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份:譯評
第一章 緒論
一、研究動機與目的
尤金 •歐尼爾(Eugene Gladstone O’Ne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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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953 年 11 月 27 日逝世於波士頓的一家旅館,享年六十五歲,今年正是他逝世五十週 年。歐尼爾曾先後四次獲得普立茲戲劇獎(Pulitzer Prize of Drama)及諾貝爾文學獎,美國劇作家中只有他曾獲此殊榮。2001 年 2 月筆 者到倫敦遊學,發現在倫敦西區(West End)眾多戲院之中,美國劇 作家的作品只有歐尼爾的這齣《長夜漫漫路迢迢》(以下簡稱《長》
劇)正在演出,從 2000 年 11 月一直演到 2001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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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當時限 於時間,無法前往觀賞。《長》劇是歐尼爾的自傳戲,他在劇首寫給妻子卡洛泰(Carlotta O’Neill)的題辭中稱本劇為「關於舊恨的戲,以血與淚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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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劇於 1956 年 2 月 10 日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首演,2 月 20 日劇本由耶 魯大學出版社出版,1957 年獲普立茲獎。大部分的評論家都認為這 是他最好的一齣戲(Wang 133),甚至有人認為這是美國戲劇中最偉 大的一部4
。路特傑大學(Rutgers University)英文系榮退教授佛克1
“O’Neill”亦有人譯為「奧尼爾」或「歐奈爾」 ,以下引用資料之譯名筆者已統一改為「歐尼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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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lbemarle-london.com/longday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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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is play of old sorrow, written in tears and blood”. 以下引文皆為筆者自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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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there is such a thing as the single greatest American play, it is almost certainly Long Day’s
Journey into Night.” Berkowitz 1992.
(Doris V. Falk)專研歐尼爾,稱《長》劇為「歐尼爾的力作,歷久 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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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本劇在百老匯重演,又一舉奪得了該年度東尼獎(Tony Award)三項大獎:最佳重演戲劇獎(Best Revival of a Play)、最佳男 主角(Best Performance by a Leading Actor in a Play)、最佳女主角(Best Performance by a Leading Actress in a Play)6
,足證斯言。選擇《長》劇來翻譯,除了因為本劇是歐尼爾的代表作之外,更 由於作者在本劇中幾乎放棄所有聲光效果,完全使用語言來建構這齣 戲。香港大學英文系講師黃清霞(Vicki C. H. Ooi)曾多次將歐尼爾 的劇作搬上香港舞台,她指出:「歐尼爾一生在舞台上實驗的各種視 覺及聲音效果,在本劇中他幾乎完全捨棄,翻譯本劇因而更加複雜困 難。劇作家的想法幾乎完全透過劇中的對話來傳達。」(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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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更提 到劇中的「失落、傷痛與哀悼完全靠語言來傳達。」(61)8
因此本劇 很適合翻譯。其次,雖然本劇對於台灣觀眾來說有些文化上的隔閡,但劇中人 的苦難、衝突與寬恕是人類的普遍經驗,如果可以打破語言文字的藩 籬,在台灣的舞台上演出,相信一樣可以帶給台灣觀眾極大的震撼。
黃清霞也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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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ost consistently powerful of all O’Neill’s work.” (qtd. In Wang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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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www.ldjbroadway.com/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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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 this play O’Neill has rejected nearly all the visual and sound effects with which he experimented on stage for nearly all his life.” (Ooi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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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vision of the dramatist is communicated almost entirely through the language of the play.” (Ooi
61)
如果《長》劇可以翻譯演出,完全表現出受苦、諒解與寬恕 的共同經驗,那麼沒有任何觀眾可以不受本劇的衝擊影響,
就算從來不願意體驗藝術的觀眾也一樣。《長》劇帶給觀眾 的經驗讓觀眾必須正視,無法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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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劇在 1973 年由郭博信、陳玉秀兩位合作翻譯為中文,由 台灣的驚聲文物供應公司出版;同年名翻譯家喬志高先生也翻譯了本 劇,由香港今日世界出版社出版。1982 年又由遠景出版公司在台灣 重新印行,1993 年再版,與香港版的差別主要在台灣版刪去了原來 喬志高所寫的譯後語,增加了兩篇附錄,但內容文字更動不多。另外 1995 年大陸學者汪義群也用簡體中文翻譯本劇,但因習慣語法等與 台灣差異較大,因此暫不列入討論。
雖然已經有了兩個現成的譯本,但在歐尼爾逝世五十週年之際筆 者仍決定重譯,主要是基於以下四點緣由:
1. 這兩個譯本出版至今已有三十年,許多詞彙都已顯得過 時,有些專有名詞也出現了固定的譯法,並為大眾所熟 悉。例如 Mercedes,郭陳二位譯為「墨斯德車」,喬志高 譯為「邁西地牌車」,其實就是我們現在很熟悉的「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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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Long Day’s Journey is translated and presented with the full force of the universal experience of
suffering and understanding and forgiveness, no audience, not even one which has made evasion of
experience an art, will be able to escape its shattering impact. No audience will be able to turn away
from an active response to the experience which it engenders.” (Ooi 67)
轎車」。另外如喬志高把“actor”譯為「戲子」(演員)、
“company”譯為「戲班子」(劇團)、 “consumption”譯為
「癆病」(肺結核)、“tobacco”譯為「淡芭菰」(煙草)等,
都是過時的說法,這些問題在遠景的新版中也沒有完全改 正。為了讓現代的觀眾可以理解,有必要重譯。
2. 郭陳二位的譯本有許多理解上的錯誤,如把 Jimmy the Priest’s 譯為「吉美神父家」,其實原文指的是「吉美神父 酒吧」,是歐尼爾年輕時常去的地方;又把「乳臭未乾」
(wet behind the ears)譯為「醉到耳後根去」,把「跳海 自殺」(throw yourself off the dock)譯為「跳樓自殺」。喬 志高的譯本錯誤極少,但譯文中有不少方言的詞彙,如「田 衝子」(Shanty Mick,愛爾蘭鄉下人)、「要俏」(the vainer you become)等,有礙現代觀眾的理解。
3. 郭陳二位的譯本語言拗口,適合閱讀而不適合演出;喬志 高的譯本則十分口語,但語法已顯得過時,如果放在現代 的舞台上,觀眾較難接受。
4. 這兩個版本的目的都在譯介文學作品,而未考慮戲劇表演 的問題,因此筆者希望由戲劇翻譯的立場出發,重新翻譯 此劇,希望使之成為一個適合現代台灣舞台演出的劇本。
二、研究架構
香港中文大學翻譯系教授方梓勳在評論翻譯研究學者雅托南
(Sirkku Aalton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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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戲劇翻譯的專著《舞台上的共用現象:劇場 與社會裡的戲劇翻譯》(Time-sharing on Stage: Drama Translation in Theatre and Society)時,把戲劇翻譯的研究劃分為三個領域 (119):1. 文學翻譯:以原文劇本為研究對象,最後的成果是閱讀用 的文本(reading text)。
2. 與表演有關的翻譯:以文本的演出為主要目的,最後的成 果是表演文本(performance text)。
3. 將戲劇翻譯視為一種文化轉移的現象來研究,研究的重點 在於把譯入語文本(target text)視為一種文化產物,以瞭 解譯入語族群的態度與情形如何反映在文本上。
從這個架構來看,《長》劇以往的譯本都著眼於文學翻譯的領域,
並沒有跨入與表演有關的領域。因此,本研究希望從上述第二個領域 出發,探討《長》劇的翻譯。第二章中先就本劇進行文學翻譯領域的 分析,介紹作者生平、本劇內容等。第三章則討論為演出而進行的戲 劇翻譯,第四章討論翻譯《長》劇所遇到的問題及相應對策,最後提 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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