戒 律 的 問 題,在 十 條 戒 律 上,長 老 們 要 求 嚴 格遵守,但毘舍離的許多比丘主張放寬,意見不合,前者成為上座 部 , 後 者 成 為 大 眾 部 。 6根 據 北 傳 佛 教 的《 大 毘 婆 沙 論 》與《 畢 部 宗 輪 論 》等 的 記 載,則 有 不 同 說 法,關 於 阿 羅 漢,大 天 (m a h ād e va) 僧. 5 6. 平川彰, 《印度佛教史》,頁 86。 林朝成、郭朝順, 《佛學概論》 ,頁 32。 4.

(14) 人 提 出 的 五 種 缺 失 ( 大 天 五 事 ), 7當 時 有 些 僧 人 認 同 了 , 因 此 這 些 僧 眾 便 形 成 所 謂 的 「 大 眾 部 」 ( m a h āsa m g h ik a) 。 如 上 所 說 ,「 上 座 部」和「大眾部」二派為佛教的根本分裂。然而,部派佛教非只分 為 上 座 部 與 大 眾 部 這 麼 簡 單,上 座 部 與 大 眾 部 後 來 又 各 自 分 裂,根 據後來統計共有十八至二十部之多。. 目 前 主 要 有 南 傳 佛 教 和 北 傳 佛 教,就 經 典 來 說,南 傳 以 巴 利 文 寫 作 的 聖 典 中 經 藏 有 五 部 ,《 長 部 》、《 中 部 》、《 相 應 部 》、《 增 支 部 》 與 《 小 部 》; 而 北 傳 的 漢 語 經 典 被 稱 為 《 阿 含 經 》( āg a m a ), 8一 共 有 四 阿 含 , 包 括 屬 於 法 藏 部 的《 長 阿 含 經 》( d īrg h āg a ma)、 屬 於 有 部 一 派 的 《 中 阿 含 經 》( m ad hya māgama)、 屬 於 正 統 有 部 的 《 雜 阿 含 經 》( s a my u k t āg a m a ), 以 及 屬 於 大 眾 部 的 《 增 一 阿 含 經 》 ( e ko tt a r i k āg a m a )。 9 《 阿 含 經 》( 各 部 派 或 用 不 同 名 稱 ) 可 以 說 是 各 部 派 所 共 同 承 認 的 佛 典。在 北 傳 佛 教 中,大 乘 思 想 肇 始 以 前( 大 乘 約 興 起 於 紀 元 前 後 ), 只 有 《 阿 含 經 》 保 留 , 這 些 經 典 有 以 印 度 的 雅 語 梵 文 寫 作 。 10. 在佛教經藏中,可以看到釋尊以不同的方法來述說生命的真 理,以 及 修 行 的 次 第 ,這 是 為 了 引 導 修 行 者 能 夠 入 解 脫 道 ( v i muk t i m a g g a) 。 佛 陀 所 教 的 法 , 最 基 本 的 修 行 次 第 為 「 八 正 道 」 (ār i ya attangika magga ) , 可 歸 納 為 戒. ( sī l a) 、 定. ( s a m ād h i ) 、 慧. ( paññ ā), 以 及 核 心 教 理 為「 四 聖 諦 」( c a t u r āriya s acca )與「 十 二 因 7. (一)餘所誘,阿羅漢雖已無婬慾煩惱,然有漏失不淨。 (二) 無知,阿羅漢雖依無漏道而修, 斷盡三界之見思煩惱,然因無知有染污及不污染二種,阿羅漢僅斷污染無知,尚未斷盡不污染無 知,則尚有疑惑存在。 (三) 猶豫,疑有,「隨眼知疑」與「處非處知疑」二種,阿羅漢尚未斷 盡後者,則雖為獨覺聖者,每每仍有其疑。 (四) 他令入,阿羅漢須依他人之記,方之自己為羅 漢。 (五)道因聲故起,阿羅漢已有解脫之樂,然至誠唱念「苦哉」,聖道始可現起。《大毘婆 沙論》 ,卷 99。 8 “Term ‘āgama”, an old Sanskrit and pāli word basically meaning ‘coming’, ‘approch’, ‘arrival’ and also ‘that shich has come down to the present’, in the sance of tradition preserved in writing”. John Ross Carter. ‘On Understanding Buddhism’, p.123. By further extension the term means ‘authorittative text’ and further ‘estabilished procedure’ even ‘disciplene’. J. Estlin Carpenter. The commentary of dīganikāya. p.125. 9 平川彰, 《印度的佛教》,頁 97。 10 林朝成、郭朝順, 《佛學概論》 ,頁 33。 5.

(15) 緣 法 」 (dvadasanga hetudhamma)。 釋 尊 在 轉 法 輪 時 , 先 把 「 四 聖 諦 」 解 釋 , 在 最 後 的 「 道 諦 」 中 宣 說 「 八 正 道 」 (八 種 正 確 的 修 行 方 式 )。 在 漢 語《 羅 摩 經 》中 說 , 釋 尊 最 初 的 說 法 是 中 道 、 八 正 道 , 11. 但 在 巴 利 語 《 律 藏 》 (v i n aya p i t a k a)的 《 大 品 》 ( m a h āva g g a)中 則. 說,釋尊最初的說法,除了中道之外,還有四諦說。無論如何,進 入佛門,修行三學,唯一的目的為解脫,了悟生死,脫離痛苦,止 息煩惱。. 「 佛 法 」( B u dd ha D h a m ma , D iscourses of t he B uddha) 是 佛 陀 的 本 義,換 句 話 說,釋 尊 本 身 對 眾 生 想 要 所 說 的 一 切 萬 法 之 真 相 , 這 是 智 慧 不 圓 滿 的 人 無 法 理 解 的 。「 佛 」 ( B u dd h a)就 是「 覺 悟 者 」;「 法 」( d h amm a ) 則 包 含 許 多 意 思 , 12以 一 種 常 見 的 歸 類 方 式 來 說 ,「 法 」 有 兩 種 : 一 、 有 為 法 ( sa ṃk a t h a d h a m m a); 13二 、 無 為 法 ( asa ṃ k a t h a d h a m m a), 14這 兩 種 法 合 起 來 時 , 被 稱 為 「 一 切 法 」( s a b b a tt h a d h a m m a )。 那 麼 , 佛 陀 的 本 義 是 什 麼 ? 就 為 「 一 切 法 無 我 」。 信 佛 學 法 的 目 的 為 認 識 到 涅 槃 , 是 徹 底 斷 絕 貪 愛 , 15一 切 有 為 法 的 止 息 , 放 棄 一 切 污 染 , 16等 於 是 說 , 達 到 無 我 之 境 界 , 這「 涅 槃 」是 屬 於 無 為 法 。 對 於「 無 為 法 」,《 佛 光 辭 典 》中 說 是「 不 可說法」 ( a n a b h i l a p ya), 意 思 是 說 , 像「 涅 槃 」這 樣 的 無 為 法 不 能 說出來;但也可說,因為人類不能沒有語言文字,如果用正面的文 詞 來 表 詮 涅 槃 , 17人 們 立 刻 就 會 產 生 一 種 概 念 的 了 解 , 只 是 有 其 盡 頭 , 無 法 完 全 呈 現 佛 陀 的 本 義 ( 佛 法 )。 印 順 導 師 在 《 佛 法 概 論 》 11. 「我於爾時即告彼曰:五比丘!當知有二邊行,諸為道者所不當學。一曰著欲樂,下賤業凡 人所行;二曰自煩自苦,非賢聖求法,無義相應。五比丘!捨此二邊,有取中道,成明成智,成 就於定,而得自在,趣智趣覺,趣於涅槃,謂八正道。」《大正藏》第 1 冊 , 頁 777a。 12 水野弘元《佛教的真髓》說:「是從四個角度來定義、說明「法」 ,而這四個面向並非個別獨 立,必須同時具足才是「真實的佛法」。若從近代的角度進一步來觀察真實的佛法,則另具有三 種特性。所謂:一、 「法」是批判主義的;二、 「法」是人文主義的;三、 「法」是和平主義的。 由於具有這特質,佛教所說的「法」可說是最理想的「人間學」顯示人類應有的本質。」(頁 190) 13 一切因緣所生的現象事物。 14 離一切因緣造作的法。 15 《律藏大品》 ,頁 10。 16 S. p.136. 17 What the Buddha Taught. p.36. 6.

(16) 中 說 :「 佛 法 , 是 理 智 的 德 行 的 宗 教 , 是 以 身 心 的 篤 行 為 主 , 而 達 到深奧與究竟的。從來都稱為佛法,近代才有稱為佛學的。佛法流 行於人間,可能作為有條理,有系統的說明,使他學術化;但佛法 的 本 質 , 決 非 抽 象 的 概 念 而 已 , 決 不 以 說 明 為 目 的 」。 18 因 此 , 依 「佛的法」而引申其意義,得到兩種解說: 一、「 諸 佛 常 法 」:法 是 本 來 如 此 的;佛 是 創 覺 世 間 實 相 者 的 尊 稱 , 誰 能 創 覺 此 常 遍 的 軌 律,誰 就 是 佛。是 過 去 的、現 在 的、未 來 的 佛 , 始終是佛佛道同的,因此釋迦佛的法,與一切佛的法是平等的。 二、「 入 佛 法 相 名 為 佛 法 」:法 是 常 遍 的,因 佛 的 創 見 而 稱 之 為 佛 法。佛弟子依佛覺證而流出的教法去修行,同樣的覺證佛所覺證 的,傳布佛所傳布的,在佛法的流行中,解說、抉擇、闡發了佛的 法 , 使 佛 法 的 甚 深 廣 大 , 能 充 分 的 表 達 出 來 。 19另 一 方 面 , 「 佛 法 」 是釋迦牟尼佛所說的理論,就是說,法界之真理,佛說法的目的, 是要眾生,轉迷成悟,離苦得樂。為了使已被無明煩惱顛倒的眾生 明白佛法,深入佛義,成就佛道,釋尊使用的語言、譬喻、伽陀等 等 的 工 具 為 「 佛 教 」 (Buddhism,B u d d h a sāsana ) , 等 於 佛 陀 的 教 學方法。. 如上所說,佛法真如,不可思議,也不可說,不過釋迦牟尼成 道後,為了使眾生了悟生死,而去人間布教。釋尊說法時,探用當 地 之 當 時 民 眾 能 夠 聽 得 懂 的 語 言,後 來 演 變 成 經 律 論,就 為 文 字 上 的 法。後 來 學 者 們,在 這 些 文 字 三 藏 中,把 找 出 來 的 修 行 之 方 法( 如 戒 定 慧 )、教 學 的 內 容 和 方 式( 如 九 分 教 ), 20可 以 說 都 是「 佛 教 」。 在 這「 佛 教 」的 範 圍 中,佛 陀 所 說 的 法 和 律 為 其 核 心,但 將 其 意 義 擴大,還可包含與佛學相關的歷史、文學、藝術等學問。. 18 19 20. 印順,《佛法概論》 ,<自序>,頁 2。 印順,《佛法概論》 ,頁 2。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 476。 7.

(17) 以宗教之角度來看的話,此「佛教」二字,做名詞用時,是為 宗教名稱。關於佛教《漢語大詞典》的解釋是:「佛教,是世界主 要 宗 教 之 一,公 元 前 六 至 五 世 紀 古 印 度 的 迦 毗 羅 國 王 子 釋 迦 牟 尼 創 立 。 反 對 婆 羅 門 教 的 種 姓 制 度 , 主 張『 眾 生 平 等 』、『 有 生 皆 苦 』, 以涅槃(超脫生死)為理想境界。」其實,佛教相當不同於其他宗 教,一 般 的 宗 教 總 是 有 其 所 信 仰 的 神,不 過 佛 教 是 不 神 奇 而 非 不 神 聖 的,它 可 以 教 導 眾 生 如 何 在 充 滿 煩 惱 困 頓 的 歲 月 中,過 著 睿 智 安 詳的生活,就是一種教導該如何過真理生活的宗教。 佛 經 中 說 :「 見 法 就 見 佛 。 」 因 為 佛 為 法 本 , 法 由 佛 出 。 見 法 就是明白佛所說的本義,覺悟萬法之真相,相應於佛慧。並不是去 見 佛 典 版 本,或 閱 讀 佛 經 就 知 道 經 典 的 內 容,因 為「 諸 佛 妙 義,不 關 文 字 」。 正 如 中 國 禪 宗 所 說 :「 經 典 就 是 白 紙 上 的 黑 字 」。 凡 夫 閱 讀佛經,就只閱讀其黑字;凡人聽聞佛經,就只顧聽美妙音聲,如 《 楞 伽 經 》 所 說 :「 愚 人 執 著 語 言 文 字 , 如 大 象 陷 於 泥 淖 。 」 因 此 一般人雖見佛法,但不到佛義,雖聽妙法,但不到妙義,如《大毘 婆 沙 論 》 所 說 :「 謂 有 沙 門 , 執 著 文 字 , 離 經 所 說 , 終 不 敢 言 」。 雖 然 佛 經 有 語 言,但 是 其 語 言 不 等 於 諸 佛 的 妙 義,雖 然 佛 教 經 典 裡 頭 有 譬 喻 與 故 事,但 是 其 譬 喻 並 不 是 無 上 正 覺 之 妙 義。這 些 都 是 世 尊 把 無 與 倫 比 的 佛 慧 表 達 的 方 式,因 此 佛 陀 的 表 達 的 方 式 和 表 現 出 來 的意義,必要切割地瞭解,不然一般人認為懂得經典上的文字、譬 喻就是理解佛法。懂得文字、譬喻、伽陀等為明白佛陀的教育,如 是 明 白 佛 教 , 就 會 有 「 佛 教 常 識 」, 也 可 以 說 「 文 字 般 若 」。 文 字 上 的 明 白 , 並 不 代 表 悟 道 法 ( s a m b o d h i d h a m m am ), 文 字 般 若 並 不 是 大 般 若 ( Mah āp a ñ ñ ā )。 這 樣 的 話 , 研 究 佛 教 的 譬 喻 , 了 解 其 使 用的目的,而且探求其隱含的深層意義是非常重要的。. 佛 教 的 譬 喻 是 世 尊 為 一 般 人 講 說 的,在 不 同 的 地 區,對 不 同 人 講 不 同 的 譬 喻,可 能 是 蘊 含 相 同 的 道 理;也 可 能 同 樣 的 譬 喻 表 達 不 同的道理。雖然引用種種譬喻而述說道理,但必須注意是,諸佛的 深 奧 教 理 不 一 定 能 夠 完 全 表 達 出 來。佛 陀 以 言 教 和 身 教 教 導 人 們 如 8.

(18) 何 生 活 , 而 使 他 們 得 生 活 上 的 清 淨 ( visuddhi )、 精 進 ( v ī r i ya)、 簡 樸 ( s a ra l a)、 平 安 ( āra k kha), 以 及 善 ( k u s al a )、 信 ( s a d d h ā)、 戒 ( sī l a)、 定 ( sām a d h i)、 慧 ( paññā) 的 五 種 增 上 , 激 勵 眾 生 努 力提升自我。即使是俗人,至少當具備善、信五戒,如果願意再加 上定及慧,不斷精進,最後也能得到解脫。在這種引導眾生的方式 下,可以引用譬喻故事來說明佛法的本義,不過,如四聖諦、十二 因緣法、四種禪定、四道四果等教理思想與境界,其內容精深,單 用譬喻能達到的教學效果有限,因此,在佛教中,用譬喻故事來述 說深層佛理具有局限性的。 世 尊 四 十 五 年 多 所 說 的 教 理 是,如 甘 露 妙 義,如 大 海 深 奧。深 奧 的 佛 教 理 論,凡 人 難 以 理 解,因 此 世 尊 使 用 譬 喻 的 方 式 來 講 述 義 論。本來無法瞭解的佛法,藉由運用譬喻故事,讓更多佛教徒能夠 了知深法。自古以來,用譬喻來講說佛法的方式,對廣大佛弟子們 影響深遠,他們因此對佛法了解得更好,獲得更大的利益。佛經中 經 常 見 到 譬 喻 故 事 的 引 用,對 這 些 譬 喻 故 事 加 以 探 討,解 明 其 中 隱 含 的 意 義,是 研 究 佛 教 經 典 的 重 要 工 作,因 此 興 起 筆 者 的 研 究 動 機。. 本 論 文 選 取《 中 部.譬 喻 品 》為 研 究 文 本,因 為 此 品 將 運 用 譬 喻 的 許 多 經 文 匯 集 在 一 起。然 而,不 一 定 其 中 所 有 的 經 都 是 佛 說 的 ( b u d d h a b hās i t a) , 有 些 經 是 聲 聞 弟 子 所 說 (sr āvaka bh ās i t a ), 如 《傳車經》,《大象跡喻經》。無論是佛陀所說還是弟子所說,都 在 引 導 佛 教 徒 對 身 心 內 外 進 行 如 實 的 深 觀,了 悟 人 生 的 真 理,開 發 智慧,斷除煩惱,從而遠離顛倒夢想,解脫自在。. 本 文 的 研 究 目 的,就 是 從 巴 利 語《 中 部.譬 喻 品 》,了 解 譬 喻 的 使 用 方 法,並 探 究 佛 教 的 修 行 次 第 和 思 想。為 了 說 明 釋 尊 如 何 使 用 譬 喻,以 及 不 同 傳 本 中 故 事 的 差 別,本 論 文 將 巴 利 本 與 漢 譯 比 進 行比較,然後加以詳細的分析,了解每一個譬喻的結構與內容。在 這個比較與文獻分析的基礎之上,本論文再將這些經文綜合起來, 闡釋《中部.譬喻品》的思想內容。 9.

(19) 第三節 譬喻作為說法的一種方法. 釋 迦 牟 尼 佛 對 五 比 丘 講 解《 轉 法 輪 經 》與《 無 我 經 》後 , 使 他 們 證 得 阿 羅 漢 的 聖 位。之 後,那 些 證 得 阿 羅 漢 聖 位 的 弟 子 們 也 往 印 度 各 地 去 開 始 弘 法 利 生,展 開 佛 教 在 各 地 傳 播 的 序 曲。佛 陀 和 佛 弟 子 們 在 人 間 傳 法 的 整 個 過 程 或 說 法 內 容 的 編 輯,可 以 分 成 初 期、中 期和後期三個階段。釋尊在傳法的中期,將其教法的內容,歸納為 九 分 教 。 21古 代 的 結 集 傳 說 , 阿 難 尊 者 說 經 藏 時 , 並 沒 說 到 其 九 分 教 , 22不 過 「 九 分 教 」 的 組 成 , 最 早 見 於 《 中 部 》、《 增 支 部 》, 也 是 提出名字而已,都是約「教法」說的,對此「九分教」有好幾代名 詞 , 如 「 知 法 」、「 知 義 」、「 學 法 」 等 。 23根 據 巴 利 語 《 尼 柯 耶 》、 漢 譯 《 阿 含 經 》、《 大 毗 婆 沙 論 》 等 相 關 傳 說 , 佛 陀 說 法 的 方 式 或 文 體 被 歸 納 為 「 九 分 教 」( n av ān g a bu dd h avac a n a ) 或 ( n av ānga b u d d h a sās a n a)。 後 來 , 在 北 傳 佛 教 中 , 又 擴 展 成「 十 二 分 教 」。 由 於部派佛教傳說中,有「九分教」和「十二分教」的不同說法,因 此在佛教界有「九分教」與「十二分教」先後的異說。. 依 照 《 島 史 》 ( d īp a v aṃsa ) 所 說 , 第 一 次 結 集 時 , 談 到 佛 陀 教 法 方 面 的 內 容 是 「 九 分 教 」 , 24漢 譯 《 摩 訶 僧 祇 律 》 等 也 多 次 提 到 了 此 「 九 分 教 」 , 25因 此 可 將 此 視 為 較 原 初 的 形 態 。 教 法 在 次 第 21. 林崇安著, 《佛法之源》,頁 21。. 22.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頁 478。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頁 478。 M.ⅰ. p.133.. 23 24. 25. 《 摩 訶 僧 祇 律 》說 :「 爾 時 佛 告 舍 利 弗 , 有 如 來 不 為 弟 子 廣 說 修 多 羅 、 祇 夜 、 授記、伽陀、憂陀那、如是語、本生、方廣、未曾有經。舍利弗!諸佛如來 不為聖聞制戒,不立說波羅提木叉法,是故如來滅度之後,法不久住。…… 10.

(20) 集成中,以形式或內容不同,漸形成不同的部類,將此綜合起來, 歸 類 為 「 九 分 教 」, 這 是 教 法 的 原 始 分 類 。 26根 據 林 崇 安 的 說 法 , 釋 尊 在 世 時 , 初 其 先 有 諷 誦 ( g āt h ā)、 自 說 ( u dān a)、 契 經 ( sū t ra ) ( 和 附 屬 的 應 頌 )的 傳 誦,中 期 有 九 分 教 的 成 型,後 期 分 成 十 二 分 教 。 27日 本 學 者 平 川 彰 認 為 , 原 始 佛 教 的 教 法 在 整 理《 五 部 》、《 四 阿 含 》 之 前 , 先 被 整 理 「 九 分 教 」 或 「 十 二 分 教 」。 28. 關 於 中 期 佛 教 界 所 歸 納 的 九 分 教,巴 漢 文 經 論 的 內 容 類 同,概 要說明如下: 一 、 修 多 羅 ( sū t r a ) : 又 稱 「 長 行 」 , 就 是 每 一 部 經 、 律 、 論 的 正 文,從頭到尾,都是一行一行的連續下去,所以叫做長行。 二 、 祇 夜 ( g e y y a): 重 頌 , 可 分 為 兩 種 形 式 : ( 一 ) 追 頌 , 在 散 文 形 式 的 講 說 法 義 之 後,重 新 將 其 內 容 以 頌 文 形 式 講 述 一 次,以 幫 助 聽 者 記 憶 和 理 解。( 二 ) 超 頌,就 是 對 先 前 講 過 的 經 文 以 頌 文 形式做補充,部份內容超出長行所說。 三 、 記 說 ( v y āk a r an a): 分 析 教 說 , 或 以 問 答 方 式 解 說 教 理 , 有 時 釋 尊問弟子答案,有時弟子問釋尊答,似乎佛弟子互相問答案。 四 、 伽 陀 (g āt h ā): 孤 起 頌 , 在 經 文 中 突 然 以 詩 頌 形 式 孤 立 地 提 到 某 件 事。此 詩 頌 與 先 前 講 說 的 內 容 無 關,而 伽 陀 之 後 可 能 對 所 唱 內容做出說明。 五 、 優 陀 那 ( u d āna): 無 問 自 說 經 , 乃 指 佛 陀 因 為 自 己 感 悟 , 不 等 待人請問而自行宣說的經典。. 舍利弗!以如來廣為弟子說九部法,為聲聞制戒,立說波羅提木叉法,是故 如 來 滅 度 之 後 , 教 法 久 住 … … 。 」 ( 《大正》第 22 冊 , 頁 227b) 26 印順,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 344。 27 林崇安著, 《佛法之源》,頁 4。 28 平川彰, 《印度佛教史》,頁 82。 11.

(21) 六 、 本 事 ( i t i v u t t ak a) : 有 兩 種 : ( 一 ) 若 梵 語 是 i t i – vṛ k t a k a , 就 為 「 如 是 之 事 」,譯 作「 出 因 緣 」,乃 講 述 世 尊 和 弟 子 們 在 過 去 世 之 因 緣 事 蹟。( 二 ) 若 梵 語 是 i t y – u k t a k a,就 為「 如 是 言 說 」, 譯作「如是語經」、「此事過去如是」,傳頌世尊或阿羅漢們 所說,認為所傳頌的即如他們所說,不言及傳法的人、地、因 緣 等 。 29 七、本 生 (jātaka):指 佛 陀 敍 說 的 自 己 在 過 去 世 情 形 的 故 事。關 於「 本 生 」,於《 阿 毘 達 磨 大 毗 婆 沙 論 》(abhidharma mahāvibhāsā śāstra) 中說:「本生云何?謂諸經中,宣說過去所經生事,如熊、鹿 等 諸 《 本 生 經 》 , 如 佛 因 提 婆 達 多 說 五 百 《 本 生 事 》 等 」 。 30 八 、 方 廣 ( v e d a ll a) : 方 廣 又 稱 為 《 大 經 》 , 31釋 尊 廣 說 種 種 深 奧 法 義的經典,如《梵網經》、《象跡喻經》等,也包含弟子間探 討 深 奧 法 義 的 「 論 議 」 。 32 九 、 未 曾 有 法 ( abhutadhamma) : 又 稱 為 「 希 法 」 , 指 示 讚 歎 三 寶 等 甚 希 有 事 的 經 典, 例 如:《 未 曾 有 法 經 》、《 阿 修 羅 經 》、 《 地 動 經 》等 。 關 於「 未 曾 有 法 」,《 大 毗 婆 沙 論 》所 說 :「 希 法 元 何 ? 謂 諸 經 中,說 三 寶 等 甚 希 有 事。有 餘 師 說:諸 弟 子 等 讚 歎 世 尊 希 有 功 德 … … 尊 者 慶 喜 讚 歎 世 尊 甚 希 有 法 。 」 33. 「十二分教」傳承於法藏部的《長阿含經》或《四分律》、說 一 切 部 的《 中 阿 含 經 》或《 雜 阿 含 經 》、化 地 部 的 五 分 律 根 本 說 一 切有部律等。如《雜阿含經》所說:「摩訶迦葉白佛言:『世尊! 我見有兩比丘,一名槃稠,是阿難弟子,二名阿浮毘,是摩訶目健 連弟子,彼二人共諍多聞,各言:汝來!當共論議。誰所知多?誰 29. 《 阿 毘 達 磨 順 正 理 論 》( a b h i d h a m m a n ā y ā y ā n u s ā ra ) 中 說 :「 言 本 事 者 , 謂 說 自 昔 展 轉 傳 來 , 不 顯 說 人 、 談 所 、 說 事 」。(《大正》第 27 冊 , 頁 660a) 30 《大正》第 27 冊 , 頁 660a。 31 《大正藏》第 23 冊 , 頁 925c。 32 《大正藏》第 27 冊 , 頁 660a。 33 《大正藏》第 27 冊 , 頁 660a。 12.

(22) 所 知 勝 ? 』…… 佛 告 二 比 丘 :『 汝 等 待 我 所 說 修 多 羅 、 祇 夜 、 受 記 、 伽 陀 、優 陀 那、尼 陀 那 、 阿 波 陀 那 、 伊 帝 目 多 伽 、 闍 多 伽 、 毘 富 羅 、 阿浮多達摩、優波提捨等法,而共諍論,各言:汝來!試共論議, 誰 多 、 誰 勝 耶 ? 』 」 。 34經 中 明 白 舉 出 十 二 分 教 。 「 十 二 分 教 」 的 不同名稱和巴利文列示如下: 一 、 修 多 羅 ( 契 經 ) ( sutta) 二 、 祇 夜 ( 應 頌 ) ( g e y a) 三 、 記 說 ( 和 伽 羅 那 ) ( v e i yāk a r a n a) 四 、 伽 陀 ( 諷 誦 ) ( g āt hā) 五 、 優 陀 那 ( 自 說 ) ( u d ān a) 六 、 因 緣 ( 尼 陀 那 ) ( n i d ān a) 七 、 本 事 ( 如 是 語 、 伊 帝 目 多 伽 ) ( itivuttaka ) 八 、 本 生 ( 闍 多 伽 ) ( jātaka ) 九 、 方 廣 ( 毗 佛 略 ) ( v e d a l l a) 十 、 未 曾 有 法 ( 希 法 ) ( 阿 浮 多 達 摩 ) ( abhutadhamma) 十 一 、 譬 喻 ( 阿 波 陀 那 ) ( a v a d ān a) 十 二 、 論 議 ( 優 波 提 捨 ) ( u p a d eśa). 「 十 二 分 教 」 是 在 「 九 分 教 」 的 基 礎 上 加 上 因 緣 ( n i d ān a) 、 譬 喻 ( a v a d ān a)、 論 議 ( u p a d eśa) 三 支 而 成 。 關 於 「 因 緣 」 , 在 《大毗婆沙論》說:「因緣云何?謂諸經中,遇諸因緣而有所說, 如《義品》等種種因緣。如《毘奈耶》作如是說:由善財子等最初. 34. 《大正》第 27 冊 , 頁 300b。 13.

(23) 罪 , 是 故 世 尊 集 苾 芻 僧 , 制 立 學 處 。 」 35據 此 , 「 因 緣 」 是 講 說 經 文或制立學處的緣由。「論議」的意譯是「法義、說義、法說」, 是 釋 尊 和 比 丘 弟 子 間 的 論 義、分 別,也 可 說 弟 子 間 探 討 甚 深 法 義 的 經 典 。 於《 大 毗 婆 沙 論 》中 說 :「 論 議 云 何 ? 謂 諸 經 中 , 決 判 默 說 、 大說等教。又如佛一時略說經已,便入靜室宴默多時,諸大聖聞共 集 一 處 , 各 以 種 種 異 文 句 義 , 解 釋 佛 說 。 」 36關 於 「 譬 喻 」 , 《 大 毗 婆 沙 論 》說 :「 譬 喻 云 何 ? 謂 諸 經 中 , 所 說 種 種 眾 多 譬 喻 。 」 37事 實 上 , 「 譬 喻 」 ( av ad ān a) 這 種 文 體 是 經 藏 和 律 藏 中 的 譬 喻 故 事 , 是 用 故 事 的 方 式 來 幫 助 顯 明 法 義,以 故 事 中 的 人 物 或 事 件 喻 示 某 種 法義。. 一 般 而 言 ,「 譬 喻 」是 拿 另 外 一 個 事 物 , 來 說 明 所 要 說 明 的 事 物 的 一 種 修 辭 法。兩 件 或 兩 件 以 上 的 事 物 中 有 類 似 點,利 用 那 個 有 類似點的事物,來比方說明這件事物,就叫譬喻。它可以用人們熟 悉的事物,去說明陌生的事物,也可以用具體的事物,去描繪比較 抽象的事物,還能突出事物某一方面的特性,加深讀者的印象。凡 兩 件 或 兩 件 以 上 的 事 中 有 類 似 之 點,說 話 作 文 時 運 用「 那 」有 類 似 點 的 事 物 來 比 方 說 明 「 這 」 件 事 物 的 , 就 教 譬 喻 。 38 王 夢 鷗 先 生 認 為 , 若 要 說 一 個 完 成 的 譬 喻 話 , 必 須 具 備 三 個 條 件 : 39 一、必須有兩個不同的對象,A 與 C 二、A 與 C 必須有 B 使之相互牽連 三、這個 B 必須 A 與 C 共有的某種價值. 35. 《大正》第 27 冊 , 頁 660a。. 36. 《大正》第 27 冊 , 頁 660a。 《大正》第 27 冊 , 頁 660a。 丁敏著,《佛教譬喻文學研究》 ,頁 06。 王夢鷗著, 《文學概論》,第 40 章,頁 143。. 37 38 39. 14.

(24) 比如:生命是像水泡一樣會生滅,在這句子中,不同的對象是 「 生 命 」 和 「 水 泡 」 ( A 與 C) B 是 「 生 滅 」 。 這 裡 第 三 點 合 起 來 言 , 「 生 命 」 能 比 於 「 水 泡 」 , 也 就 是 說 A 能 比 於 C, 其 類 似 點 並 不是「生命」同於「水泡」,而只是「生命」意象的某一特點同於 「 水 泡 」意 象 的 某 一 特 點。這 稱 之 為「 生 滅 」的 某 一 相 同 的 特 點 或 價值,是由推而來就是說從聯想中得到其「如」或「像」。. 漢譯的「譬喻」這個詞,可對應到梵文和巴利文中的三個詞, 就 是 “ u p amā ” , “ d rṣṭā n t a” 和 “ a v a dān a” 這 三 個 原 本 意 義 不 同 的 詞 語, 但 漢 語 翻 譯 時 皆 譯 為「 譬 喻 」。 “ u p a m ā ” 字 面 的 意 思 為「 類 推 , 比 較 」;“ d rṣṭā n ta ” 為「 譬 喻,同 喻 」;“ a v a d ān a” 是「 譬 喻 故 事 」。 《 中 部 ‧ 譬 喻 品 》 的 題 名 是 “ o p a mm a ” ( 通 於 “ u p a mā ” ) , 雖 非 “ avad āna” , 卻 為 類 同 的 說 法 形 式 。 一 般 所 說 的 「 譬 喻 」 , 是 指 用 某 個 事 物 來 比 喻 另 一 個 事 物,不 為 故 事 的 形 式,但《 譬 喻 品 》是 以 譬 喻 故 事 的 方 式 來 說 明 法 義 , 類 似 “ avad ān a” , 將. “ u p a m ā”,. “ d rṣṭā n t a” 。 整 體 而 言 , 在 《 譬 喻 品 》 中 , 「 譬 喻 」 的 用 法 包 含 了 巴利原語的三個意義。. 《 譬 喻 品 》 之 第 一 部 經 典 是 〈 鋸 喻 經 〉, 因 為 牟 利 破 群 那 尊 者 背 叛 出 家 比 丘 生 活 的 規 則,所 以 當 時 釋 尊 對 牟 利 破 群 那 尊 者 和 其 他 比 丘 眾 解 說 這 部 經 典。在 經 文 中,為 了 說 明 早 期 佛 弟 子 們 修 行 生 活 的 態 度 , 釋 尊 運 用 良 好 馬 車 的 譬 喻 故 事 (avadāna)。此 處 , 釋 尊 一 方 面 提 出 初 期 比 丘 僧 團,另 一 方 面 提 供 良 好 馬 車,然 後 說 明 若 有 好 馬 來拖車的話,馬夫非常容易駕車;同樣,因為早期僧團中的比丘是 非常認真修行的,聽從導師的指導,持戒學佛,依法修行,所以釋 尊對他們不一定要多說,只要提點而已。此處,「良馬」就是「認 真 修 行 的 比 丘 」的「 譬 喻 」(upamā);「 良 好 的 馬 容 易 駕 御 」與「 認 真 修 行 的 比 丘 容 易 指 導 」 這 兩 件 事 就 是 「 同 喻 」 (drṣṭānta) 。 15.

(25) 同 經 中 還 有 另 一 個 譬 喻 故 事:在 這 個 社 會,因 為 有 些 人 的 道 德 行為,所以他會四處顯名。同樣,若他的道德行為變成粗暴行為, 那麼,他的名聲會遺臭萬年。居住在舍衛城的韋提希女士,因她的 心很善良、慈悲,無論男女、貴賤,她對每個人都慈悲善良,因此 她 的 好 名 聲 傳 於 各 地 :「 韋 提 希 女 主 人 是 親 切 的 , 韋 提 希 女 主 人 是 溫和的,韋提希女主人是和善的。」不過,後來因她家裡的僕人好 幾 天 晚 起 床,使 原 本 慈 悲 的 韋 提 希 女 士 發 怒,拿 著 棍 子 敲 打 僕 人 的 頭,使 他 頭 破 血 流。從 此 以 後,她 的 壞 名 聲 於 到 處 如 是 散 佈:「 韋 提希女士是粗暴的,韋提希女士是暴戾的,韋提希女士是不和善 的。」這 就 是「 譬 喻 故 事 」(a v a d ān a),裏 面 也 含 有「 譬 喻 」( upam ā ) 和「 同 喻 」( d r ṣ ṭ ā n t a )。 因 而《 中 部 》之 初 五 十 經 裡 頭 的 第 三 品 , 雖 然 稱 謂 是 “ o p am m a v ag g a" , 但 是 它 裡 面 的 十 部 經 典 之 內 容 中 ` u p a m ā' ` d rṣṭā n t a' 和 ` a v a d āna' 三 種 意 義 都 會 出 現。因 此 , 本論文在研究這些經文的譬喻時,這三種意義都會討論到。. 「 譬 喻 」是 一 種 說 法 的 方 法 ,來 加 強 對 法 義 的 了 解 。在《 譬 喻 品 》的 每 一 經 中,佛 陀 講 說 許 多 個 譬 喻 故 事,而 且 會 明 白 說 出 譬 喻 故 事 所 要 代 表 的 法 義。這 不 同 於 文 學 的 譬 喻,文 學 的 譬 喻 不 明 白 說 出 其 中 所 代 表 的 道 理,這 樣 就 失 去 文 學 之 美。佛 教 譬 喻 的 目 的 是 在 幫 助 傳 達 法 義,所 以 一 定 要 將 所 代 表 的 法 義 說 出。如 果 聽 法 後 只 記 得故事的內容,不將它與法義連結起來,則吸收不到佛法。因此, 法 義 是 第 一 序 的,譬 喻 只 是 傳 達 法 義 的 間 接 方 法,掌 握 法 義 才 是 聽 法的真正目的。然而,我們也不能忽視譬喻的重要功能,在教育不 普及的初期佛教時代,對於根器很利的弟子來說,不一定需要譬 喻;可 是 對 於 其 他 智 慧 潛 能 沒 那 麼 高 的 弟 子( 可 能 人 數 較 多 )來 說 , 譬 喻 是 他 們 藉 以 理 解 法 義 的 重 要 媒 介,生 動 的 故 事 也 幫 助 他 們 記 憶 佛陀說法的內容。. 16.

(26)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 本 論 文 對 照 巴 利 語《 中 部 》之《 譬 喻 品 》和 漢 語《 中 阿 含 經 》, 故 以 這 兩 部 經 為 主 要 文 本 ; 但 因 部 份 對 應 經 文 出 現 於 其 他 本《 阿 含 經 》 中 , 所 以 也 旁 及 《 中 阿 含 經 》 以 外 經 本 的 一 些 部 份 。《 中 部 》 即指具有中等長度,不過長,也不太短之經文部類,此部之性質略 同 於 北 傳 《 阿 含 經 》 中 的 《 中 阿 含 經 》。. 《中部》有一百五十三部經,此《中部》可分為三個部分,每 一部分有五十經: 1 . mū l a p a ñ ñ āsa ( 初 五 十 經 ) 2 . m a j j h i m a p a ñ ñāsa ( 中 五 十 ) 3 . u p a r i pa ñ ñāsa ( 後 五 十 經 ). m ū l a p añ ñ ā s a. m a j j h i ma p a ñ ñās a. u p a r i p añ ñ ā s a. (初五十經). (中五十經). (後五十經). m ū l a p a r iy ā va g ga. g h a p a t i va g g a. d e va d h a va g g a. 根 本 法 門 品( 十 部 經 ) 居 士 品 ( 十 部 經 ). 天臂品(十部經). s ī h a nā d a va g g a. b h i k k h u va g g a. a n u p a da va g g a. 師子吼品(十部經). 比丘品(十部經). 不斷品(十部經). o p a m m a va g g a. p a r i b b ā j a k a va g g a. s u ñ ñ a tā va g g a. 譬喻品(十部經). 普行者品(十部經). 空品(十部經). m a h ā ya ma k a va g ga. r ā j a va g ga. v i b a n a g a va g g a. 雙大品(十部經). 王品(十部經). 分別品(十一部經). c h ū la ya ma k a va g ga. b r h ā m a n va g g a. s a l āya t a na va g ga. 雙小品(十部經). 婆羅門品(十部經). 六處品(十一部經). 初 五 十 經 中 有 五 品 , 每 一 品 有 十 部 經 , 第 三 品 為 《 譬 喻 品 》。 17.

(27) 此《譬喻品》也有十部經,於本論文中探討《譬喻品》之十部經文 時,亦會談到漢語《中阿含經》與其對應的經典。. 雖 然 這 些 經 文 都 在 巴 利 語《 中 部.譬 喻 品 》中,但 是 在 漢 譯《 中 阿 含 經 》裡 它 們 排 列 在 不 同 的 地 方,有 些 對 應 的 經 典 出 現 於《 雜 阿 含經》與《增一阿含經》裡。漢譯四本《阿含經》收錄於《大正藏 經 》 第 一 、 二 冊 ,《 中 阿 含 經 》 歸 入 第 一 冊 , 以 及 《 雜 阿 含 經 》 與 《 增 一 阿 含 經 》屬 於 第 二 冊。漢 譯《 中 阿 含 經 》有 分 主 要 的 五 部 分 : 一 、 初 誦 ( mū l a saṃg āya na) 二 、 小 土 城 頌 ( cū l a n ag a ra vaṇṇā) 三 、 念 誦 ( s a t i s aṃg āya n a) 四 、 分 別 誦 ( v i b a jja s a ṃg āya n a) 五 、 後 誦 ( ap ara sa ṃg āyan a). 這 些 主 要 的 五 個 部 份 再 分 為 幾 個 小 品,那 些 小 品 和 它 們 包 含 的 經典如下: 初誦 1 七 法 品 Sapta dhamma vagga(十 部經). 小土城頌 念誦 王相應品 rāja 大品. 分別誦 梵志品. sampayutta vagga. Mahāvagga. brhāmana vagga. (七部經). (五部經). Mahāvagga. 2 業相應品. 長壽王品. ( 二 十 五 部 (十部經) 經) 梵 志 品 根本分別品. kamma sampayutta. dīghītirāja vagga. brhāmana vagga. (十七部經). (十部經). vagga. (十部經) 3 舍梨子相應品 穢品 sāriputta sampayutta vagga. (十一部經) 4 未曾有法品. mūlapariyāya vagga. (十部經) 心品. 後誦 雙品 dvandha vagga. 大品 (十部經) 晡梨多品. aśuddha vagga. citta vagga. potaliya vagga. (十部經). (十部經). (十部經). 因品. 雙品. 例品. abhutadhamma vagga. hetu vagga. dvandha vagga. udāharana vagga. (五部經). (十一部經). abhyāsa sampayutta vagga. vana vagga. (十部經) (十部經) 5 習 相 應 品 林品 (十六部經). (十部經). 18.

(28) 6 王相應品 rāja sampayutta vagga. (七部經). 關 於 巴 利 語《 中 部.譬 喻 品 》之 十 部 經 典,有 些 漢 語 經 典 在《 中 阿含經》裡,有些經典留在《雜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裡。漢 譯的對應經典表列如下: 巴 利《 中 部 》之 經 文 名 1 k a k a c ū p a ma s u t t a 40 <鋸 喻 經 >. 2 a l g a d d ūp a ma s u t t a 41 <蛇 喻 經 >. 3 v a m mi k a s u t t a 42 <螞 蟻 窩 經 >. 4 r a t a v i n ī t a s u t t a 43 <馭 者 駛 車 經 >. 5 n i v ā p a s u t t a 44 <撒 餌 經 >. 6 a r i y a p ari y e s a n a s u t t a 45 <聖 求 經 > 7 c ū l a h a t t h i p a d o p a ma s u t t a 46 <小 象 跡 喻 經 >. 40 41 42 43 44 45. M.ⅰ. M.ⅰ. M.ⅰ. M.ⅰ. M.ⅰ. M.ⅰ.. 漢 譯《 大 正 一 》經 文 名 <牟 犁 破 群 那 經 > 《 中 阿 含 經 》之 六 十 卷、後 誦、大品,經號一九 三 。 ( 頁 744) <阿 梨 吒 經 >《 中 阿 含 經 》之 六 十 卷 、 後 誦 、 大 品 , 經 號 : 二 ОО。 ( 頁 763) <佛 說 蟻 喻 經 >《 中 阿 含 經 》之 廣 義 法 門 經 一 卷、經 號:О О 九 十 五 。 ( 頁 918) < 七 車 經 >《 中 阿 含 經 》 之 六 十 卷、初 誦、七 法 品,經號:九。 ( 頁 429) < 獵 師 經 >《 中 阿 含 經 》 之 六 十 卷、分 別 誦、心 品,經號:一七八。 ( 頁 718) < 羅 摩 經 >《 中 阿 含 經 》 之 六 十 卷、後 誦、晡 利 多 品 , 經 號 : 二 О四 。 ( 頁 7 7 5) <象 跡 喻 經 >《 中 阿 含 經 》之 六 十 卷 、 念 誦 、 梵 志 品,經 號:一 四 六. p.122. p.130. p.142. p.145. p.151. p.160. 19. 漢譯《大正二》經文名 《增一阿含經》,第五 十、禮三寶品, 經 號 : 八 。 ( 頁 8 12 ) <船 筏 經 >《 增 一 阿 含 經》,馬血天子問八政 品,經號:四三、五。 ( 頁 759) 《雜阿含經》之三十八 卷、經 號:一 О 七 九。( 頁 282) <七 車 經 >《 增 一 阿 含 經》,等法品,經號: 十 。 ( 頁 733).

(29) 8 ma h ā h a t t h i p a d o p a ma s u t t a 47 <大 象 跡 喻 經 >. <象 跡 喻 經 >《 中 阿 含 經 》之 六 十 卷 、 初 誦 、 舍梨子相應品,經號: 三 О。 ( 頁 464). 9 ma h ā s ā r o p a ma s u t t a 48 <大 實 木 喻 經 > 1 0 c ū l a s ā r o p a ma s u t t a 49 <小 實 木 喻 經 >. 《增一阿含經》,馬血 天子問八政品,經號: 四 。 ( 頁 759) 無對應。. 無對應。. 在 研 究 方 法 方 面,依 本 論 文 之 計 畫,有 兩 種 研 究 進 路;一、文 獻學研究方法,二、思想研究方法。於研究文獻的方法,先理解佛 教 的 「 九 分 教 」 ( navagga sās a n a) 中 譬 喻 之 地 位 , 以 作 為 研 究 的 背 景。其 次,閱 讀《 中 部.譬 喻 品 》中 之 十 部 經,同 時 找 出 漢 譯《 阿 含經》中能夠對應的經典,對比各部經典中的譬喻和故事。之後, 逐經詳細研讀,了解譬喻的運用,解明經文的語義,及分析經典的 結構。. 在思想研究方面,於前述文獻研究的基礎之上,綜合《中部. 譬 喻 品 》全 部 的 經 文,找 出 重 要 的 思 想 項 目;再 以 這 些 思 想 項 目 為 中 心,將 全 品 相 關 的 匯 聚 起 來,闡 釋 其 思 想 意 涵,探 討 其 實 踐 指 引 。 初期佛教有思想性,因為它談論到佛教對生命、宇宙、地球等的如 實觀點,以及對人類的平日行為與身口意的淨化的引導,因此,佛 教具有哲理性與實踐性,兩者是不能分開的。因此在本論文中,討 論 佛 教 思 想 亦 是 重 要 的,在 了 解 語 義 與 經 本 比 對 的 基 礎 上,思 考 譬 喻所隱含的意義,探討與闡釋各經的深層思想。. 46 47 48 49. M.ⅰ. M.ⅰ. M.ⅰ. M.ⅰ.. p.175. p.184. p.192. p.198. 20.

(30) 第五節. 當代研究成果. 近 代 學 者 對 於 巴 利 語 《 中 部 ٠譬 喻 品 》 的 相 關 研 究 不 多 。 較 為 關 心 的 議 題 是「 譬 喻 」 ,以 及 探 討 佛 教 的「 九 分 教 」和「 十 二 分 教 」。 也有學者研究漢譯《中阿含經》全經之譬喻、故事、例證、阿波陀 那等不同的譬喻形式。. 一、Medhananda《 存 在 種 種 譬 喻 之 「 譬 喻 品 」》 50. 一 位 斯 里 蘭 卡 法 師 研 究 巴 利 語 經 文 中 之 譬 喻 , 以《 中 部 . 譬 喻 品 》之 十 部 經 典 為 研 究 的 範 圍。在 這 篇 論 文 中,他 探 討 經 文 中 的 譬 喻和其譬喻對一般人會有怎麼樣的影響,釋尊在人間十方布教時, 如 何 引 用 與 當 地 人 有 關 的 事 物 如 譬 喻。因 為 釋 尊 如 是 引 用 一 般 人 類 社會常見的事物,所以一般人有機會藉此明白深層佛法。. 此 外 , 說 明 譬 喻 的 思 想 內 容 。 例 如 , 以 <大 象 跡 喻 經 >而 言 , 談 到 佛 陀 時 代 印 度 文 化,於 社 會 上 一 般 人 的 生 活,婆 羅 門 對 欲 望 之 生 活 的 看 法 與 他 們 的 修 行,其 修 行 之 方 法 對 佛 陀 的 教 法 有 怎 麼 樣 的 影 響 等。若 信 仰 而 想 要 真 正 了 解 佛 教,首 先,他 必 要 一 步 一 步 去 瞭 解 , 猶 如 所 說,一 人 在 森 林 裡 頭 見 到 大 象 之 跡 象 時,而 立 刻 不 能 決 定 它 是一隻怎麼樣的大象,如此,某人在社會上遇到某個宗教的導師, 或聽聞他所說,而馬上開始信仰他,並不是正確的方式。因此,無 論如何,必要三思而行,在這論文中有這樣的說明。. 二、釋純因《漢譯《中阿含經》譬喻之基礎研究》. 探討漢譯《中阿含經》之種種譬喻。第二章「譬喻之與義、作 用 與 方 法 」: 分 析 「 譬 喻 」 的 語 義 及 譯 成 「 譬 喻 」 的 梵 語 種 類 , 並 50. Medhananda. Nandana Sāstriya Saṃgrhaya, p.7-27. 21.

(31) 說明譬喻的作用及譬喻的方法。. 第 三 章 「 漢 語 《 中 阿 含 經 》 譬 喻 之 形 式 與 內 容 」: 分 三 節 介 紹 「 一 般 性 之 譬 喻 」、「 例 證 」 及 「 阿 波 陀 那 」 等 不 同 的 譬 喻 形 式 ; 並 與漢語的別出經及巴利相當經對照,比較其異同。. 第 四 章「 漢 語《 中 阿 含 經 》之 說 法 與 譬 喻 的 關 係 」 :分 為 習( 集 )、 業、苦、道次第、戒、定、慧、滅、解脫、佛、聖弟等法節來介紹 《中阿含經》說法與譬喻的關係。. 三、丁敏《佛教譬喻文學研究》. 此 書 所 研 究 的 佛 典 譬 喻,是 以 漢 譯 佛 典《 大 正 藏 經 》中 所 收 經 典,及 巴 利 語《 小 部 經 》為 主。其 中 指 出 漢 譯 佛 典 的 譬 喻 文 學 故 事 , 也包括了梵文與巴利文兩系經典的譬喻故事。由於佛教的譬喻文 學 , 是 以 十 二 分 教 中 的 阿 波 陀 那 ( avad ān a ) 文 獻 為 主 , 因 此 論 文 的研究範圍是以阿波陀那的譬喻為主幹。. 作者於書中共分九章,第一章中依先秦兩漢古藉界定「譬喻」 在漢文中的意義,之後說明譯經的「譬喻」來源於三個不同原語。 第 二 章 關 於「 阿 波 陀 那 」詮 釋,說 到 由 於 阿 波 陀 那 未 有 如《 本 生 經 》 一望而知的固定形式,因此討論阿波陀那的語譯、意譯,以及諸論 書 中 提 及 的 阿 波 陀 那。第 三 章 研 討 存 於 四《 阿 含 》與 五 部 律 中 的 阿 波陀那,以區別阿波陀那的原始型與發展型。第四、五、六章都是 譬 喻 經 典 的 專 經 研 究,針 對 各 譬 喻 經 典 分 別 詳 究 其 形 式 與 內 容。第 七 章 為 從 修 辭 技 巧 探 討 佛 典 中 詮 釋 義 理,所 使 用 的 譬 喻 詞 彙 及 譬 喻 形 式。第 八 章 是 從 文 學 的 角 度,探 討 譬 喻 經 典 的 故 事 主 題 特 色 及 創 作技巧。最後第九章為結論,說明其結論可分三個部分:第一是評 估 譬 喻 文 學 在 中 印 佛 教 歷 史 上 的 作 用。第 二 是 分 析 漢 譯 譬 喻 經 典 所 使用的語言特色。第三是總譬喻文學的全貌及其意義。 22.

(32) 四 、 梁麗玲《 <雜 寶 藏 經 >及 其 故 事 研 究 》. 本 論 文 對《 雜 寶 藏 經 》之 一 百 二 十 一 則 故 事 做 一 全 面 性 的 整 理 研 究。針 對《 雜 寶 藏 經 》中 一 百 二 十 一 則 故 事 分 別 進 行 整 理,從 內 容 的 主 旨 加 以 分 類,並 析 論 其 內 容 特 色 和 思 想 要 旨。另 從 十 二 分 教 的佛經分類方式,將本經的故事內容依本生、因緣、譬喻等不同的 類型加以區分。. 於 本 論 文 中,第 四 章 之 第 二 節 的 第 三 項 為 譬 喻 故 事,如 其 論 文 所 說 , 譬 喻 巴 利 文 avad ān a, 音 譯 作 阿 波 陀 那 , 在 「 十 二 分 教 」 裡也屬單獨的一部。阿波陀那本來是專指表現「英雄行為的故事」 的 經 典,但 在 漢 譯 經 典 裡「 譬 喻 」的 義 界,應 用 於 通 俗 教 化 的 結 果 變得十分廣泛。除了前者之外,從修辭上的比喻,或在說教之後敘 述 一 個 故 事 作 為 「 實 例 」、「 例 證 」, 以 印 證 教 理 並 加 強 其 說 服 性 , 到 利 用 短 小 精 悍 、 內 容 豐 富 的 寓 言 故 事 為 「 喻 依 」, 附 上 自 己 的 故 事義作為「喻體」的譬喻皆包括在內。. 梁 麗 玲 認 為《 雜 寶 藏 經 》中 有 些 故 事 的 型 態 實 屬 寓 言 , 卻 名 為 譬喻,而兩者的關係極為相近,又有同樣的功效,常使混淆不清。 關 於 這 「 寓 言 」 與 「 譬 喻 」, 近 代 學 者 對 此 兩 者 的 差 別 提 出 不 同 的 看 法 , 可 幫 助 後 者 觀 念 的 釐 清 。 如 裴 普 賢 說 :「 寓 言 重 心 在 故 事 , 而 譬 喻 體 重 心 在 說 理 。 」 陳 蒲 清 說 :「 寓 言 和 譬 喻 在 本 質 上 是 不 相 同 的 , 一 個 是 文 體 , 一 個 是 修 辭 手 法 。 」「 譬 喻 敘 述 的 是 一 種 概 括 性 的 現 象,寓 言 敘 述 的 是 一 個 特 殊 故 事。」可 知 從 本 質 和 重 心 而 論 , 兩者有很大的差異。. 五 、 蔡奇林《 巴 利 尼 柯 耶 與 漢 譯 阿 含 經 》. 解釋巴利語三藏與漢譯四阿含經之來源,它們如何傳持到今 23.

(33) 天?為何有不同的組織和語言?它們各有怎樣的內容和特色?在 佛教它們具有如何的地位和價值?. 佛 世 時 的 教 說 : 巴 利 五 部 「 尼 柯 耶 」 ( n ik āy a) 和 漢 譯 四 部 「 阿 含 經 」 ( āg a m a) , 都 是 屬 於 早 期 佛 教 的 經 典 。 這 些 經 典 來 源 於 佛 陀 的覺悟和說法。佛陀時代的印度,都以口傳方式教導,並沒有任何 文字紀錄。因此,他的言教都是由弟子們記憶保存。. 第一結集:佛滅之後,僧團為了長久保存佛的教導,於是舉行 了 結 集 會 議 。 根 據 巴 利 《 律 藏 》 「 小 品 」 ( c h u ll a v a gg a)所 述 , 在 佛 般 涅 槃 後 三 個 月 , 僧 團 的 上 首 大 迦 葉 長 老( m a h ā k a s s a p a)便 挑 選 五百位比丘,全部是阿羅漢,共同集會,編輯佛陀的法教。第一結 集的「經藏」形式為何?《島史》說,第一結集時,長老們把佛世 時 的「 九 分 教 」重 新 分 類 為「 品 」、「 五 十 集 」、「 相 應 」、「 集 」。 這似乎意味,第一結集時已經將九分教,編輯成現今的「尼柯耶」 的 形 式 了。因 此,此 時 很 可 能 已 有「 四 尼 柯 耶 與 阿 含 」的 基 本 組 織 或雛型;到後來,各部派又基於這個雛型,而各自有所發展──或 增添、或調整。. 第 三 結 集 與 聖 典 的 南 傳 : 各 部 派 所 受 持 的 最 早 期 佛 典,許 多 都 已經逸失了;唯一整部三藏完整保存的,只有南傳上座部。這是一 套用巴利語持誦的三藏。據上座部所說,早期佛典經過「第一結 集 」 , 以 及 佛 滅 110 年 頃 ( B.C.370) 毘 舍 離 ( v e sāl i ) 的 「 第 二 結 集 」 之 後 , 在 阿 育 王 時 代 ( A s o k a B . C . 269- 2 3 1) , 又 舉 行 了 「 第 三 結 集 」 , 地 點 就 在 當 時 的 首 都 波 吒 釐 子 城 ( Pāt a l i p u t t a ) 。. 漢 譯 四 阿 含 經:在 漢 譯 三 藏 中,有 和 巴 利「 四 尼 柯 耶 」相 對 應 的「四阿含經」。但是,漢譯的四阿含,來自不同的部派、不同語. 2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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