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柳營奇美醫院/佳里奇美醫院
文件類別 程 序 書 編號
14-2500-OP-006
文件名稱
宿舍管理辦法
制修單位 總務室
制 修 訂 記 錄
版次 日 期 制 修 訂 要 點 維護者 決行者 1 102.07.01 新修訂-三院區整合 陳佳銘 陳信誠
2 104.04.01 重新檢視修訂 石雅惠 黃文良
2.1 105.04.01 年度檢視 陳佳銘 黃文良
2.2 106.03.01 年度檢視 陳佳銘 黃文良
2.3 107.03.01 年度檢視 陳佳銘 黃文良
2.4 108.04.01 年度檢視 陳佳銘 黃文良
3 109.07.01 配合新宿舍完工調整內容 陳佳銘 黃文良 4 110.09.01 修訂住宿電器使用相關規範 陳佳銘 黃文良
I
目錄
一、 目的
... 1二、 適用範圍
... 1三、 名詞定義
... 1四、 權責單位
... 1五、 作業內容
... 1六、 流程圖
... 3七、 表單
... 4八、 參考文件
... 7九、 增修內容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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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辦法
102.07 總務室 制定 110.09 四版
一、 目的
為維護員工宿舍環境整齊清潔及公共秩序,使住宿員工獲得良好之休息空 間,特訂本辦法。
二、 適用範圍
佳里院區
三、 名詞定義
無
四、 權責單位
總務室
五、 作業內容
(一) 管理原則
申請資格:申請住宿人員戶籍限下列區域以外或經特別批准者,並填 寫「住宿申請表」向總務室宿舍管理人員申請入住:
1. 戶籍地距本院 30 公里以外之下列人員:
A. 護理人員。
B. 醫技人員。
C.行政人員(限需輪三班或行動不便者)。
D.實習生。
2. 佳里院區之醫師。
3. 戶籍限東區、北區、中西區、南區、安南區、安平區、永康區以外之 住院醫師、實、見習醫師。但需值班之醫師,若宿舍尚有空位,可給 予暫住;若床位已不足,須配合自通知後1 個月內搬出。
4. 特殊情形,如行動不便、住所偏遠交通不便或特別理由經單位一級主 管同意並呈院方核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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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住院醫師升任主治醫師,須於一個月內主動辦理退宿(但可依院區特 性進行微調)。
(二) 凡經認可住宿人員如在七日內未進住者,得視為無意住宿而取消其資 格。
(三) 住宿人員應共同遵守下列規則
1. 寢室內之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員自行輪流打掃,並經常保持房 間之清潔與整齊;個人物品請勿侵占他人空間,垃圾、待洗衣物、
食品等請勿堆放過久以防產生異味。
2. 住宿同仁不得私自更換房間及轉借他人使用,若有特殊理由需更換 者,須重新辦理申請。
3. 有竊盜或其他違規行為者,即刻予以退宿並視情況呈報院方議處。
4. 宿舍內不得吸菸、酗酒、賭博或妨害風化及其他不正當行為。
5. 宿舍內一律禁止炊事,不得私自使用電湯匙、電爐、微波爐、酒精 爐、除濕機、洗衣機、電熱水瓶、電鍋、電磁爐、咖啡機、空氣清
淨機…高耗電之電氣設備等,並不得存放違禁品及易燃物品與飼養
寵物。上述若有未詳載之電器產品仍須遵照本院用電管理辦法規定
。 6.宿舍延長線之使用,依據「宿舍延長線使用用電安全規則」執行。
7. 宿舍內不得喧嘩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晚上 11 點以後不准用洗、脫、烘衣機。
8. 不得私自申裝電話、有線電視。
9. 請節約能源,外出前務必關閉空調及電器電源。
A. 冷氣請設定 26℃以上。
B. 宿舍管理人員將不定期至宿舍內查核,並公告未關燈及電源寢室 房號及該寢室人員,若屢勸仍未改善即呈報院方予以退宿。
10. 交誼廳中書報、雜誌為醫院公物,嚴禁私自攜至房間內;閱讀完後 請歸回原位。
11. 交誼廳晚間十點以後,應將電視音量調小,以免影響他人之休息;
最後離開人員請關閉電源。
12. 基於逃生動線安全考量寢室門口、走廊勿堆放物品。
13. 宿舍網路之使用,依宿舍網路管理辦法執行。(附件一)
14. 退宿時須將寢室內個人床鋪、桌椅及私人物品清理乾淨,未清理者 罰款壹仟元。
15. 院方如有調整宿舍之需要,須於一個月內接受重新分配住宿地點與 房間,屆期未完成者取消住宿資格,並不得再申請住宿。
16. 依據消防法規定及考量同仁住宿安全,安排一年兩次,由宿舍管理 人員陪同安全衛生管理室、工務室人員至各房間進行各項消防安全 設備維修及宿舍安全檢查。
17. 寢室內之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員自行輪流打掃,並經常保持房
3 / 9 間之清潔與整齊。
(四)住宿人員有下列情事,第一次取消其住宿資格半年,第二次則取消住 宿權利;僅提供輪班時之值班休息室;重大違規另呈報院方議處。
1.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
2. 擅自留宿外人或異性朋友者。
3.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清潔,屢勸不改或以虛偽手段申請住宿認可者。
4. 私自複製鑰匙/遙控器。
5. 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五) 收費標準
備註:
1. 含水、公用電等費用。
2. 另冷氣電費則為使用者付費方式( 每度電價 5 元)。
冷氣使用方法:
(1) 開機步驟:插入儲值卡/開啟冷氣電源 (2) 關機步驟:關閉冷氣電源/取出儲值卡
3. 住宿及停車費計月薪資扣款,院區收費標準如上表所列,計費以每 月1 號、15 號為切割日,15 號(含)以前採減半扣款,16 號以後採全 額扣款。
4. 若欲辦理留職停薪(育嬰留停)等的狀況且須保留住宿床位,則需向 管理人員申請並至出納組繳納保留期間之住宿費,方可辦理保留。
(六) 住宿人員須遵守本規章,維持宿舍生活之規律與秩序。
(七) 本辦法總務室核定公佈日起施行,每年定期檢討,必要時隨時檢討修訂。
六、 流程圖
院區別 宿舍名稱 房間形式 收費標準
(元/月/人) 備註
佳 里
宿 舍 大 樓
單人房 3,000 4 間 309-312 4 間 409-412 雙人房 1,500 8 間 301-308 8 間 401-408 四人房 1,200 7 間 313-319 7 間 413-419 汽車
停車格 600/車 B1:17 格 機車
停車格 不收費 地下室:48 格
4 / 9 無
七、 表單
員工住宿申請表
姓名 人事號 職 稱
單位 性別 □男 □女 輪 班 □有 □無
戶籍地址 單位分機
緊急連絡人 姓名: 關係:
手機/傳呼 手機: 電話:
申 請 項 目 申請住宿日期: 年 月 日
房 型
□單人房 3,000 元
□雙人房 1,500 元
□四人房 1,200 元
停車位 □汽車 600 元 車號:
□機車 車號:
備註
1.宿舍地址:佳里區公園路 82 號
2.宿舍為單身使用,不得留宿異性朋友與外人。
3.所填資料經查證不實,總務室得逕行取消住宿資格,要求一個月內退宿。
4.欲申請宿舍之新進人員,請填寫完此表單並繳回,由宿舍管理人員安排住 宿房間,報到當天管理人員統一介紹宿舍環境及發給鑰匙。
5.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承辦人員 李先生(06)7263333-32033 以下由承辦單位填寫
住宿
日期 年 月 日 住宿費 房 型
□單人房 房號:_____________
□雙人房 房號:_____________
□四人房 房號:_____________
停車位 □有 汽車格號: □無
□有 機車格號: □無 審核
紀錄 備註
審核 管理員 組長 總務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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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網路管理作業標準
102.07 總務室制定 109.07 修版
一、目的
為保障員工宿舍使用宿舍網路權益,並維持宿舍網路暢通,特訂本標準。
二、適用範圍
佳里院區之員工宿舍。
三、名詞定義
無
四、權責單位
宿舍網路之管理部門為本院資訊室統轄之。
五、作業內容
1.禁止使用可擷取之非正式開放或非授權之資訊相關軟體。
2.禁止竊取或非法更改他人資訊。
3
.
禁止利用宿舍網路從事違反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行為。4.禁止利用宿舍網路從事非法商業行為。
5.禁止在網路上干擾其他使用者,或破壞網路節點等相關軟硬體,例如散 佈電腦病毒、嘗試入侵未經授權的電腦系統等。
6.禁止傳送具威脅性、猥褻性、不友善資料、不實之文字與涉及誹謗行為。
7.禁止利用宿舍網路私自架設無線網路 AP 、路由器、FEP 伺服器等影響網 路運作設備。
8.為確保宿舍網路品質,禁止傳輸大量資料及使用 P2P 軟體佔用頻寬。
9.若發生上述非法使用情形,如有涉及民事、刑事責任者,由使用者自行 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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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冷氣管理作業標準
109.07 總務室制定
一、目的
為響應全球節能減碳之政策及管理宿舍冷氣設備之使用與維護,並落實 使用者付費原則,特訂定此標準。
二、適用範圍
佳里院區之員工宿舍。
三、名詞定義
無
四、權責單位
宿舍員工宿舍冷氣之管理部門為本院總務室統轄之。
五、作業內容
(一)收費
1.依據台灣電力公司107年3月27日經能字第10709007060號函訂定用電計 費標準,每度電費以5元計,(遇電價調整則依調整後電費計算) 2.冷氣之使用須以儲值式卡片(以下稱儲值卡)啟動,並以儲值卡內儲值
金額支付冷氣費用,以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3.儲值卡應向總務室領取及儲值,並由專人保管。如遺失或不當使用至損 壞時,重新領卡須繳交工本費新台幣100元,並重新繳費儲值。退宿時亦 可辦理繳回退費。
4.開機即開始計費,關機結束計費。儲值金使用完,請至總務室繳費儲值,
儲值金未使用完,於結算時退費。
(二)使用及管理 冷氣機操作步驟:
a.開機:(1)置入儲值卡(2)以遙控器開機(3)溫度設定26度以上。
b.關機:(1)以遙控器關機(2)取出儲值卡。
1.冷氣開放時,應關閉門窗,將室內溫度設定在26-27度,並搭配電扇,使 冷房效果遍及全室,提高冷氣機之效率。
2.離開寢室前,請將冷氣機關閉,如發現有未關閉冷氣之寢室,將依宿舍 管理辦法規定處理。
3.當冷氣使用期間發生故障或其他異常聲響時,請立即通報警衛室轉請總 務室報修,俾聯絡工務室或廠商到宿舍維修。
4.不當調整IC或使用造成機具損壞及遺失遙控器,須按原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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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氣儲值電卡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姓名
申請項目
□ 申 請 □ 儲 值 □ 退 費住宿房號
儲值卡卡號 儲值卡押金 申請金額 備註
承辦人: 總務室: 總務室出納:
1. 本申請表需核准後,方可領取卡片並給予冷氣卡儲值金額。
2. 儲值卡請妥善使用,不可複製或轉借。
3. 儲值卡請於退宿或實習結束後繳還至警衛室,若寒暑假期間需要 使用,煩請另行申請。
4. 每次儲值金額最低500元最高以不超過2000元為限,如有遺失、損
壞需繳交新台幣$100元製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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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美醫療財團法人佳里奇美醫院
宿舍延長線使用用電安全規則
110.09 總務室制定 一、目的
為確保員工住宿用電安全院方將提供延長線供同仁使用,禁用私人延長線。
二、作業內容
(一)延長線申請,需填寫「宿舍延長線申請表」向總務室申請辦理。
(二)使用延長線請遵守本院用電安全規則:
1.高耗電電器設備請勿使用延長線。
2.電器設備之插頭請確實與插座插滿、牢固,插頭銅片請勿露出。
3.電器設備遠離易燃物品及化學物品。
(三)權責單位將不定期巡檢,若有違規將依宿舍管理辦法處理。
三、若有任何問題請洽總務室分機32033。
四、表單
附件 宿舍延長線申請表
宿舍延長線申請表
申請
日期 人事號 姓名 房號 使用期限 延長線
列管編號 領取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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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參考文件
無
九、 增修內容對照表
第4 版修訂(110 年 09 月 01 日)
現行條文 修正條文 說明
5.宿舍內一律禁止炊事,不得私 自使用電湯匙、電爐、微波爐、
酒精爐、高耗電之電氣設備等,
並不得存放違禁品及易燃物品與 飼養寵物。
5.宿舍內一律禁止炊事,不得 私自使用電湯匙、電爐、微波 爐、酒精爐、除濕機、洗衣機、
電熱水瓶、電鍋、電磁爐、咖 啡機、空氣清淨機…高耗電之 電氣設備等,並不得存放違禁 品及易燃物品與飼養寵物。上 述若有未詳載之電器產品仍 須遵照本院用電管理辦法規 定。
修正內容
6.宿舍延長線之使用,依據「宿 舍延長線使用用電安全規則」
執行。
增加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