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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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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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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共2頁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秀英

電話:3322101分機*7356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7028249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ㄧ(1070282490_Attach01.PDF、1070282490_Attach02.DOC)

主旨:108年至110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

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獲選承作ㄧ案,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7年11月5 日總處給字第1070054956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說明 資料影本各1份。

二、「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以下簡稱本貸 款),原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約承作至10 7年12月31日止,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 承作後,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銀)獲選 接續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08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 日止,為期3年。

三、相關注意事項:

(一)本貸款係徵選最優惠貸款條件之金融機構,轉介予公教 員工,貸款資金由承作金融機構自行籌措,利息則由借 款人全額負擔,人事總處及本府不負貼補之責。

5

1070007800

■■■■■■

CO 5_人事室■■■■■■■107/11/09 14:27

■■■■■■■

有附件

(2)

37

第2頁, 共2頁

(二)如因本貸款發生任何糾紛,應依借款約定書及相關法令 規定解決,人事總處及本府不涉入處理。

(三)本貸款係由臺銀負授信風險,依借款人各項條件評估其 貸款額度及還款期限,該公司就本貸款具有最終准駁核 貸權。

正本: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大眾捷運 股份有限公司、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參事辦公室(含附件)、技監辦公室(含附件)、顧問辦公室(含附件)、參議辦公室 (含附件) 2018-11-09

14:05:1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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