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 奈微與材料科技中心
107 年 暑 假 「 半 導 體 人 才 培 育 高 中 營 」 簡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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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清華大學奈微與材料科技中心致力於奈米、微系統與材料科學整合研究之領域上深耕多年。在 積極與國內外產學研等相關機構交流,藉以提升本中心研發能量、專業技術之餘,也本著培養優秀 相關領域人才之教育精神,每年於寒暑假期間,設計各類學習課程,以增進學子們在實驗研發能力 上的實務經驗,提前為將來就業奠下良好的基礎,開辦迄今,受惠達千人以上。
本營隊課程網羅清華大學優秀的碩博士生為師資,除了可實地進入本中心無塵室一覽全貌,並 可在專業技術人員之指導下,進行操作半導體元件製程設備,另外本中心還精心安排觀摩參觀園區 半導體大廠。這樣短期且充實的科學營活動,豈能錯過,名額有限,欲報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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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日新月異的科技產品,儼然成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舉凡 3C 產品,如電腦、智慧型手 機、數位相機等,到 LED 燈具、太陽能電池、衛星定位系統、物聯網、智慧生活、虛擬實境與人 工智慧等,都與半導體息息相關。據報導台灣連續數年蟬聯全球第二大半導體生產國,可知台灣的 半導體製程技術在世界產業供應鏈上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本課程秉持培養半導體專業人才之教 育精神,將透過學中做、做中學的方式,逐步引導學員揭開半導體製程科技面紗,並可在專業人員 的指導下,實際操作半導體製程的各項設備(黃光微影製程、蝕刻製程、電子槍蒸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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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次:
第一梯 : 107 年 07 月 02 日 至 107 年 07 月 05 日。
第二梯 : 107 年 07 月 09 日 至 107 年 07 月 12 日。
第三梯 : 107 年 07 月 16 日 至 107 年 07 月 19 日。
第四梯 : 107 年 08 月 20 日 至 107 年 08 月 23 日。
報名日期 : 即日起 至 107 年 06 月 22 日(額滿即提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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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高中(職)生與國、高中(職)應屆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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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人數:每梯 32 人,16 人以上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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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地點:清 華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大 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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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費用:
原 價 : 新台幣 6,800 元/人。
早鳥價 : 於 107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報名,新台幣 6,500 元/人。
團報價 : 團報 3 人(含)以上,新台幣 6,500 元/人。
※每梯次補助低收入戶 2 名,報名費僅需新台幣 3,250 元/人(不適用早鳥與團報優惠),請於報名 時附上低收入戶證明。
※以上費用包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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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程序:
1. 請填妥報名表及個資同意書後,傳真到 03-5742295 或 E-mail 至
syliou@mx.nthu.edu.tw。
2. 收到資料並確認錄取後,將以 E-mail 通知繳費資訊(請確認報名表中填寫 E-mail 之有效性)。
3. 請於 3 個工作天內完成繳費,並用傳真或 E-mail 方式回傳繳款證明。若期限內未繳費,視同放 棄,將直接由候補者遞補,本中心將不另行通知,請見諒。
4. 確認收到款項後,將於 3 個工作天內以 E-mail 寄送「開課需知」(內含上課地點、營隊守則與 注意事項及交通資訊等)與「家長同意書」(簽完名後請務必回傳)。
5. 課程收據將於上課第一天統一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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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事宜:
報名繳費後,若因故不克參加,提供以下方案做選擇:
退費 : 於開課前 3 天內(含假日)取消報名者恕不退費;前 7 天內(含假日)取消者退還已繳 費用之五成,前 14 天內(含假日)取消者退還已繳費用之七成。
保留名額 : 學員亦可不做退費,申請將名額保留至下一期課程使用。
以上規定若造成不便,敬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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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開課前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等) 而無法如期開課,將寄發 E-mail 通知並於中 心網站公布欄 (http://cnmm.web.nthu.edu.tw/bin/home.php)公告是否擇期再辦或全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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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連絡人 : 劉小姐 電話 : 03-5742267 傳真 : 03-5742295
E-mail : syliou@mx.nthu.edu.tw
聯絡時間 : 周一至周五 AM10:00 ~ PM16:00
通訊地址 : 30013 新竹市光復路 2 段 101 號清華大學奈材中心(創新育成大樓 3 樓 313R)
(敬請留意! 每梯次上課教室不同,會在繳完費後的開課須知中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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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1.部分參訪地點、時段若遇特殊狀況,本中心保留調整權利; 2.請留意以下*處之報到時間略有不同第 一 天
~ 09 : 30
* 報到09 : 30 – 10 : 00 Opening Speech
(清大奈材中心主任 / 電機系教授 邱博文教授)
10 : 00 – 12 : 00 半導體原理介紹(一)
(師資 : 清大 / 奈材中心 講師群)
12 : 00 – 13 : 30 午餐 : 中心供餐 13 : 30 – 17 : 30
製程主題 1 : 半導體製程步驟分析講解 製程主題 2 : 光罩設計
(師資 : 奈材中心 講師群)
17 : 30 ~ 第一天課程結束
第 二 天
~ 09 : 00
* 報到09 : 00 – 12 : 00 半導體原理介紹(二)
(師資 : 清大 / 奈材中心 講師群)
12 : 00 – 13 : 30 午餐 : 中心供餐 13 : 30 – 17 : 30
無塵室體驗(一) – 分組進行
黃光微影製程實作、觀摩設備操作 (師資: 奈材中心 講師群)
17 : 30 ~ 第二天課程結束
第 三 天
~ 09 : 00
* 報到09 : 00 – 10 : 30 無塵室營運大功臣 – 基本廠務介紹與觀摩
(師資: 奈材中心 講師群)
10 : 30 – 12 : 30
半導體應用主題介紹與 poster 展示 – 分組進行
1.蘋果 A11 處理器:比紅血球小 100 倍的電晶體 2.人工智慧的靈魂:半導體記憶體
3.智慧感測:MEMS 的世界 4.醫生的得力助手:生物晶片 5.捕風捉影:半導體的光影世界
(師資: 奈材中心 講師群)
12 : 30 – 14 : 00 午餐 : 中心供餐 14 : 00 – 17 : 30
無塵室體驗(二) – 分組進行
Lift-off 製程實作 (師資: 奈材中心 講師群)
17:30 ~ 第三天課程結束
第 四 天
~ 09 : 00
* 報到清 華 大 學 奈 微 與 材 料 科 技 中 心
半 導 體 人 才 培 育 高 中 營
報 名 表
姓 名 身 分 證 字 號 (僅供平安保險使用)
性 別 男 女 生 日 民國 年 月 日 目 前 就 讀
學 校 與 年 級 縣 市 (校名) 年級 畢
E - m a i l ( 必 填 ) (將以此為後續聯絡管道)
聯 絡 電 話 (宅) (手 機)
聯 絡 地 址 緊 急 聯 絡 人
( 必 填 )
姓名: 手機: 其他聯絡電話:
關係: E-mail:
報 名 梯 次 (請擇一) 第一梯 7/2 - 7/5 第二梯 7/9 - 7/12 第三梯 7/16 - 7/19 第四梯 8/20 - 8/23
後 補 梯 次 (可複選) 第一梯 7/2 - 7/5 第二梯 7/9 - 7/12 第三梯 7/16 - 7/19 第四梯 8/20 - 8/23
團 體 報 名 (3 人(含)以上)
(報名表請個別填寫)
否 是,共 位 ,共同團報者姓名:
個別匯款 團體匯款:由 (繳款人姓名) 統一匯款 協 助 事 項 無 有(疾病名稱及注意事項):
是 否 為
低 收 入 戶
是 否
飲 食 習 慣 葷 素 ( 請 檢 附 證 明 文 件 )
營 隊
訊 息 來 源
學校 網路
親友 其他
住 宿 代 訂 是(資料及費用會另寄 E-mail 說明)
否
課 程 費 用 原價 6,800 元/人 早鳥價 6,500 元/人 團報價 6,500 元/人 其他 /人
◎注意事項:
1. 填寫報名表及個資同意書後,請 E-mail 或傳真給中心聯絡人。收到資料後,本中心會以 E-mail 通知匯款資訊。
(連絡人:劉小姐,電話: 03-5742267,傳真: 03-5742295,E-mail : syliou@mx.nthu.edu.tw)
2. 由於名額有限,請在收到匯款資訊後 3 個工作天內,依指示完成繳費。若期限內未繳款,將不另行通知直接由候補者遞補,敬請 見諒。採匯款繳費者,請於匯款後將匯款憑據傳真或以掃描 E-mail 方式回傳本中心。本中心確認收到款項後,會以 E-mail 寄送 行前通知與交通資訊,因此請務必確認 Email 信箱之有效性。
3. 開課前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等) 而無法如期開課,將寄發 E-mail 通知並於中心網站公布欄 (http://cnmm.web.nthu.edu.tw/bin/home.php)公告是否擇期再辦或全額退費。
4. 報名繳費後,若因故不克參加,提供以下方案做選擇:
※退費 : 於開課前 3 天內(含假日)取消報名者恕不退費;前 7 天內(含假日)取消者退還已繳費用之五成,前 14 天內(含 假日)取消者退還已繳費用之七成。
※保留名額 : 學員亦可不做退費,申請將名額保留至下一期課程使用。
以上規定若造成不便,敬請海涵。
國立清華大學 奈微與材料科技中心
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暨當事人同意書
國立清華大學奈微與材料科技中心(以下稱本中心)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 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 台端詳閱並同意本中心於下列事項 一至三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 台端資料:
一、蒐集之目的:本中心為推廣教育與人才培育相關業務,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本中心因執行業務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學校、性 別、年級、連絡電話、傳真電話與地址、電子郵件地址、緊急聯絡人與聯絡人電話等,
詳如業務申請表內容。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 或本校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二)地區:臺灣、澎湖、金門與馬祖。
(三)對象:本中心、本校、教育部、科技部、審計部。
(四)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就本校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本校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校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本校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本校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校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
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五、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台端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校將無 法提供台端教育訓練服務。
□ 經 貴校向本人告知上開事項,本人已清楚瞭解 貴校蒐集、處理或利用本人個人資料 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 貴校於上開告知事項一至三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 資料。
□ 本人不同意提供上開告知事項二所提之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