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G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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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TUE24-07 建 議 部 門 主旨:設備安全及檔案管
理辦法 核
准 生效日期:民國 92 年 1 月 1 日
頁數: 1 頁之 2 版序:B
1.目 的: 維護軟硬體之安全。
2.適用範圍: 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使用控制。
3.參考文件: 無 4.職 責: 4-1 資訊室管理控管注意事項。
5.作業程序: 5-1 主機房管理作業:
5-1-1 主機房出入應實施門禁管制,並由指定專責人員監管;
主機房除資訊操作人員及專責監管人員核准之人員外,
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
5-1-2 主機房內無專責人員監管時,其他人一律不得進出主機房內。
5-1-3 進入主機房人員應遵守主機房之規定,禁止抽煙、進用食 物及飲料,並維持機房整潔。
5-1-4 儲存重要檔案等之區域應有妥善保護措施。
5-2 設備管理:
5-2-1 主機故障情形資訊室應詳細記錄查明故障發生之原因。
5-2-2 查明故障發生之原因後,應採取適當之措施,並將處理列入記錄。
5-2-3 預防性維護若委由廠商辦理,須注意下列事項:
為確定維護之內容,應訂立完整之書面合約。
維護時,須由資訊室派員會同進行。
完成維護時,廠商應提供完整之維護記錄。
5-2-4 主機房內系統設備應有明確標示禁止核准以外人員使用。
5-2-5 主機房之主機(SERVER)應有足夠之容量或有備用(BACKUP)
系統以減少當機率,並應配備不斷電系統(UPS),並定期測試。
5-2-6 主機房之主機(SERVER)應每日以磁帶備份並每月保留一份 置放於資料室內,預有當機及意外依主機建置軟體利用一般 個人電腦一日內重建主機。
5-2-7 電腦機房溫度及相對溼度須注意監控,使之維持於標準之範圍內。
5-3 套裝程式管理作業:
5-3-1 套裝應用系統程式之裝設,由申請者填寫「程式開發設計 /維護需求表」F24-03 經申請部門主管核准交資訊室辦理。
5-3-2 套裝應用系統經購買、測試後,由資訊室負責系統之裝設及移轉。
5-3-3 套裝應用系統之磁碟及使用手冊等均應由資訊室負責保管。
5-4 財務及營業資訊機密等級權限設定依主管核准申請。
5-5 系統緊急回覆應變措施如附件。 F24-10 6.附 件: 6-1 程式開發設計/維護需求表。 F24-03
6-2 系統緊急回覆應變措施附件。 F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