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09 學年度二年制在職專班考試招生
戲劇學系【專業術科】試場分配表及注意事項
日期 時間 科目 試場(報到)地點 准考證號
五月十日(星期日)上午
08:40
︱
09:00 報到
戲劇系1 樓
實驗劇場
5171001 黃冠捷、5172001 林姿慶、
5172002 劉孟庭、5172003 蕭芸家、
5172004 楊依璇、5172005 戴惠萱、
5172006 游雅琇、5172007 吳橞淇、
5172008 邱 宣、5172009 李燕樵、
5172010 陳加恩
09:00
︱ 10:00
即興表演 個人專長才藝
戲劇系3 樓 大排演教室
聲音肢體表情測驗 面試
戲劇系3 樓 表演教室D
※考試注意事項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措施,本系備有額溫槍及酒精,請考生攜帶「口罩」、「考生健康聲明書」
及配合量測體溫。如有發燒(≧37.5∘C)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應主動告知,由試務人員直接引導 至隔離試場,並全程配戴口罩應試。
一、
報到:1. 考生應同時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護照等貼有照片足資證 明身分之有效證件正本),以備查核身分。
2. 請依報到時間至報到地點完成報到,並準時應試。報到後即管制進出,請將應考所需及個人 用品攜帶至報到處及應考場地。
3. 應考時請勿佩帶飾品及手錶,並著寬鬆衣物,以利肢體動作進行。
二、
「聲音、肢體表情測驗」及「即興表演」:為現場發或抽考題,每人約有2 分鐘準備,請仔細 閱讀考題並針對現場考題內容應考。三、
「個人專長才藝」:1. 內容與形式不拘,以3 分鐘為原則。
2. 請勿使用危險物品,如汽油、瓦斯爐、鋒利刀具等。
3. 若需使用音樂檔,現場僅備有 CD Player、電腦(外接喇叭設備),檔案請務必先行測試過或準 備備用檔,若因檔案或設備產生相容性問題以致無法播放,考生請自行負責。若需特殊的播 放器材、傳輸線或喇叭等其他設備,請考生自備。
4. 現場另備有電鋼琴一台,若有使用其他樂器或相關道具等,請自行準備。
5. 考試場地有高度限制(約 2.5 米),動作設計請斟酌安全性,且勿為求表演效果而有傷害自己或 他人身體之行為。
6. 現場備有 Cube 及課桌椅一套,可提供考生使用。
四、
「面試」:若有相關的作品、文字、照片、影音等備審資料,建議準備一式三份(若無亦可),於考試當天報到時交予現場工作人員,面試結束後當場歸還,不需事先郵寄。